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三三”模式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

2012-07-10 08:14于海军
中国煤炭工业 2012年9期
关键词:区队争议纠纷

文/于海军

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直接关系到企业的发展以及社会的稳定。冀中能源邯郸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工会坚持把做好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工作,作为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维护矿区和谐稳定的关键所在,通过健全机制、创新载体、破解难题,成功预防、化解劳动争议,有力地促进了企业健康和谐发展。

一、整合资源,打造“三级联动”核心平台

为了及时化解劳动争议纠纷,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邯矿集团工会充分整合资源,建立起多层次、广覆盖的劳动争议预防调解组织网络,公司、矿厂、区队(车间)三级联动,合力预防调解劳动关系矛盾纠纷。

1.强化考核激励,突出预防调解职责。制定下发了《劳动争议调解处理实施办法》,明确规定了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机构设置、职责分工、调解程序、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并配套设计了调解申请书、调解协议书和调解意见书等。同时,把加强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工作,纳入和谐劳动关系企业考核体系,明确规定如果矿(厂)发生因劳动争议引发的群体性上访事件,不得授予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称号,从而把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工作摆上了更加突出的位置,在思想上形成了共识、行动上形成了合力。

2.在矿(厂)强化协调联动,注重矛盾化解。各矿(厂)整合综治、保卫、人力资源、宣传、社区等部门力量,调整充实矿(厂)劳动调解委员会,配齐配强劳动争议预防调解队伍,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促使矿(厂)劳动预防调解力量进一步加强,人员结构更趋合理。目前,全公司共设有18个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成立了120个劳动争议调解小组,配备了376名专兼职劳动争议调解员。

3.在区队(车间)强化规范制度,夯实基层防线。按照“六有”“四落实”的具体要求,全面加强了区队(车间)劳动调解组织建设,明确了区队(车间)调解员的职责,进一步推进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工作下基层,确保了矛盾纠纷在第一时间发现,做到早调处、早控制,切实筑牢了基层预防调解的“第一道防线”。

二、创新载体,建立“三环紧扣”预防体系

构建“一站一制一室”维权模式,形成了“三环紧扣”的劳动争议预防机制,有效把控好劳动争议预防调解的前沿关口。

1.设立“职工诉求站”,广泛倾听职工呼声。从2007年2月份起,公司工会、矿(厂)工会、基层区队分会相继设立了216个职工诉求站,具体负责调解职工与企业在劳保福利、劳动用工、工资支付和职业病防治等纠纷事宜。各种诉求的及时回复,有效预防了劳动争议事件的发生。

2.推行“首席职工代表制”,代理表达职工诉求。为了进一步拓展和延伸职工诉求站的职能,更好地维护职工合法权益。2008年底,探索并推行了首席职工代表制度。首席职工代表由职工投票选举产生,原则上200人以下的单位设1名首席职工代表,超过200人以上的单位可以设2人。首席职工代表每月享有一定津贴,并享有对生产、经营、重点工作、工资分配、职工生活福利等方面问题和企业规章制度的建议权、表决权、质询权、监督权。

“首席职工代表制”的推行,方便了职工就近反映问题,减少了职工信访的盲目性和无序性,使职工的利益诉求在基层可以及时有效得到解决,从源头上避免了越级上访、重复上访、无理闹访现象的发生。

3.建立“群众工作室”,拓展预防调解渠道。2011年初,按照省总、市总工作部署,在16个基层工会建立了职工群众工作室,开通了热线电话,建立了工作台账,成立了一支132人的信息员网络队伍,形成了覆盖矿区、职能明确、上下联动、综合配套的群众工作网络。群众工作室建立运行以来,共接待职工群众来访360人(次),反映问题412件。对这412件大大小小、职工关心的难点热点问题,工作人员本着“尊重职工、关心职工、服务职工、宣传职工、引导职工”的办事原则,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实现了“案结事了”。

三、完善制度,建立“三位一体”保障机制

按照“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的工作方针,本着“源头参与、主动介入”的原则,围绕劳动争议发生的热点和焦点,职工利益诉求表达的重点与难点,建立了“三位一体”保障机制,相互衔接、相互配合,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

1.建立劳动争议预警机制,及时发现问题。随着企业改革发展的不断深入,个人劳动争议和群体争议的范围和领域不断扩大,邯矿集团着力强化了劳动争议预警监测,畅通了情况反映渠道。

一是加强调查研究,通过个别走访、问卷调查等形式,对职工关注的重点、焦点、敏感性问题进行深入分析,掌握当前职工队伍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二是密切定点联系,通过劳动关系信息员了解其所在单位劳动关系运行状况,随时掌握职工个人诉求和倾向性苗头。三是严格预警信息报送制度,开通预警热线电话,随时了解、发现、掌握劳资矛盾纠纷情况和苗头隐患,不断增强劳资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预见性、主动性。对突发性重大纠纷和职工群访信息,要求在最快最短的时间内报送,做到对基层各类劳资矛盾和不稳定因素及时获知和处理。四是主动介入,对职工来信、来电、来访反映的问题和基层上报的信息,认真核实,并积极做好化解工作。

2.建立法律援助机制,帮助职工依法解决问题。2009年7月挂牌成立了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各矿(厂)也成立了相关组织,形成了上下联动的法律援助体系。援助范围主要是因劳动权益、人身权益、民主权利受到侵犯的案件;援助形式主要有提供咨询服务、代写法律文书、参与协商调解等。同时,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站积极做好普法教育,专门购置了法律书籍和学习材料以及音像光盘,并邀请有关专家来公司进行专题辅导、培训、以案说法,增强了职工知法、守法、用法意识,提高了职工的整体素质。

3.建立权益维护机制,预防化解矛盾纠纷。为充分发挥调解组织预警、控制、化解功能,形成上下联动、协调运作的工作合力,积极推动健全完善了劳动合同、集体合同、职代会、厂务公开、劳动保护等制度,促进了企业劳动关系的法制化、规范化。在制度运行过程中牢记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坚持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的企业工会工作原则,在广泛征求职工意见、集中职工智慧的基础上,积极站在公正的立场上,替职工说话办事,既促进了企业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也确保了从源头上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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