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时间剥蚀的生命:2011年普利策奖获奖小说《恶棍来访》评析

2012-08-15 00:42长安大学外国语学院西安710064
名作欣赏 2012年3期
关键词:本尼小说

⊙吴 琦[长安大学外国语学院, 西安 710064]

⊙马雪艳[西安财经学院, 西安 710061]

美国纽约时间2011年4月18日下午3点(北京时间19日早上3点),普利策奖评委会在纽约哥伦比亚大学公布了第95届普利策奖获奖名单,美国女作家詹妮弗·伊根(Jennifer Egan)出版于2010年6月的长篇小说《恶棍来访》(A Visit From the Goon Squad)获最佳长篇小说奖,至此,在3月10号获得美国国家书评家协会奖(National Book Critics Circle Awards)之后,这部小说把被列为美国三大图书奖中的两项全都收入囊中,且入围2011年英国柑橘奖、美国笔会福克纳小说奖及洛杉矶时报图书奖。小说位列《纽约时报》《时代杂志》《华盛顿邮报》等多家媒体最受欢迎小说前十名。除已出版的美国版和加拿大版本之外,有声读物版也已面世。HBO(家庭票房——美国最大的有线电视网)已买下了这本小说的改编权,并准备将其改编成一部电视剧。

詹妮弗·伊根1962年出生于芝加哥,在旧金山长大,曾就读于宾夕法尼亚大学英国文学专业,后在剑桥大学圣约翰学院深造,在欧洲求学期间由于遭遇到家庭和情感危机而开始写作,曾到过中国,其职业为新闻工作者,经常为《纽约时报》撰写文章。同时,她也是一名勤奋的小说家,早在1993年她就写出了短篇故事集《翡翠城市》(Emerald City);1995年作品《隐形乐园》(The Invisible Circus)于2001年被搬上银幕,剧情考验了家庭的凝聚力和姐妹间的手足之情;2001年小说《注视我》(Look at Me)入围当年美国国家图书奖;2006年又有畅销书《要塞》(The Keep)问世,并有多部短篇小说发表于《纽约客》(The New Yorker)、《葛兰塔》(Granta)、《麦克斯韦尼》(McSweeney’s)等极具影响力的杂志。

普利策评委会给这部小说的评价是:“这部小说极具创造力地对数字时代人们各不相同的生命历程进行了探究,展示了人们对文化飞速变迁的炽热的好奇心。”①由六百多人组成的国家书评家协会则认定:“这是一部形式上的实验作品,文中相互重叠的故事如水晶般晶莹剔透,清晰可见,让我们体验到了青春的脚步和蹉跎岁月后的无奈与失落。”②

故事发生的场景主要是在纽约,还包括了加利福尼亚,甚至遥远的意大利和非洲。作者追踪了生活在1970到2020年间的这样一个群体:一帮迷恋蓬克摇滚乐的少年,居住在70年代的旧金山,长大后成了生存于20世纪90年代纽约郊区的一群毫无生气的成年人,而他们下一代的未来则更加扑朔迷离,他们忽而被作者置于想象中的加利福尼亚沙漠之中,忽而又定格于2020年左右在世贸双塔原址上举办的著名音乐会上,未来的一切使小说具有了科幻小说的影子。

这部只有二百七十四页的小说共分十三章,这些章节又被分成A、B两部分。其中几章曾作为短篇小说单独发表过,2010年1月发表在《纽约客》上的《非洲之行》(Safari)入选2010年最佳美国短篇小说;《灵魂出窍》(Out of Body)曾发表在《锡屋杂志》(Tin House)上,并将被纳入2011年最佳美国短篇小说中。小说摆脱了传统的时间线性叙述,通过十三个独立又彼此关联的故事,围绕一位老去的前摇滚乐手兼唱片监制本尼·萨拉查(Benny Salazar)与他年轻的女助手萨莎(Sasha)两位主要人物,讲述了一群摇滚乐迷及其同伴、朋友们的故事。频频出现的主人公们的主要工作都与音乐有着一定联系,文章以萨莎因患有偷物癖向心理医生倾诉为开端,讲述了她奇怪的偷窃欲望,从太阳镜到钥匙,从昂贵的铅笔到小孩的围巾。她会从陌生人那里偷来各种不同的东西,但从不去商店偷窃,这里第一次提到了她以前的老板本尼。第二章又回到了几年前萨莎还是本尼助理的时候,以本尼为第一人称叙述,描述了他为恢复性欲,把金箔片泡在咖啡中饮用,他对数字技术时代的不满,以及对高中同学的回忆,他与儿子克瑞斯(Chris)之间的问题又引出了其前妻斯黛芬妮(Stephanie)。接下来我们又一起回到了20世纪80年代的旧金山,本尼爱上了爱丽丝(Alice),爱丽丝痴情于本尼的高中同学斯高迪(Scotty),斯高迪则暗恋着贾斯林(Jocelyn),少女贾林斯竟钟情于年龄大她两倍还多的罗(Lou)。作为70年代的音乐制作人,罗不但吸毒,而且引诱少女,但他成了本尼的老师。本尼的前妻斯黛芬妮当时致力于帮助过度肥胖并身患癌症的摇滚乐传奇人物吉他手鲍斯库(Bosco)重返乐坛,而鲍斯库却将记录他“自杀之旅”的特殊任务全权授予斯黛芬妮的弟弟朱尔斯·琼斯(Jules Jones),朱尔斯本身就是一名出色的记者,曾因试图非礼年轻女明星凯蒂·杰克森(Kitty Jackson)而入狱,而凯蒂又被迫效力于斯黛芬妮的老板——公关专家拉·多莉(La Doll)。这一章中,在凯蒂的帮助下,多莉成了使杀人狂将军变得仁慈的有功之臣,但遗憾的是单身母亲多莉却有一个不愿叫她妈妈的女儿露露(LuLu)。凯蒂虽然在这一章是个小人物,但后面专有一章描写她成为名流的生活。在给本尼当助手之前,萨莎竟然在那不勒斯当妓女,她的叔叔泰德(Ted)因婚姻出现了问题去度假时发现了她。萨莎转而去了纽约并上了纽约大学,之后开始为本尼工作,后来深入沙漠从事雕刻并与其大学男友德鲁(Drew)结婚生子,本尼则在亚历克斯(Alex)的协助下在纽约培养音乐人(其中包括重新被发现的吉他手斯高迪),而亚历克斯就是萨莎的前男友,让人吃惊的是,萨莎竟然偷过他的钱包,最终多莉的女儿露露又跟亚历克斯一起工作。由于作家意在从生活中的不同角度突出看似毫不相干,但又相互关联的芸芸众生,因此小说章节的组织看上去是间断性的,大部分批评家认为它既不属于长篇小说,也不应归入短篇小说集,而是介于两者之间。小说整体结构貌似松散,却拥有着相同的人物与主题。故事中的数个人物像接力赛跑的运动员一样,从一个人物到下一个人物,接连不断地在不同的时间、地点出现,一章中的边缘人可能会成为下一章的主人公,人物的人生轨迹之间产生了多个交点,他们不同的声音组成了一曲交响乐。小说的精妙之处就在于读者在阅读的过程中会逐渐注意到作者巧妙设置的细节并最终领会每个人物的出身、冲突及终极命运。读者可以深深感受到伊根笔下诸多人物的喜怒哀乐,但他们又显得那么飘忽不定,难以捉摸。虽然它没有像其他小说一样有一个确定的主人公或主要事件贯穿其中,而是各个章节自成一体,但在总体上依然需要人物间错综复杂的关系具有一致性和连贯性。例如,小说的第一章和最后一章就使小说变幻莫测的时间和人物有了确定性。在同网络上邂逅的亚历克斯第一次约会时,具有偷物癖的年轻女子萨莎偷了一个钱包,十五年后,已成家并为人父的男子试图回忆初到纽约的一天,而这一天正好是萨莎偷钱包的一天。同样凑巧的是,本尼和他的高中同学斯高迪都在旧金山的庞克乐队当过吉他手,当年在凯蒂失去工作的同时萨莎正准备去给本尼担任助手,可能作家的本意就在于用这种看似独立又相互关联的结构形式探索人与人之间关系的真谛。伊根用极其优美简洁的线条勾勒出了书中人们形形色色的生活,他们痛苦的过去和对于未来的失望。随着岁月的流逝,命运使他们走向与其意志不同的境地直至自我毁灭。由于结构形式独特,事件的发生平台多元化,一些批评家赋予小说“后——后现代小说”③的美誉。

在小说主题方面,作者自称受到了两个因素的启发,即普鲁斯特的《追忆似水年华》和HBO上演的《黑道家族》。因此,本书的主题与时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小说名为《恶棍来访》,“恶棍”一词本意专指为贪赃舞弊的工会或为政治机构效劳的暴徒,后用于广泛意义上的匪徒,但这里“恶棍”则暗喻在岁月荏苒中破坏或剥蚀书中人物理想及生命的一种残酷的、不受任何个人情感影响的力量——“时间”。在共同可靠的认识论基础支撑下,完整的时间概念应包含两种度量方式:潮起潮落,花开花谢。牛顿等物理学家告诉我们时间是客观的,胡塞尔、伯格森和海德格尔等哲学家则强调时间的主观性。于是我们经验化地把每个人的时间都分为客观时间和主观时间,只有当这两种时间和谐统一时,人们的内心才会感到非常的宁静与安详,能够体验到时光流逝的快乐。但是我们经常看到的是:客观时间与主观时间发生了非常严重的分裂和错位,这往往导致现代人的焦虑与崩溃。卡夫卡曾经在他的信中详细地描述过这种痛苦:“崩溃,即不可能睡,也不可能醒,不可能忍受生活,更正确地说,生活的连续性——两个时钟走得不一致,内心的那个时钟发疯似的,或者说着魔似的,或者说无论如何以一种非人的方式猛跑着,外部的那个则慢腾腾地以正常的速度走着。除了两个不同世界的互相分裂之外,还能有什么呢?而两个世界是以一种可怕的方式分裂着,或者至少在相互撕裂着。”④主人公之一的本尼断言:“时间是个恶棍,对吗?你将任由时间摆布!”⑤小说中的每个人物都受到了这两种时间形式的左右,深深体会到了两种时间分裂、错位的矛盾带给他们的折磨。书中大部分人物谋生于音乐圈,而且主要从事摇滚乐。众所周知,摇滚乐本属年轻人的音乐,这恰恰是对小说人物青春已逝、烂漫不再的暗喻。书中的确有人得到了幸福,然而由于时间的无情,这种幸福是有限的,也不是他们想要的幸福。于是,文中不同人物不止一次对时间的追问不禁让人唏嘘不已。对此,伊根认为:“时间就是由于你忙于应付眼前的麻烦而忽略了的那个不声不响的恶棍。”⑥

在表达方式方面,每一章都有自己与众不同的表达和基调,其笔触时而有女子的敏感细腻,时而又有男子的豪放粗犷,其中充斥着讽刺、滑稽、忧郁,也不乏悲伤,就连朱尔斯在狱中描写他对凯蒂的强暴未遂事件也能让读者捧腹大笑。此外,叙事的角度也各有千秋,这些章节中既有第一人称叙事、第三人称叙事,还有不太常见的第二人称叙事。为了赋予这部作品强烈的实验色彩,作者在小说的第十二章给予了读者最富视觉冲击的叙事方式,竟然用七十六张幻灯片呈现了萨莎的女儿艾莉森(Alison)的日记。这种尝试虽然在形式上使小说显得支离破碎,但每张幻灯片在形式设计上都别出心裁,与其余幻灯片在意义上连贯并相互呼应。读者从中不难体会到书中青少年的理想与困惑,但这些独立的幻灯片也恰恰映射了在新技术高速发展的现代社会,普通人之间、夫妻之间、子女与父母之间等难以逾越的隔阂。这种表现手法是前人未曾有过的,将新技术纳入传统的小说写作或许只是对未来小说的一种大胆尝试,但是,在使生活变得更加便利和富足之后,新技术则在语言、思想、文化等意识领域带给人类的影响却肯定是深远的,不可估量的。典型的现代人形象就是人与人之间除了工作上的需要而进行业务上的交往和会谈外基本无话可说,公共领域内的私人话语沦为一种毫无意义的行为。与常态相反,数字技术时代的人与机器、网络的亲近远远超越了人与人之间的亲近。因此,借用美国国家公共广播电台批评家乔纳森巴斯琴(Jonathan Bastian)的评价:“伊根是最新最成功的正在稳健地对世界当代文学产生影响的新潮作家之一。”⑦

总之,由于作家敏锐细致,功底深厚,且极具洞察力,这部小说给读者带来的愉悦已远远超越了书中描述的凄凉命运。小说对于时间的数次追问耐人寻味,小说中的人物在充分地享受现代化带来的一切舒适的同时,社会生活的节奏越来越快,使他们忙于奔命,身心俱疲:各种快捷通讯方式的出现反而加速了亲情的淡薄、友情的冷漠、爱情的变质,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更加疏远;生活中接二连三的选择使他们犹豫、彷徨、无奈与沮丧。他们深深地感到很难获得自己心目中的理想与幸福,而命运却是那么不可捉摸。他们对于时间的哀叹与无奈昭示了现代人精神空虚、无所寄托的痛苦与懊恼。现代人犹如卡夫卡笔下的格里高尔,一觉醒来发现自己变成了一只大甲壳虫,让我们愈加感觉到物质对人的心灵的压抑,工业社会对人的本质的摧残,以及人的本性的消逝。虚无的时间,真实的生命,现代人的生命便在这不知不觉中被岁月层层剥离,无情吞噬。因此,我们不应受现实生活的控制以及时间的奴役,而应去用心体会什么是人生真正的意义与价值,去认识生命存在的真实含义,从而对人性、理想,及人生价值、人生准则拥有自己准确的定位,也许这正是这部小说给予我们的最大启示。

① http://www.pulitzer.org/citation/2011-Fiction.2011-4-20.

② http://www.nytimes.com/2011/03/11/books/visit-from-goonsquad-wins-critics-award.html.2011-3-11.

③ http://blogs.wsj.com/speakeasy/2011/04/18/jennifer-eganon-winning-the-2011-pulitzer-prize-for-fiction/mod=google_news_blog.2011-4-20.

④ 卡夫卡.卡夫卡书信选译[J].叶廷芳译.外国文艺,1986,(01):224.

⑤ Jennifer Egan,A Visit from the Goon Squad[M].New York:Alfred A.Knopf,2010:96.

⑥ http://en.wikipedia.org/wiki/A_Visit_From_the_Goon_Squad.

⑦ http://www.npr.org/2011/04/19/135546674/goon-squad-ushersin-an-era-of-new-perspectives.201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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