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彦科
(贵州从江县贯洞镇林业站,贵州 从江557400)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继家庭土地承包责任制后的另一次创新,农村经营制度的又一次改革,也是以实现“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为目的的改革。极大地调动林农的积极性,推动了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林地是林业的重要生产要素,是林农的重要生活保障。推进林权改革,是在保持林地集体所有制不变的前提下,把林地的使用权交给林农,让林农依法享有对林木的所有权、处置权、收益权。贯洞镇农民的主要经营收入来源于木材及其副产品,搞好此次改革是实现贯洞镇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
贯洞镇位于从江县东南面,东接该县庆云乡,南与广西三江县接壤,西与高增乡相邻,北与洛香镇相邻。全镇辖26个村,于2008年1月启动林改工作,历时两年时间,到2010年初完成发证工作。在改革中,全镇共勘界8 960宗3 997.1hm2,发证8 960宗3 997.1hm2,勘界率达 95.61%。纠纷调处率64.3%,目前还有102.7hm2尚未调处,但也基本实现了“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的改革目的。
(1)省界尚未对接。贯洞镇的整个南面与广西三江县接壤,由于贵州开展林改时广西区尚未启动林改工作,给贯洞镇在外业开展勘界工作时得不到广西林农和政府的支持与配合。因此,无法与广西三江县开展省界对接工作。
(2)县内乡与乡之间部分林地边界存在勾绘重叠。在林改工作开展过程中,由于各乡镇外业勘界工作开展进度不一致,加上时间紧迫,为赶进度发证,在勘界中就无法对接好乡与乡之间的林地界限。
(3)由于技术力量不够,从社会上聘请了部分勘界技术人员,但由于其业务素质不高,在实际勘界工作中,导致部分宗地存在移位,或部分山头地块出现漏勾绘等问题。
(4)政策宣传不到位,林农对林改政策的理解不透彻。在改革中,谎报、不报或漏报等情况。经外业勘界结束发证后才发现有很多山林虽无纠纷但还没有纳入改革范围。
(5)山林流转多,更正林权证工作繁重。在改革前,贯洞镇很多山林权主与买主已私下流转,但在改革中尚未暴露出来,待改革发证结束后,买主陆续申请更换林权证较多,给改革后续工作带来很大的压力。
(6)配套改革政策执行不到位,林改后山林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放活经营权。历史遗留的山林纠纷无法解决,新的山林纠纷不断产生。内业转图上输机部分宗地与外业勘界现场勾绘宗地四至存在偏差。乡镇林改办为了充实林改队伍力量,从其他部门(如教育)或社会上聘请了临时工来开展林改内业转图输机工作,由于这些力量不是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在开展工作中由于没有经过业务培训,再加上没有责任心,工作久了就会产生对付式的工作。
(1)时间紧、任务重。全镇共有5 834.82hm2林业用地,勘界技术人员只有3人,平均每人承担近0.2万hm2的勘界任务。林改虽然历时两年时间,但是真正落实到外业勘界的时间只有短短的几个月。同时,还要兼顾日常的木材生产,营造林等工作。
(2)政策宣传不到位,林农参与积极性不高。同时,有部分林农外出务工,给改革工作带来很大的阻碍作用。
(3)林改补助经费少,阻碍了林改工作更好的开展。在改革工作中,乡政府依赖于村干部开展政策宣传和召集群众参与林改各种会议和上山指界。而村干部工资较低,无法靠工资来养家糊口,林改经费少,给村干部的补助更少。因此,村干部无法安心脱产来组织林农开展林改工作。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一个长期的、艰巨的、复杂的农村基层山林经营制度的改革。目前取得的只是阶段性的改革成果,在今后的工作中,对改革存在的问题和遗留的问题需要完善。同时,根据社会的不断发展,对改革的成果进行不断的创新。
(1)政府应加强对乡级林改机构的建设,林改办应作为常设机构设在乡政府,配备人员编制,为林改存在的问题进行完善,解决山林纠纷,巩固和延伸林改成果。同时,研制适合本镇切实可行的山林纠纷解决方案,并为林农提供各种林业技术服务、林业信息服务,以及根据社会发展需要,结合本镇实际情况制定出林业发展短期、中期、长期规划。确保有限的林地得到充分发挥其生产潜力,为林农持续不断的产生经济效益,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永续利用的林业、林副产品资源。
(2)政府应加大对林改经费的投入,加强林改政策宣传,不断重复开展“回头看”工作,把改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逐步解决,确保宗地边界不重叠,更正一山多证或漏发证等现象。此次改革是对林业“三定”的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以更科学、更规范的方式来保障林农的合法权益。把已发现的“错、重、漏”等问题进行纠正,把尚未发现的问题要加强重复开展“回头看”,避免因改革的疏忽而造成今后的纠纷。
(3)切实将林改配套改革政策落实到位,放活经营权,减轻林业税费,以优惠、鼓励的政策激发林农对林业发展的积极性。研制切实可行的林改配套政策,鼓励社会发展林业,以优惠的政策鼓励社会组建林业合作社、乡村林场、示范基地等来筹措社会更多的资金力量来发展林业,加大林业科学经营的投入,确保效益,以科学化、规范化推进林业的发展。
(4)加强林改档案建设,确保专人管理。林改档案是改革历史的见证,是今后解决山林纠纷的历史依据,可以说林业改革到什么时候,档案建设就延伸到什么时候。建议政府对林改加强重视,安排专人管理档案并对改革的信息进行及时更新档案,确保“图、地、表,人、地、证”一致。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一项惠农工程,是破解山区林业发展的瓶颈。贯洞镇开展好林改工作,落实好配套政策就是解决了林业的发展、林区的稳定、林农的增收问题。目前,随着洛贯工业园区的开发,竹木加工工业园区入驻贯洞镇,给贯洞林业发展带来更好的机遇。因此,搞好林改工作,把责、权、利落实清楚,依托林改配套政策,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林业发展规划,逐步推进“农户+基地+企业”或以鼓励企业建设示范基地等方式来带动林农发展林业,推动山区林业发展壮大,做大做强。
[1]贵州省林改领导小组办公室.贵州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资料汇编[R].贵阳:贵州省林改领导小组办公室,2006.
[2]覃爱昶.从江县林权改革现状及集体林区发展对策[J].现代农业科技,2011(4):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