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瑜
来,给你出一道题。假设你来自火星,突然被扔到中国,你可能被扔到北京这样的大城市,也可能被扔到河南这样的内地省份,甚至可能被扔到西藏这样的边疆地区。不幸的是,你被扔到中国去的使命,就是去上中学,然后高考。当然了,如果你想考进北大、清华这样的名校,你肯定希望自己被扔到北京或上海,因为那里学习条件好,分数线也低。但问题是,你被扔到这3个地方的概率一模一样,都是1/3。这个时候,让你来设计一个理想的高考分数线制度,你会怎么设计?
这个假设的情形不是我的发明,而是美国政治哲学家罗尔斯的发明。罗尔斯1971年写了一本厚厚的书,叫《正义论》。因为这本书厚得让人望而却步,所以我斗胆把它庸俗成一句话:只有当你不知道自己可能是谁时,才能想清楚什么是正义。
他有一个术语,叫无知之幕,也就是一个人对自己的社会处境暂时失明的情形。一个站在无知之幕后面的人,既可能是比尔·盖茨,也可能是一个非洲饥民。如果你觉得正义就是杀光富人瓜分他的财产,万一无知之幕拉开,你发现自己就是比尔·盖茨,恐怕你会后悔得一头撞死;如果你觉得正义就是Windows2000卖5000美元一套,万一无知之幕拉开,你发现自己其实是非洲饥民,估计也要捶胸顿足。
好了,你站在无知之幕后面,你不知道自己会是北京人、河南人还是西藏人,你得想想什么样的高考分数线制度最合理。
在思考这个问题之前,我们不妨来看看美国人所面对的一个类似的问题和他们的回答:平权行动。
平权行动是20世纪60年代随着美国黑人运动、妇女运动兴起的一项政策。由美国总统约翰逊在1965年发起,主张在大学录取学生、公司招收或晋升雇员、政府招标时,应当照顾少数民族和女性。目的就是要挽回历史上对黑人和女性的歧视,把他们在历史上承受的痛苦折算成现实的利益。
平权行动实施之后,黑人和妇女的大学录取率、政府合同中的黑人中标率大大提高。高校录取制度更是平权行动的热点。有的大学甚至明确地采取了给黑人、拉美裔申请者加分的制度,或者给他们实行百分比定额制。这种拔苗助长的善良愿望,促成了美国的大学里各种族齐头并进的大好局面。最典型的例子是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到20世纪90年代中期,这所学生几乎都是白人的学校,已经被平权行动搞得五颜六色:39%的亚裔,32%的白人,14%的拉美裔,6%的黑人和1%的印第安人。
然而,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人们开始对平权行动嘀嘀咕咕,其主要的矛头指向它矫枉过正,形成了一种逆向歧视。
1978年的巴克案打响了反对平权行动的第一枪。巴克是一位白人男性,连续两年被一所医学院拒绝录取,与此同时,这所医学院根据16%的黑人学生的定额,录取了一些比巴克各方面条件都要差的黑人学生。巴克不干了,我不就是白点吗?我白招谁惹谁了?他一气之下上诉到美国最高法院。最高法院裁定对黑人学生实行定额制是违宪的,但仍然在原则上支持平权行动。
紧接着,嘀咕发展成了议论,议论发展成了吆喝。最著名的吆喝,来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的加州州长彼得·威尔逊。他吆喝道:不能让集体性权利践踏个人的权利,我们应当鼓励的是个人才干。于是他大刀阔斧地开展了废除平权行动的运动。1995年6月,公立的加州大学及其9个分校废除了录取学生时的平权行动。1996年11月,加州用公投的方式废除了包括教育、就业、政府招标等各方面的平权行动。1997年4月,这一公投结果得到了最高法院的认可。受到加州的影响,另外十几个州也跃跃欲试,要废除逆向歧视的平权行动。
取消平权行动的效果是立竿见影的。1998年是加州大学各分校取消平权行动的第一年,在这一年里,伯克利分校黑人学生的录取率下降了一大半,从1997年的562个黑人下降到1998年的191个;拉美裔的学生也从1045个下降到434个。各大学校方很有点“辛辛苦苦三十年,一夜退到解放前”的感慨。
2003年,平权行动再次成为热点问题。因为那年最高法院遭遇了一个新的巴克案:密歇根大学的GratzGrutter对Bollinger案。2003年6月23日,最高法院再次作出了一个八面玲珑的裁决:密歇根大学给每个少数民族申请者加20分的本科生录取政策是违宪的;但同时,它又裁定法学院为了增加学生的多样性而照顾少数种族是合法的。这与其1978年对巴克案的裁定是一样的:原则上支持平权行动,但反对用定量的方式来固定这种平权行动。
如果说最高法院1978年的暧昧还是理直气壮的,2003年的暧昧就已经是如履薄冰的了。那个加分制违宪的裁定是6比3作出的,而法学院平权行动原则合法的裁定,是5比4惊险胜出的。彼得·威尔逊们吆喝了这么些年,终于把平权行动的阵脚给吆喝乱了。
平权行动争论的核心,正如众多社会问题的核心,是一个程序性正义和补偿性正义的矛盾。程序性正义主张将一个中立的程序施用于任何社会群体,而无论结果如何,大家都站在同一条起跑线上,兔子也好,乌龟也好,你就跑去吧。程序性正义的最大问题,就是对历史、经济和文化的无视。一个经历了245年奴隶制、100年法定歧视和仅仅30年政治平等的种族,必须和一个几百年来高歌猛进征服全球的种族站在同一条起跑线上。
补偿性正义则主张根据历史、文化、经济条件有偏向地制定法律和政策,以保证一个相对公平的结果。但补偿性正义面对一个不可避免的操作性问题:由谁、如何、是否可能来计算鉴定一个人的历史、文化和经济遭遇?一个祖上是黑奴的黑人录取时加20分,那一个祖上是华工的亚裔应该加多少分呢?一个祖上4代是贫农的人,和一个祖上2代是贫农的人,分值又有什么不同?一个穷白人和一个富黑人,谁更应该加分?莫非我们还要在每次高考前进行一次阶级成分调查?这听起来就有点耳熟了,而且是不太悦耳的一种耳熟。这种补偿性正义的原则,需要一个巨大的国家机器来整理、裁判历史和现实无限的复杂性,而这种裁判权一旦被权力机器劫持,问题就不仅仅是如何抵达正义,还有这架机器震耳欲聋的轰鸣声了。
所以说,美国最高法院对平权行动的暧昧是一种无奈,也是一种智慧。它一方面赞同将历史、经济等因素融入政策的考虑当中,否定了纯粹的程序正义;另一方面,对如何具体地补偿历史、经济问题又支支吾吾。毕竟,就算是爱因斯坦,估计也研究不出历史和现实之间、经济地位和政治资本之间的兑换率。
承认一个一个的人,也承认一群一群的人。承认你矫捷的身手,也承认他人背上的历史十字架。因为在无知之幕的背后,你可能是一只兔子,也可能是一只乌龟。
好了,终于可以回到开头提的那个问题了:来自火星的你,被扔到大城市、内地、边疆的可能性各1/3,你会如何设计高考分数线方案?
你可能会说:3个地方分数线一样嘛!大家公平竞争嘛!
你也可能会说:让边疆地区的分数线低一点,其他两个地方一样,因为边疆地区贫穷,教育条件有限,人家北京、上海的孩子用电脑打字,俺们这里还在凿壁偷光呢。
你还可能会说:我选择让北京、上海分数线低一点,其他两个地方一样。因为……因为……啊,你们地球夏天真热啊!
我们知道,这三种选择,第一种叫程序性正义原则;第二种叫补偿性正义原则;第三种,姑且称之为夏天总是很热原则吧。
(田龙华摘自上海三联出版社《民主的细节——美国当代政治观察随笔》一书,李小光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