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无公害农产品发展成效与实践

2012-08-15 00:48云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650032钱宁刚赵春山
云南农业 2012年4期
关键词:产地全省农产品

□云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650032 钱宁刚 赵春山

□中共云南省委党校 650111 罗光洁

1 无公害农产品发展成效

多年来,在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关心支持下,全省无公害农产品从无到有,从少到多,从地方认证到全国统一认证,认证产品数量及规模均在不断扩大,认证品种范围不断丰富,涵盖了蔬菜、粮油、水果、茶叶、林产品、可食花卉、畜禽产品、水产品及其他特色产品。尤其是畜禽产品,从最初的生猪、鲜禽蛋认证逐渐扩展到活家禽和肉牛(活)、肉羊(活)等大牲畜类。截至2011年底,全省累计认定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规模达317.33万hm2,畜禽养殖规模达9131万头(只/羽)。全省已有83个县(区、市)完成了无公害农产品产地整体认定工作。全省累计认证无公害农产品1110个,认证产品产地规模达39.4万hm2,畜禽养殖规模达1294万头(只/羽),认证产品实物年产量达568万t,年产值143亿元。其中种植业产品852个,占总数的76.75%,畜牧业产品173个,占总数的15.59%,水产品85个,占总数的7.66%。

各地在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的同时,不断抓工作机构建设,截至目前,全省16个州市均成立或明确了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工作机构,其中昆明市单独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大部分县区均明确了相应工作机构和人员。

2 主要发展措施及经验

2.1 切实加强领导,健全工作体系

近些年来,发展无公害农产品逐渐引起各级政府领导及相关部门的重视,各地通过新建或挂牌明确了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工作机构,不同程度增加了编制,完善了工作队伍。在省级工作机构的统一安排下,全省每年举办1~2期无公害农产品认证业务培训班并派相关人员赴省外参加培训,以尽快提高各级工作机构工作人员业务技能,确保各地无公害农产品发展工作的顺利开展。目前,“三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发展不仅纳入各级政府对农业部门的目标考核范围,也逐渐成为相关农业项目申报、产品品牌评选要求的重要条件之一。

2.2 积极争取资金,科学谋划发展

自2006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实施以来,各级农业部门及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工作机构积极争取上级部门及本级政府对本辖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资金支持力度,不断加大对“三品”认证、检验检测、标准推广、质量监管、品牌宣传等方面的资金投入,促进辖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整体提高。部分地区根据辖区产业、产品优势制定了发展规划,出台了扶持措施,并安排了专项资金对“三品”认证单位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予以扶持,如曲靖市对获证无公害农产品奖励1万元/个等,安宁市对无公害农产品认证企业一次性奖励2万元,富民县对无公害农产品认证企业一次性奖励3万元。

2.3 加强宣传推广,营造健康氛围

各级工作机构通过印发宣传册(页)、科技三下乡、各种涉农展销推介会、农业信息网、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形式不定期进行有关无公害农产品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等知识的宣传,不仅增强了有关部门领导尤其是分管领导对无公害农产品的认识,还有效提高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也提高了社会各界对无公害农产品的认知度。

2.4 推进产地认定,奠定发展基础

自2007年起,省农业厅安排农业标准化专项资金实施无公害产地认定整体推进项目,在全省范围内采取整体认定的方式,分批以县为单位开展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几年的实践表明,整体认定项目的实施大大加快了全省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的认定进程。同时,为加快无公害农产品的发展,产地整体认定项目要求各项目实施单位要充分发挥产地认定的作用,必须组织完成一定数量的产品认证,方能通过项目验收,这一举措有效促进了各项目县及全省无公害农产品的发展。

2.5 创新工作方式,加快产品认证

各地工作机构主动深入基层,实地调研,认真筛选并积极动员和指导符合申报条件的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行业协会及种养大户开展无公害农产品认证,鼓励和支持已认证企业开展扩项认证、整体认证。同时,各地工作机构根据辖区工作实际,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整合工作环节,简化工作程序,采取申报单位“请上来”、上级专家“请下来”、本单位人员“派下去”、发送电子文档、邮政快递等多种方式相结合进行集中现场检查和上报、审查和修改补充材料,从而降低工作成本,提高了工作效率。

2.6 强化证后监管,确保产品质量

各地工作机构积极采取多项措施,严控证后产品的生产经营与规范用标,以确保产品质量,维护品牌形象。一是积极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以农药、兽药、饲料及添加剂、肥料等生产资料为重点的投入品监管,联合打击制售假劣农药、兽药、饲料及添加剂和肥料的违法行为。二是认真组织或配合国家或省级有关部门开展农产品质量例行监测或针对无公害农产品的监督抽查、抽检工作,对抽检产品不合格的单位通知整改或取消标志。三是定期开展以无公害农产品标志规范使用为重点的市场监督检查,积极配合工商、质监等部门严厉打击过期用标、乱用标的假冒伪劣行为,以进一步增强用标单位的质量安全意识,规范质量管理行为。

3 结语

多年的实践证明,无公害农产品的健康快速发展,离不开政府的支持,尤其是在机构建设、资金、政策等方面都需要政府强力支持。今后,各地农业部门及各级工作机构应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两强一堡”战略目标,继续以服务“三农”、促进现代农业建设、促进农民增收为核心,扎实推进农业标准化,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不断提高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市场竞争力,确保广大人民群众消费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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