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余永龙
发展新型合作社,是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实现农民增收、发展现代农业的创新之路。本文对合作衬的历史和发展现状进行了分析,提出了从综合性的多项目开发出发,把相关的合作社企业群体整合成为一个统一和谐的、可持续发展的、生态友好的新社区的新思路。
余永龙中共中央办公厅调研室局级原巡视员、研究员中国合作经济学会副会长兼学术部主任
自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并实施以来,全国新建起来的合作社,已经有五十几万个,与上世纪五、六十年代我国曾经推行过的合作社比较,在体制上属于新型合作社。近20年来的新型合作社基本上是专业性的单一项目开发基础上建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企业,与近几年遵照《专业合作社法》建立、发展合作社的做法是一致的。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这样的合作社应运而生,合法成长,但生存非常困难,发展前景不容乐观;合作社事业要有新的发展思路,创造、探索新的发展途径,才可能有光明前途。
遵从合作社原则由农民集资入股,从低端起步开始,从专业性的单一项目开发出发,由小到大,由不规范到规范,由弱到强的发展思路与途径在进行,这是借鉴全世界发展新型合作社的思路与途径,这是“顺应历史发展趋势”的传统思路与途径。我们借鉴这种“传统发展”思路与途径发展新型合作社,在于达到把家庭承包经营的农民组织起来,通过新型合作社企业引导农民真正进入市场,从新型合作社的企业化经营中,获取更 多、更高端市场经营利益,带动农民走上共同致富的目的。
但是,近20年的新型合作社“传统发展”的探索历史告诉我们,要达到带动农民真正进入市场,特别是要进入更高端市场,获取更多的高附加值利益,实现带动多数人共同致富的初衷十分有限。这是什么原因?
近20年的发展历史已经告诉我们:我国新型合作社发展必须结合我国改革开放30年后的现实,而不是30年前初期实行市场经济的现实,不能简单沿袭过去世界与中国历史的“传统发展”思路,必须结合当今实际走一条新的科学发展道路才有可能达到预期的目标。
道理非常简单:其一,《合作社法》已经把新型合作社定位为合作制企业,它是市场条件下许多种企业制度之一,它就必须与其他私有制企业、股份公司制企业那样,到市场经济汪洋大海中去拼搏,才能求得生存与发展,而现成的那些企业已经在市场环境条件下拼搏20~30年了,大多完善成为“现代企业”了,有很强的市场适应力和竞争力,当前的合作社企业就必须置身于它们之中,但不在一条起跑线上,如同一群羔羊置身于“狼群”中一样,求生的希望很小;因此,不能沿袭“传统的发展思路”,必须要开创“新路”,才可能建成为在市场条件下有相当适应力和竞争力的强大的新型合作社企业,能够立足于较高端或者较强势的地位,成为现代化的合作社企业或者企业集团,才能有可能具有较强的竞争力与现有的“狼群”一争高下“,才可能融入“一体化”的市场环境中去获得更大的生存与发展空间,带领多数人走上共同致富的道路。
其二,我国目前建的合作社,决大多数都依靠现有的私有制、股份制企业、农村经济中的龙头企业,以它们为依托,让它们作为团体成员,联合农民成员办起来的。这是必要的,这些企业有市场经营基础,有资本、技术、管理能力、一定的市场占有率等优势,它们作为团体成员进入合作社,可以使合作社尽快起步,进入“角色”,融入市场。按照《专业合作社法》,虽然团体成员的资本、权力和权利都受到一定限制,但是,由于团体成员的各方面优势,他们事实上在合作社里起着举足轻重的“操控”作用;由于这些企业的传统习惯和自身的利益,往往利用自己的优势和举足轻重的作用来操纵、驾驭合作社,使合作社向着维护私有制、股份制成员利益的方向发展、蜕化,他们利用合作社套取国家补助,占据、垄断自然资源,使合作社成为私有制、股份制企业谋取私利的工具,背离了合作社的发展方向,使合作社名存实亡,这是非常值得关注的重大问题。
其三、传统发展模式,基本上都是专业性的、单一项目开发内容发展起来的,对实现合作社企业的核心价值有相当难度。合作社企业有其核心价值追求,比如,1、合作社是崇尚劳动和劳动者,劳动者当家做主的经济和企业制度,真正提高了农民的主
人翁经济地位的企业;2、合作社实行按劳分配制度;3、合作社创造实体经济和金融经济结合的企业制度,从根本上避免经济危机和金融危机,改变资本的流动方向;4、合作社企业是劳动者通过资本运营实行市场经济的企业制度,其资本运营所获得的盈利归社员(劳动者)所有,为实现共同富裕理想开拓了可行之路;5为社会主义经济社会上层建筑,为社会主义长远发展,实现社会主义伟大理想奠定经济基础。这些核心价值的实现,单一项目开发的合作社企业是有相当大难度的,由此就限制了合作社企业优越性的发挥,得不到社会的大力支持,难以发展成为优势的企业。
其四、从世界合作社历史经验看,合作社已经诞生了160多年,至今虽然有相当多的合作社发展成为跨国的大企业,但合作社仍然面临着资金短缺、技术开发不足等困境,许多合作社也走上向资本曲膝、退让、蜕化的道路,使合作社难以如同股份制企业那样突飞猛进地发展,跻身于世界列强企业之林。世界上的大型合作社企业的历史大都在几十年、百几十年以上,这些大型合作社企业在股份制企业、特别是大金融企业“航母”面前仍然是非常弱势的“小舢板”,合作社企业在垄断企业面前,其实力简直微不足道,这样的世界合作社历史事实说明,合作社企业在强大的崇尚资本的市场经济环境条件下生存、发展仍然是十分艰难的,要按照合作社的传统发展思路,是不大可能与传统的私有制、股份制大企业竞争中获胜的。
从这种种原因可见,我们沿袭传统的发展途径建了几十万个合作社以后,如果没有新的思路,仍然这样如此发展下去,最好的结果也就是建立一批难以长大长强的弱势合作社群体,这样的专业性强的单一项目开发的合作社群体,受着传统市场经济的围剿,难以带动多数人共同致富,也就难以实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伟大目标。
因此,合作社事业的发展已经进入到一个新时期,或者新阶段。在当今强势企业如林的市场环境条件下,资金、市场、技术、信息、管理等等优势资源都已经被强势企业占据了,使只占有劣势资源的弱势农民,从专业性的单一项目开发出发建立的新型合作社企业,往往规模很小,技术和管理层次低,从各方面看都只是市场经济汪洋大海中的一叶“小舢板”,到惊涛骇浪的汪洋大海中去航行,获取市场利益,必定凶多吉少,大多数“小舢板”都会被海
浪打翻,能够达到“成功”彼岸的新型合作社只是凤毛麟角,这是对弱势群体的农民不负责任的做法。
按照中国推行新型合作社的历史经验,按照传统历史发展的结果,决大多数单一项目开发的新型合作社的前景难以壮大,十数年甚至更长时间也难以有实质性进展;而搞深加工的经营性新型合作社的前景则更不乐观,很多都已经自生自灭了。要把多数农民创建的新型合作社企业发展到高端环节成为强势企业需要的成本是巨大的,它们成长起来需要的时间是极为漫长的,按照世界合作社历史发展经验,恐怕经历几十年,甚至百数十年更长时间,农民的新型合作社企业也只有其中极少部分可能壮大起来。因此,中国新型合作社的发展,按照合作社历史“传统发展”的思路、途径进行下去是不明智的,不会有理想的结果;必须创造一种新的适合中国当前环境条件的发展新思路,寻求一种新途径,创造一套有中国特色的新型合作社企业发展新思路、新途径。近几年来我们一直在探索这一新思路、新途径,力求使绝大多数农民跳出传统的发展思路、途径,为合作社企业顺利实现其核心价值探索一条新的发展思路和途径。总的来说,这一新思路、把相关的合作社企业群体整合成为一个统一和谐的、可持续发展的、生态友好的新社区,这样的新社区自成体系,适合新农村建设、全面建设小康村的需要,有利于实现合作社的核心价值追求,在其他传统的市场经济企业(如私有制、股份制企业)面前,具有强大的竞争力,由此开辟了合作社事业广阔的发展空间。因篇幅所限,今后有机会,我们再进一步介绍我们的思路和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