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信息公平:当代中国图书馆学的核心价值所在❋

2012-08-06 01:33
图书馆 2012年6期
关键词:图书馆学公平核心

(华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广东广州 510006)

“核心价值”是指组织或事物存在和发展所必要的具有恒定性、独特性的永久性指导原则,它是组织或事物的灵魂和中心,渗透在组织或事物发展的全过程和所有层次,并影响着组织或事物的发展。对于中国图书馆学而言,其核心价值形象地说,就是中国图书馆学的理论研究及其对于实践的指导以及与之相应的专业教育发展对于整个中国社会的进步来讲,如何有力地去实现如宋代张载所言的“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万世开太平”。“核心价值”具有时代性,在不同的社会历史发展阶段,图书馆事业的核心价值会发生变化,因而以图书馆事业作为实践基础的中国图书馆学的核心价值也会出现不断变迁。

当代中国图书馆学的核心价值之确立,一方面,取决于作为其实践基础来源的、处在当代中国社会现实背景之下的图书馆工作与图书馆事业之价值体系的侧重点所在;另一方面,则取决于当代中国社会的现实特点,这构成了以实践为导向的、以解决现实问题为己任的、作为经世致用之工具的当代中国图书馆学理论研究及其学科建设之最为迫切的现实需求所在,从而引领着当代中国图书馆学的核心价值确立导向。本文观点是:“构建信息公平”成为了当代中国图书馆学的核心价值所在。需要指出的是,这里的“构建信息公平”涉及三个层面,即不仅包括对于构建信息公平本身的具体阐释或表达,还要包括对于构建信息公平的支撑、保障或具体落实,以及由构建信息公平所衍生或派生出来的功能或必然结果。本文将分别从作为其实践基础来源的图书馆价值体系角度,和引发对其现实需求的当代中国社会现实特点角度,来论证为什么说“构建信息公平”事实上已经成为了当代中国图书馆学的核心价值所在。

1 如何理解“构建信息公平”

1.1 什么是信息公平

人类在进入信息时代之前,信息作为一种资源的重要性并没有引起广泛的关注;随着信息时代的来临,信息资源逐渐成为人们竞相争夺的重要资源。由于信息资源的稀缺性和不同信息主体之间的信息差距,造成了信息社会的严重失序,具体表现就是信息不公平现象日益凸显。

蒋永福把“信息公平”定义为:在一定的历史时期和社会环境中,人们对信息资源的获取和分配过程中所体现的平衡与对等状态。〔1〕而范并思教授则认为:信息公平意味着为所有社会成员提供同样的获取与利用信息的保障条件,它是现代社会制度设计中必须考虑的一环。〔2〕由以上观点可以看出,现阶段信息公平主要体现在信息活动主体对信息资源获取机会的公平。所以笔者认为:信息公平即指在所有社会成员对信息资源获取机会公平的前提下,实现信息活动主体的信息能力平等的一种状态。所谓的所有社会成员对信息资源获取机会公平,就是指信息活动主体不因民族、性别、年龄、职业、生活环境等不同而受到不同的待遇,平等享有获取信息的权利。由于每个社会成员的自然禀赋、知识储备、受教育程度等因素的制约,并不是每个人都能从平等的信息权利中获得满足自己所需的信息。因此,要实现信息公平,就要帮助那些信息弱势群体提高信息能力,尽可能地实现信息主体的信息能力平等。

1.2 构建信息公平的内涵所在

当前,由于“信息化发展的非均衡性”、“信息分配中的不平等性”和“信息主体信息素养的差异性”等原因,造成了社会中的信息分化现象,而要扭转现在的这种局面,就要求我们必须努力去实现社会的信息公平,即“构建信息公平”。国人正在努力建设一个充满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实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而在信息社会中,实现不了信息公平,就不能真正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和谐社会的建设和科学发展观的落实也将受到很大程度的阻碍。

信息公平是社会信息利益分配的平等状态,强调了社会信息利益的伦理关系协调,国家和政府通过一系列的制度安排来调整社会信息利益分配,使之保障相对平等的状态,以体现社会民主和执政正义。社会民主化要求社会公众必须具备一定的知识和信息来参与社会的管理和决策,国家正在以前所未有的步伐走向民主政治,而实现社会的信息公平则是实现民主政治的前提。

而反观现阶段我国的信息公平状况,形势却不容乐观,信息主体的信息素养影响其信息的获取和利用,信息基础设施的建设是否完善和信息资源的配置是否合理都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能否真正实现信息公平。我们提倡“构建信息公平”,就是要使作为“硬件”的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得到完善、作为“软件”的信息资源不断得到优化配置,在此基础之上,使人们通过信息共享这一通道都能平等地接触到这些信息,并正确地运用到自己的实际生活中去,从而使得信息活动主体的信息素养得到全面的提高,最终实现对于单个个体而言的“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对于整个社会而言的社会信息公平之有效实现。

2 审视图书馆价值体系:从当代中国图书馆学的实践来源角度分析

当前学界有观点认为“传播知识造福人类”充当了图书馆的核心价值所在〔3〕,而笔者则认为对于此处的“传播知识造福人类”更为具体、更为形象、更为中肯的诠释应该就是“构建信息公平”——即只有构建信息公平,才充当了人类社会实践领域当中的图书馆工作所体现出来的价值,进而也就相应地构成了以图书馆工作与图书馆事业作为其实践基础的中国图书馆学之核心价值所在,或者更为确切地说是中国图书馆学所具有的核心价值体系之核心部分所在。

2.1 图书馆核心价值是一个包含着众多要素的价值体系

关于图书馆核心价值的讨论,国内外许多专家学者、研究协会等都发表过自己的观点和看法,在此,笔者选取了最具有代表性的观点进行了汇总,如表1所示。

表1 关于“图书馆核心价值”研究最具代表性的观点

从表1可以看出,关于图书馆核心价值的研究,虽然学者的观点阐述不尽相同,但他们都是围绕着图书馆的教育职能、社会职能等职能展开。正如图书馆具有多种职能一样,图书馆的核心价值也是一个包含着众多要素的价值体系。

2.2 基于信息自由之上的信息公平已经成为图书馆核心价值体系当中的“重中之重”

2.2.1 从信息公平与信息自由/信息共享之间的内在关系角度来分析

学界不断有观点认为“图书馆核心价值的总体定位应体现在保障读者自由利用知识信息的公益性上”〔4〕;特别强调相比其它理念而言,“信息自由是图书馆价值的核心概念”〔5〕;指出理想状态下图书馆的核心价值有两个方面,即自由和发展(笔者注:这里的“自由”就是信息自由,而“发展”则是指通过信息自由来实现社会的和谐发展),而在当代中国语境下,图书馆的核心价值是保证知识自由和促进个人、社会的发展,即对弱势群体的服务将成为图书馆实现平等服务目标的重要问题,逐步免费开放已成为必然选择,开展切实可行的社会教育活动和促进阅读活动而不是流于形式和形象工程〔6〕,而此处的这种强调“经由信息自由来获得社会发展”之观点,也被有的学者另外阐述成:图书馆核心价值是指图书馆员通过收集、整理、存储、传播信息知识等劳动,实现知识自由存取,公正、平等服务于社会,满足每个读者的不同需求,为社会的进步与和谐发展做出应有贡献〔7〕,等等。以上种种观点均表明了信息自由在整个图书馆核心价值体系当中的重要地位。

信息自由是个体发展的基本权利追求,它强调社会成员信息行为的正当,国家和政府通过法律在确立公民信息行为正当的同时,积极维护公民的信息权利,以促进公民的全面发展。对信息的自由获取和利用是一个人的社会能力和社会价值的体现,信息自由的实现可以有效地避免因为信息缺失而导致的权利剥夺、尊严丧失和利益受损。国际图书馆协会联合会成立了“信息自由获取与表达自由委员会”(FAIFE),1999年发布了《IFLA图书馆与知识自由声明》,该声明指出:“知识自由是图书馆和信息同行的核心责任”,“图书馆应尽力发展和保护知识自由”。2002年,国际图联又发表了《格达斯哥宣言》和《IFLA因特网声明》,对读者信息获取自由作了进一步的明确和阐述,“国际图联宣布不受限制地获取、传递信息是人类的基本权利”、“图书馆和信息服务机构应起到发展及维护获取知识自由的作用,要一视同仁地为用户提供资料、设施和服务。不因种族、国家或地区、性别、年龄、健康状况、宗教或政治信仰等任何因素而引发歧视”,并强调说“获取知识自由是每一个人的权利,这是民主的基础,也是图书馆服务的重点”。所以信息公平的实现要依赖于对信息自由权利的追求。

信息垄断作为一种独占行为,必然会影响到他人对信息的获取和利用,而信息共享则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这种问题的产生。因此,为了保证信息公平,我们必须做到:所有的公共信息资源必须向所有的信息权利人平等开放,所有的信息权利人都有权利共享所有的公共信息资源。

而对此,笔者认为,透过信息自由与信息共享这一表象,呈现出的是信息公平这一更为本质的客观存在,因为信息公平终究是建立在信息自由的基础之上的;没有充分的信息自由,是无法有效地实现和落实信息公平的,前述“经由信息自由来获得社会发展”之观点更为准确地说则应当是“经由信息自由来有效实现信息公平,从而最终获得社会发展”。因此,笔者的结论是,与其说是信息自由在充当整个图书馆核心价值体系当中的重中之重,还不如更为准确地说是基于信息自由的信息公平在本质上充当了图书馆核心价值体系当中的重中之重而构成其最为关键点所在。

2.2.2 从信息公平与图书馆核心价值体系中的其他众多构成要素之间的内在关系角度来分析

范并思〔8〕等通过调查整理国外图书馆和图书馆协会的核心价值,对其内容进行了词频分布统计分析,总结出了频率较高的10组词汇。从这些词汇中,我们不难看出,图书馆服务、信息获取、信息自由、信息公平已成为现今图书馆核心价值的重要体现。所以本部分笔者将从信息公平与图书馆核心价值体系中的其他众多构成要素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分析,“信息公平”已经成为图书馆核心价值的重要体现。

表2 “信息公平”与图书馆核心价值诸要素间的关系

由表2可以看出,图书馆作为一种重要的公共文化资源,对构建信息公平起到了很好的支撑和保障作用。随着构建信息公平逐步得到落实,其成效也将慢慢凸显,民主、公平正义、社会和谐发展等人们所追求的美好事物也将随之而来。

2.3 理论来源于实践:信息公平已经自然而然地成为了当代中国图书馆学的核心价值之重要体现

传统的图书馆学研究,大多都是学院派的研究,即在纯理论的背景下总结图书馆学的研究对象、体系构成等重要问题,研究人员几乎都来自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由于缺乏一定的实践经验,他们研究成果的理论性大于实践性,对应用问题的探讨很少,其科研成果也极少转化成社会效益。一门学科的建设和发展都要来源于实践,形成一定的理论之后再指导实践,这是学科发展规律的必然,图书馆学的发展也是如此。所以我们一定要结合图书馆学学科建设和图书馆事业发展中的现实问题开展学术研究活动。

国内外的众多面向当代图书馆事业或者说当代图书馆实践工作所进行的一系列图书馆核心价值研究,事实上充当了对于当代中国图书馆学的核心价值进行理论分析时所必须依赖的“实践基础”。依据理论来源于实践这一铁律,信息公平作为扮演着“实践基础”角色的当代图书馆核心价值体系当中的重中之重,也相应地自然而然成为了以当代图书馆事业作为其实践来源的、扮演着“理论”角色的当代中国图书馆学的核心价值重要体现。

3 审视当代中国的现实难题:从当代中国图书馆学所面临的最为迫切之现实需求角度来分析

3.1 当代中国社会亟待解决的新失衡和新断裂——数字(信息)鸿沟与信息(知识)贫困问题

近几年我国大力进行信息化建设,主要目的是为了建立一个信息技术广泛应用、信息服务全面发展的社会,实现信息资源的共享。社会的信息化本应该给人们带来更多的接触信息和利用信息的机会,有利于人们社会、经济地位的提高,但是我们看到,社会信息化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经济的发展和社会资源的整合,但是也加剧了社会的信息分化,由此造成了新时期的数字鸿沟、信息贫困/知识贫困等社会问题。

信息贫困是指那些被剥夺了获取信息的能力和机会的人们,不能够参与创造和分享以信息和知识为基础社会的文明成果的状态,其本质就是与现代化隔离,与经济全球化无关,与信息网络化无缘,形成知识社会与信息社会的“落伍者”或“边缘化”人群或地区。〔9〕信息贫困已经成为了21世纪的新型贫困。信息贫困既是收入贫困、人类贫困的重要原因,也是它们的结果。

在信息社会中,人们对获取信息、知识的要求超过了以往任何时期,但由于地区间的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不同,不同人群之间收入、教育水平、信息素养等方面的差异,造成了信息资源获取上的巨大差距,进而出现了“信息失衡”、“数字鸿沟”等严重的社会问题。有学者认为,信息富地、信息富人和信息贫地、信息穷人之间的社会差距和信息鸿沟,其实质在信息公平问题。〔10〕信息公平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和有力保障,是信息社会的基本价值目标。“信息不公平”和“信息不平衡”现象如不想办法抑制,必将演化成严重的社会问题。因为“富者愈富、贫者愈贫”的现实及趋势,会使社会不满情绪上升,不稳定因素增多,不利于和谐社会的建设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此外,信息不公平也加剧了旧有的阶层、种族问题,产生了新的结构性失衡,使社会的内在矛盾更为复杂化。

世界银行1998年年度报告《知识促进发展》认为,落后国家要缩小与发达国家的差距,就必须有效地提升获取知识、吸收知识和交流知识的能力。该报告中就赶超问题提供了三条途径:一是获取全球的知识;二是提高全体公民普遍教育的能力;三是提高全体公民获取信息技术知识的能力。目前我国正在努力赶超世界发达国家,实施赶超战略的核心在于缩小知识差距,缩小技术差距,缩小知识获取能力的差距。胡鞍钢指出,缩小信息差距对未来中国的发展具有重大意义。〔11〕2001年7月,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发布《2001年人类发展报告》,胡鞍钢认为,该报告着重指出了人类发展需要打破的三大障碍:知识障碍、参与障碍和经济机会障碍,要跨越数字鸿沟就意味着要打破这三大障碍。

高新民〔12〕认为,在网络时代,网络经济使社会每个人获取知识、获取创新思想的能力发生了很大变化,而这种能力是谋取生存和谋取财富的一种手段。他建议采取以下三种方式来解决数字鸿沟问题:第一、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应该作为公共设施来看待;第二、政府在信息化推进过程中应该重视各个阶层、各个地区的教育,把教育的普及和信息化的推进紧密结合起来;第三、政府应该采取一些激励措施,使社会上的弱势阶层在信息服务方面得到更多的实惠。

谢俊贵〔13〕曾指出:消除信息特权,维护信息公平是中国信息分化社会调控的关键策略之一。他指出,信息特权阶层的存在导致了社会信息资源分配的不公,从而造成了社会不同阶层之间的信息鸿沟,加剧了社会的信息分化。而政务信息的公开就是消除信息特权的办法之一。

在目前的社会转型期,我国政府有责任、有必要对信息弱势群体给予适当的经济、教育等方面的支持和帮助,这样才能最大程度提高人们获取信息和知识的机会,提升人们的信息素养,从而改善人们的生活水平和质量,逐步实现社会的信息公平。

目前,我国人口的知识贫困现象很严重,几乎近几年都徘徊在76%左右,而其中弱势群体的知识贫困发生率最高,主要原因是教育资源和公共文化资源的供给不足与分配不公等社会原因造成的。提高信息公共服务水平,实现人人享有信息方面的基本公共服务已成为新世纪信息化发展的核心内容之一。在积极推进社会信息化发展过程的同时,必须高度重视信息弱势群体的问题,要通过对信息弱势群体的扶助,使信息贫困现象得到缓解,使社会全体成员都能充分享受到信息化带来的福利。

孙立平〔14〕指出:我们正生活在一个剧烈社会变迁的时代,这个时代中的许多因素,比如科技进步的因素,全球化的因素,社会结构变动的因素,都会造成弱势群体的一些独特的特征。在这些特征中,通过弱势群体所表现出来的“社会断裂”的结构性特征尤为值得关注。一个健康的社会,需要有一种合理的社会结构,这是经济社会生活能够正常运作的基础。如何使这种结构良性、稳步地调整,这其中需要我们对中层、下层社会投入更多的关注,更多的呵护。〔15〕

3.2 信息鸿沟和知识贫困现实难题内生地确立起了当代中国图书馆学的核心价值所在——“构建信息公平”

笔者认为,要解决这些社会问题,开展信息援助、知识扶贫等措施,将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通过这些措施,提升全民族的科学文化水平,进而缩小社会成员获取知识能力之间的差距,减轻信息分化、弥补数字鸿沟、缩小社会成员之间贫富差距,这个举措完全符合当今社会信息化发展的科学规律和基本要求。而开展信息援助、知识扶贫这些活动,一个重要措施就是建立完善的、面向全社会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只有完善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这项活动才能持续地、有效地开展下去。

近五年来,全国公共图书馆数量逐年增加,文献总藏量和新增藏量也逐年增长,服务设施不断完善,服务手段不断创新,文化产品日益丰富。2010年,全国公共图书馆总流通人次近3.3亿,文献外借达2.6亿册次,越来越多的人走进公共图书馆,或使用数字图书馆等方式进行阅读与学习,公共图书馆事业正在蓬勃发展。2010年,全国共有县级以上独立建制的公共图书馆2884个。其中,省级公共图书馆37个,覆盖率100%。地市级公共图书馆334个,覆盖率为81.98%。县级公共图书馆2512个,覆盖率为86.1%。〔16〕各地还结合实际,采取总分馆制、图书馆联盟、流动图书馆、24小时自助图书馆等形式,积极推进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建设和服务创新。图书馆作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保存着人类的公共信息资源,这些资源的公共性决定了图书馆服务应当是面向社会公众的,并且平等地提供给社会公众,所以图书馆理应责无旁贷地担当起向社会公众提供知识援助的责任。

现代图书馆是平等、自由获取知识信息的一种制度安排,如果继续把服务对象局限于到馆读者显然落伍了,而应关注一切社会公众,把服务对象延伸到一切有可能接受图书馆服务的知识受众。人类图书馆事业的职能逐步向实现人类知识平等、自由的公共基础设施的方向转移。〔17〕王子舟指出:在当代社会,知识贫困已成为弱势群体经济贫困和精神贫困的重要原因,对这一问题的关注将继续成为图书馆发展与服务的重心,因为公共图书馆作为公共物品本身就是保障社会公平的制度安排。〔18〕图书馆对弱势群体提供知识援助,不仅是自身的义务,也是图书馆追求知识平等、自由这两个公共价值取向的集中体现。

学界研究者一致认为,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图书馆必将起到维护信息公平、保障公民权利,弥补数字鸿沟、推动和谐发展的作用。范并思指出:公共图书馆精神实质是保障社会成员获取信息机会的平等,从信息知识角度维护社会公正,其社会意义在于,它的存在使社会中每一个公民具备了自由获取知识或信息的权利,建立了一种实现信息公平与信息保障的制度。只要公共图书馆能够坚持基本的公共图书馆精神,社会成员就可能通过公共图书馆得到获取信息机会的公平;而如果公共图书馆能进一步开展针对信息弱者的特殊服务,它就从制度上实现了信息保障。〔19-20〕蒋永福认为:主体的信息能力平等是实现信息平等的基本条件,从而也是实现信息公平的基本条件。公共图书馆制度为人们实现信息能力平等提供了制度保障。《公共图书馆宣言》明确指出“公共图书馆应当随时都可让人到馆,它的大门应当向社会上一切成员自由、平等地开放,不管他们的种族、肤色、国籍、年龄、性别、宗教、语言、地位或教育程度”。所以“公共图书馆就是政府为保障公民的信息、知识获取自由而选择的一种制度安排”。

4结束语:“构建信息公平”这一核心价值理念事实上已构成当代中国图书馆事业及基于此的当代中国图书馆学之核心竞争力所在

维护公民的信息权利是图书馆参与社会民主建设的主要目标和任务之一,而知识自由和平等地获取信息是实现公民信息权利的重要途径和根本体现。知识自由已经成为图书馆事业必须追求和捍卫的价值目标,维护社会公众的知识自由权利,实现信息公平,已经成为图书馆的基本使命。当前,图书馆在人类社会发展中已经日益成为一个具有前瞻性、干预性的社会公共机构,它正致力于社会民主、公正、包容等人类公共目标的广泛实现,其所追求目标之高层次所在也就是体现为“信息自由”、“信息公平”这两个社会基本的公共价值取向。作为公民自由平等获取信息资源的坚强文化堡垒,保障知识自由、构建信息公平是当代图书馆义不容辞的工作职责所在。在当前人类社会数字鸿沟加剧的情况之下,图书馆维护社会信息公平的历史使命是其它商业性信息服务机构所无法替代的。所以,本文的最终结论就是:“构建信息公平”这一核心价值理念已经在客观上成为了当代中国图书馆事业以及基于此的当代中国图书馆学之核心竞争力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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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孙立平.健康的社会需要合理的社会结构.杭州(下旬刊),2010(2):3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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