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目前正向公众征求意见:扩大室内禁烟范围,规定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烟。
作为一项控制吸烟的地方性法规,《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专家建议稿)》(以下简称《条例》)预案研究工作已经完成。《条例》将“世界无烟日”引入,并向烟草销售者确定了义务,规定每年5月31日“世界无烟日”这一天,烟草制品销售者应当停止售烟一天。
《条例》把禁烟范围分为室内禁烟区、室外禁烟区和室外限制吸烟区、临时禁烟场所。其中,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内禁止吸烟。而“室内”是指顶部遮蔽并且侧面有两面以上环绕的任何空间,包括电梯、走廊、地下通道、楼梯间等。
《条例》规定,对于不划定吸烟区、划定吸烟区不合格又拒不改正的经营管理者,最高将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公民在禁烟场所吸烟且不听劝阻者,将被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