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 城
天堂记
对乡村的情感有千种万种,一踏上那方土地,它就是这一种。就是那春风初拂下,尚来不及返青的黑土;是那像乱发一样,软塌塌扶也扶不起来的一地衰草;是那清浅澄澈的潺潺溪水,和那半露在溪水中,落满了星星点点白色鸟粪的石头。不错,正是它们使一直萦绕在心头的氤氲情感,现出这么清晰的轮廓,一下变得这么实在,这么具体。不管什么时候,也不管摊上了什么事,心情多么恶劣,一回到乡村,就都烟消云散了。代之而起的,是那潮水般扑面而来的久违的温馨。
离开乡村已经二十多年了。所幸不远,就在县城,大约也就四十里。少则几十天,多则个把月,有事没事,总爱回家去看看。看什么心里并无定见,就是想看一看。这差不多已经成了一种瘾了。只是这种瘾,似乎永远也得不到满足。离村越近,那种仿佛来自肺腑深处的强烈的渴念反而越重。
乡村不大,但变化却不小。从什么时候起,靠山边的老房子陆陆续续被拆了,新的房子不断盖起来,整个村子,已从原先的山脚下,慢慢往溪边移出去了许多。离溪近了,离山就远了。不知怎么,新盖的地方对我没有什么吸引力。我就喜欢到靠山脚的那些腾出来的废墟上,去感受那种熟悉而陌生的荒凉,在那里若有所思,忘乎所以。仿佛曾经有什么宝贝遗落在了那里,一时却想不起来。那些地方,房子拆了之后,或者留下几处斑驳的残墙,或者干脆就是一片平地;或者种着各种瓜菜,或者只有一地荒草;或者围着摇摇晃晃的篱笆,或者架着几根孤寂的朽木,眼看着一片旷阔和寂静。不管是春夏时的一派生机,还是入秋后的满目衰败,给我的,都是一样的感觉。就是那种半夜醒来之后,将睡未睡、半梦半醒中的迷蒙感。每到一处,就像是接受一只温柔的手掌,轻轻抚触着我的胸口,既亲切,又隔膜;既贴近,又遥远;既温柔,又粗重。这样的抚触,不抚则已,一抚之下,感觉胸中的隐痛忽然就一拨一拨清晰起来。就那些地方,怎么看总也看不够,怎么回味总也回味不完。在那狭长曲折,而又给人以幽深空旷的弄子里,走着走着,常常就迷茫起来。好像想起了什么,却又总是语塞。欲言又止成了我最尴尬的心境。
留在山边的房子已经不多。我家老屋是其中一座,样子有点孤独,像是一直在为谁坚守着什么。出了后门就是山。这里曾经树高林阔,一片苍茫。如今,山上的小树丛,差不多被清剿一光,大树也只剩下稀稀落落的几棵。没有什么能够抵挡炎炎烈日,也没有什么能把蝉声留住一些,尽管它曾经漫山遍野,响彻云霄。面对那一坡黄土,满目凄清,凉风一吹,直接就到了脸上。冷不防,一粒尘沙跑进眼里,泪水就下来了。闭起眼睛,就看见了自己。看见自己穿着开裆裤,扳起鸡鸡对着风撒尿,然后一脸鬼鬼的,躲在那树丛里捉迷藏,躲着躲着,忽然发现了什么,一个人悄悄跑到山上捡椎栗,坐木轮车,黄昏时,站在那陡坡旁,涨红了脸跟谁生气,直到天黑。复一睁眼,又全然不见。不知是年岁已长的缘故,还是这山确实变低变矮了,没走几步,就登上了山顶。一个人独自站在那么高、那么苍茫的地方,眼前一派荒凉,一种莫名的失落油然而生,良久不能自己。
村前的小溪,还在日夜不停地流着。不过,水浅了,草长了,石头们裸露了出来。漫步在那溪畔上,不一会,身上便泊满了细细的草花,星星点点,像一只只小小蚊虫,两个翅膀扇呀扇的。溪中一个小潭,虽不甚深,但是特别清澈,头顶的蓝天白云倒映于其中,显得深邃而旷远,靓丽而飘忽,恍然一个梦中的仙境。也算是心有灵犀吧,在那里稍事驻足,忽然就想到一个词:天堂。对,天堂。正是这个晴朗,纯粹,唯一,至高无上,洋溢着难以描述的无限幸福,但却是不可企及的词,使我彻底冰释了。就像是无意中捡回一把丢失已久的密匙,尘封的心结顿时被打开,一下变得无比畅达,身心俱廓。我明白了,在乡村,一定有一段等同于天堂的美好,是我难以割舍的。它曾经那么真实地在我生命中停驻过,并留下历历印迹,使我明知道它已经不复存在,仍不免一次次忘情地寻找。一如现在,当我深深沉迷于这方土地的磁吸效应,不知什么时候,一只蚂蚁已经悄然爬上我的深度镜片,两根触丝在风中抖动不已。
鸟声记
1
鸟声和水声,是乡村里两种最美的声音。水声叮叮咚咚,吟吟哦哦,再想象一下,它如何从深山中款款而来,小脚女人似的,穿过田园,再绕过村子,复又款款而去,手扶两岸的青草树木,怀揣天上的碧空流云,自在如斯,谁说不美!但,水声虽美,其千古如是,自弹自唱,以致永远,似乎又稍嫌不谙世事,不懂人情,过于超脱些了?鸟声不同。鸟是有生命的,鸟之将死,其声也哀,古人早就深有体会。说明鸟作为造化中之一生灵,亦有悲喜哀乐需要表达,这一点与人相通。听其声,便能会其情,自然就美在心里了。
至少有一点,鸟声之美或许与鸟自身的美有关系?鸟,可以用一个词来概括,曰:简洁。不管形体,动作,还是眼神,好像都没有多余的成分,一切恰到好处,很有分寸。乡村里的鸟,品种繁多,能叫得上名字的就有十多种,比如乌鸦,喜鹊,画眉,燕子,老鹰,白鹇,还有雉鸟,猫头鹰等等,另有数十种,初看像这个,再看又像那个,仔细一看,却什么都不像,只能叫上土名,无法叫上学名。甚至连土名也叫不上。不管什么鸟,每一种鸟都有每一种的美法。但归纳起来,却有一个共性,那就是:鸟的美,美得直观,美得纯粹,美得直截了当,跟别的事物一概无关。山野村民,顽童稚子,没有人会想到什么比翼双飞,或者自由的精灵之类,也没有人在意鸟是不是恐龙的后代,算不算是人类的一门远亲?鸟就只是鸟,这就够了。不过,若说鸟的美,都没一丝想象的成分,那也不确实。它飞得那么高,那么快,就足够令人艳羡。你看它吧,一眨眼就从这边山飞到了那边山,从这棵树飞到了那棵树,从这座房子飞到了那座房子,或者就在天空中盘旋来盘旋去,停都不用停一下。人走路走累时,不免就想,要是一只鸟那该多好,翅膀一张,哗地一下就到了,多快呀!或者看风景时就会想,要是一只鸟,飞那么高,那一眼能看多远!
鸟的世界,想必比人要单纯和磊落一些,没有勾心斗角,没有互相算计,有威胁也来自明处,不必整天彼此提防。因此,绝大部分时间,鸟都是快乐的。这从它的叫声就可以听出来。鸟的叫声里,绝没有揶揄,嘲讽,谩骂,奚落,奉承,装腔作势,和无病呻吟等心口不一的成分,无非就是哀伤,恐惧,和快乐几种纯粹发自内心的声音,即所谓情动于衷。其中尤以快乐者居多。因此,我们听到的鸟声,大多是美丽动听的。汉字里的鸣字,就是口字旁,一个鸟,表示鸟的叫声。专门用以形容鸟叫的啭字,则是一个口,一个转,表示鸟叫的婉转曼妙。试想,春暖花开时节,于姹紫嫣红中点缀几声这样的鸟叫,那该有多生动,有多美。无怪乎古人把鸟语和花香放在一起相提并论。普通的乡村自然没这么浪漫。不过在乡村生活久了,就会发现,乡村里的鸟声,似乎更贴心贴肝一些?不论是在寂寂深山,或漫漫长途,形单影只时,忽然一句鸟叫远远传来,心中一下就踏实了许多,眼看到处都焕发出生机和活力。在荒野劳作,烈日炎炎,挥汗如雨,四顾渺渺,无以解乏,此时,一只鸟飞来,停在附近的树上脆脆地叫几声,便会使人如饮冽泉,顿失饥渴,力量随之增加了不少。这样的体会,相信不少人都有过?
西方人常常把好听的歌喉比作夜莺,中国人喜欢比作百灵鸟。夜莺我没听过,百灵鸟印象也不深。一般乡村恐怕也没这种鸟。但是,普通的鸟每个乡村都有,我最熟悉不过了。其叫声至今还萦绕耳畔,挥之不去。每年的春夏时节,乡村的天,几乎就是被鸟叫亮的,一大早,人们还在鼾睡,鸟就热热闹闹地叫开了。首先是屋内的燕子唧唧啾啾,既而,是墙外的麻雀啁啁噍噍,再之,后门的喜鹊也跟着叽叽喳喳起来。众多鸟声响成一片,蔚然可观,丰富却不混乱,热烈而不扰嚷,句句清脆,声声悦耳,像一部气势恢宏的欢乐交响,把全村的人,一个个从床上叫起。忙碌的一天,就这样开始了。到了傍晚,还是这些鸟,把人们从山野地头一个个唤回家,送入各自的梦乡。可以想见,那是何等景象。可惜如今的乡村,树砍了,喜鹊们走了,据说是过量使用农药的缘故,麻雀也已经好几年不见了踪影,乡村里再也听不到那么动听的鸟声了。一个乡村,数十座屋子参差错落,暴露于野,一任风雨瓢泼,没有了鸟声,多么荒凉。逢年过节,偶尔回去小住一两天,但觉早晚寂寂无声,就像人忽然被割去了一边耳朵!
2
语言产生于表达的需要,这已是一般常识。每种动物都有自己的语言。鸟声作为鸟类的语言,自然含有丰富的生命信息。人有欢乐,悲伤,惊恐,愤怒,安详,两情相悦,以及呼儿唤女等情感,鸟何尝没有。只不过人们平时并不在意,或品味不出来而已。
我的祖父生于斯,长于斯,活到了八十多岁,一辈子基本没离开过他所在的乡村,所见所闻,所虑所想,除了简单的乡村人事,庄稼农时,就是山水树木,走兽飞禽了。他目不识丁,见识并不比一只土生土长的鸟广多少,算是没怎么“被人类文明所污染”,因此他自问能以心换心,以情动情,听懂某些鸟语。从一种鸟的生活习性中判定寒暑易节,从另一种鸟的鸣叫变化里辨别天气晴雨,这成为他的一种乐趣,也成为他的一项本事。一次,他到山上锄番薯草,很迟才摸黑回到家。他说,本来傍晚就准备回家了,不想,路上却被两只小鸟耽搁了。一只是母亲,在这边山着急地喊:叽,叽,叽,在——哪——?另一只是孩子,在对面山远远地回答:喳,喳,喳,在——这——。他不禁停下来观看,一直到天黑前,两只小鸟终于飞到了一起,一时间又叫又跳,好不兴奋,他这才放心地继续赶路。祖父说得绘声绘色,让人仿佛眼睛一闭,就看见两只失散的小鸟终于重逢时,激动得眼泪哗哗的情景。祖父见我们听得那么专注,就又讲了一个不知从哪里听来的故事。说,人本来也不会讲话,只会像鸟一样叫,自从古代一个皇帝,头转那边说一种话,头转这边又说一种话,世上这就有了这么多话。这当然是无稽之谈,不值得一驳,我们听完都笑了。
许多年以后,祖父已经离开了人间,我在阅读《圣经》的时候,发现了一个同样有趣的说法。《创世纪》第11章载:那时,天下人的口音言语都一样。他们在往东迁移的时候,在示拿地遇见一片平原,就在那里住下来,商量着建造一座城和一座塔,让塔顶通天,既能扬名,又能在城里集中居住,避免分散在全地上。耶和华一看,他们都是一样的人民,一样的言语,如今既做起这事,将来本领会越来越强,恐怕做什么都没有不成就的,就决定惩罚他们,不让他们继续建。于是从天上下来,变乱了他们的口音,使他们的言语彼此不通,并从那里分散到全地上。因为耶和华在那里变乱天下人的言语,使众人分散在全地上,所以那城就名叫巴别。巴别就是“变乱”的意思。
读了《圣经》里的这则故事,我忽然觉得,祖父关于古代的皇帝创造语言的故事,不再那么好笑了,甚至相当严肃。这两个故事何其相似,都是对复杂的语言现象的解释,《圣经》从神学的角度,祖父从帝王崇拜的角度。所不同的是,在祖父这里,显得更朴素一些,也更能体现出一种众生平等的观念,因为皇帝也是人,而同样是众生之一的人与鸟,曾经发出过同样的叫声,或者说,使用过同样的语言。这就在无形中告诉我们:要珍爱生命,哪怕只是一只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