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措并举提升审理教育质量

2012-08-15 00:51郑国强马醒民
支部建设 2012年33期
关键词:审理处分闪光点

郑国强 马醒民

四措并举提升审理教育质量

郑国强 马醒民

今年以来,闻喜纪委从改进工作机制和工作方法入手,采取四项措施,着力提升审理教育质量,取得了良好效果。截至10月底,该县已开展审理助辩7次,培训党员干部3200余人,开展违纪人员回访12次,督促单位整改问题8个。

一是推行案件审理助辩,从工作创新中抓教育。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允许违纪人员委托本单位一名党员干部为其申辩,充分听取违纪人员本人和助辩人的申辩意见,对提出的合理申辩意见予以采纳,对不合理的意见予以解释说明,并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加强对参与助辩的党员干部和违纪人员的教育。

二是加强党员干部培训,从舆论宣传中抓教育。结合在全县开展的廉政警示教育活动,精选一批有影响力的重大典型案件进行通报,并利用发生在党员干部身边的反面案例,让党员干部在“对照”中反思,从内心上受到震撼,强化警示教育的感染力和说服力,不断增强教育的辐射作用。

三是注重发现闪光点,从跟踪管理中抓教育。在下发处分决定的同时,给涉案单位下发一份建议书,明确提出在一定期限内由其负责对违纪党员干部的管理和教育,要求涉案单位定期提供违纪人员的思想工作状况及工作中的“闪光点”。通过对违纪人员进行“闪光点”教育,使违纪人员得到关心和鼓励,从而放下包袱,全身心投入工作。

四是做好违纪人员回访,从注重预防中抓教育。在违纪人员处分期满前,通过与受处分人和所在单位党组织、有关领导谈话等形式,全面了解受处分人员的思想动态、工作表现及处分决定的落实情况,帮助其解决在思想、学习、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适时做好思想教育和政策宣传工作。同时,把违纪人员所在单位的干部职工是否受到了教育,以及对反映出来的问题是否进行了整改,作为回访教育的一个重点,不断拓展审理工作教育领域,提升审理教育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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