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沈 栖
今年12月13日,将是南京大屠杀75周年纪念日,近闻,新一轮抢救证言的行动已经展开。据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馆长朱成山介绍,南京拟成立大屠杀幸存者口述史分会;“新浪江苏”总编辑冯晓婷已向亲历南京大屠杀的老人发出微博开通邀请,目前有6位幸存者在新浪开通认证微博,讲述历史。
虽说上世纪八十年代,我们先后建立了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纪念馆等一批纪念设施,大面积统计了遇难者的总人数,2010年12月还延长了南京大屠杀遇难者名单墙,新添了1655名遇难者的姓名,但对那些历经坎坷而年薄晚暮的幸存者的价值意义却重视不够,按国际上口述史的规范所做的抢救史料工作步履蹒跚。而这些有血有肉且年事已高的幸存者寿数有限,相继谢世,口述史更是显得落寞。1987年,南京大屠杀幸存者尚有1756名,如今25年一晃,失去近九成,目前仅约二百人。尽快尽多地留下幸存者的口述,让他们讲述亲历、见证历史,使这一惨绝人寰的事件具象化,已是刻不容缓、时不我待的事了!
历史决计不是抽象的观念思辨,它首先是鲜活的人的“活动的综合体”(黑格尔语),而像南京大屠杀这样的历史事件更是具体的血染的人的“生存断面”,光是以抽象的“不忘国耻”来警示世人,光是以统计遇难者的方式来体味痛楚,缺失对幸存者口述的大量、深入、全面的采集和挖掘,那是难以客观地再现“生存断面”的,历史这一“活动的综合体”也将是残缺不全的。倘若没有及时留下幸存者口述,那么,弥足珍贵的历史资源将会在不经意中悄无声息地风化,最终销声匿迹,彻底褪出中华儿女的记忆版图。
证据学的常识认为,犯罪证据主要是人证和物证。任何证据的消失都会给确认罪行带来“有口难辩”的结局,因此,任何受害国在清算入侵国罪行时,极为注重收集和保存证据。相对物证而言,人证可以起到丰富、坐实、补充物证的作用,它对罪行的指认具有更大的证明性和更强的威慑力。而幸存者口述便是人证的一个颇为重要的组成部分,其证言直接而非转述,亲历而非耳闻,虽然它难免存有碎片化、简约化的不足,但一旦集束和互证,其证实的力量足以使罪犯难遁其形。
“抢救历史”的工作,政府固然责无旁贷。如何在国家发展规划中保存历史遗迹、丰富历史资源?如何在财政拨款中留有向幸存者提供生活资助等的款项?政府倘无这些作为乃是一种渎职!但是,我国的学术界、民间组织是否也值得反躬自问:我们在“抢救历史”方面做了多少工作?我国民间组织本来就不发达,而学术界又常是围绕政府中心工作转,使得像幸存者口述这样的“抢救历史”工作严重缺位,即使幸存者想口述,又有哪位学者心甘情愿放下高端学术研究去干他们视为的“下里巴人”?
在本文结束时,我想引用犹太裔汉学家舒衡哲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在博物馆的光照之外》中的一段话,与读者一起反思:“抽象是记忆的最狂热的敌人。它杀死记忆,因为抽象鼓吹拉开距离并且常常赞许淡漠。而我们必须提醒自己牢记在心的是:大屠杀意味着的不是600万这个数字,而是一个人,加一个人,再加一个人……只有这样,大屠杀的意义才是可理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