田孝彦
(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 经济管理与法律系,山东 东营257000)
大学生就业离不开职业指导,职业指导离不开职业信息。那么,什么是职业信息呢?众周所知,职业存在于社会分工之中,不同工作性质的岗位,工作目标、工作内容、工作方式、工作场所和工作要求不同。职业的技术特性标识了职业的专业色彩[1]123,一是作为每一位求职者或劳动者都应当十分清楚自己所从事或准备从事的职业对其提出了什么要求;二是其是否能够胜任,怎样才能达到胜任的资格[1]124。由此我们可以看出,职业信息应当包括职业本身的信息和求职者本人的信息。我们再从就业的概念上来分析,就业是指具有劳动能力的人,运用生产资料从事合法的社会活动,并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的经济活动[1]13,就业的概念最起码包含以下两层意思:首先,就业是有业可就、有业能就,与就业方针、就业形势、就业政策、产业政策息息相关;其次,就业是合法的社会活动,又与法律法规特别是劳动法律法规密切相关,因此,职业信息还应当包括劳动法律法规、就业方针、就业形势、就业政策、产业政策等方面的信息。综上所述,职业信息主要就是关于职业本身、劳动者本人和国家劳动就业形势法规政策方面的信息。
大学生毕业生作为新成长劳动力拥有专业知识和较高学历层次,在劳动力市场上具有较强的竞争力;看重行业发展和自身的长远发展规划,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但由于他们涉世不深,初次就业,经验不足,对职业信息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职业信息的全面性理解不够,对职业信息的运用不得力,导致其就业预期的非理性和就业选择的盲目性,有的对就业单位选择预期与市场实际需求大相径庭,有的主观预期收入水平与实际市场价值相去甚远;有的职业目标模糊,职业信息匮乏,选择职业主观随意,毁约成为家常便饭;有的职业定位不准,就业准备不足,屡试屡败;有的面对形形色色的职业无所适从,使得他们自身的竞争优势很难在就业过程中充分体现。因此,高度重视职业信息采集工作,利用职业信息对大学生进行就业教育和引导,对于促进大学生就业工作具有现实意义。
职业是指在业人员所从事的有偿工作的种类;岗位是根据生产或服务的实际需要而设置的工作位置,是对职业进行的具体划分[1]142。职业与岗位联系密切,是一种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职业信息采集必然包括岗位信息。根据职业的社会性、经济性、技术性、稳定性、群体性和规范性等特性,职业信息采集的内容应当包括职业名称、职业主体、职业客体、职业报酬、职业技术等职业所有要素的信息。对大学生来说,只有全面了解职业信息,才能合理选择、确定自己的职业目标。学生通过全面采集工作(岗位)的信息,包括岗位名称、工作目的、工作职责与工作任务、工作中使用的设备和工具、工作的绩效标准、工作联系、工作权限、岗位的晋升与替代、工作条件等,学生就会对自己将来要从事的工作内容有一个较为全面的了解;学生通过全面采集工作信息,包括要从事该项工作应具备的知识、能力、教育背景、工作经验、身体要求、个性特征、其他特殊要求等,学生就会明确自己将来要从事工作的应聘条件和应聘前应做好哪些方面的储备及准备。学生全面了解了将来所要从事工作的信息后,就会有针对性地学习补充职业胜任所要求的知识、通过实习实践实训形成和增长职业胜任所要求的技术能力,通过参加培训、考取职业所需的资格证书,在生活、活动中有意识地培养工作所需的形象意识、角色意识、人际策略等个人特质,为人职匹配做好准备,提高获得与保持工作的能力。
大学生本人的信息是职业信息采集不可或缺的重要信息。因为它为招聘单位提供了选人用人的间接参考,为招聘单位提供了便利,更重要的是能让学生了解自己更适合做什么、存在什么局限,有利于学生确定符合个人实际的职业目标。目前,在采集大学生本人职业信息时,往往只采集姓名、性别、年龄、籍贯、文化程度、专业能力、技能等级、爱好特长、实践经历、联系方式等个人自然情况信息和企业类型、企业经济性质、工作地域、工资水平要求等大学生求职意向的信息,而对大学生的职业兴趣、职业能力倾向、职业人格等职业素质方面的信息较少涉及。因此,有的学生的求职意向与自己的职业素质背道而驰,即使勉强就业也不利于学生的长远发展。而学生运用典型职业素质测评工具,如CETTIC职业素质测评系统、GATB一般能力倾向测验等,不仅能采集到自己当前的素质状况信息,还能采集到自己未来发展可能性的信息。学生就可以根据自己各项素质的高低强弱以及在素质的各个方面的一些典型特点,在自己未来发展潜能的方向上,制定职业生涯规划,并在自己职业取向对应的若干职业中作出选择,根据职业要求增强学习、锻炼、培训、提高与深造的目的性。当然,职业生涯的规划仅仅是学生对未来职业发展道路的预期,但在外部职业环境和职业发展资源一定的前提下,结合自己的职业素质信息拟定的职业生涯规划其目标的现实性、计划的可行性和效果的可检查性将更加合理。
学生的就业离不开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大背景,也离不开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小背景。行业发展趋势和就业环境等就业形势是影响学生就业的重要因素。目前,高等教育大众化时代的到来,使得大学毕业生数量逐年增长,2010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630万人,2011年660万人,今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规模达680万人,“皇帝女儿不愁嫁”的时代早已一去不复返了。但有些大学生职业意识淡漠,对就业形势不关注、不敏感。高校要高度关注并全面采集就业形势方面的信息,从新生入学教育开始就把就业形势信息不间断地传递给学生,包括中央和地方及有关部门发布的毕业生人数、供需比、签约率、待就业率等统计性的数据以及就业环境的变化、行业发展趋势、相关专业毕业生的就业状况、就业趋势预测等信息[2],通过专题讲座、发放材料、网站等等方式大力宣传,增强学生的就业意识和就业紧迫感。比如,我国在“十二五”规划期间,每年城镇就业人口供给将达2500万,但有1300万人难以就业,包括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和就业困难人员在内的三大群体的就业供求矛盾今后将更加突出[3]。又比如,2012年国际经济环境再度出现波动,欧债危机尚未完全解决,国内部分地区中小企业出现倒闭潮,致使大批从业人员转行或是跳槽,并以有工作经验的优势与大学毕业生争抢“饭碗”等等。学生认识到2012年以及在未来相当长的时间内,全国大学生就业压力不会减弱的现实,认识到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依然严峻的现实,就会增强就业的紧迫感和主动性,珍惜每一个就业信息,重视每一个就业机会。
政策既是政府对整个社会进行统一管理的依据,也是任何组织和个人活动的行为准则[4]。大学生就业政策既规定了毕业生享有的权利也规定了毕业生应当履行的义务,既有指导性文件又有配套性措施,既有优惠政策又有鼓励导向,既有国家政策也有地方规定。如果对就业政策不了解、不熟悉,大学生择业时就会多走很多弯路,影响自己整个职业生涯的发展。如2011年5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11〕16号),进一步明确了鼓励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城乡基层就业、鼓励支持自主创业、开展就业见习和技能培训、加强就业指导、就业服务和就业援助的相关政策和工作要求;随后国家相关部委、各地方政府出台的贯彻落实的配套文件;2012年3月16日国务院就业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出台的相关文件等等。学生通过参与就业政策信息的采集和宣传,了解国家和有关部门包括省市制定的行业性和区域性就业政策,就会将就业政策、国家需要和个人实际结合起来,并在就业政策的引领下拓宽就业领域。
大学生初次就业,法律知识欠缺,合法权益屡被侵犯。新形势下,高校就业指导工作的职业信息采集内容中,劳动就业法律法规信息是不可忽视的重要内容。特别是在劳动关系尚未建立的求职择业过程中,大学生与招聘单位之间是平等的民事主体关系,但在严峻的就业形势下,二者的地位往往是不平等的。实践中,用人单位在招聘过程中侵犯大学生就业权益的情况时有发生[5]。因此,要让学生了解享有的平等就业权、要求履约权等权利和如实向用人单位提供个人信息、严格履行就业协议等应承担的义务以及就业权益被侵犯时的维权途径。大学生是未来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大学生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是由我国劳动法律来调整的,因此,要让学生全面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最低工资规定》以及地方性法规规章等劳动就业法律法规,增强大学生的法律意识与自我保护意识,使大学生学会规避风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产业结构的调整,社会对高素质人才的需求旺盛,对普通劳动者素质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社会发展的后备力量主要来自学校,各行各业的人才主要由学校输送。大学毕业生作为劳动力市场上的优势群体,之所以出现就业难的问题,从信息学的视角来看,供需双方的信息不对称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因,一是用人单位不了解大学生的信息,二是高校不了解企业的信息,导致人才的供求结构性失衡和大学生就业渠道不畅。职业信息作为一种广义的媒介,在大学生、用人单位、高校之间架起了一座桥梁,沟通了用人单位和高校的联系。大学生、用人单位、高校之间实现信息对称、对接与共享,对于畅通就业渠道具有重要意义,高校可以对社会、经济发展所需人才进行科学、准确地预测,合理调整招生专业和人数,针对社会的经济结构、层次以及发展前景,特别是各用人单位对人才的需求状况,科学优化课程设置,适应市场和社会需求,培养适销对路的人才;企业就可以在高校通过系列讲座、技能培训、校企联姻等形式,提前弥补高校课程设置的缺憾,从而获得满意的、具备适用素质的大学生;学生就可以深入了解企业,有针对性地修正职业规划,按照企业所需提前查漏补缺,在价值观等精神文化层面实现与用人单位的耦合,受到目标企业欢迎。
[1]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培训就业司,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创新职业指导——新理念[M].北京: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11.
[2]钱建国.大学生职业规划与就业指导[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139.
[3]李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我国“十二五”期间城镇就业缺口每年将达1300万[N].中国青年报,2010-06-13(1).
[4]黄才华.大学生就业与创业指导[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5:102.
[5]孙淑丽.大学生就业指南[M].济南:山东大学出版社,2009:2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