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新疆有色地质勘察局原局长杨有明涉嫌与同伙贪污1288万余元、独自受贿546万元案在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杨有明在庭审陈述阶段说:“其实,我一直是工程师。我直接从工程师一下子升为局长,我不懂管理,思想上也没有准备。”杨有明还不止一次地苦笑着说:“我是个法盲,我不懂法。” (2月27日《法制日报》)
副厅级官员自称“我是法盲”,不管是真话还是假话,都打了某些人的耳光——怎么能让一个“法盲”屡屡升迁呢?一个思想上没有准备、不懂管理的人,居然一下子从工程师直接升为局长?而且杨有明的罪行,是在担任新疆有色地质勘察局局长期间犯下的,但是在这期间,杨有明不但没有东窗事发,反而被提拔为副巡视员。这真是应了坊间一句老话:边腐边升、边升边腐!
一个副厅级落马官员在剖析自己涉嫌贪腐的原因时称“我是法盲”,既让人啼笑皆非,又催促世人警醒。第一,在建设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今天,在提拔考核官员时,对于法律素养的考评不可或缺。第二,还是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如何对已经使用的干部进行教育和管理,对干部的权力进行有效监督。
“法盲”官员的出现,是当今社会的耻辱。杜绝“法盲”官员,不仅需要相关部门真正发挥作用,把好干部的考查关、使用关、管理关和监督关等一道道关口,更需要每一个社会成员擦亮眼睛、主动有为,敢于对“法盲”官员说“不”。同时,挖出了“法盲”官员,也让“法盲”官员付出代价,以儆效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