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章中重要的数学式、反应式等可另行排,并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序号(式码)。序号加圆括号,右顶格排出。公式应比正文小1号字排。
2.数学式转行,应在“=”、“≈”、“<”、“>”等关系符号,或在“+”、“-”、“×”、“÷”等运算符号之后转行,居中排列的公式上下式尽可能在“=”处对齐。
3.反应式在反应方向符号“→”、“=”等之后转行。式中的反应条件应该用比正文小一号的字符标注于反应方向符号的上下方。
4.为节省版面,在不引起误解的前提下,上下叠排分式应尽量改成横排分式或负数幂。
5.化学实验式、分子式、离子式、电子式、反应式、结构式和数学式等的编排,应遵守有关规则。结构式中键的符号与数学符号应严格区别,例如单键“─”与减号“-”,双键═“”与等号“=”等不应混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