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水利局局长 叶勇义
回眸2012年,《厦门经济特区水资源条例》正式颁布施行,开启了厦门依法治水新的篇章,初步建立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涉水事务统一管理取得突破。展望2013年,我们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实施“十二五”水利发展规划,夯实水利基础,实现跨越发展。
“数说”厦门水利:改革发展再创新成就
涉水事务统一管理取得突破。市委、市政府在新一轮机构改革中明确“市水利局负责对全市水资源(包括地表水、地下水及区域外调入水)实施统一管理”,为厦门市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提供了体制保证。
水利投资规模再创新高。枋洋水利枢纽工程等12个省、市重点水利项目已全部开工,中小流域治理、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等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推进,全市水利总投入达16.4亿元,创历史新高。
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出台《厦门经济特区水资源条例》《厦门市取水许可管理权限规定》《同安汀溪水库水源保护区农村综合整治和生态补偿实施方案》,编制完成《厦门市水功能区划报告》《厦门市中小型水库功能定位调整》,完成东西溪等4条主要河流纳污能力调查评估工作,着手开展取水户用水总量调查和年度用水计划指标管理,启动全市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水土保持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投资2 210.75万元完成6.7 km2的水土流失治理任务。完成水土保持方案审批60个,同比增长30%。将水土流失治理与重要水源地保护区、生态清洁型小流域治理有机结合取得初步成效。
水行政监督和管理得到加强。加大水行政执法力度,全年查处水事违法违规事件42件,较好地维护了水事秩序。推进水利建设市场诚信体系建设,进一步规范水利工程建筑领域的市场监管。创新在建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手段,加大督查整改力度,坚决打击偷工减料、降低设计标准和“三违”行为,确保在建水利工程质量安全和施工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