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 瀛[昆明学院人文学院, 昆明 650214]
作 者:龙 瀛,昆明学院人文学院讲师,硕士,主要研究方向为中外文学关系、高等教育比较。
中西方文论中对于“摹仿”论都有所阐述,但西方文学中的“摹仿”论影响似乎更大一些,这一方面和人们对西方文学中叙事传统的重视有关,另一方面也和人们对西方文学本身把握的偏颇有关。对于中国文论中的“摹仿”论我们也可以联系西方现代文学的创作进行双向阐发。此外,两种“摹仿”论在各自文明区的演进过程各有千秋。本文准备尝试给出一种角度的分析,通过对这一问题的剖析,对我们把握好中、西方文论中的理论、观点会带来某些有价值的启发。
无论是古希腊早期的史诗、戏剧,还是稍微往后的诗体小说、哲理小说、浪漫主义小说、现实主义小说、现代主义小说,在欧洲文学的历史长河中,叙事文学总是给人留下较为深刻的印象,当然,欧洲的诗歌也曾经辉煌灿烂过。或许是这样,反映现实的摹仿论似乎特别吻合叙事文学的特征,于是摹仿论渐渐成为了欧洲乃至西方文学的一个“标签”。但事实却是在西方的文学批评领域,对摹仿论存在着不同的观点,了解这些情况,对于我们较为全面把握欧洲文学传统是很有帮助的。“摹仿”作为西方文艺理论中的一个范畴,起始于古希腊。柏拉图眼中摹仿的对象是“影子”,其学生亚里士多德才最终肯定了摹仿的真实性。文艺复兴运动的代表但丁对其创作的小结中也没有指明摹仿。艾布拉姆斯经过探究认为,摹仿在西方大多数理论中并不占有主流。此外,现代小说家们也并不都用摹仿来描述自己的创作。捷裔法籍小说家米兰·昆德拉不仅自己创作小说,还对小说理论有自己的见解。他认为小说的世界是建立在人类事物的相对和模糊性基础上的。很多文艺理论家也很少运用摹仿论来探讨西方小说,而是去关注“记忆”等的途径。而韦勒克、沃伦则认为文学的核心性质是“虚构性”。究其原因,西方学者把它归结为语义的因素以及文学范围的因素等方面。其实,欧洲人对文学的认识并不是单一的,尽管有着深厚的叙事文学传统,这样的叙事传统的思想基础也是较为复杂的。由柏拉图理论就可看出端倪,摹仿绝非简单的意识反映物质这样一种关系。福楼拜和狄更斯虽然同属19世纪的批判现实主义文学,但两人的文学观也是有差异的。狄更斯在作品中包含着自己的道德评判,这和他着重从人性的视角批判社会有关。另一方面,文学艺术表现的主观性应该说也是客观存在的。例如,以19世纪后期的美国文学为例(有学者认为美国从严格意义上说也不能归于西方)。这一时期美国的资本主义迅速发展,揭露资本主义罪恶、帝国主义侵略和掠夺、反映黑人悲惨遭遇的现实主义文学逐步成为主潮。美国的现实主义也就经历了一个由微笑现实主义向可笑现实主义的转变。微笑现实主义的代表人物叫豪威尔斯,他被称为是美国现实主义的奠基人。他虽然肯定文学要忠实于平凡的现实,但却坚持美国例外论,即认为美国的资本主义道路是有别于欧洲发展之路的,它只会带给群众幸福。因此他宣称:“小说家越是描写生活微笑的一面,就越能表现美国。”可见,对现实的摹仿也是受到人们主观愿望的影响的。
对于中国文论中的摹仿论,先人们首先意识到的是音乐和舞蹈是摹仿自然事物的原始艺术样式。后来,刘知几用“摸(模)拟”指史家对前人的效仿。此外,中国美学还有一个特征就是把对“神形”、“虚实”问题的讨论和“摹仿”论结合起来。荀况就曾说过“形具而神生”(《天论》)。事实上,“摹仿”一词的出现,开始于南北朝时期。还有一个问题就是,“摹仿”在中国古代文学领域里的运用也是不均匀的。具体而言,在小说、戏曲中运用较多。诗歌中虽有论述,但较少。据目前的研究成果来看,对其原因主要包含语义、文学范围、文学传统的因素。拿中国文学抒情性的传统这一因素来说,中国伦理型文化传统的渊源,造成了道德评判在文学中的重要位置,这种判断甚至在某种程度中左右着文学的创作指向。因此,主观感情的参与就成为了不可避免的内容。即便是追求意境的中国古典诗词,对意象的摹写也只是表面的,其情才是重点所在。情境交融的手法或许也可被看成是形神兼备的另一种表达方式。关于形神关系的问题,中国古代自然哲学有多种认识,比如“形为神舍”、“形具而神生”、“神凝形废、无待于外”、“形者神之质,神者形之用”,这些认识为后来艺术哲学的发展奠定了较为坚实的基础。“摹仿”论在中国文论所特有的话语系统中和“形神关系”也有着内在的联系。
中西论中的“摹仿”论相似点主要有:效果都追求真实,都强调自然的重要性。但两者也存在着区别。比如,西方学者喜用镜子解释摹仿。柏拉图认为艺术中的世界是“表现世界而不是本质世界,因此艺术品在现实事物的排行中地位就很低”。他还用镜子来比喻摹仿的本质:“拿一面镜子四面八方地旋转,你就会马上造出太阳,星辰,大地,你自己,其他动物,器具,草木,以及我们刚才所提到的一切东西。”而中国的摹仿论更讲究形神兼备和穷形尽相,中国传统艺术在讲求“形”的前提下,更加看重对其神韵的把握。中国的镜子更有一种道德教化的意味在其中,人们对美的探寻更多地寄托于对人伦关系内部的发掘。当然,西方也不是完全漠视了文学的道德价值,古代罗马的文论家贺拉斯曾提出过“寓教于乐”的主张,但相对来说,西方文学的道德评判受到外部环境的影响还不是很明显。中国《尚书》中有“诗言志,歌永言”,《毛诗序》中则做到了志与情统一。从美学思维的演变来看,中国的“摹仿”曾有过不同的提法,如用“摹”、“摩”、“模”、“仿摹”等词代替。但与此不同的是西方文论中的“摹仿”却发生了明显的变化,如近代俄国文学理论家车尔尼雪夫斯基在《生活与美学》这一论文中,提出文学再现生活、说明生活、判断生活的主张,使文学成为“生活的教科书”,还提出了“美是生活”的经典式定义。虽然车尔尼雪夫斯基对于艺术和生活关系问题的认识存在着较大的缺陷,但对现实主义理论而言不能不说是有着促进作用。前面我们提到的“形神关系”问题,其实,在西方现代主义文学中不少的作品也是对这一问题的具体表现。无论是后期象征主义诗歌、超现实主义文学、存在主义文学、黑色幽默派小说、荒诞派戏剧、拉美的魔幻现实主义小说,对如何表现更加“真实”的人生和世界,对各种千奇百怪的各种艺术形式进行着探索,无论对于作者、批评者还是读者而言,如果欠缺了必要的对“神”的追求和理解,对现代主义文学的理解就不会很容易。可见中国艺术哲学中对形神关系问题在20世纪的西方现实主义文学和现代主义、后现代主义文学中找到了相互印证的内容。中西方文学、文论之间的双向阐发在这里成为了可能。另外,中西文论中的“摹仿”概念的运用发展过程各有不同,中国古代文论中的“摹仿”概念的演化更倾向于横向的彼此关联,由“摹仿”可以延伸出“形神关系”的若干问题,从而形成了一种内蕴不断丰富的层状结构体系。而西方文论中的“摹仿”概念则更倾向于一种纵向的模式,前后经历众多文论家的分别阐发,其表述形式有了较大的变化,进而形成了一种彼此相对独立而内在一脉相承的串珠式结构体系。
综上所述,我们对“摹仿”论在中西方文论语境中各自内容、发展演化进行了分析,联系西方现当代文学,还发现了相互印证的方面。这其中带给我们一些启示。文论中的不少观点不能简单地望文生义,更不能先入为主地简单运用于某一文明的文学中去。就如同在西方文论语境中对“摹仿”论的理解不能片面、简单地认为是其西方文学的“象征”,也不能认为中国文学完全就排斥“摹仿”,“摹仿”论在中西方都有着不同的内蕴,从中国“摹仿”论中延伸出的“形神关系”问题对我们理解西方现当代的现实主义文学、现代主义文学和后现代主义文学提供了双向阐发的机缘。同时由于各自艺术哲学对问题思考方式的区别,在各自观点的演进过程中,出现了不同结构体系,我们在这里尝试着把它们分别描述为层状结构体系和一脉相承的串珠式结构体系。可见,对于中西文论中的概念、理论,运用跨文明的视角进行互识、互补和互证是有一定价值的。这有助于我们对一“简单”问题的厘清,并有利于我们对一个理论的准确运用。在跨文明的视角中,对文学理论、术语追本溯源,发现普遍的例子和特殊的例子,进而进行综合的判定,并且注意其理论的特征、内涵、适用范围,谨慎辨识,才有可能准确运用其理论把握复杂的世界文学现象,同时逐步深化对理论自身的认识。
[1][美]M.H艾布拉姆斯.镜与灯——浪漫主义文论及批评传统[M].郦稚牛等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
[2]曹利华.中西方美学比较[J].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6,(05).
[3]邓牛顿.说“神”——中国艺术哲学研讨之一[J].上海大学学报(社科版),198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