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工互动:晚明城乡新现象

2012-08-15 00:49商传
博览群书 2012年4期
关键词:农民生活

○商传

说到晚明时代的社会变迁,我们今天可以视之为中国自身近代化的开端,其变化的根源,则一切均出于商品经济的发展。正是商品经济将以往相互隔绝的社会群体联系到了一起,并在这些群体之间发生了以往鲜见的互动。

我们过去用士农工商来概括中国历史上社会的主要阶层,到了晚明时代,士农工商其实可以分为两个大的部分:农工与士商。因为这时候传统的耕读之家,已经被士商互动取代了,而另一个相应的社会群体,便是农与工。

过去我们很在意士商的关系,对于晚明时代士与商的关系,余英时先生用了“士商互动”来描述这种变化。但同时,还有一个比士商互动更为重要的互动,就是农工之间的互动。

嘉靖间,苏州的常熟有文社十杰,为首的一位名叫邵圭洁。在其《北虞集》中,收有一篇为同乡农人谈参所作传文。内中说:

谈参者,吴人也,家故起农。参生有心算,居湖乡,田多洼芜,乡之民逃农而渔,田之弃弗辟者以万计。参薄其值收之,佣饥者,给之粟,凿其最洼者池焉。周为高塍,可备防泄,辟而耕之,岁之入视平壤三倍。池以百计,皆畜鱼,池之上为梁为舍,皆畜豕,谓豕凉处,而鱼食豕下,皆易肥也。塍之平阜植果属,其污泽之植菰属,可畦植蔬属,皆以千计。鸟凫昆虫之属悉罗取法而售之,亦以千计。室中置数十匦,日以其分投之,若某匦鱼入,某匦果入,盈乃发之,月发者数焉。视田之入,复三倍。

时人李诩在《戒庵老人漫笔》中引录了此文,并说明谈参的真实姓名为谭晓。这篇传文给我们提供了一个非常明显的信息:谭晓的时代已经是一个商品化程度相当高的时代了。这种商品化冲击到了中国最传统的农业生产领域。那些认为土地低湿而不适合耕作的人,便可以将土地出卖,去靠打鱼为生。所谓打鱼为生,其结果只能是以贩鱼为生。而收购到这些土地继续经营农业的谭晓本人,也只能从事商品化的农业生产。而且谭晓所经营的农业,又必须建立在他将这些田地收集起来以后,才能得以实行,否则那些低洼地、湿地,无法为一户农家提供专门从事农作的条件。

这里面的另一个信息,则是雇佣劳动。谭晓经营农业,主要依靠雇佣劳动,他的田地生产,鱼豕之养殖,以至农闲时捕虫而售,无一不是商业行为。

凡佃人,每户课其纺织娘凡几枚,以小麦秆为笼盛之,携至苏城,每一笼可取钱一二百文。纺织娘即络纬也,觅之草间,不直一文,佃人本不苦纳。(《戒庵老人漫笔》卷4《谈参传》)

既以每户为单位课收其所获昆虫,则所雇当为一家一户的雇工。那么,谭晓能够使用的雇工又是什么人呢?在人口流动相对常态化的现代中国,富裕地区农业生产的雇工,往往是只有农业生产劳动技术的贫困地区农民。但是在人口流动并未常态化的明朝中叶,会有什么人愿意到地主家成为雇工呢?

常熟当地的农民在将土地出售给谭晓们以后,或以捕鱼为业,或者去附近的城镇打工,成为城镇化以后的城镇农民工。谭晓所雇者,应该是部分出卖田地后的农户,以及当初就没有田地或者仅有很少田地而只能佃种地主田地的农户。

这与我们所熟悉的男耕女织式的中国自然经济相距何其之远也!

江南一带,是商品经济最为发达的地区。像谭晓这样的农户,较早地适应了商品化的发展变化,改变了传统农作而转为经营化的农户,成为首先富裕起来的人。

与一部分人富裕起来的同时,也必然会有较多的农民沦为雇工,或者拥入城市,成为城市雇佣手工劳动者。明人何良俊称:

自四五十年来,赋税日增,徭役日重,民命不堪,遂皆迁业。昔日乡官家人亦不甚多,今去农而为乡官家人者,已十倍于前矣。昔日官府之人有限,今去农而蚕食于官府者,五倍于前矣。昔日逐末之人尚少,今去农改业为工商者,三倍于前矣。昔日原无游手之人,今去农而游的趁食者,又十之二三矣。大抵以十分百姓言之,已六七分去农。(《四友斋丛说》卷13)

何良俊说此番话时,尚在隆庆间,去农而为乡官家人,为官府差役,为工商,为无业游民,已占十之六七。其所称为乡官家人、为蚕食官府者,虽较前多之甚矣,就农民而言,仍为少数,多数转为工商、游食者也。

农民转而为工、为商、为游食,即当从农村而进入城市。但是这些城镇的农民,大多数并非转化为城镇的居民,他们往往仍然游离于城镇与乡村之间,于是就出现了一个新的情况:农工互动。我们所说的农工互动,包括生活于城乡之间的小商小贩。在小农经济没有遭到彻底破坏的情况下,进入城市找工者并未完全脱离农村,他们可以在城市打工,也可以回到农村从事农业劳作,是游离于城市与农村间的两栖式的农工。不少生活在城市的人,在家乡还拥有一些田地。

从当时经济发展与社会生活情况分析,晚明时代应有相当数量的农民工拥入城市。他们或因失去了土地,不得不以打工谋生,即所谓城市中“得业则生,失业则死”的手工业工人;或者并未尽失其地,只是将进入城市从事各种城市手工生产与城市服务行业的工作,作为生活主要手段。

此类农民进入城市,倘若并无一点营生的本领,只凭气力谋生,则沦为城市贫民。“有一种穷民,营生无计,惟于行贾辏集之区,百货灌输之地,肩挑背负,赶脚推车。”此种脚夫为当时城镇中下层主要劳力。

也有些小本经营的进城农民,他们依靠城市而谋生,但是自身生活在农村。万历二十七年(1599)闰四月临清民变,盖因强征农民进城之税,结果造成来自乡村的脚夫和小贩不愿进城,以致城内市民难以度日。这些因不能负担征税而不肯进城的农民和商贩,已经成为城市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部分。

据当时山东巡抚尹应元奏称:“有脚夫小民三四千名,聚集围绕马税衙门,声言本监招募答应长随人等,不遵本监杂粮十石以下及小本生意不行抽税条约,在本州新旧城凡系背负米豆生理之类尽行抽税,以致贩卖俱不进城,小民度日不支。”(《万历邸钞》万历二十七年己亥)脚夫三四千名,并非临清城市中全部农民工,但是他们不去背负米豆,城市生活便无法维持。此类杂粮小贩,或多求生意于城乡之间,其身份亦农亦商贩,他们的贩运,也成为城市生活的依靠。而杂粮小贩与搬运脚夫,也成为相倚为生的群体。

这段材料还告诉我们一个情况:这些进城的农民,无论以搬运为生,还是以贩卖为业,他们都并未能真正取得稳定的城市生活而成为市民,他们居住在城外或者就居住在农村,每日奔走于城乡之间。他们虽然依靠城市谋生,但是当他们在城市中没有生活出路的时候,往往又回到农村,因为毕竟那里才是他们世代生存之地,因此他们在相当长的时间里还无法摆脱流离于城乡间的两栖群体的命运。一般来说,农民进入城市,以打工为生。他们要成为稳定的城市居民,并且与原籍的农村逐渐脱离,至少需要三代以上的城市生活经历。因此,晚明虽然是一个城镇发展相对快速的时期,但是当时的城镇可能更像是一个集市,人们以此为生,却并不一定能够固定生活在那里。

明人谈及京城,称五方杂聚,而所聚者“要皆贸易迁徙之民,及在监游学之士而已”(吴应箕《留都见间录》卷下)。所称贸易迁徙者,即流入城市之工商业者。

当然,随着晚明城镇的发展,来自农村的群体中也不乏有人因具备高超的技能而取得稳定的城市生活,基本脱离乡村,成为城市中不可或缺的一员。这些久居城市且能够生存于其间的进城农民,也便改变了原有身份,成为了城市市民中的一员。而此类事旧称“豪匠冒合”。周忱《与行在户部诸公书》云:

其所谓豪匠冒合者,苏松人匠丛聚,两京乡里之逃避粮差者,往往携其家眷,相依同往,或创造房居,或开张铺店,冒作义男女婿,代与领牌上工,在南京应天不知其名,在北京者,恩典天府变无其籍,粉壁题监局之名,木牌称高手之作,一户当匠,而冒合数户者有之,一人上工,而隐蔽数人者有之。兵马司不敢问,左右邻不复疑。由是豪匠之生计日繁,而南亩以日衰矣。(《皇明文衡》卷27)

因知自宣德、正统间,乡里避粮差的农民,已开始进入城市谋生。由于城市生活的需求,晚明时代城镇之中,已成为能工巧匠辈出之地,这些能工巧匠是城市生活的重要成员。他们或者起家于城市社会下层,或者从乡间来到城市,从师学艺,以其努力与聪敏脱颖而出。

崇祯《吴县志·人物》中,记载了许多能工巧匠的事迹。如嘉靖中雕工周治,“精于雕镂嵌空,以金玉珠母石青绿,嵌作人物花鸟老梅古杆,玲珑奇巧,宛如图画”。又有嘉靖中赵良璧,“铸锡壶称绝技,后人多谬托其名”。“马勋、李昭、柳玉台、蒋苏台、沈少楼,皆扇工之最驰名者。马圆头、李尖头、柳方头、蒋沈,则方圆并精,各擅其巧。裱扇面则有胡得芝,所用褚褶,自得心手相应之妙。”“陆子刚碾玉妙手,造水仙簪,玲珑奇巧,茎细如毫发。”“尤敬者,墨拓妙手,而装裱则有徐三泉、王后溪,文氏停云馆帖必用此三人,故擅一时之名。”“鲍匠者,徽人,寓吴。精造小木器。其制度自与佣工不同。板方则袁友竹,车旋则邬四,皆一时之良工。”“杭元孝,万历中善制扇,仿高丽式,精整绝伦。生平所制有限,海内鉴赏家宝藏之,虽重价不可得其传。”“周定业履,蒸稻薪制之,极坚久。先期定制,非几月不可得,远方名贵多闻而致之。”“冯氏麦柴团扇,紫竹柄心,制极工,他人仿之弗能及,四远皆购之。”“胡四,铜工也,万历中铸彝鼎等器,能仿古,与旧鼎莫辨。”“刘谂,字子分,雕琢工也。所制晶玉玛瑙诸器,皆摹古式,极人物花鸟之巧。”

张岱也谈到:“竹与漆与铜与窑,贱工也。嘉兴腊竹王二之漆竹,苏州姜华雨之莓箓竹,嘉兴洪漆之漆,张铜之铜,徽州吴明官之窑,皆以竹与漆与窑铜与名家起家,而其人且与缙绅先生列坐抗礼焉。”(《陶庵梦忆》卷 5《诸工》)此皆有技能之人,非仅天生之聪敏,且多世传之绝技,非常人所及者。

然而也有一些人,虽然不具备特殊技能,但是经过一段时间的经营,取得了城市生活的机会。这些人中,大多数是些小商贩,或者有一技之长的打工者。比如一般的小本生意人,因为城市生活的需求,他们也可以得活于城市。

苏州金阊钱老,列肆卖线为生,“夫妇勤苦殖家,生四子,皆克孝务业”。又有卖油人祝俸,虽处贫境而父子欢洽,得天伦之乐。银工屠潮,与兄并操作食力,家小裕。冯懋良以医为业,葬父,养继母,且分所得药资供养季弟。这很容易使我们联想起“三言二拍”中那些城市小商贩和手艺人的生活情况。随着城市生活需求日益加强,他们在城市中的生活也就逐渐稳定下来。

万历三十二年(1604)一位家居杭州的官员因配药而需黑豆,命仆人找遍了姑苏、嘉兴而不能得。正愁不得时,忽见舍西百步之内一个店铺中,存有整筐黑豆待售。同年十月,这位官员想在家中打井而觅穿井工不可得,谁知一名打井工就租住在其隔壁,且整日持打井工具行于市中,以寻雇主(李乐《见闻杂纪》卷9)。此类小商贩、打工者,或系城市中居民,但更多当为伴随着城市发展而进入城市求生者。正是他们,支撑着晚明城市居民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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