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 艳
顺治十四年也就是公元1657年8月,三年一度的江南乡试结束了。
对于那些寒窗苦读的学子来说,这是他们一生中最重要的时刻。如果能够金榜题名,考中举人,他们以及家族的命运也将随之改变。很快,发榜的日子到了,结果是有人欢喜有人愁。
就在那些中举的学子们大举庆贺的时候,意外发生了。这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工科给事中阴应节上疏,参奏主考方犹与中试的举人方章钺“联宗有素,乃乘机滋弊”,也就是说他们是同宗,有作弊的嫌疑。这件事令顺治皇帝非常气愤。因为不久前,在顺天举行的乡试中,刚刚发生了主考官收取贿赂的事情。
方章钺的父亲方拱乾当时任詹事府少詹事,尽管他再三向顺治皇帝声明,与方犹不是同宗,更不可能乘机作弊,但盛怒之下的顺治帝并不相信。于是第二年三月,他亲自命题复试这些江南举人,而且每名举子身后,都有两名武士持刀而立,戒备森严。复试的结果,十四人被革去举人入狱。
这就是清初著名的南闱科场案,据《清世祖实录》记载,涉及此案的主考官方犹、钱开宗以及其他十八位考官都定为死罪,妻子被贬为奴,家产籍没入官。方章钺、吴兆骞等八名举人及家眷数百余人被流放宁古塔。年已六旬的方拱乾,受儿子方章钺的牵连,和已是学士的长子方孝标等兄弟四人一同被流放。据记载,因这次科场案被流放的人达到数百人。
从这以后,因科场案、文字狱和各地反清斗争等引发的各种大案,使大批“犯人”被逐出山海关,经宁远、过辽河,流放到东北牡丹江边的宁古塔。于是,一部宁古塔的百年流放史就这样被掀开了。
那么流放是什么?宁古塔又在哪里?这两个今天看起来再平静不过的词语为什么会成为当时官员和文人心底最不吉祥的符咒呢?
作为一种刑罚,流放是中国清代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与笞、杖、徒、死并列的五刑之一,其刑罚的程度仅次于死刑。与死刑相比,它只是让犯人多了一点苟延残喘的时间。而不幸遭到流放的人,将永远被驱逐出社会与家庭之外,他们不会知道,在没有人间规则可循的荒远地界,死亡将何时或如何降临。
林乾:历代的律学家认为,流刑,不但把你放逐到另外一个很远的地方,环境恶劣,使你原来生存的那片土地不复存在,还带有精神上的挤压或折磨。
古代的中国,是一个以农业为主的国家,土地是生命的根源,人们只要拥有土地,便有了安身立命的物质依据。而且,人们普遍强调家族观念,儿孙满堂,四世同堂,成为多数中国人梦寐以求的生活理想。与此同时,人们把客死他乡当作人生最大的不幸。因此,历代刑罚的制定者,采取“出礼入刑“的原则,把流放作为降死一等的刑罚,这对素有“安土重迁”思想的中国古人来说,无疑是一种莫大的惩罚。
我国历史上有史籍记载的最早遭到流放的人是夏桀。夏桀是夏王朝最后一个统治者,商汤打败他后,把他流放到南巢,就是今天的安徽巢县西南,一直到他死去。而我国历史上最具悲剧色彩的流放人物当属家喻户晓的屈原。他一生当中遭遇两次流放,最先被楚怀王流放到汉北一带,到顷襄王继位又将他放逐到了江南。这位在现实中清醒而刚直的人,不得不将一腔爱国之情化为泪、化为悲歌,最后自沉于汨罗江。
流放作为一种对有罪之人的惩罚方式,它的起源虽然很早,但到秦汉时代才逐渐形成体制。隋朝时,流刑开始被列入刑罚正刑的五刑之中。而且在隋朝的时候对流放的里数也有了明确的规定,确定了三流制度,所谓三流就是以一千里、一千五百里和两千里作为流放的三个等级。
林乾:到了唐朝,在这个基础上又把刑罚加重了,等于是以两千里作为三流的起点,其次就是两千五百里,最高的刑罚,流刑当中是三千里,这是隋唐时期。唐朝以后,宋元明清完全沿袭了隋唐时期的这些规定。
猿啼客散暮江头,人自伤心水自流。同作逐臣君更远,青山万里一孤舟。
这是唐代诗人刘长卿的诗《重送裴郎中贬吉州》,诗里的“逐臣”就是被流放的人。我们熟悉的李白、苏轼等都曾遭到过流放,也许正是异乡的山水触动了他们幽古的情怀,才写出了那些传颂至今的作品。
这些被放逐的人,行走在破碎的时空里,大地承载着他们艰难行走的脚步,上天俯瞰着他们一路踉跄的背影。如果我们在地图上,将流放的起点和终点相连接,就会发现,这是一张错综复杂的网状图,无论他们的起点在哪里,终点一定是不能预知的极远而人烟稀少的地方。
对于流放地点的选择统治阶级大多考虑到经济、政治、军事等方面因素。从宋朝以后,流放地分南、北两地,政治犯大多被流放到南方以及素有“烟瘴“之称的湖广地区,当时这些地区虽然边远蛮荒,但在国家控制之下。而北方地区秦汉以来一直在少数民族控制之下,一般罪犯流放到这里都以戍边为目的,带有更多的军事意义。
李兴盛:宋朝很流行一种充军制度,比如《水浒传》,林教头发配到沧州的时候,叫充军沧州,不叫流沧州,刺上字之后发配沧州。充军是宋朝最盛行的,实质就是流放制度另外一个名词,
林乾:明朝的时候就完全是为了充军。甚至是属于父死子继,他永远要在这个地方。他的父亲死了之后,由他的儿子继续留在这个地方。所以明朝是一种士兵的制度,也就是说世代为兵的制度。到清朝的时候,这种意涵就完全淡化下来了。
清军入关第二年,清廷就指定专人修订刑律,到乾隆五年,编成了完整的《大清律例》。
清代的刑法仍然沿袭了笞、杖、徒、流、死五种刑罚手段。作为仅次于死刑的流刑,与隋唐时期的刑律虽然没有实质的变化,但也进行了完善。乾隆八年,刑部编纂了《三流道里表》。从流犯所在的府开始,按照流放距离确定流放地点,为了使判决的里程与执行相一致,要求误差不超过100里。
林乾:也就是说以省以府为单位,发配到另外一个地方,比如说同样2000里,2500里,3000里,都有固定的地方,有一个非常完善的表。那么各个地方的法官们只要按照这个表来执行就行了。这样就杜绝了人为的随意更改。
作为五刑的正刑之外,还有辅助正刑的闰刑,与流放有关的是迁徙、充军和发遣。迁徙比流放轻,就是将流犯强制安置于千里之外。充军比流放重,也增添了一些军事色彩。乾隆三十七年,兵部仿照《三流道里表》编制出《五军道里表》,其中规定,凡发配者,视表所列之地充军。对罪不至死,而充军又不足以尽其罪,清朝又创立了发遣,就是发往边疆地区充当苦差或作为奴隶。
林乾:通常来说,到一个地方,服一段时间劳役,然后要著籍,也就是说把他的户口落在当地。但是,和一般的老百姓还是不一样。比如说朔望之日。朔望也就是每个月的初一和十五。这两天他都例行的要到当地政府进行报告。说我这个人还在这个地方,还是归你的约束、管束。
在清朝初期,流放的地点主要是包括今天的黑龙江、吉林和辽宁省在内的东北地区。东北是清王朝的“龙兴之地“,更重要的是,那里一直在清政权掌控中。把不放心的政治人物流放到一个放心的地方去,这也许是中国封建社会的当权者共同遵循的一个规则。
林乾:当时其他地域还没有完全被开辟、稳定下来。所以在清初入关的顺治一朝,处于战争状态,南方没有完全控制,那更何谈西北了,主要的流放地就是到东北。
清代东北地区的流放地很多,最初,犯人被遣戍到沈阳、尚阳堡,后来到吉林乌拉、宁古塔,最后又到黑龙江爱辉、齐齐哈尔等地。其中,最著名的流放地是宁古塔,也就是今天黑龙江省的海林和宁安市。
顺治十六年三月初三,因“南闱科场案”遭到流放的吴兆骞等八名举子以及家属数百人自京师启程,开始了宁古塔流放之路。
方拱乾以及家人数十口遭到流放,方家是安徽桐城的名门望族,在明清两代,出了很多高官。后来的清代文坛桐城派鼻祖方苞就是方家的后人。
吴兆骞是江苏吴江人,吴家是吴江望族,祖上曾出过两位尚书及许多官员,因此吴家居住的这条巷子被称为尚书巷。顺治十四年,吴兆骞参加了江南乡试,顺利中举,但却意外地发生了震惊朝野的“南闱科场案”,在京城复试时,有清兵持刀监考,据说只有他不肯蒙受此辱而交了白卷。结果可想而知,他先被判处死刑,后被从轻发落,最终不可避免地踏上了去往宁古塔的流放之路。
东北也叫关外,这里的关是指山海关。山海关古称榆关,距山海关三里有一道岭,出关的人称之为凄惶岭,而入关的人却又称它为欢喜岭。一岭之隔,却是天地两重。三月的江南已是花红柳绿,而关外却还大雪纷飞。对于这些久居江南,看惯了草长莺飞的江南学子们来说,他们内心该有怎样的不舍和动荡,我们已经很难想象。
“君独何为至于此?山非山兮水非水,生非生兮死非死”
这是清初著名诗人吴梅村所作的《悲歌行赠吴季子》,也就是送给将要远行的吴兆骞。
“边楼回首削嶙峋,筚篥喧喧驿骑尘。敢望余生还故国,独怜多难累衰亲。”
这首《出关》是吴兆骞踏上流放之路后写下的第一首诗。值得一提的是,当时人称为“江左三凤凰之一”的吴兆骞从流放开始,也走上了他作为清代第一个和我国文学史上最后一位边塞诗人之路,一路上,他从山海关写起,一直到流放地宁古塔。二十几年的塞北风霜赋予了吴兆骞别样人生。他去世后,留下了著名的诗集《秋笳集》、书信集《归来草堂尺牍》、以及与人合编的《名家绝句钞》,在东北的文化史上留下了他凝重的一笔。
流放,却也意外地成就了吴兆骞的诗名。
当刑部对案件作出判决后,流犯就要在一个月内起解。清代刑律规定,“限日行五十里,若三千里限二月;二千五百里限五十日;”若在途中无故稽留,将受到惩罚。各省州县负责押解的犯人,一般要由所在州县派遣两名差役押解,称为长解,沿途州县也须派出兵役协助护送出本州县所辖地域,是为短解,一般也是两名。押解的过程叫递解
李兴盛:递解的意思是什么呢?就是押解犯人的差役到另外一个地方就要更换,然后继续前进,这叫递解。一段一段的行程,走到流放地为止。
流人每天必须的食物,均由当地政府供给,这些食物和在监人犯的食物差不多。这些配给,对于长途跋涉、体能消耗巨大的流人来说是远远不够的,流人们常常处于饥饿状态。即使这样少的食物,往往也不能够足额发放。条例还规定,15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只能得到上述食物配给的一半。到了乾隆四十年,定例又改为,口粮每日只给八两,本来在险恶流放途中就处于饥饿状态的流人,处境更加悲苦。
更为痛苦的是,当时押解人犯是非常残忍的,流犯经常受到担负递解任务的兵丁肆意虐待,动辄打骂,有些衙役还勒索犯人,流人们因为不堪承受路途中非人的折磨,以及对流放生活的畏惧,逃脱的现象还是时有发生。
李兴盛:有的人在中途就被折磨死了,《明实录》记载,明宣德年间,有一次流放了一百多人,死了三分之二在途中,只有三分之一到达辽东戍所。
但由于身份不同,被流放的犯人在途中的待遇也有很大的区别。因南闱科场案被流放的方拱乾等人,虽然在路途上历经艰难,但毕竟出身于官宦阶层,押解的兵丁和沿途的官员对他们还是多有照顾。到达沈阳时,他们遇到了因为北闱科场案被流放到这里的陈之遴。
李兴盛:陈之遴先到沈阳,派他的儿子到城外迎接方氏和吴兆骞,陈之遴原来是大学士,跟当地沈阳的最高行政长官盛京总管,说多留他们一些日子,于是在沈阳住了20天。可见,当时官员们对这种特殊身份的人总是多少给点关照的。
在沈阳,吴兆骞还看望了清代第一个因文字狱案,于顺治二年被流放到东北的函可和尚。
函可,本姓韩,明代最后一位礼部尚书韩日缵的长子。年轻时因不满明末腐败成风、宦官专权,27岁时愤然出家,法名函可。清军南下时,他目睹人民饱受战乱之苦,写下了传记体的《再变记》一书。顺治四年,书稿被清兵截获,清廷对他从轻发落,流放到盛京,也就是今天的沈阳,函可也由此成为身陷清朝文字狱的第一人。
到达东北后的函可,得知清兵屠城使韩家全部殉难,悲痛欲绝,写下了“我有两行泪,十年不得干”的著名诗句。
令人想不到的是,在函可死后100多年后的1775年,当乾隆皇帝无意中看到函可的诗文时,紧张不已,令盛京将军即速搜查销毁函可的著作,从而使他的著述及有关他的碑记都荡然无存,只有一小部分诗文幸免于难。
函可生前身后遭遇两次文字狱,在整个清代都是少见的。被流放到东北冰天雪地的函可不知道,在他的身后,将有150万流人将被陆续流放到这里。
在离开沈阳的前一天,被流放宁古塔的八个举人之一的吴兰友,因不堪路途劳顿与折磨,病死在沈阳。埋葬了吴兰友之后,一行人又开始了流放之路。
出山海关到沈阳,流人们面对的还是平缓的山冈。可是,从沈阳再往前走,道路却越来越崎岖坎坷,“山野相错,或继或续”,“无日不行山水间,亦无日不行风雨间”,这是吴兆骞在后来的诗文中对这段经历的描写。此后,经四道岭、黑尔苏、船厂也就是今天的吉林市,于六月二十一日到达了松花江。
松花江,又名混同江,还叫松花哩乌拉。松花哩,汉语是天的意思,乌拉,汉语是江。这就是说其大若天河。松花江发源于长白山,流经船厂,下游注入黑龙江。由于当时天气酷热,吴兆骞在江中洗浴得了重感冒。过江之后,又下起了雨,他披着毡衣,在马上带病冒雨前行。这样走了几天,走入了长达四十余里的小乌稽,当时人们称东北地区山间多树木者为乌稽。
清初的黑龙江与吉林,土地尚未开发,因此,乌稽实际上是一片无边无际的原始大森林。流人们一进入小乌稽,只见浩瀚的树木遮天蔽日,群山相拥。对生长在江南锦山秀水中的流人们来说,这是他们前所未见的。
李兴盛:一走好几十里,甚至上百里荒芜人烟。蚊子还不是最厉害的,有一种叫白蛉的,铺天盖地的,牛马叫它一蜇,一小会儿就全身都肿了,人也是那样,蜇一下满身是包是血,一般人忍受不了。
顺治十六年七月十一日,历尽千难万险的流人们,终于抵达了戍所—宁古塔旧城,也就是今天的黑龙江省海林市旧街,此时距他们出发已经四个多月了,八位举子中除了吴兰友在沈阳病故外,其他人都安全到达了宁古塔。
宁古塔并没有塔,是满语的音译,“宁古”的意思是“六”,“塔”的意思是“个”。相传,曾有清朝皇族六兄弟居住在这里。清初宁古塔将军设立后,宁古塔便成为东北北部政治和军事中心,管辖今天的黑龙江省、吉林省、内蒙古自治区的一部分,以及乌苏里江以东、外兴安岭以南的广大地区。宁古塔分新、旧城,旧城就是今天的黑龙江省海林市旧街,康熙五年迁建新城,便是今天的黑龙江省宁安市。
顺治十二年冬,也就是1655年的一个冬日,吏科给事中陈嘉猷历经一路艰险,抵达了东北塞外的宁古塔。他是清代被流放到宁古塔的第一人,从他开始,清王朝流放“犯人”到宁古塔的远行脚步便接踵而至。
三百多年前的宁古塔是尚未开化的地方,气候严寒,人烟稀少。在前人的记述中,它是令闻者畏途,行者却步的。
对于这些流人来说,流放已经注定了他们的背井离乡与生死离别,到达并不是苦难的结束,而是更大苦难的开始。从此,他们不得不开始另一种生活,并让这种生活继续下去。也许他们中的绝大多数人将再也不能返回关内,等待他们的将是怎样的一段生死未卜的生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