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林木种苗的违法行为,保护植物新品种权,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7号)及《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成立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及印发国家林业局打击制售假劣林木种苗和保护植物新品种权以及软件正版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办场字〔2012〕36号)文件要求,结合湖北省实际,近日,湖北省林业厅下发了《关于印发〈湖北省林业厅打击假劣林木种苗和保护植物新品种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林办造〔2012〕21号),通知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视打击假劣林木种苗和保护植物新品种权工作,按照《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打假工作达到预期目的,取得实际成效。
此次集中开展打击制售假劣林木种苗和保护植物新品种权工作从2012年3月持续至11月。工作的重点是抓好林木种苗质量检查、农村市场重点商品专项整治、“两证”发放和管理、重点案件查办、严厉打击侵权行为等5个方面的工作。在各地自查基础上,省林业厅将不定期派出督办组,对各地开展打击假劣林木种苗和保护植物新品种权工作进行检查与督办,切实强化对全省林木种苗市场监管,推进依法治种、科技兴种进程,促进和保障我省林木种苗事业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