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玉彪 李金宝
(张玉彪:长春市广播电视大学。李金宝:吉林工商学院社科部。)
要构建扶持循环经济发展的税收体系,首先要调整现行税制中的相关税种,使之贯彻环保原则,发挥它们在循环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1.消费税
消费税实际上是对最终使用者征收的一种税,在以后的税制改革中,要加大消费税的节约能源和保护环境的功能。扩大现行消费税的征税范围,将原本未纳入消费税的对环境不友好的行为及产品纳入消费税的征税范围;根据不同产品的环境友好程度,设计差别税率以鼓励清洁环保产品的使用。总体而言,就是只要对环境产生直接或间接损害的都应征收消费税,使消费或生产的外部性内部化。通过调整,使得消费税成为生态税收含量较高的税种。
2.资源税
根据循环经济的要求,对资源税的相关政策与制度进行完善,有利于提高资源的综合利用率,抑制资源的过度掠夺性开采与浪费,为循环经济发展提供有利的税收环境。
3.增值税/营业税
对于增值税/营业税,在今后的改革要体现绿色税收理念。增值税/营业税是我国税制中的主体税种,肩负财政职能,虽然它们的开征并不是本着扶持循环经济之意,但可以通过设定不同的税率来贯彻环保原则,体现绿色理念。可以通过低税率以及进项税额的抵扣来实现,可以通过对固定资产等的界定,限制对环境不友好的投资行为。
4.企业所得税
所得税也是我国现行税制中的主体税种,在环境保护方面的作用不及资源税那么直接,但在今后的所得税改革中,可以加入生态税收条款。企业所得税对环保原则的贯彻,主要是体现在税前的扣除项目中,即对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所以,可以通过对税前扣除项目的限定,来实现绿化。
5.个人所得税
随着经济的发展,个人所得税在税制中的地位逐步提高,要在个人所得税中实现绿化,那么就要在税前的扣除项目中有所作为,诸如对家庭购买的环保设备,可以在所得税上给予一定的抵扣。
生态税收在循环经济中有极其重要的意义,但是我国现行税制中,并没有专门的税种,所以,在今后的税制改革中,要开征新的税种、开辟新税源。设置专门的生态税种,在充分考虑税收的环保原则的基础上,也要考虑税收的公平原则,其征收范围应具有普遍性,对可能产生污染的各个环节和资源利用状况给予全方位、多角度的介入和控制。生态税主要目的就是为了保护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向所有因其生产和消费而造成外部不经济的纳税人课征的税收,实现生态和资源价值的合理补偿。所以,生态税除了包括资源的利用还包括对环境的保护,对于资源利用方面的税种,我们可以通过对现有税种的完善来实现,所以,目前要开征的新税种,主要是针对环境的保护。
在循环经济的发展中,我国应在考虑税式支出形式各自特点的基础上,联系我国的国情,选择适当的方式,制定相关的税式支出政策,如对使用循环再生资源所生产的产品减免税,对于环保设备加速折旧等。从西方国家的实践看,目前对循环经济的扶持中的税式支出,主要目的在于鼓励企业开展环境领域里的科技研究与开发、刺激企业投资于治污设备等方面,主要采用税收减免、投资税收抵免和加速折旧等方式,这为发展循环经济所需的技术提供创新激励,为企业的发展循环经济提供利益刺激。
1.鼓励输入端的农业资源投入减量化
鼓励改进施肥技术和方法,在东北地区开展测土配方施肥试点,推广精准施肥新技术。如果农业部门中能够提高利用率,减少肥料损失,减轻环境污染,提高肥料利用率,并且开发高效低毒、低残留的农药,开发生物农药取代化学农药,强调对有害生物的生物治理,减少农药使用量,政府都要给予相关的税式支持和补贴。
2.鼓励输出端的农业废弃资源循环利用
农业废弃输出端的废物有秸秆,应鼓励发展发展秸秆的深加工。农作物秸秆加工产品是国际市场有竞争力、而且是相对比较优势的产品。国际市场对秸秆粉的需求量相当大,国外鸡饲料就要求添加5%左右的秸秆粉,牛羊等对秸秆粉的需求量更大。国外l千克秸秆粉的价格相当于l千克黄玉米的价格,即0.7元左右(人民币),市场前景较好。
东北地区是重工业基地,相比其他地区,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更多的废弃物。政府通过较高税收淘汰和限制高能耗、高投入、低产出、重污染的重工业企业和产业,坚持用市场经济的手段优化资源配置。并对研究开发清洁生产工艺技术,建立和完善行业清洁生产的企业,通过从耗能源、重污染的重工业征得的税收给予补贴,以奖励它们为减少生产过程中的污染物和生产外部成本所作的贡献。同时对于一些工业生态园,应加大税收减免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