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海燕
(江门职业技术学院,广东江门529090)
“悖论”一词源自希腊语 “para+dokein”,它是社会普遍存在的一种现象,是一种特殊的矛盾。文化悖论是指文化世界价值功能上的自我相关的矛盾性和不合理性及其运动变化所构建的人的价值思维方式、行为方式的悖谬[1]。奥林匹克的文化悖论是集体无意识的构建。当代美国最具影响力的马克思主义评论家和理论家弗德里克·詹姆逊在其著作 《全球化的文化》中曾提出这样的观点,后现代说到底“是经济变成文化,还是文化变成经济”的问题。在文化全球化的当今,文化的正负功能已使得奥林匹克在其自洽性方面存在着悖论,即便是奥林匹克运动所追求的 “更高、更快、更强”也是以将所有的文化理念转变为资本与身体的相互渗透、权力与公平利益互补的 “商业决策”逻辑为基础,进而也只能以并没有逻辑必然性的 “更干净、更人性、更团结”来诠释和匡正奥林匹克运动中存在的文化悖论。曾任奥委会主席的萨马兰奇说过,奥林匹克运动是文化加体育。因此在面对奥林匹克运动自身无法用结构解释的诸多异化问题,我们可以从文化的视域去寻求智慧和灵感。
《奥林匹克宪章》中提出,奥林匹克精神是相互了解、友谊、团结和公平竞争的精神[2]。奥林匹克所强调的竞技运动的公平和公正性,正是体育运动最显著的文化特征和表现形式。公平公正是奥林匹克竞技体育具有教育功能和文化娱乐功能的前提。只有在公平公正基础上,竞争才有意义;也只有在公平公正基础上,运动员才能相互了解,保持和加强彼此间的团结和友谊;同样也唯有此,奥林匹克运动才能实现自己神圣的目标。
然而,我们从 《奥林匹克宪章》还解读到这样的话语:真正的运动员精神是为了运动的荣耀和国家的荣誉。奥林匹克运动一方面追求竞技过程的公平和公正性,但另一方面却制造着金牌榜的等级差序。于是,奥林匹克运动被视作国之祭器,公平竞争仅象征性地否认不公平的存在,而实际上这种被否定的不公平的存在却对体育的精神福祉构成了实实在在的威胁。一而再再而三的兴奋剂、足球场上的黑哨、伦敦奥运会东道主选手在场地自行车比赛中钻规则漏洞获利、“伦敦碗”田径女子链球赛场上裁判拙劣的表演、竞技体操吊环比赛的不公正裁决及跳水比赛中的 “七跳”等事件都在提醒我们,空喊公平和公正的口号来捍卫体育比赛的绝对公平,已经变得越来越不可能但却越来越有必要。可以说,奥林匹克的公平公正理念变得越来越弱不禁风。然而追溯其根源,笔者认为除了确有一些人将奥运会的输赢看得高于一切外,奥林匹克运动的文化经济本身也难辞其咎。作为全球最具影响力的体育盛事奥运会,其比赛获胜者获得的不仅仅是授权仪式上的奖杯和鲜花,还有其背后丰厚的经济利益,“一块奖牌可以改变人生”早已不是传说。在金牌至上的利益驱动下,奥林匹克运动中出现了“假球”、“黑哨”、“行贿”、“受贿”等许多道德失范事件。这些道德失范事件向我们表明:过于功利性的理性目标是通过非理性的手段来实现的。
《奥林匹克宪章》指出,参与体育活动是基本的人权;任何形式的歧视都是与奥林匹克运动不相容的。然而反观我们的奥运会,北京奥运会美国游泳选手菲尔普斯夺金时各方媒体大加赞扬,而伦敦奥运会我国游泳选手叶诗文夺冠却引来西方一些媒体的偏见和质疑。这种对强国运动员的盲目崇拜和对弱势国家运动员的偏见、无知甚至歧视,难道是奥林匹克运动所能容忍的?《奥林匹克宪章》还指出,运动员的竞争是个体间而非国家间的竞争。然而反观我们的奥运会,没有一个运动员是作为个体来参加比赛的,她们均代表国家来参赛;而且奥林匹克组委会还对获得奖牌的个人或团体举行升国旗、奏国歌仪式。从某种意义上说,仪式是实现认同的一种象征形式,将体育的非本质特征抽象化,并在客观上强化了 “实现认同”的这种象征形式的作用,从而误导人们在比赛结束后对即将发生的某事件的期待。作为现代主流的奥林匹克运动实际上是传播西方文化精神的载体,个人的获胜抑或是国家的荣誉最终也成为西方文化精神胜利的象征。
奥林匹克运动是国际性的运动,它不可避免地面临着各种文化的差异及由此引发的各种问题。因此,奥林匹克运动强调对文化差异的尊重和理解。文化的多样性可以体现和激发人类体育方式和精神样态的丰富性,但奥林匹克运动的全球化传播又使得奥林匹克需确立一个绝对公平和严格规范的传播标准来搭建一个 “公平”的竞争舞台,而这使得奥林匹克在物质技术层面的一致性与观念制度层面的不一致性产生矛盾,并成为一种具有消灭文化多样性倾向的文化类型。虽然奥林匹克竞技运动已成为一种世界语言,所有民族踢着同样的足球,打着同样的篮球,但不同民族在进行相同的体育运动时,其体育的文化语境和情感理性是不同的,或为娱乐休闲、或为奖金荣誉、或为强国形象,凡此种种体育文化观念上的不同,都是各民族文化差异使然。奥林匹克运动的全球化是把价值观非意识形态化提炼为人类的普适性价值,这在理论上潜藏着对民族体育文化多样性价值的贬低和消解,存在着奥林匹克运动利用其自身的多样性机制消灭文化多样性的危险。从另一层面上讲,正是由于奥林匹克的泛道德性和非意识形态化又使得奥林匹克运动成为各种政治势力关注的对象。
因此,奥林匹克文化在发展的惯性上,继续产生着文化表现形式与本质内涵的误差。为此,我们在讨论奥林匹克全球化的过程中,必须保持东方体育文化本质的发展逻辑。如果我们放弃对传统体育文化的继承和对奥林匹克文化的对抗,不能以异质同构的健康全球化来与西方承担起世界体育文化多元共存的责任,那么,我们还会继续书写新的历史误会。反思新中国进入奥林匹克大家庭的这几十年,虽然奥林匹克运动已深入人心,但我们的民族传统体育或是体育游戏日渐式微,濒临需要拯救的地步。民族传统体育文化要保持质朴的 “原生态”,必须处于一种相对封闭的环境,如一旦被外界强势文化所控制,质朴纯真的原生状态便会荡然无存。维系原生态文化的前提是维持它赖以生长的民族地域的自然与文化空间,而这势必同原住民走向现代化生活的渴望相冲突。奥林匹克运动虽然成功地促成了物质层面的一致性,但在各民族文化观念上的不一致性和制度政治上的差异性却是难以融合的。
所以,当我们摆脱了各自文化带来的偏见,在奥林匹克文化展示中看到人类社会百花齐放、千姿万态的文化图景时,当我们将文化的差异看作是促进相互交流的动因而不是各自封闭的藩篱时,我们不妨审视一下奥林匹克全球化隐藏在包容背后的排他性,隐藏在平等背后的不平等,隐藏在多样和异质性背后的意识形态的同质性,然后以客观和公正的态度去看待它,我们会发现,无论是缺少文化的多样性,还是缺少普适价值提供的必要的统一性,奥林匹克的文化前景都不甚乐观。
现代文明之所以对高新技术产生伦理忧患,而现代伦理之所以对高新技术一筹莫展,其根本的原因在于:在技术—伦理互动实践中,遭遇了深刻的伦理道德悖论,即伦理缺场或道德缺位。在此情形下,崇高的理想和冷酷的现实每每冲突,价值判断和实际利益常常抵牾,因此悖论突显几乎是必然发生的事。
自奥林匹克运动诞生一个多世纪以来,在现代生物、通讯、计算机和网络等高新技术的帮助下,人类不断向自己的体能极限发起冲击,运动选手一次又一次改写人类体能的纪录并不断地将其推向新的水平。如1963年玻璃杆的使用,则使当年撑杆跳高的成绩提高幅度超过了过去20年的总和[3]。而最为突出的当数2009年的罗马游泳锦标赛,借助高科技泳衣的帮助,在短短8天40个项目的比赛中共有惊人的43人次打破31项世界纪录,108人次破赛会纪录。然而,近来的科学研究证明,那种让世界纪录如流星雨般坠落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了,竞技体育已走到人类身体极限的边缘。法国生物医药和体育流行病学专家们在对1896~2007年的田径、游泳、自行车、速滑和举重项目上的3263项世界纪录进行分析发现,虽然一些世界纪录在1896~1968年被频频打破,但此后破世界纪录的频率和数量开始下降且一些运动项目久未出现破纪录的情况[4]。而加拿大蒙特利尔大学运动生理学教授佩罗奈特和他的研究小组也认为,尽管人类的运动成绩还保持着上升的势头,但目前已经基本稳定在一个层面上。再过50年,人类将达到自身的极限,此后的种种努力都将是徒劳[5]。当运动选手发现仅仅依靠刻苦训练并不一定能换来突破性的成绩时,就开始寻找外力帮助,于是科技的帮助就成了很自然的选择,而服用禁药则是最极端的做法。由于兴奋剂的服用有违公平竞争的原则且对人体造成严重伤害,因此,反对使用兴奋剂已成为当今体坛的共识。
然而,随着现代生物技术尤其是基因治疗技术的发展,基因作为一种更为强大且更不易被检测的“兴奋剂”正悄然出现且受到人们的关注。虽然基因试验大都是动物实验且存在许多技术难题,但对不惜牺牲一切来获得高水平运动成绩的人们来说,基因有可能应用在运动选手身上。因此,基因技术的发展使得反兴奋剂这一概念受到前所未有的挑战。尽管已有科学家把基因视为兴奋剂,但也有一些科学家提出质疑。试想如果血肉之躯的竞争真的蜕变成基因好坏程度比拼的话,那么奥林匹克运动还有什么价值可言;如果运动选手都不择手段获取高水平运动成绩的话,那么奥林匹克精神和人身心的和谐发展又将走向何方。因此,在人类利用高新技术向自我极限挑战的征途中,到了我们有必要重新审视奥林匹克运动理念和思维模式的时候了。
文化的产业化和商业化将现代奥林匹克运动从崩溃的边缘挽救回来,但文化的产业化和商业化又使得奥林匹克运动在道德内涵和经济效益间的抉择频遇窘境。奥林匹克的商业化运作是奥林匹克运动得以发展和壮大的根本动力,可以说,没有商业化,奥运会不可能有今天的繁荣昌盛,也不可能成为人类体育乃至文化的最大盛典。但是奥林匹克运动在肯定商业化积极意义的同时却废除了参赛者业余身份的限制。于是,奥林匹克运动在具有最高竞赛水平和观赏价值的同时,也开始了资本运动的滥觞,奥林匹克精神遭遇了资本主义的 “御架”。商业化运作的巨大利益使得奥林匹克运动不得不朝着资本利益方向偏移,因此在奥运会的商业化运动中出现了改变比赛时间和规则,放弃奥林匹克运动业余原则等一系列事件。竞技比赛顺理成章地成为各路资本获取利益的有效途径。
奥林匹克运动的商业化运作过程中出现了诸如奥林匹克精神被误读、商业利益对奥林匹克运动过分侵蚀、奥林匹克精神没有被完整地传播和恪守等种种问题。尽管任何商业化的运作对奥林匹克神圣的精神理念都是有害的,但如果没有商业化运作,奥林匹克运动也是无趣和没有生命力的。因此奥林匹克是否商业化运作并非让人难以抉择,只是在奥林匹克运动的商业化运作中,我们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奥林匹克的商业化运作只能是奥林匹克运动在现代社会发展的一种手段和途径,奥林匹克商业化绝对不能在目标上削弱甚至是取代奥林匹克运动的神圣理念,即奥林匹克精神的至高无上。
如果说古代奥林匹克运动是建立在古希腊宗教仪式上的一种非理性活动的话,那么现代奥林匹克运动可以说是建立在早期资本主义理性思想上的一种理性活动。《奥林匹克宪章》中有这样的论述:奥林匹克主义是将身、心和精神方面的各种品质均衡的结合起来并使之提高的一种人生哲学[6]。奥林匹克将体育运动、文化和教育融为一体,它所开创的人生道路是以奋斗中体验到的乐趣、优秀榜样的教育价值,和对一般伦理的基本原则的尊重为基础。然而,越来越多的事实表明,奥林匹克所开创的道路正面临着许多挑战和危机,以现代奥运会为标志的奥林匹克竞技运动存在着政治干预、社会舆论、兴奋剂、金钱、暴力和权力等方面的异化[7]。而吊诡的是,这些问题与奥林匹克运动本身存在的文化悖论有关。
现代奥林匹克运动在公平公正理念、全球化、科学化进程和商业化运作中均存在或多或少的文化悖论,这些悖论是由奥林匹克运动内部的文化结构决定,并在与社会发生联系的过程中表现出不合理的价值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奥林匹克运动的文化负功能因素将使其存在的悖论可能成为一种文化危机,产生文化的分化或转型,进而对奥林匹克运动造成致命打击。因此,我们有必要对奥林匹克运动的消极层面进行全面审视,并通过文化基因的采借和移植来保证奥林匹克运动得以健康稳定的发展。
[1]司马云杰.文化悖论 [M].安徽教育出版社,2011:4
[2][6]熊斗寅.新版《奥林匹克宪章》解读 [J].体育文化导刊,2004,(2):32~35
[3]董传升.科技奥运的技术困境及消解 [J].体育科学,2004,(10):2~9
[4]佚名.人类还能打破多少世界纪录 [J].新闻世界,2008,(5):27
[5]任灏瑜.破世界纪录将越来越难——竞技体育迫近极限?[E].解放军报网络版,2001,(1):8
[7]周爱光.现代竞技运动中的异化现象的类型分析 [J].体育学刊,2000,(5):1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