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彦彬
近年来,随着我国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高等学校的办学模式开始多样化,办学规模不断扩大,这使得高校财务管理面临着更加复杂的局面。2010年5月颁布的《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以下简称《办法》)中把学校财务资产管理等纳入了主动公开的范围,并规定了公开的途径和方式。在新的形势下,加强高校财务信息公开,不断地完善高校财务管理,在高校发展的进程中逐渐成为备受关注的话题。
1.认真学习《办法》,强化对财务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自《办法》2010年公布施行以来,各高校认真组织学习、深刻领会其精神,认识到实行财务信息公开是学校依法开展教育教学活动,是维护师生合法权益,预防腐败的客观要求,是改善学校与师生以及社会主体之间的相互关系,是提高学校办学水平,促进依法治校的必然要求。
2.学校领导高度重视财务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高校财务公开坚持“依法公开、实事求是、民主集中、强化监督”的原则,多数高校成立了以校长任组长,分管财务的领导任副组长,由党办、校办、财务、纪检监察、组织、工会、宣传、人事等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领导小组,负责推进、指导、监督、检查和组织协调全校的信息公开工作。有的高校将校属各单位财务公开执行情况纳入干部年度和任期考核指标。
3.高校对财务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了层层负责机制。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校长领导、分级负责,校长办公室组织实施、工会组织协同推进、师生员工积极参与、监察部门监督检查的工作机制进行。
4.完善了高校财务信息公开制度。部分高校建立了财务信息公开实施办法,有的高校制定了财务信息工作方案,要求财务部门本着“公正、公平、便民、及时、准确”的原则,指定专人负责分管财务信息公开的日常管理工作,充分发挥财务信息服务作用。
1.公开范围。根据国家的规定,结合高校实际情况,高校财务信息公开的范围分为向社会公众公开和向校内师生员工公开。
2.公开内容。主动向社会公开的内容主要有:财务、资产与财务管理制度;接受社会及个人捐赠款物的使用和管理情况(以捐赠者有公开意愿为前提);工程建设项目及物资采购事项,如重大工程建设和维修项目方案及大型设备、大宗物品采购方案、招投标情况、工程竣工后的验收结果、工程审计结果及工程决算情况等。
主动向校内师生员工公开的内容主要有:财务管理事项,如学校经费来源、年度经费预决算方案、各项收入的来源、支出及使用管理情况等;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相关事项,如教职工工资、公积金等福利发放等(涉及个人金额的仅对个人公开)。
1.每年定期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向广大教职员工汇报年度财务状况、预算编制、执行和决算情况、校内重大财务等事项;有的高校还召开年度财务工作会议,公开财务数据,传达财务动态,布置年度财务工作。
2.切实做好财务专网硬、软件建设工作。通过校园媒体,及时将国家、学校相关财经政策、规章制度、最新财务动态、会计信息、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科研经费到账情况予以公开和公示。
3.学校财务部门定期编发财务简报,及时向校领导及相关单位负责人公布学校收、支执行情况,学校预算完成情况,资产负债情况、校级财力收、支执行情况,校二级单位收入、支出情况统计表等预算及执行情况;有的学校编制年度统计年鉴,公布学校年度财务收支决算相关数据。
4.完善财务查询系统。多数高校在财务部门网站上开辟“财务信息查询”专栏,推进各类项目账(含科研经费项目账)、科研预算执行情况、职工个人薪金(工资、公积金)等信息的网上查询功能。
5.开通短信服务平台或座谈会等形式,加大财务信息公开力度。有的高校自行研发并面向全校开通“财务短信服务平台”和“网上预约报账平台”,发布涉及师生员工的重要财务信息和财务制度、管理办法,点对点发送学校财务管理系统中项目(个人)财务信息,及时向相关科研项目负责人发送科研经费、预算执行进度等信息,收集、反馈师生员工对学校财务工作的建议、意见,接受广大师生员工的监督。有的高校定期召开意见征询会、校内科研培训会、座谈会、校领导接待日等方式征询对财务工作的建议,宣传财务管理制度、政策。
6.加强监督,落实群众举报,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在校园网公布举报电话,充分发挥审计、财务部门对学校经济活动的内部监督作用,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按国家及学校有关规定,追究违纪、违规部门负责人责任,维护学校和学生的利益。
7.开辟专题网站或设置电子屏幕等公告财务信息。有的高校在校园网主网页上单列专题网站—招标信息网,加强物资采购招投标的信息公开力度,并严格按国家和学校规定,对仪器设备、图书、药品等物资设备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投标,及时发布设备、工程招标公告,予以公开执行。有的高校以橱窗、电子屏幕等设置信息公告,公告财务动态信息。
1.个别高校对开展财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的认识存在不足。
2.高校财务信息公开制度化和规范化有待进一步提高。
3.财务问题一直是高校主动公开信息领域中的敏感问题,财务信息公开的范围不好把握,针对不同类别的财务信息,在对校内公开或对社会公开的选择上不好界定。
4.财务公开工作中存在教职工参与监督的意识不强。
各高校需进一步做好宣传和动员,使学校各方面认识到财务信息公开的意义和作用,增强学校各方面参与财务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进一步梳理财务部门掌握的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财务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广大师生员工能够方便查询。
高校应通过培训、讲座的形式,加强工作人员对财务信息公开规定的了解,增强公开意识,明确公开的范围及内容,增强按照规定审核依主动公开信息的规范办事意识。
为完善信息公开制度,高校一是认真梳理公开信息,并按国家有关规定,不断完善原有的财务信息公开目录,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二是加强信息查询功能,提供多种简单、易操作的查询方式,方便广大群众查询发布的各类财务信息,进一步提高高校财务信息公开受理窗口的服务形象。
一是进一步推进公开信息的电子化、网络化,降低公众查询成本。二是不断完善网站服务功能,提高信息发布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及时将涉及全校师生员工福利的信息咨询公开公布,并补充调整更新信息条目和具体业务,切实做好为广大师生员工的服务工作。
各高校应继续加大对财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监督检查;采取问卷调查、座谈等方式,聘请教师、学生和其他工作人员代表,广开言路,对学校财务信息工作进行评议;并将信息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各级领导干部的考核内容。
高校财务信息公开建设是一项内容复杂、涉及面广的系统工程,要进行妥善的改革和创新,完全按《办法》的要求并非一日之功,各高校只有根据自身实际以及时代要求不断地调整信息公开策略,才能为财务管理的顺利发展提供保障,促进高校秩序的进一步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