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 雯
在当前外部经济不景气的情况下,外贸经济受到影响,发展农村和农业是大势所趋。目前在我国农村大力推广小额信贷业务是形势需要,但又存在一些实际困难,本文旨在讨论这些实际问题。
在目前我国的经济体制下,资本进入农村和农业主要靠四个渠道:财政渠道,税收渠道,社会保障渠道和金融渠道。从市场经济学的含义上来分析,前三个渠道都应该是政府主导的渠道,而最后一个金融渠道应该是市场主导的渠道。目前农村金融体系并没有传导外部资本进入农业,并且农业中的资金有借现有的金融渠道往外出逃的趋势。究其根本是农业的平均利润率低于社会的平均利润率,金融资本作为符合市场规律的商业资本自然追求利润最大化和风险最小化,所以虽然在基层乡镇有金融机构,主要是农村信用社,但是金融资本大部分也是进了设在农村中的小加工厂或者其他的乡镇企业,几乎没有进入以土地为主要要素的农业生产。给体系庞杂的农村金融体系寻找合适的双赢的利润点,才是农村金融系统真正以市场力量服务农村的根本。目前在城市经济体系当中,小额贷款业务正成为中小银行和新兴小额贷款公司新的利润点,本文的主旨就是探讨在农村金融体系中发展小额贷款的问题,为农村金融机构在农村和农业内部寻找新的利润点,从而使金融资本在农村和农业系统内形成良性循环。
小额信贷业务最早出现于上个世界70年代的南亚,作为实行市场经济的发展中国家,发展小额信贷业务是为了消除贫困和发展农业。我国在上个世纪90年代引入小额信贷,主要借鉴的是孟加拉国的乡村银行模式。目前在农村金融体系推广小额信贷业务,既可以借鉴外国的成立专门机构的形式,也可以在现有的以农村信用社和邮储银行为主的农村金融体系中推广。
第一,拓宽农村中小型金融机构的资金来源渠道。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在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地方法人结构上对可入股对象放宽限制,扩充资本金;二是在农村地区成立专门的小额信贷业务机构。目前小额贷款公司在城市中可以说是遍地开花,截止到2010年底,全国共有小额贷款公司2614家,贷款余额达到1975亿元。但是这蓬勃发展的小额贷款行业基本上集中在城市,在广大的农村地区覆盖面还远远不够。因为在我国二元结构下,农村地区的经济环境和城市相去甚远,如果单靠市场导向是不可能发展出像城市一样的小额贷款类的金融机构的,所以对于在农村发现专业的小额贷款类金融机构必须要有足够的政策支持。
第二,采取有力措施防范小额信贷业务的各种风险。顾名思义,农村小额信贷业务针对的客户也是普通的农户,针对的项目也是一些稳定性不强的小项目,例如种植业、养殖业等。总体来说,农村小额信贷业务可能面临的风险包括操作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意外风险,下面我们来详细分析并讨论解决之道。
操作风险主要是农村金融系统的工作员合规意识不强,办理业务过程中夹杂个人关系,风险预警意识不强等,针对这个问题要加大对作为地方独立法人的农信社和村镇银行的合规制度建设和风险内控建设,另外对于作为客户的广大农户也要进行适当的培训等,以加强他们的风险防范意识和法律意识。信用风险主要是指贷款农户恶意违约等道德风险因素,因为农村地区的信用体系建设更是基本为空白。在这种情况下,金融机构要充分利用担保人、贷款农户土地使用权及贷款农户信誉等因素制约客户,减少道德信用风险的发生。市场风险就是贷款项目不适应市场需求导致失败,进而使得贷款不能及时收回的风险。对此农村金融机构应该和当地的农技站、农科所等单位合作,同时根据当地的农业生产的特点,提高工作人员在这方面的敏感性,尽量不做或者少做市场风险特别大的项目。意外风险是指不可抗力产生的风险造成损失从而使得贷款不能及时收回,针对这项风险,农村金融机构开展小额信贷业务要按时计提一定的损失储备,另外要在资金的使用费率上有所体现。
总体来说,要在广大农村地区利用现有的金融机构开展小额信贷业务是解决现在农业农村资本外逃的一个有力途径,也是为广大农村金融机构获取利润的新的增长点,当然现在的实际情况中也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所以在实际操作中政府一定要有所作为,可以先选部分地区采取试点的形式,然后再逐步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