椒江流域水量分配方案研究

2012-07-11 11:48张全玺张志荣
水利技术监督 2012年3期
关键词:椒江行政区台州市

张全玺 张志荣

(台州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浙江台州 318000)

水量分配是对水资源可利用总量或者可分配的水量向行政区域进行逐级分配,确定行政区域生活、生产可消耗的水量份额或者取用水水量份额。

为贯彻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落实用水总量控制红线,确保水资源可持续开发利用,做好流域的水量分配工作是其中不可或缺的基础。为逐步建立覆盖省、市、县三级行政区的用水量控制指标体系,贯彻落实水利部令第32号《水量分配暂行办法》,浙江省水利厅决定率先在台州市椒江流域开展水量分配方案编制的试点工作。

1 流域概况

椒江流域面积6603.2km2,是台州市的最大流域。该流域位于浙江省中部沿海,北接新昌县、磐安县,西邻缙云县,南连金清流域,东濒东海。地势由西向东倾斜,地貌多样,山地、丘陵、台地、盆地、平原均有分布;其中山地、丘陵约占陆地总面积的三分之二,素有“七山一水二分田”之称。

椒江流域发源于仙居县和缙云县交界的天堂尖,干流全长208.9km,自源头至临海市三江村为永安溪,长144km,永安溪与始丰溪汇合后,自三江村至黄岩区三江口为灵江,长46.2km,灵江与永宁江汇合后,自三江口至松浦闸为椒江,长18.7km。椒江上游属山区性河流,中下游为感潮河流。

流域内涉及缙云、磐安、仙居、天台、临海、黄岩、椒江等7个县(市、区),其中仙居、天台、临海、黄岩、椒江属台州市,市域面积6130.3 km2。

椒江流域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四季分明,气候温和,雨量充沛。平均气温16.7℃~17.3℃。多年平均降水量1627.1mm,多年平均径流深953.2mm,多年平均总水资源量为62.942亿m3。

椒江流域的供水设施以地表水源工程为主,包括水库、山塘、引水堰坝等水源工程,截至2009年,流域内已建水库223座,其中大、中型水库10座,小型水库213座;山塘848座,控制面积2683km2。根据各行政区水资源综合规划成果,规划新建大型水库3座,控制面积489.3km2,中型水库7座,控制面积314.58km2,小型水库1座,控制面积1.8km2。

2 水量分配方案研究

椒江流域水量分配是对流域水资源可分配的水量向台州市所辖县(市、区)行政区进行分配,确定行政区生活、生产取水水量份额。

2.1 水量分配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节水防污型社会和提高水资源承载能力为目标,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通过水量分配,加强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保障各方用水权益,促进水资源优化配置,合理开发、利用和节约、保护水资源,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支撑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

2.2 水量分配原则

⑴ 可持续利用与协调发展。水资源是人类生存和维护生态平衡不可替代的基础性自然资源,在水量分配时要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充分考虑水资源的承载能力。

⑵ 生活、河道内生态基本用水优先保证的原则。人类的生存和发展是第一位的,生活用水应优先考虑。生态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河道内生态环境用水的基本要求应予同时满足。

⑶ 充分考虑用水历史和现状、兼顾用水效率。现状用水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不同地区现状经济发展的水平和需水的规模,是各类因素的综合影响的结果。因此,在水量分配时,以现状用水和相关用水协议或批准的设计调水文件为基础,可增加水量初始分配的可操作性。

⑷ 公平公正。水量分配既要反映各方利益,又要追求决策效率,在水量分配过程中,充分征求相关政府部门、水行政主管部门及用水户的意见与建议,使每个用水户享受平等的用水权利。

⑸ 合理预留。不同地区经济发展程度各异,需水发生的时段不同,人口增长和异地迁移也会产生对新的水资源的要求,因此,在水量分配中,应留有一定的余量。

2.3 水量分配技术路线

水量分配方案的制定,应在确定水资源可分配量的基础上,采用多项分配方案进行合理性分析,确定最终水量分配方案。椒江流域水量分配究技术路线见图1。

图1 水量分配技术路线

2.4 水量分配范围

椒江流域内涉及缙云、磐安、仙居、天台、临海、黄岩、椒江等7个县(市、区),总人口约285.41万人。缙云、磐安两县位于流域最上游,不属台州市行政区域范围,经济以生态农业为主,用水量约占流域总用水量的1.5%,为便于操作,本次水量分配时暂不将其列入。椒江流域台州市域各行政区面 积、人口统计见表1。

表1 椒江流域台州市域各行政区面积、人口统计表

表2 椒江流域各行政区水量分配结果

2.5 水量分配方法

以总量控制为前提,考虑未来经济社会发展对用水的需求,近远期流域水资源开发利用的可能性,以及椒江口的影响等综合因素,宜选定以P=90%保证率水资源可利用量作为分配水量,即为18.08亿m3,水资源开发利用率28.0%。可分配水量包括流域调出水量、流域预留水量以及行政区域取水水量份额三部分组成。

各行政区域可分配水量是流域可分配的水量180801万m3减去流域调出水量38699万m3和预留水量18080万m3,即得124022万m3。

水量分配方法通常包括用水定额预测法、分类权重法⑴、分类权重法⑵三种。

2.5.1 方案一:用水定额预测法

用水定额预测法以现状用水为基础,微观用水定额为控制指标,通过对用水规模及用水定额变化趋势的预测分析,得出各行政区的水量份额。

2.5.2 方案二:分类权重法⑴

分类权重法是对水量分配影响因素赋以不同的权重,通过计算各用水区域各类影响因素的分水权重得出各用水区域水量分配的一种方法。水量分配影响因素可以分为现状用水量因素、优先序因素(包括生活用水优先、水源地优先、水资源量优先等)、用水效率因素、政策倾斜因素等。

该方案的计算方法是将流域可分配总量减去流域调出水量、预留水量和台州电厂用水量后,剩下的水量按权重比例分配给各行政区。

2.5.3 方案三:分类权重法⑵

本方法的权重因素与方案二相同,其计算方法是将流域可分配水量减去调出水量、现状用水量、预留水量和台州电厂用水量后,剩余的水量按权重比例分配给各行政区。分配水量和现状用水量想加后,即为分配给各行政区的水量。

2.6 水量分配结果及方案评价

2.6.1 水量分配方案的比较分析

运用三种不同方法进行水量分配,所得结果有所不同。每个分水方法各有利弊,但基本上已确定流域各用水区域水量分配的幅度范围。用水定额预测法体现考虑现状用水原则,承认各行政区用水定额及用水效率的差异;分类权重法(1)侧重于水资源量优先;分类权重法(2)侧重于考虑现状用水原则。

2.6.2 综合方案初步确定

依据上述的五种水量分配原则,本次水量分配推荐方案采用3种方案计算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作为各行政区的取水量份额。分配结果见表2。

3 结 语

水量分配方案编制涉及初始水权的分配研究,没有固定的计算模式。本次椒江流域水量分配从调查流域的基本情况入手,进行大量的数据处理和分析,结合自身的特点,通过三种方法进行综合比选,研究提出了流域各行政区水量分配方案,给椒江流域水量分配协商与决策提供了科学依据;同时,也为其它类似流域开展水量分配工作提供了借鉴与参考。

[1]水量分配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令.2007年第32号令

[2]常炳炎,薛松贵等.黄河流域水资源合理分配和优化高度[J].郑州∶黄河水利出版社,1998.12

[3]钱正英,张光斗等.中国可持续发展水资源战略研究综合报告[J].中国水利.2000.8

[4]裴源生,李云玲等.黄河置换水量的水权分配方法探讨[J].资源科学.2003 25(2)∶32~37

[5]施国庆,苏青.河流取水权的分配中的公平与效率观[J].中国水利.2004(15)∶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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