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丽君
查处一起农村违规评定低保案件引出的思考
■王丽君
最近,长子县纪委牵头查处了一起农村低保案件,这起案件的案情虽然简单,但暴露出的问题却不少,在农村干部中具有一定的代表性,主要是干部自身素质偏低,工作方法单一、粗暴,理解执行党和政府各项强农惠农政策时有所偏差,群众意见很大,上访不断。参与调查的同时,我进行了深深的思考。
今年4月份,长子县某村群众实名举报,2011年年底,在评议下一年低保对象中,该村村委主任张某随意增减人员,照顾自己的亲戚享受最高档次低保金,有几户群众则被裁减掉或只能享受一般档次低保金。另外,在分配其他上级救灾救济福利时,张某也存在擅自做主、优亲厚友等不公开、不公正问题。接到群众举报后,县纪委立即责成办案人员对该案件展开调查。经核实,在没有召开低保评议会议、没有进行公示、没有评议小组成员签字的情况下,张某自己做主指定人员收集、填写、签字、盖章,向上级报送了该村2012年享受低保人员的相关资料,所报送的享受低保人员审批表和领取低保金人员名单中有七户存在人数不一致问题。张某还擅自更换增减了一些人员,并给自己的亲戚评定了最高档次的低保金。
一是文化素质低。张某很年轻,三十出头,高中学历,去年选举中连任第九届村委主任,已经有了一定的工作经验。但交谈中发现,张某对上级政策的理解非常片面,多为一知半解,比如对国家低保政策的认识就存在很大误差,某些方面甚至是错误的。所以,他工作中存在很大的随意性,上报的资料更是一塌糊涂,混乱不堪,没有一家低保户的资料是完整的。二是瞎干蛮干。张某根本认识不到自己的错误,理直气壮地说照顾自己的亲戚享受低保是因为去年村里修路占了人家的地,村里没有钱,所以拿低保顶。在处理其他工作时,张某无视村委会的存在,和自己私下指定的几个亲戚朋友打个招呼,就算开过会了,实际是他一个人说了算。三是缺乏担当。调查中,张某把责任全部推给具体办事人员,而自己或一问三不知,或含糊其词,百般推诿,不提供必要的资料证据。工作时,随便向群众许诺却不践诺,群众上门询问便一推了之,避而不谈。四是“家族”管理。调查中了解到,该村支书是张某的亲姑父,在村里长期担任各种职务,张姓在该村是个大姓,在村里有复杂的亲戚关系,一般群众不愿轻意得罪他们家的任何人。
经过认真细致的调查取证,县纪委对该案件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党纪处理。但如何从暴露出的问题中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堵塞漏洞,是值得深入思考的问题。笔者认为,在今后的工作中,要通过继续扎实开展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切实增强农村干部的基本素质,积极消除造成群众上访的主观因素,才能不断推动农村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和谐稳定的新农村建设氛围。
教育培训常态化,提高自身素质。大部分农村党员干部自身素质偏低和其学历不高有一定关系,和上任后没有经常性的学习培训更有很大关系。今后工作中,一方面,上级部门应把好选人用人关,利用每一次换届选举,真正把那些学历高、能力强、素质强、群众信得过的人选进支村两委班子,尤其要重视支部书记和村委主任的选拔任用。另一方面,要积极开展常态化的教育培训活动。利用农闲时节、节日闲暇、工作会议等各种时机,采用职能部门讲解、技术骨干传授、调解能手宣讲、违纪干部警示等形式,选择有实际指导意义、操作性强、立竿见影、能够触及灵魂、农村干部必须掌握和愿意接受的培训内容,对广大村干部进行手把手、言传身教式的经常性的教育培训,不摆花架子、不走过场、不走形式,真正使广大村干部的宗旨观念、法制观念、纪律观念通过学习有所增强,有所提高。
建立健全制度,规范民主管理。村干部不按制度办事,工作中存在不公开、不公平等行为是造成群众上访的重要原因。因此,在工作中,我们不仅要注意建立健全各项针对性强、操作性强、约束性强的规章制度,如“三务”公开制度、民主理财制度、村务委员会监督制度、村民代表议事制度、网络舆情信访预警制度、重大事项风险评估制度等,更要注意加强对这些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以是否把这些制度运用到实际工作中赢得群众信任作为村干部考核的一项内容,以是否在执行这些制度过程中出现偏差导致群众上访作为村干部奖惩的一把标尺,真正形成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按制度办事的工作氛围。也就是说,上级政府要把严格执行各项制度作为衡量村干部工作的重要内容紧紧抓在手上,落实在日常工作中,进一步规范督促村干部加快民主管理进程,不能任由一个人或几个人说了算。
拓宽监督渠道,形成监督网络。一方面,要充分发挥村民监督小组、理财小组、村民代表的职能,依法进行民主监督,及时审计村里重大的开支,向村民进行必要的解释,向上级汇报存在的问题,对存在的疑问向村委会提出询问乃至质询。另一方面,广泛发动普通群众参与到监督中来,现在各乡镇、各村都建立了农廉查询室,群众可以随时通过触摸屏查询各自关心的资料,同时通过阳光农廉网足不出户就可以查询到所在村的所有资料,对不满意的地方还可以点击留言。同时,村里的“三务”公开栏、政策公开墙等也是群众进行监督的方式。有了这些渠道,就把村干部的工作置于普通党员群众的监督下,形成了一道看不见的监督网,给村干部施加了压力,督促他们注意自己的形象,完善自己的各项工作,给群众一个明白,给自己一个清白。
充实乡镇力量,强化初信初访应对。造成部分群众上访的原因与当地乡镇领导不重视初信初访的处理有很大关系。一些乡镇干部对群众初次反映的问题敷衍塞责,能应付尽量应付;或者虽进行了处理,但处理不及时、不到位,导致问题越拖越大、越来越严重,群众对其失去信任而到上级机关上访。可以说乡镇干部的偏袒庇护、推诿扯皮、工作效率不高无形中助长了部分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因此,要采取信访流量月通报、季约谈、年考核等办法加强乡镇纪委的工作责任感,也要在办案经费、办案车辆、办案人员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通过不断强化乡镇纪委接待处理初信初访的力度,力争把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解决在最基层。同时,对那些问题比较严重的农村党员干部,上级纪委要进行严肃查处,通过查处来教育干部遵纪守法,达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稳定一方”的目的,为社会稳定、新农村建设提供政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