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 婷 郑晓瑛
北京大学人口研究所(100871)
中国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为劳动力市场提供了越来越多的就业机会。随之而来的是越来越多的人选择离开家乡,去外地寻找更加适合自己的工作岗位,成为流动人口。2009年,中国有流动人口2.11亿[1]。2010 年,2.21 亿[2]。到2011 年,流动人口总量已接近2.3亿,占全国总人口的17%,青年群体是流动人口的主力军[3]。近年来,艾滋病在中国呈现快速传播的趋势,大量的流动人口是艾滋病传播的危险因素之一[4]。流动人口通常处于教育水平、工作性质、医疗保障的弱势地位,加之本身的不稳定性,使其对公共卫生的影响日益突出[5]。本研究旨在分析未婚流动青少年性行为的发生情况及其影响因素,为生殖健康教育干预提供证据支持。
本次研究基于北京大学人口研究所在2009年10月20日~11月30日进行的全国第一次《中国青少年生殖健康可及性调查》数据。调查共收回中国大陆30个省(直辖市、自治区,不包括西藏地区)的城乡22 288份有效问卷,问卷有效回收率98.9%。本次调查对学校、家庭户和集体户三类总体均采用分层和概率比例规模抽样相结合的四阶段混合抽样方法。关于抽样方法、访问技术详细情况可参见此次调查报告[6]。本文所抽取数据用2005年国家统计局进行的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数据进行加权。目的是为了进行全国青少年数字的推总,同时进行青少年性别、年龄、城乡构成调整,使得此次调查数据与国家统计局数据保持较高的一致性,进而更好的具有全国代表性。本文中的加权为权重加权,仅调整数据结构,而不调整数据规模。加权后,将调查数据的年龄、性别、受教育程度的分布情况与2000年国家统计局进行的全国人口普查数据、2008年国家统计局进行的全国1‰人口变动抽样调查的数据进行了比较,发现本次调查数据与全国数据具有较好的一致性,所以加权后的样本能够代表全国青少年总体情况。加权后的数据中男性占50.8%,年龄均值为19.2岁。
本研究中,以乡、镇、街道为地理界限,以此次调查开始至6个月为时间界限抽样。流动青少年的定义采用了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标准,现居地与户口登记地不属同一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时间超过6个月的这类青少年被定义为流动青少年。共抽取3 032名流动青少年进行分析。
利用统计软件SPSS18.0对调查数据进行分析。分别对选定的变量进行频数分布描述、单因素卡方检验及多因素的二分类logistic回归。多因素分析中自变量选取问卷中反映调查对象的人口学特征、社会经济特征及反映危险行为等9个变量。因变量为是否发生过性行为。
按照此次研究对流动青少年的界定标准,在抽取的3 032名15~24岁未婚流动青少年中,男性占53.3%,女性占46.7%。初中及以下教育程度占25.1%,高中/中专占49.6%,大学/大专及以上占25.3%。东部占 53.5%,中部占 34.0%,西部占12.5%。居住在城镇的占53.9%,农村占46.1%。年收入 <2 750元的占 7.4%,“2 750元 ~”占6.6%,“6 000元 ~”占 11.1%,“10 000元 ~”占24.7%,“18 500元~”占50.3%。
36.7%的青少年已经有过性经历,首次性行为年龄为20.05±1.78岁,中位数为20岁。有过性经历的流动青少年中,21.5%的青少年在过去12个月内有≥2个性伴侣。
结合文献研究和本次问卷调查的情况,选取了问卷中反映调查对象的人口学特征、社会经济特征及反映危险行为等变量,依次进行单因素的卡方检验。由表1可见,性别、年龄、地区、城乡、教育程度、经济状况、是否与父母同住、是否饮酒和是否浏览黄色网站/书籍,与是否具有性行为相关(P均 <0.05)。而男性、21~24岁、西部、城镇、大学/大专及以上学历、最高收入、不与父母同住、饮酒和经常浏览黄色网站/书籍的流动青少年则较其他特征的对象具有更高的性行为发生率。
表1 未婚流动青少年是否具有性行为单因素分析
(接上表)
以研究对象是否发生过性行为作为二分类因变量(否=0,是=1),将单因素分析中具有统计显著性的变量作为协变量,建立二分类logistic回归模型,多因素回归结果见表2。由多因素分析结果可见,流动青少年中,年龄较大、收入水平较高、饮酒、西部(相对于东部)、城镇、偶尔或经常浏览黄色网站/书籍等情况更易发生性行为(P<0.05)。而性别、不同教育水平、是否与父母同住在性行为的发生上暂未发现差异(P>0.05)。
表2 未婚流动青少年是否具有性行为的多因素分析
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环境的变化,青少年性成熟逐渐提前,而结婚年龄却又在逐渐推后[7]。加之青少年性观念的日趋开放,使得青少年中婚前性行为较过去更普遍[8]。且流动青少年由于少了来自家庭和学校的约束,所以性行为的发生率较高。
多因素分析表明,随着年龄的增加,流动青少年发生性行为的可能性也随之增加。18~20岁发生性行为的可能性是15~17岁青少年的3.6倍,而21~24岁则是15~17岁的9.4倍,这与先前对青少年性行为研究结论相同[7]。高收入相对于最低收入的流动青少年,其发生性行为的可能性有所增加。可能是收入高的青少年更有可能通过金钱来吸引更多的异性,进而更有可能发生性行为,也有可能是青少年通过商业性行为而换取更高的收入水平。受到横断面数据的限制,这点目前还不得而知,有待日后的研究进一步证实。近一个月有过饮酒行为的流动青少年其发生性行为的可能性是不饮酒流动青少年的1.6倍。众多研究显示,酒后冲动是发生性行为的一个重要原因[9]。虽然此调查数据不能知道饮酒与性行为的时间发生的先后顺序,但是因为不良行为具有集聚效应,通常具有一种不良行为的同时其他不良行为也更易发生[10]。所以暂且可认为饮酒行为与性行为的发生具有相关性和伴生性。本研究显示浏览黄色网站/书籍的流动青少年更有可能发生性行为。可能由于青少年接触不良媒体和色情书刊,一些不健康的内容会对其性态度带来负面的影响[11],而态度又会对行为造成影响。青少年随着性的日趋成熟,对异性的好奇心也越发强烈。有些青少年会上网或者通过书籍来接触性知识,但由于人生阅历的缺乏,对信息的正确性判断较弱,看到不良信息,例如淫秽的信息,出于好奇,便会浏览和模仿。而此时他们对待性并没有很成熟的认识,也不完全懂得性行为过程中对自己的保护,往往发生不安全的行为。
综上,未婚流动青少年性行为的发生率较高,生殖健康问题不容忽,对其开展生殖健康教育势在必行。1994年的国际人口与发展大会第一次明确提出要为青少年提供生殖健康的信息和服务,且将之称为青少年应该享有的权利。但是目前,该机制并不完善,针对流动青少年生殖健康的服务更是凤毛麟,生殖健康教育还主要集中在学校,对已经离开校园的流动青少年来说十分不利。加之生殖健康信息与健康服务缺乏制度保障,这些不利因素都使得未婚流动青少年生殖健康信息与服务的需求得不到满足。这也就大大增加了其发生不安全性行为的风险[12]。考虑到流动青少年具有较大流动性的特点,其生殖健康教育可以借助于建立宣传网站、在电视上播出宣传片和讲座、开通咨询热线等。可以在社区建立青少年生殖健康门诊,并早日将青少年,尤其是流动青少年生殖健康服务制度化。保证流动青少年可以在必要时获得安全、规范、正确的生殖健康知识,可以获得更加及时、友好的生殖健康服务。
本研究采用的数据为横断面调查数据,对一系列行为的因果关系尚无法作出判断。期望今后的研究可以给出更加确定的答案,也期待面向流动青少年生殖健康的专项研究。
1 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司.中国流动人口发展报告2010[M].北京:中国人口出版社,2010:206.
2 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司.中国流动人口发展报告2011[M].北京:中国人口出版社,2011:235.
3 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司.中国流动人口发展报告2012[M].北京:中国人口出版社,2012: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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