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 遥
读老莱辛的作品时,不是她获诺贝尔文学奖的2007年,而是最近的几个月。先读了《这原是老酋长的国度》,然后又买来《抟日记》。中间也断断续续读了其他许多书,但是莱辛的这两本,一直放在枕边。对于阅读口味越来越刁的我,完整读完一个作家的集子的时候并不多,连续读几本的,近年来大概只有莱辛和卡佛。这两本集子是莱辛的非洲故事集,望着书籍封面上鹤发鸡皮的莱辛,很难想象几十年前这个白人小女孩在非洲大陆上的生活。
《这原是老酋长的国度》是最早描写非洲的小说之一,莱辛写非洲的故事,不是为了满足读者的猎奇心理。她在获取诺贝尔奖时作的一篇非常精彩的演讲,里面有一段内容读罢久久不能忘怀:“在南非的干旱季节,穷人区的许多妇女带着坛坛罐罐排队买水。轮到一个年轻的黑人妇女时,她躬下身子,盯着柜台上的一沓纸张,那是从《安娜·卡列尼娜》撕下来的一部分。她慢慢地、轻声地念着。她身边有两个小孩正在扯她的腿,肚子里还怀着一个。身后是排队等候的吵嚷、抱怨的妇女们。这样的场景难以想象。”莱辛用同情赞赏的目光描写这个黑人妇女,正如她在集子里写白人孩子眼中的黑人:“农场上的黑人也和那些树木岩石一样,让人无法亲近。他们像一群蝌蚪,黑黑的一团,不断变换着形状,聚拢,散开,又结成团;他们没名没姓,活着就是为了帮人干活,说:是,老板。拿工钱,走人。”这样的文字中间即使没有任何事件发生,也惊心动魄。
莱辛写这些短篇的时候,她认识的一些作家已经不再写短篇小说了,因为它们已经没有了市场,这和我们这时代对短篇的蔑视多么一样。但是莱辛觉得自己写短篇上了瘾,她一直写下来,时隔多少年,她的短篇集子多次重版,并被翻译到中国,还有我这样的读者喜欢。这些集子中,莱辛最喜欢的一些短篇如《草原日出》、《七月寒冬》、《抟日记》、《两只狗的故事》、《家信》、《飞》、《黑皮肤的圣母》,我也喜欢。她没有提到的《第二座茅屋》,我更喜欢,觉得它是这些年来我读过的最好的短篇之一。这篇故事讲卡罗瑟斯少校40多岁时开始接触农场,因为不善于经营,光景惨淡。妻子不喜欢非洲的环境,整日病怏怏的。两个孩子苍白、瘦小,举止总透着戒备和谨慎,像从小到大生活一直不如意的年轻人一样。直到有一天,少校雇了一个叫范·希尔登的荷兰帮手,这个人简直是上帝派来的一个天使,把牲畜和各种农活安排得井井有条,少校过得开心了起来,妻子的情绪也因为这个帮手而变得好了起来。一天,少校发现了希尔登的土著妻子和九个孩子,她们像母猪和猪崽一样住在拥挤、污秽的茅屋中,少校打算帮希尔登再建一座茅屋。这个时候,当地土著的工头来找少校,要求他赶走希尔登,因为希尔登总是冲他们大喊大叫,当他们是狗。少校努力调解,要求土著们在星期天帮助希尔登建一座茅屋。土著们万般无奈下消极应付、拖延时间,好不容易建造起来的歪歪扭扭的茅屋当天晚上就失火了,烧死了希尔登的最小的孩子。少校在内疚、自责的时候,希尔登的妻子开始生第十个孩子。这篇小说读起来让人一直揪心,少校看起来是个农场主,可是生活基本没有希望,连孩子的学费都在发愁。希尔登、土著们都生活在艰难困境中,却互相敌视、仇恨。善良的少校把爱洒在希尔登身上,好心却办了坏事,导致了惨痛结果。无需追究凶手到底是谁?和谁应该承担责任?本来这个世界上有足够的空间,可以容纳我们大家,没有必要互相推搡,把别人挤出人行道和大路。土著们焚烧希尔登茅屋的大火是白人们焚烧原始森林的大火,也是我们焚烧三聚氰胺奶粉、皮鞋果冻、转基因食品的大火。在滚滚的沙尘暴中,在日益变得古怪的气候中,我们看到了人类的末境。
把“生命不能承受之轻”挂在嘴上,是十几年前的大学时代。那个时候,并没有读过米兰·昆德拉,但非常喜欢这个著名的书名。我周围的许多同学,也喜欢说“生命不能承受之轻”,也同样不读昆德拉。不知道过了多少年,买了一本犹太大师文集,在这个合唱团中,忽然听到了一个奇怪的声音,那就是《爱德华与上帝》,要命的喜欢,便开始搜寻昆德拉的作品,然后读到了《搭车游戏》,还是非常喜欢。此后,买了《生命不能承受之轻》、《玩笑》、《被背叛的遗嘱》、《小说的艺术》等昆德拉的作品,读起来却没有以前的那种快感了。于是搜寻昆德拉的短篇集子,书店没有,网上到处缺货。忽然有一天,看到当当有《好笑的爱》,赶忙下单,书拿到手后,迫不及待读起来。这本书的版本不能算好,页边距出奇地大,经常有大半页的空白。集子读完之后,觉得昆德拉是一个睿智的老人和顽皮的孩子的神秘组合体,他高高在上,像上帝一样在人们思索的时候发笑;他跳跃在沙滩上,堆起一座又一座城堡,然后将它毁坏,留下一片虚无。
以《爱德华与上帝》为例。爱德华喜欢上了阿丽丝,他不顾一切地爱着她,想拥抱她,想得到她。阿丽丝因为笃信宗教,在自己的身体上划了一条不容爱德华逾越的“界限”,因为上帝决不允许她这么轻浮地允许爱德华轻而易举地到达那“圣洁之地”。爱德华在无奈中逼迫自己开始接受上帝并钻研神学著作。他的行为被不允许教师信任上帝的学校知道了,喜欢他的女校长威胁他、诱惑他。喝过酒的爱德华突然疯狂的命令女校长,叫她跪下,双手合十,祈祷。以前不允许教师相信上帝的女校长竟然一切照做了。爱德华突然从中感受到了一中畅快淋漓和无限的荣耀,最后他与女校长发生了他从没预想到的性关系。阿丽丝知道了爱德华因为她信仰宗教被学校传唤、威胁,她感动之下,处于一种奇怪的心理允许爱德华做他任何想做的事。但自与女校长的事发生以后,爱德华觉得阿丽丝那不可逾越的界限已经毫无意义。最后他离开了阿丽丝,并开始尝试与不同的女人交往。
昆德拉的小说没有一个主人公抵达了目的地,他们在行进的途中,进行了古怪的转变。这种有违常规的转变,让昆德拉的小说多了哲学的味道。昆德拉说,他深深渴望的唯一东西就是清醒的、觉悟的目光,终于,在小说的艺术中找到了它。也许,老人和小孩都接近于神。
格斯拉是伦敦西区的一个鞋匠,汉嘉是布拉格的废纸回收站工作的一位老打包工,乔治·格里布是芝加哥黑人社区送救济支票的小职员,把高尔斯华绥的《品质》、赫拉巴尔的《过于喧嚣的孤独》、索尔·贝娄的《寻找格林先生》放在一起,缘于这三位人物都有一种良好的品质。这三篇作品分别读于不同的时候,但是它们每一篇都让我肃然起敬。
《品质》写鞋匠位格斯拉先生,他把做鞋当成一门艺术,他做的鞋子非常美观合脚,而且几乎穿不烂,在伦敦没有一个人可以做出比他更好的鞋子。随着工业技术的发展,做鞋的工厂越来越多,他的生意日渐清淡。但是他接上一份订货后,仍然不让任何别人碰他的活儿,费好长时间去做它。顾客不愿等待,结果他失去了所有的顾客,最后得了慢性饥饿死去。
《过于喧嚣的孤独》写了在地下室用压力机打包废纸和书籍的工人汉嘉,他身上总是散发着啤酒和污垢的臭味,有时脸上还有血迹和苍蝇尸体。与他相伴的是在废纸中筑窝,靠文字活命的耗子。他还得经常忍受主任的指责、吆喝、咒骂。但是这个工人非常喜欢这份工作,他把每一本好书都保留下来,自己阅读,也送到图书馆,几十年下来他成为了一个知识渊博的人。他在每一个打好的包中,放一本哲学书籍,还要在外面包上世界名画复制品。他希望自己退休之后,能买下这台压力机,和它一起度过晚年生活。但是他因为一次事件失去这份工作,要被调去印刷厂的地下室去捆白报纸。他自己躺倒压力机下,按动了按钮。
《寻找格林先生》写美国经济大萧条时期失业已久的边缘知识分子乔治·格里布获得了一份派发救济金的工作,去芝加哥黑人社区找到一个名叫特利弗·格林的人,并把救济支票送到他手里。格里布历经艰难,认真寻找,最终也没有找到格林先生。
关于这三篇作品,评论阐释过的人很多,它们在美学、文学、甚至哲学上的意义被人一一解剖,我却愿意用《旧约》中的一句话来概括它们,“凡你应当做的事,要尽力去做。”书中的三位主人公,都是生活在底层的小人物,鞋匠、打包工、发救济的临时工。它们的处境几乎糟糕得不能再糟糕,都濒临生存的大问题。最终结果格斯拉饿死了,汉嘉自杀了,格里布一无所有,但是三部作品中的主人公所表现出来的那种精神,却发自心底里佩服。什么样的人生是最有意义的人生?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答案。这三位主人公的答案就是认真去做自己能做的事,把它们做好。鞋匠格斯拉能做出伦敦做好的鞋子,而且他坚持每一双顾客的鞋子他都自己做。汉嘉把打包当成了一种艺术,我想假如历史上真有汉嘉这样的人物,他打的包留存下来的话,可以上拍卖会当艺术品。格里布整整找了一天,什么也没有得到,其实按照我们当前许多人对工作态度,到了格林的住处找不到就可以回去复命了,支票是给他,也不是给“我”,“我”挣的是工资,但是格里布正是通过这种认真地寻找,让人们看到了他存在的一种精神意义。这三位人物执著于自己的工作,狂热地喜欢自己的工作,他们乐于把自己卑微的工作当做一种艺术,用行动为自己的工作涂上了一种庄严的色彩,他们宗教仪式一样的行为照亮了许多晦暗的人生。格斯拉、汉嘉、格里布不是英雄伟人,他们是三位及其平凡的普通人,他们分别通过自己微不足道的工作实现了人生的价值,获得了做人的尊严。他们的结局都不大如意,但是在理想主义者眼里,世俗上短暂的生死与精神上长远的满足比较起来,显然要轻得多。
贝娄说,一般人的一生可以用十几个笑话概括。赫拉巴尔1946年法学博士毕业后,服过兵役、当过推销员、仓库管理员、炼钢工,后来又做废品回收站打包工、舞台布景工,49岁时第一部作品才得以出版,此后获得国内、国际许多大奖。1997年,84岁的赫拉巴尔即将病愈出院的时候从医院五楼窗口坠落身亡。
他们这几篇作品笔下的人物认真、执著得可怕。
读懂卡夫卡是在一段非常难熬的日子里,工作、生活都没有着落,心情异常晦暗。这时,我突然觉得自己就是卡夫卡《城堡》里的那个土地测量员,只能在白雪皑皑的城堡外面进行漫长的等待。这个时候,我的身心都处于极度疲惫的状态,每个星期一早上天还未亮从县里坐车到X,经常盼望半路堵车,好迟一会儿到X。有一次,搭一个也是同样处境的朋友的车,两个人边走边发泄自己的牢骚,竟然走过了X高速路的出口,一直超出了十几公里路,但感觉特别开心。那段时间,有时过马路闭着眼睛,希望发生一些意外。这个时候明白了《变形记》里小职员格里高尔·萨姆沙突然变成一只使家人都厌恶的大甲虫的异化,由此更加尊敬卡夫卡。随着自己生活阅历的增加,生活圈子的扩大,觉得许许多多的人和事可以用卡夫卡的小说来概括。这个时候,在我看来,卡夫卡一点儿也不荒诞,而是比任何作家都现实。巴尔扎克因在《人间喜剧》里写下了一个时代的缩影而不朽,卡夫卡却写透了不同时代、不同职业的人的心理。
我不知道卡夫卡是在怎样的环境下写下这些暗黑的文字?读了卡夫卡传记、年谱和日记。卡夫卡年轻时代给人的感觉健康而风趣,不过却沉静得出奇,态度拘谨。他的精神志向是自然的伟大、向上、强健、健康、可靠、朴实。他写作《变形记》的时间是1912年,29岁。写下《城堡》的试笔是1914年,31岁。这个时候,他在布拉格波西米亚王国工伤事故保险局承担事故预防和撰写将企业划入不同步安全等级的上诉书。卡夫卡在谋求职业的时候,要求这个职业不得与文学有任何关系,他觉得文学与职业的挂钩便是对文学创作的一种贬抑。事故保险局这份工作可以使他每天下午两点就下班,可是写作要衔接着许多个钟点,才能使被创造力带入那种高涨情绪恰如其分地上升起来。在这短暂的下午,卡夫卡不可能做到这一点。他曾尝试下午睡觉夜晚写作,但由于对噪声特别敏感,不久便精疲力竭。这种职业生涯妨碍写作的问题日益增长让他觉得不可负担,他在日记中记述:“我内心的一切都准备好了,要从事一种文学创作,这样一种创作对于我而言将会是一种真正的生机勃发,可是我却不得不呆在这儿,在办公室里为了一篇可怜巴巴的文牍就从一个有能力享受这种幸福的躯体上撕下一块肉来。”他在1913年6月21日的日记中写道:“我头脑中装着庞大的世界。可是如何解放我和解放它,而不将其撕裂。”他的日记中充满了计划、提纲、开端,实施的却极少极少。卡夫卡是沉默的,他的恪尽职守堪称典范,受到上司、同事的一致好评,他也极易和人相处。可是这个地方对于卡夫卡却是一块流放地,他的内心充满风暴和痛苦,他在时间的夹缝里写作,用文字击中了自己的内心,击穿了整个世界,击透了时空的茫茫黑夜。
读《想我眷村的兄弟们》之前,读到朱天心的第一篇文字是《佛灭》。这篇小说带着一股邪恶的力量横冲直撞,让我战栗、兴奋。小说的故事并没有多少曲折,写了两位传播环保理念的男女,但是作者用非常坦诚的笔法表达了对政治、性、民间环保的观点,这在看多了“一地鸡毛”或者图解政治的大量小说,思考该写什么的时候,看到朱天心把各路神仙拉下神坛,露出他们庸人的面目,有一种类似启蒙的作用。几年之后,读到同是台湾作家张大春的《城邦暴力团》,有大量的武力、政治和性描写,但没有了读《佛灭》时的那种快感。于是有了收藏一本有《佛灭》文字的想法。搜索之后,知道台湾小说家苏伟贞曾应晨星出版社之请,将台湾历来最受争议之二十篇小说编为一书,书名为《各领风骚》,朱天心这篇《佛灭》殿后。可是怎样也买不到《各领风骚》,于是搜寻朱天心的其他文字,找到了《想我眷村的兄弟们》,这是朱天心精选其1973年到1991年间所写的11个中短篇小说合成的集子,小说中有满怀乡愁、生活困顿的老兵,更多的是在眷村成长、选择、流离的女孩和少年。朱天心无论写什么,每一篇都带有自己强烈的气息,她不忸怩作态,也不故作高雅,她以一种“我”的强大姿态进入作品中。读她的文字,好像和一位漂亮、活泼而又带点邪气的女人在不同年龄段面对面交流。读完这本集子,有一种非常想和作者亲近的感觉,这是多年来阅读体验上从来没有的事情。后来读了其姐朱天文的一篇文字,里面讲到朱天心爱读史,她看《西游记》着迷时,起誓说要是大战爆发逃难,能让她带一样东西,就是《西游记》。因为她要命地爱上了孙悟空。我觉得和朱天心忽然多了些共同之处。
朱天心的小说,天马行空,几乎每篇第一段都是一句话,却一下就能把读者带入到特定的氛围当中。《方舟上的日子》第一段是“事情一开始就是他妈的不对。”《绿竹引》的第一段是“日头晒屁股啰——”《采薇歌》的第一段是“黄昏天色近宝蓝的时候,她总会觉得孤独,想走到天边去……”一本集子只有《想我眷村的兄弟们》是一整段。我不知道别的作者是否这样写?但朱天心有意为之,透出如阿城所说的有一种强悍的敏感。
《时移事往》的第一段也是一句话:“这里躺着一个我心爱的女子,爱波。”接下来写“我”拿着手术刀解剖爱波的场面,像看恐怖电影。揭开表皮、移除内脏、扒开腹腔……当我认为这是一个变态的杀人狂,这篇小说是一篇恐怖小说的时候,爱波的身体里露出了木头色的癌肿块,“我”在带着实习小大夫做妇科病理解剖,对象是我最爱的人。朱天心在这篇小说中以一个男性的视角写一个女人,爱波出现在“我”的视野中是“我”爸爸癌症去世之后,她像油画中的人物一样出现,她没有上大学,在“我”苦读医科和军训的日子里一路相随,混迹在各种艺术队伍里,写诗、作画、当模特、搞音乐,流行什么搞什么,而且很快就成为其中的佼佼者。“我”第一次进入爱波的身体是在医学院实习的时候,她怀了别人的孩子,来找我做手术。这里有一句非常狠的话:“夹钳深深地进入到爱波的子宫。”那种痛大概只有这种话才能表达出来。然后爱波出国,成为旅居阿根廷作家,结婚,丈夫车祸。爱波再次来找“我”的时候,是让“我”帮她接生。后来爱波生孩子、搞调查、写报道、得癌症,这样残酷而又绚烂的青春几个人有过?文中与之相对应的女子方梅贤惠、善良、有学问,娶了她“我”可以得到方家的医院,但是“我”却一直等下去。朱天心在这里做出了一种决绝的选择,世俗的一切在她眼前幻如泡影,她不怕彻骨的寒冷、以满怀壮烈的勇气,坚守着自己的爱与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