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铁明 姚章村
上世纪90年代以前,黑龙江垦区曾大力发展旱作机械化农业,但由于排水不到位,不能实现稳定生产,于是旱路不通走水路,走上了“以稻治涝”之路。垦区耕地多系低湿耕地,这里的人们一度认为,水稻是湿地生物,只要发展水稻,就能治理涝灾。
就渠灌而言,水田工程是通过引、蓄、提水建设渠灌区来实现的,工程复杂,投资大,要求技木高,配套难,要真正实现目标效果十分困难。其中存在的缺点就是,会产生50%以上的水渗漏损失,而且很难排除,很容易抬高地下水位,形成次生沼泽化、潜育化、囊水田、过湿耕地,不易耕作;苇莆丛生,土地利用率低,水稻难高产,旱作物更低产;甚至导致道路反浆、交通不便、到处积水、生活环境恶化,增加地上地下排水难度。
近年来,黑龙江垦区渠灌稻单产己出现低于井灌稻单产趋势(低5%以上),原因即在于井灌稻克服了渠灌的上述弊端。如垦区典型渠灌区兴凯湖农场与典型井灌区创业农场比较,兴凯湖农场的光热水土资源及种稻的社会生产条件样样都比创业农场好(见表1),然而生产经济情况却均不如创业农场(见表2)。兴凯湖农场土地大(比创业农场大一倍),耕地多(表1、图表4),但水稻单产、粮食单产与总产分别仅为创业农场的0.95、0.78、0.84(见图表3、5、6)。
地下水位高会增加地下水无效蒸发与有害蒸发,浪费水资源,在较干旱区会产生次生盐碱化、荒漠化。因此,若排水不到位,“以稻治涝”会越治越涝,由此产生的囊水田、冷浸田、盐碱地就是典型的水稻低产田,就会造成当地经济落后和贫困化。而“以井治涝” 或“井稻治涝”与“以稻治涝”有两点本质不同:井灌能够降低地下水,可综合治理旱涝渍碱等;渗漏水可回归再利用,提高水资源利用率。我们提倡“井稻治涝”,而不单纯提倡“井灌治涝”,这是由于三江平原降水相对较多,旱作物灌水量小,灌溉次量少,旱作井灌很难降低地下水,起不到防涝渍治盐碱的作用。而种稻灌溉量大,井灌降低地下水位明显,不仅对湿润的三江平原有效,对于半干旱的松嫩平原更有效。地处松嫩平原典型老渠灌区的察哈阳农场,由于大力发展“井灌”(至今已打井6 000多眼,创黑龙江垦区农场打井最多纪录),使原本经营不太好的老大难农场(负债多)跃居为黑龙江垦区创利大场。在查哈阳农场,打井数与场年盈利数为正相关,打井越多盈利越多(见表7)。
“井稻治涝”之所以能够成功,除了水稻对涝渍有一定的适应性外,更重要的是,井灌+灌稻能够快速而且较大幅度地降低地下水位,治理涝渍旱碱,建设地下水库,调节水资源,改良土壤,改善湿地生态环境,从而攻克低湿盐碱耕地影响农业生产的主要矛盾。黑龙江省三江平原打井种稻迅猛发展,有效降低了地下水位(全区平均降低1.5m 以下,典型区降至5~10m),真正实现了“治涝”,使水旱作物稳产高产,甚至使盐碱地奇迹般自然消失。据了解,“井稻治涝” 比“沟管洞缝”治涝效果还好(前者降地下水快且多,提高土壤通透性显著),可有效解决涝渍旱碱综合治理的工程与技术难题。近年来,三江平原垦区在治涝上的成功,靠的不是传统的“以稻治涝”,而是“打井种稻”。松嫩平原由于气候比较干旱,若能以井灌或以打井种稻治理,防治涝渍旱碱效果会更好。因为这样做可以更有效地降低地下水位,使地下水位控制在10~20m 埋深。笔者认为,凡有井灌条件的低湿盐碱地区(包括沿江河两岸),一定要施行“井稻治涝” 或“井稻治涝”加“以井治涝”战略。当然,黑龙江省有些地方不宜井灌,因为井灌受高寒冻土和深厚地表粘性土层等影响,需由“深沟密网”、“沟管洞缝”的水平地上地下排水设施承担或配合。这是我省走“以井治涝” 或“井稻治涝”之路中的天然障碍。
表1 创业农场与兴凯湖农场主要自然与社会条件表 面积单位104 hm2(2007年)
综上所述,传统的“以稻治涝”由于不易或不能降低地下水(包括地表残积水与上层滞水),反而可能抬高地下水,使耕地“越治越涝”,具有很大的局限性,所以不应盲目提倡。尤其是在我省半湿润、半干旱地区的松嫩低平原区,大量引水的“以稻治涝”很难避免区域次生盐碱化发生,若排降不到位,会造成雪上加霜的后果。历史上,在我国干旱地区发展地上灌溉,曾出现“一年灌增产,两年灌平产,三年灌减产,四年灌绝产,五年灌倾家荡产”的现象,教训极为深刻。因此,不能盲目提倡“以稻治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