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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全国第一个整合惩防腐败相关职能的机构——珠海市横琴新区廉政办公室(下称“横琴廉政办”)揭牌成立,该办公室将统筹纪检、监察、检察、审计等部门职能联合防治腐败。横琴廉政办将设综合部、纪检监察部、审计监督部、反贪污贿赂和反渎职侵权部4个部门。廉政办各部门对内是横琴新区的纪检、监察、检察、审计等内设机构,对上分别是珠海市纪委、监察局、审计局、检察院派驻机构,接受横琴新区党委、纪委和市纪委的领导,业务工作分别由市纪检、监察、审计、检察等部门对口指导,廉政办主任由市纪委委派。横琴新区将不再单设纪检、监察、检察、审计等部门机构。
广东省纪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一直以来,纪检、监察等部门都是反腐败协调小组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的职能在反腐败方面发挥了很好的作用。如果按原来体制,纪委、监察局、审计局、检察院、预防腐败局等部门在横琴都要单独设置,成立廉政办后这些部门不再单独设置,节省了人力、物力,精简了机构。但廉政办的部门对外接受上级对口部门的业务指导,同时也是上级对口部门的派出机构,这是横琴廉政办在体制机制上的创新。
从今年7月份开始,广州中院在全国法院系统率先启动“全日制”的庭审网络直播,每天至少直播一例案件。随后,越秀、天河、海珠、荔湾、增城、白云等九家基层法院均组织了庭审网络直播。在金羊网的庭审网络直播平台上,总点击量目前已突破100万次,视频点击观看超过30万次。其中,最受网友关注的是受贿案,最受网民关注的前三宗直播案件分别是:“白云区药监局副局长被控充当保护伞案”(受贿罪、滥用职权罪)、的士公司经理收“茶水费”案(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和“克隆卡被盗刷纠纷案”(民事案),点击量分别达到7.8万、5.2万和5.1万次。
为加强事业单位的管理,保证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行为,人社部和监察部联合公布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该《规定》已于2012年9月1日起施行。该规定明确了事业单位人员处分的具体种类及使用情况。
规定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包养情人、参与赌博等行为应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处分的种类包括四种: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开除。处分期分别为:警告6个月,记过12个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24个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涉嫌犯罪的,应当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违法违纪行为,应当追究纪律责任的,依法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此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警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聘用到高于现聘岗位等级的岗位;在作出处分决定的当年,年度考核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参加本专业(技术、技能)领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者工勤技能人员技术等级考试(评审);受开除以外的处分,在受处分期间有悔改表现,并且没有再出现违法违纪情形的,处分期满,经原处分决定单位批准后解除处分。对于已经退休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如有违法违纪行为应当受到处分的,不再作出处分决定,但是,应当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的,相应降低或者取消其享受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