狄更斯的绅士情结

2012-08-15 00:44张德明
浙江工商大学学报 2012年5期
关键词:奥威尔狄更斯绅士

张德明

(浙江大学 人文学院,杭州310028)

狄更斯的绅士情结

张德明

(浙江大学 人文学院,杭州310028)

一百年前,狄更斯的作品就进入中国。晚清文人往往以为,中国在“奇技淫巧”上不如西洋,文章却是世界第一。最早翻译狄更斯的林纾则看到域外小说的诸多长处。他比较了《孝女耐儿传》(1907,即《老古玩店》)与《红楼梦》,指出中国读者爱看上层社会的奢华生活和男女之情,狄更斯则反之:“专写下等社会的家常之事……扫荡名士美人之局,专为下层社会写照,奸侩驵酷,至于人意所未尝置想之局,幻为空中楼阁,使观者或笑或怒,一时颠倒至于不能自已,则文心之邃曲,宁可及耶?”“专为下层社会写照”,并不是让社会地位较高的人士感觉良好。他是穷苦阶层的代言人。著名英国文人切斯特顿曾这样形容狄更斯:“他把自己看作是人民权利的捍卫者,感觉到他与人民是血肉相连的。在我们的文学里,他不仅是最低社会阶层唯一的代言人,而且甚至是他们潜在意识倾向的唯一的表达者。穷人内心的委屈借他的口道了出来。他把无知识阶级的人们对于文化人所想到的但不敢讲出来的,或者只是模糊地感觉到对于他们有关的东西大声疾呼地讲了出来。”切斯特顿还说,狄更斯对陷于不幸的人们存有同情的善意:“他非常了解,对于这一类人而言,哪怕是小小的欢乐都会有怎样重大的意义;而他对待他们的态度的原因——真是高尚的原因——也就在于此。他知道,自从天堂的极乐时代以来,没有什么善举能比给予不幸的人们以少许幸福这件事更高尚。在这点上,他是不可企及的。的确,当他描写穷人们的快乐,描写那种介乎快乐与悲伤之间的感情时,他达到创作的最高境界。”

对百年前中国人而言,狄更斯不仅打开了认识世界的窗口,还提供了观察本国社会的新视角。林纾还在《贼史》(1908,即《雾都孤儿》)的序中写道:“狄更斯极力抉摘下等社会之积弊,作为小说,俾政治知而改之。……顾英之能强,能改革而从善也。吾华从而改之,亦正易易。”他不希望中国作家一味感叹中英之间的反差,“心醉西风”;大家应本着爱国心呈现社会底层的真相,指陈得失,从教育着手,促使整个国家“从而改之”。如何在新的语境下阅读狄更斯,这是摆在广大中国读者面前的新课题。这一套《狄更斯全集》也是对中国作家的挑战。我说的挑战,并不是指中国作家要与狄更斯比创作的数量和名气,而是指就无穷无尽的生趣和切斯特顿所说的那种崇高的温情而言,当代中国文学是否并不逊色。

乔治·奥威尔在《查尔斯·狄更斯》一文中,曾以一个表示不确定性的副词“几乎”(almost),来形容他的这位同胞的创作倾向:马克思主义者说他“几乎”是个马克思主义者,天主教徒说他“几乎”是个天主教徒,而他们又都说他是个无产阶级(或者像切斯特顿会说的那样,“穷人”)的卫士。在另一方面,[据克鲁普斯卡娅回忆]列宁在生命快结束的时候去看了根据《炉边蟋蟀》改编的剧本演出,他发现狄更斯的“中产阶级温情”是那么的难以忍受,一场戏演出到一半他就中途退场了。①乔治·奥威尔:《奥威尔文集》,董乐山译,中国编译出版社2010年版,第422页。

为什么对同一个作家的评价有着这么多的不确定性?为什么不同政治倾向、宗教派别和社会阶层的人们都想把狄更斯往自己这方面拉(或往相反方面推)?在我看来,在上面这几个不确定的“几乎”背后,其实还有一个“几乎”确定的东西存在,这就是绅士情结。正是这个情结造就了狄更斯作品的通俗性与经典性并存,时至今日,依然既能为平民大众所喜爱,又能得到精英人士的认可,最终获得市场效益和社会效益“双丰收”的根本原因。

一般认为,“英国的阶级区分比任何欧洲国家都要等级森严,这种区分看不见,摸不着,然而无处不在,不可逾越。”①乔治·奥威尔:《奥威尔文集》,董乐山译,中国编译出版社2010年版,第6页。唯其如此,一般民众特别向往中产阶级的生活方式。早在18世纪,笛福就通过鲁滨孙父亲之口,表达了这种意愿——“这是世界上最好的阶层,这种中间地位……既不必像下层大众从事艰苦的体力劳动而生活依旧无着;也不像那些上层人物因骄奢淫逸、野心勃勃和想到倾轧而弄得心力交瘁”②笛福:《鲁滨孙漂流记》,郭建中译,译林出版社2006年版,第4页。。在普通英国人心目中,绅士阶层处于社会中间,是一种最令人期待和渴求的社会地位。因为它既无衣食之虞,又能接近上流社会,领略其高雅精致的生活方式,提升自己的精神境界。贵族身份和地位与生俱来、无法企及,但绅士精神和风度却可通过自身的努力来获得和保持。

作为一个海军部小职员的后代,狄更斯比同时代许多平民出身的年轻人更接近绅士阶层;作为一个从债务人监狱中出来,不得不承担起长子责任,在屈辱的状况下为自己和自己的亲人谋生的少年,他又比同时代的任何年轻人更远离绅士阶层。独特的出身与独特的童年经历之间的这种反差,是形成他的绅士情结的根本原因。这个情结大体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作家本人想成为绅士的情结(a complex for being a gentleman),二是他想把自己的这个情结推广和传播到民众中去,希望人人成为绅士的情结(a complex to promote everyone becoming gentlemen)。

如所周知,狄更斯在成年后成为一名小报记者和畅销书作家,有机会奔走于国会大厦、贵族庄园、下等公寓、贫民窟和收容所之间,充分了解了维多利亚时代各色人等的生活状态。面对这个交织着繁荣与落后、富有与贫困、革命与暴乱、断头台与十字架的转型时代,作为一个有良知的文人,狄更斯用他生动而富有感情的笔触,描写并放大了这些苦难和不幸。在他笔下,伦敦的贫民窟:“道德狭隘肮脏;店铺住屋破败;人们面貌丑陋,衣不蔽体,潦倒邋遢,酒气熏天。穷街陋巷像许多臭水潭一样发出恶臭,排出垃圾和生命;整个地方都是犯罪、污物、苦难充斥……”。纺织工业中心城镇兰开夏“有一条黑色的水沟贯穿其中,还有一条被气味不好闻的颜料染成紫色的河,大批大批的建筑物,窗户成天响着震颤着,蒸汽机的活塞单调地一上一下地工作着,像一头处在悲哀的疯癫状态中的大象的头部一样。”

但另一方面,我们更应该看到的是,狄更斯不是以“愤青”式的激进姿态与这个时代对立乃至对抗,而是选择了一种温和渐进的改良主义态度。通过小说建立“诗性正义”③狄更斯:《双城记》,宋兆霖、姚暨荣译,浙江文艺出版社1995年版。是他毕生追求的目标。底层社会是他永远关注的对象,道德感化是他改造社会的途径。他在暴力的边缘寻求着宽容,在残酷的时代呼唤着温情,并试图从中找到一个缓和阶级关系、调节社会矛盾的平衡点。而他确实也找到了。这个平衡点就是绅士阶层。

在狄更斯的成名作《匹克威克外传》中,我们第一次看到了一个理想化的英国绅士形象。匹克威克是一个快乐的单身汉。他有着一张月亮般天真的脸,圆圆的秃脑袋上架着一副月亮般圆圆的眼镜,挺着一个圆圆的大肚子;他的典型动作是将左手插在燕尾服背后,右手得意地在空中挥舞,发表滔滔不绝的演讲。犹如堂吉诃德和桑丘一般,匹克威克先生坐在他的仆人山姆·威利驾着的马车上,风尘仆仆地周游全国,积极参与各种社会活动,经常因好心办坏事而闹出许多笑话,或被坏人作弄,或被好人误解,甚至还因被房东太太误以为“毁婚”而进了班房。在这种卡通化的形象背后,我们看到的是一颗仁爱之心,一付古道热肠。这个绅士虽然可笑,却不猥琐;虽然有钱,却不奢华;虽然疾恶如仇,却并没有任何记仇或报复之心;只要恶人一表露出悔改之意,他便马上就会投怀送抱,表示宽恕。他对世界和社会永远保持着一种天真的幻想,愿意把兴趣和精力投入到一些无用但有趣的事物的探究上。通过以匹克威克为首的俱乐部在英格兰土地上的活动,作家展现出一幅温情脉脉的英国世俗风情画。而这部小说的永久的魅力所在,则是刻画了这个既具有基督教的入世精神,又能将贵族阶级的责任观、绅士阶层的翩翩风度和市民阶层的娱乐精神融为一体的绅士形象。之后,尽管狄更斯从早年的滑稽娱乐渐渐转向更为严肃的社会批判,但对绅士精神的提倡,对上流社会的向往,始终贯穿在他的小说中,成为挥之不去、梦魂萦绕的的一种情结。

按照奥威尔的说法,狄更斯笔下的年轻人——尼古拉斯·尼克尔贝、马丁·朱兹尔维特、爱德华·却斯特、大卫·科波菲尔、约翰·哈蒙——都属于一般称为“活绅士”的类型。①乔治·奥威尔:《奥威尔文集》,董乐山译,中国编译出版社2010年版,第447页。在我看来,最能反映这种绅士情结或许是《大卫·科波菲尔》和《远大前程》,这两部小说的相似之处在于它们都具有明显的自传性,讲述了一个出身贫寒的孤儿终于成为作家,成功跻身绅士阶层的故事。不过,就绅士情结的强烈程度而言,后者显然要超过前者。小说的标题本身就说明了一切——《远大前程》(直译为“伟大的期望”,great expectation)。孤儿皮普梦寐以求的,就是能够进入上流社会,过一种体面的有尊严的生活。这种“伟大的期望”由于一个神秘人物的捐赠,而终于成为现实。他的生命出现了逆转。这个铁匠的学徒被安排到伦敦接受绅士训练,在那里学习绅士礼仪、接受良好教育、穿起漂亮衣服,过上了上流社会的生活。童年时,他要靠体力劳动过活,如今却拥有优厚的生活津贴。在适应这一新环境的同时,他不但交上了大批名流后人,还赢得一位小组的芳心。但最后,由于那个神秘的捐赠人不合时宜的现身,显现了自己出身下层、没有教养的一面,使皮普倍感蒙羞,而义无反顾地回到原先的生活环境,重新拾起了铁匠手艺。但最终,他还是通过写作自传成就了自己的梦想,成功地跻身绅士阶层。整个故事中包括的绅士情结和道德教训不言而喻:贵族身份和地位与生俱来、无法企及,但绅士精神和风度却可通过自身的努力来获得和保持。从这个角度来看,《远大前程》既可视为狄更斯的一个自传,也可看作他的绅士情结的一次大释放。

不过,在这部小说中,我们还发现另一个次要人物,逃犯阿贝尔·马格维奇的绅士情结。这是狄更斯的信念的组成部分,他不光想把绅士情结播撒到小布尔乔亚阶层(尤其是这个阶层中的年轻人)中,更希望把它播撒到那些更下层的,包括囚犯之类的人群中,并期待它能落地生根,开花结果。马格维奇虽然低贱,却也知道忏悔和感恩,懂得过体面生活是一件好事;他会以匿名方式赠送遗产,资助十几年前帮助过他的小皮普实现自己的梦想。这种做法与《奥列弗·退斯特》中的那位老绅士如出一辙,只不过故事颠倒过来了。后者为了赎还年轻时欠下的风流债,多年后默默地帮助了一个与自己有着血缘关系的小屁孩。类似的情节在狄更斯小说中经常出现,几乎成了一个模式:或是先受恩,再感恩、报恩,或是先作孽,再还债、赎罪。这种“馈赠三部曲”其实代表了作家素朴的信念,这就是丹纳归纳的一句话“行善和爱”②莎·努斯鲍姆:《诗性正义:文学想象与公共生活》,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425页。。这个信念简单易行,可传可教,它既符合上流社会的利益和期望,也迎合了下层民众的渴望和幻想;既是对富人的良心发出的呼唤,又是对穷人所作的精神和心理按摩。在他看来,由于作为缓冲器的绅士阶层,或作为其替代品的绅士情结的存在,这个社会再坏也坏不到哪里去。在一个经济迅速发展、社会急剧动荡、随时可能爆发革命或暴力冲动的时代,这种想法显然是令人鼓舞的。《双城记》中巴黎的无政府状态是他最为害怕的。暴力革命之所以产生,是因为这个国家只有贵族和暴民这两个阶层、施虐和复仇这两种极端心理,缺乏一个稳定而强大的中产阶层、一种平和优雅的绅士情结作为缓冲器和润滑剂。从这个意义上说,巴黎就是伦敦的镜像,若不加防范,法国发生过的事情就会在英国重演。在他看来,法律的力量,不管它可能会有多少弊病,根本上不是制度,而是执行制度的人。用同样的锤子打烂人性,人性仍会以同样扭曲的形态出现。因此,他十分重视教育,尤其是儿童教育,在他看来,教育的最终目标则是把每个人都培养成匹克威克那样的绅士——满怀正义感,疾恶如仇,关键时刻能挺身而出,但本质上又仁厚忠诚,天真得近乎无知,幽默风趣得像个老顽童。这一切想法虽然浅薄,却非常对大众的胃口。

就这样,狄更斯的全部小说构成了一个真正的人间喜剧,无论是其中的情节、人物和格调都带有鲜明的喜剧色彩。在他的小说中,好人历尽磨难,总会得到好报;坏人一时逞能,难免可悲下场;要不就幡然悔悟,立地成佛。借用惠特曼的诗句“他不像法官那样裁判,而是像阳光倾注到每一个无助者的周围”①莎·努斯鲍姆:《诗性正义:文学想象与公共生活》,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119页。。而漫画化或卡通化的“扁形人物”②E·M·福斯特:《小说面面观》,朱乃长译,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2002年,第175-193页。的出现,无疑更让它带上了一层喜乐感。它们既是人性的润滑剂,也是清醒解毒的良方。在这方面,狄更斯的观点与他笔下的匹克威克之类老好人的观点无甚差别,也非常吻合一般读者的想法。他和他们都天真地认为,坏人一旦成了漫画中的人物,坏人也就不那么可怕了。好人一旦被理想化或卡通化,那么好人也就不再那么高不可攀了。把苦难漫画化之后,苦难就成了童话,不但变得可以忍受,而且还会在远方闪烁玫瑰的色彩。

在好人和坏人、苦难和幸福者之间进行调停的,就是幽默,风趣,调侃和自我嘲讽。借助这种方式,他软化了人的心灵,用中产阶级的温情,安抚了穷人。也用穷人的安分守已,让富人放心地赚钱,再拿出一部分利润做好事,洗白自己双手和良心,扮演起圣诞老人的角色,满足自己的虚荣心。就像《圣诞欢歌》中的斯克鲁奇。尽管他吝啬了大半辈子,最终还是会被仁爱感动,让心中柔软的成份支配了坚硬冷酷的部位,成为一个慷慨大度的好人。在狄更斯看来,唯一能做的是相信人性本善,让每个人变成好人,让有钱人成为好人,使好人成为有钱人。世界的希望就在于此,也只能如此了。否则,这个社会真是没治了。这种想法符合底层民众的心理,无疑也得到了上层人物的赞许和鼓励。

一个有狄更斯这样的作家的民族是幸福的,因为他使得她平稳渡过了伴随经济腾飞而来的社会危机。另一方面,作为作家的狄更斯也是幸福的,因为他生活在一个有阅读习惯的民族中,这个民族乐于被自己喜爱的作家所感动和感化,竭力摒除一切极端的、非理性的和情绪化的冲动,去追求生活中精致高雅的绅士理想。于是,一个作家塑造了一个民族,一个民族成全了一位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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