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 轶
(上海体育学院武术学院,上海 200438)
非物质文化遗产视域下摆手舞的现状与发展路径
刘 轶
(上海体育学院武术学院,上海 200438)
摆手舞作为土家族代表性的民族传统体育活动,2006年已被确定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加以保护,经过5年的发展,现实状况令人堪忧。文章从恩施州利川市摆手舞的现状入手,结合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的核心因素进行归纳和分析,认为传承人是摆手舞保护的前提,公众参与是摆手舞传承的基础,政府扶持是摆手舞发展的外延,并提出了构建传承人的保障机制、激发公众的文化自觉、明确政府的工作职责的发展路径,使摆手舞文化的保护与传承步入有序的轨道,为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参考和借鉴。
非物质文化遗产 摆手舞 发展路径
伴随着全球一体化和社会的进一步开放,昔日相对与世隔绝的民族传统体育正面临着外来文化的不断冲击,传统与现代的激烈碰撞,使得众多的民族传统体育活动正以近乎崩溃的速度消失。然而,随着非物质文化遗产以及其他传统文化的保护研究工作不断深入,人们对优秀的传统文化亟待保护的意识已经达成共识。[1]国务院2006年公布的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就将极具土家族民族特色的摆手舞加入其中。经过5年的发展,摆手舞是否得到了应有的保护与传承,是目前急需深入研究的课题。因此,本文从非物质文化遗产视域下对摆手舞保护与传承的现状及其发展路径展开研究,旨在为摆手舞的保护与传承步入良性轨道提供依据,亦为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发展提供参考。
摆手舞土家语称其为“舍巴日”,是土家族祭祀祖先、祈祷、过年、喜庆节日等活动中不可缺少的群众性歌舞活动,与土家族的民族形成、历史发展、社会结构、经济生活、居住环境、语言系属、宗教信仰及风俗习惯等有着密切的联系。[2]土家族摆手舞传承至今,其间不断地融入了不同历史时期的文化内涵,经历了收集原生态摆手舞、创作舞台摆手舞以及提倡广场摆手舞等保护阶段,在国内外产生了很大影响。由于鄂西的恩施自治州是土家族的聚居地,州所属的利川市土家族人口达到了31.6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38%。[3]因此,本文将研究的主要调研地放在了利川市。
提到摆手舞,城区的许多市民都知道,但真正参与其中并保持较高热情的还是以中老年人为主。每天晚上六点半左右,只要不是雨雪天气、地上不湿滑,利川城区中心地带的大众广场上就会响起《木叶情歌》、《麻杆点火》等摆手舞曲,爱好跳摆手舞的群众陆续地聚集到广场,自觉围成多个同心圆随歌而舞,场面较为壮观。
经访谈了解,他们所跳的摆手舞是经过三次改编而成的“广场摆手舞”,参与的主要目的是锻炼身体和自娱自乐,与大型节日穿着民族服饰的摆手舞相比,早已没有了歌舞祭祀的影子。音乐停止人群慢慢散去时,本人随即采访了几位参与摆手舞活动的群众。他们告诉我,坚持跳摆手舞已经很多年了,只要天气情况允许,每天晚上都会来。跳摆手舞不仅锻炼了身体,还可以结交不少的朋友。市里也偶尔组织摆手舞的比赛,间接带动了部分人群参与跳摆手舞的活动中。但是聊到摆手舞的起源及其所蕴含的土家族民族文化时,很多人都表示不太清楚,认为这些理论上的东西过于虚无缥缈,跟跳摆手舞没有什么直接的联系。由此可见,在大众的意识中,摆手舞的外在表现形式已将内在文化内涵剥离并独立存在了。
通过走访位于利川西部的建南镇和东部的毛坝镇发现,镇上跳摆手舞的群众很少,每晚只是在镇政府的坝子里零散着十几个人在跳,场地由于年久失修显得较为破旧,参与活动的人群年龄明显大于利川城区。对他们进行访谈得知,早在十几年前摆手舞在农村的状况远不止这样,当时镇政府团委和妇联在组织,镇上的领导也很重视,划拨了专款购买设备和维护场地,并带头参与其中,家家户户每晚在农忙后都会聚集到一起,载歌载舞来放松一天疲劳的身心。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城乡交流的增多,镇上大部分的年轻人逐渐外出打工,剩下的人群负担家里的农活也更加繁重,即使看起来上千人的村子,真正有时间和精力参与摆手舞活动的人群越来越少。相对于城区而言,摆手舞在农村的发展情况不容乐观。
利川市共有小学386所,初中36所,高中5所,中等职业技术学校1所。通过对当地教育局相关领导的访谈和实地调查了解,摆手舞开展情况最好的当属利川市实验小学和利川职校。利川市实验小学从一年级开始就有摆手舞的教学内容,一直到六年级都要求学生坚持进行练习。这里的学生基本上都能跳,即使跳得不好的,也能把动作比划清楚。利川职校则是利用课余时间组织指导学生跳“清江广场舞”。在学生“两操”时,广播操与摆手舞交替进行,这种独特的安排形式,使学生感到新颖有趣,解除了天天做操的厌倦,上操积极性明显增强。利川职校摆手舞队,曾三次在全市龙船调艺术节、中小学运动会中表演,场面蔚为壮观,为活动增色不少。目前从利川职校毕业的中专学生,人人都会跳摆手舞。
除此以外,利川地区其他近四百所学校,基本上没有将摆手舞列为日常课堂教学的计划。学校是文化教育和传承的基地,如果学生对本民族的文化不甚了解,那么这个民族必将走向衰亡。摆手舞作为土家族文化的代表性项目,融入土家族地区的学校教育体系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
位于利川市东北方向6公里处的腾龙洞,是中国目前已知的最大的岩溶洞穴,被中外专家认定为世界特级溶洞之一,为利川市具有代表性的旅游景点,自1985年开发建设以来,接待了大批中外游客。该旅游景区每天都有几场民间歌舞的表演,其中也包括独具土家特色的摆手舞。通过景区管理部门了解到,他们在摆手舞的整理方面做了很多的工作,也花了很大的功夫。很多游客在这里欣赏到摆手舞,赞叹不已,甚至有些游客还要求导游教他们跳摆手舞。后来,旅游区的口号变为“教会游客一曲歌(山歌),教会游客一支舞(摆手舞)”。
但是,通过深入了解得知,景区管理部门并没有下设摆手舞开发的机构,也没有针对这句口号出台具体的操作措施,更没有将摆手舞与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进行有机结合的意识。目前仍然停留在歌舞展示的阶段,现场游客对摆手舞赞叹不已之情在到达下一景点时,已被抛到九霄云外。旅游景区在宣传地方民族文化特色的辐射效应方面打了一个大大的折扣。独具代表的腾龙洞景区尚且如此,其他景区开展摆手舞的状况就可想而知了。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植根于民族土壤的活态文化,是发展着的传统的行为方式和生活方式。因而,它不能脱离生产者和享用者而独立存在,它是存在于特定群体生活之中的活的内容。它无法被强制地凝固保护,它的存在与发展永远处于活体传承与活态保护之中。[4]从这个层面上来讲,保护摆手舞的前提条件就是要保护传承的主体,也就是摆手舞优秀的传承人。摆手舞正是依靠他们的传承才得以延续并永不断流。
目前,摆手舞传承人的保护和培养还处于初级阶段。大部分传承人生活在农村或山区等基层地区,各方面的条件比较艰苦,物质上的匮乏使其为了生计而疲于奔命,加之传承场所和文化空间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害,使其无法全身心的投入摆手舞的创新和后继人员的培养。由于摆手舞并不具有直接的经济效益,对这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人而言,在传承这一技艺的同时不仅不能为其带来生活物质上的改变,反而在传承的过程中需要他们大量时间和精力的投入,更加大了其物质基础的消耗。这样的发展模式,根本无法使摆手舞得以良好的传承和延续。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在目前看来还属于比较新兴的课题,但实际上,大量的人民群众却一直坚守在保护和传承的第一线。改革开放以来的几十年中,跌宕起伏的“经济热”、“文化热”,使得部分非物质文化遗产遭遇了前所未有的冲击,甚至被全盘否定,但在群众中却得到了守护和滋养,群众参与的热情构筑了其躲避风雨的家园。
摆手舞同我国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一样,都是产生于民间,依靠广大的人民群众代代相传而流传至今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也指出:“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各族人民世代相承、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和文化空间。”[5]由此可见,它是以人为存在的主体,以人民群众的生活为依托,融入民众的生活之中的。摆手舞的保护与传承是一个复杂而又系统的工作,需要政府的大力支持和相关政策的正确引导。但归根到底,吸引公众参与其中是最基础、也是最根本的工作。如果群众基础遭到了破坏,摆手舞作为一种文化形态自然就会凋零、失落或者畸形发展,使其成为无本之木、无水之源。因而,摆手舞保护与传承的真正出路在于吸引广大的人民群众(特别是农村基层的群众)参与其中,使其更为深刻地体会摆手舞所蕴含的深刻的民族文化内涵,进而对传承和弘扬优秀的土家族文化起到积极而又深远的作用。
根据联合国2003年公布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规定,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主体有三种类型,即国家、国际组织,以及社区或者社群、群体、个人和非政府组织。[6]由于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民族性和国家主权的体现,故政府在其中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所以,《公约》在第15条中明确规定:“缔约国在开展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活动时,应努力确保创造、延续和传承这种遗产的社区、群体,有时是个人的最大限度的参与,并吸收他们积极地参与有关的管理。”[7]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过程中,政府的的主要责任在于建立必要的机构、组织协调和提供资金,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创造必要的条件。由此可见,创造和谐的文化生态环境,有效地保护摆手舞这一非物质文化遗产,政府扶持在其中的关系显得尤为重要。
摆手舞作为土家族地区一张亮丽的名片,当地政府为了提高知名度和带动经济的发展,也曾经做过一些积极的工作,但是取得的效果都不太明显。例如,2001年刚刚提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时,来凤、龙山、酉阳等相邻县市为了争创“摆手舞之乡”突然大兴跳摆手舞之风,当地媒体也推出了“打造生态民俗文化自治州”跟风造势,但是“一阵风”过后,一切又都归于平寂。究其原因,政府对摆手舞进行保护和传承的出发点上出现了偏差,政府在保护和传承的过程中,其主要职责是建立机构、组织协调和提供资金,而不是以提高知名度和发展经济为主要目的。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说到底就是保护这一遗产的传承人,保护好他们也就意味着保护好了传承的纽带,才有可能把宝贵遗产从人亡艺绝的濒危绝境中抢救回来。因而传承人的保护是摆手舞保护工作的重中之重,当地政府应在建立摆手舞保护的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构建传承人的利益保障机制。一方面,在物质上给予传承人更多的扶持与帮助,定时发放生活补贴和传承补贴,及时掌握传承人的生活状况并力所能及地解决他们的困难,让他们在足够的物质保障前提下,全身心的投入摆手舞的传承和创新工作中;另一方面,在精神上给予传承人更多的关怀与鼓励,尊重他们的人格,了解他们的想法,定期表彰和奖励一部分对摆手舞保护与传承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传承人,提高他们在社会中的地位和威望。传承人一般都有注重社会评价的性格,他们在行业内也会有公开或隐性的竞争,为调动传承人保护摆手舞的积极性,在精神激励方面的效用,有时比物质奖励更能取得积极的效果。[8]
通过对以上两个方面的加强,不仅可以改善摆手舞传承人经济窘迫的状况,更能够提高其社会地位和自信心,充分调动他们投身摆手舞保护和传承事业的积极性,从而吸引更多的后备力量加入到摆手舞的学习和传承队伍中来。
非物质文化遗产产生于民间,同时主要流传于民间,因此具有鲜明的民众色彩。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目的,不是将它们束之高阁,而是要一代接一代的传承下去,非物质文化遗产总是依托于人的本身而存在。因此,应始终通过宣传与公众参与的途径来增强全民保护意识。[9]
文化之根在于民,只有激起土家族民众的文化保护意识,尽力让广大民众发挥主体作用,积极参与摆手舞的“活态文化”传承,才能创造出一片适宜摆手舞生存的土壤。只有把广大土家族民众的力量都动员到摆手舞传承的工作中去,摆手舞才可能获得源源不断的发展动力和创新源泉。首先,应加大对摆手舞的宣传力度,使摆手舞的传承拥有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如以重大节日庆典为载体,组织大型的摆手舞表演活动,通过网络、电视等现代媒体和图书、报纸等传统媒体相结合的方式,把摆手舞和土家族特有的传统文化紧密结合,宣传和讲解摆手舞的传承历史及文化内涵,改变部分人群认为摆手舞“封建、落后”的偏见思想,激发公众参与其中的文化自觉。从而达到在享受节庆和表演乐趣的同时,树立保护与传承摆手舞的意识,进而提高民族自尊心和自豪感。
其次,应利用现有的教育资源开展摆手舞保护与传承方面的教育,将这项工作上升到学校教育的层面,在各阶段的学校教育中加入摆手舞的教学内容,以填补土家族学校教育在民族传统教育方面的缺失。学校是文化传承重要的阵地,摆手舞长期以来得不到有效保护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我们祖祖辈辈口传身授留下来的民族瑰宝被排斥在学校教育的课堂之外。而随着国家对民族传统教育提高我国文化软实力愈加深入的认识,给摆手舞的教育传承提供了难得的契机。民族地区的学校应义不容辞地肩负起传承民族文化的重任,将摆手舞引入课堂,让学生通过摆手舞了解和认识土家族的传统文化,并积极主动地保护和创新这一非物质文化遗产,从而促进民族传统文化的传承。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第13条中规定,各缔约国应努力做到“制定一项总的政策,并将遗产的保护纳入规划工作;指定或建立一个或数个主管保护其领土上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机构;鼓励开展有效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科学、技术和艺术研究以及方法研究;采取适当的法律、技术、行政和财政措施”。[10]
也就是说,政府在保护和传承摆手舞的工作中,应当明确建立机构、组织协调和提供资金的三大职责。首先,应尽快建立摆手舞自治区级别的保护机构,出台相关政策法规,制定相应的保护和传承措施,开展摆手舞的挖掘整理、理论研究和人才培训等相关工作,并以此为平台形成科学组织和规范管理摆手舞保护工作的有效机制。其次,将摆手舞的保护工作纳入镇、村干部的实际考核之中,建立责任追究制,要不定时地对各基层进行检查指导,切实督导各基层单位开展好摆手舞的传承工作。依托相关保护机构,定期开展培训和考核活动,聘请摆手舞研究方面的专家和优秀的传承人,介绍摆手舞相关的政策法规、保护的方式方法、业务标准规范等内容,并规定凡是从事摆手舞保护工作的有关管理人员、专业人员亦或者传承人等,都要定期进行学习、培训,让他们切实了解摆手舞的现实情况,掌握保护与传承等相关知识,使培训者既能得到理论上的提升,也能增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最后,在摆手舞的保护上提供一定的资金作为保障。当地财政部门要设立摆手舞保护工作的专项基金,用于摆手舞珍贵资料与实物的征集和收购、传承人的培养和资助等方方面面的工作。由于利川市的经济相对落后,开展如上工作完全依靠当地政府财政的支持不太现实,因此,以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方式,引导和鼓励社会团体、企业和个人等多种渠道对摆手舞保护工作进行资助是十分必要的。通过设立保护摆手舞的公益基金,或者对进行资助的企业减免税收、对个人授予荣誉称号,更可以将摆手舞与商业进行有机的结合吸引商家投资等措施,扩大资金的来源渠道,为全方位做好土家族摆手舞的保护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保障。与此同时,在资金运作时要保证专款专用,做好财政监督和跟进工作,确保专项资金能够用于土家族摆手舞的保护工程之中。如此一来,才能从真正意义上及时有效地指导和监管摆手舞保护的相关工作,从而使摆手舞的保护和传承工作步入有序、良性的发展轨道。
摆手舞是土家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民族传统体育的宝贵资源,蕴含着深厚的民族文化积淀和鲜明的个性特征,是土家族典型的文化标志。在全球经济一体化和民族大融合的今天,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已经与当地社会的发展紧密相关,当地政府应当提高文化软实力在促进经济发展方面的认识,打破重经济轻文化的格局,将构建传承人的保障机制、激发公众的文化自觉和明确政府的工作职责落到实处,遵循“保护第一、开发第二”的原则,切实通过对摆手舞文化的整体保护,达到促进土家族文化活态传承的目的,从而实现土家族地区社会、经济、文化的可持续发展。
[1]汤立许,蔡仲林,秦明珠.蔡李佛拳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涵及传承[J].体育学刊,2011(5):114-118.
[2]李 芳,史晓惠,谢雪峰.土家民间舞在健身舞蹈中的运用与开发研究[J].武汉体育学院学报,2010(5):86-90.
[3]利川市政府. 利川人口、民族简介[EB/OL].http://www.lc-news.com/sqbl/file7.asp,2010.
[4]王文章.非物质文化遗产概论[M].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2006:346.
[5]国办发(2005)1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EB/OL].http://www.gov.cn/zwgk/2005-08/15/content_21681.htm,2005-8-15.
[6][7][10]百度文库.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EB/OL].http://wenku.baidu.com/view/08e5614ce518964bcf847c0d.html,2010-12-20.
[8]萧 放.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认定与保护方式的思考 [J]. 文化遗产,2008(1):127-131.
[9]黄赛凤.政府主导的西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D].西藏大学硕士毕业论文,2010:44.
Current Conditions and Development Path for Hands-waving Dance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the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Liu Yi
(School of Wushu,Shanghai University of Sports,Shanghai 200438)
Hands-waving Dance is representative of the Tujia traditional sports activities,2006 was identified as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protection.After five years of development,the current conditions is worrying.In this paper from Enshi Prefecture Lichuan City Hands-waving Dance present situations,Combination of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protection and inheritance of the core factors are summarized and analyzed,Studies suggest that successors is protected premise,public participation is the base of the inherit,government support is the development of the extension,then the study proposes the development path of establishing mechanisms to protect successors,stimulate the public's cultural awareness,clear responsibilities of the Government's work,promoting Hands-waving Dance culture protection and succession into the orderly orbit,for other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to provide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reference.
the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Hands-waving dance development path
G85
A
1004—5643(2012)03—0085—04
2011湖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2011湖北大学青年项目资助课题。
刘 轶(1979~),男,在读博士研究生,讲师。研究方向:武术教育与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