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湖南省委政研室湖南省乡镇企业局
近年来,全国休闲农业发展迅猛。在我国着力扩大内需的背景下,休闲正成为消费升级的重要战略支撑。国家已明确每年将举办一届全国国民休闲大会,山东在全国首推国民休闲发展纲要,江苏推出了“农业嘉年华”活动。为了加快湖南省休闲农业的发展,湖南省委政研室与省乡镇企业局联合组成调研组,先后到长沙、岳阳、怀化、邵阳等地,采取走访农庄、座谈、专家研讨等多种形式,就加快湖南省休闲农业发展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
休闲农业是利用自然生态、田园景观,结合农业经营、农村文化、农家生活,为人们提供休闲娱乐、体验“三农”的一种新型农业经营形态。湖南省是全国休闲农业起步较早的省份之一,始于20世纪90年代初,经历自我发展、转型发展和规范发展三个阶段,现已初具规模。同时,休闲农业还带动了乡村道路、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美化了乡村环境,促进了城乡的文化交流和乡风文明,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注入了新的活力。目前,湖南省休闲农业发展的总体水平位居全国前列,农业部领导对此给予高度肯定,曾有“休闲农业起源于四川,发展在湖南”的评价。2009年全国首次休闲农业座谈会在湖南省召开,2011年湖南省是在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经验交流会上介绍经验的2个省份之一,发展休闲农业的经验在全国推广。总体来说,湖南省的休闲农业具体有以下4个方面的特点:
湖南省休闲农业发展的主要特点
产业规模迅速壮大。湖南省休闲农业从无到有,迅速发展成为一个100亿元产值的产业,年经营收入年均增长20%以上。湖南省休闲农业协会提供的资料显示,湖南省休闲农业近几年呈强劲发展态势,发展势头方兴未艾。2005年,全省休闲农业年经营收入充其量20多亿元,2010年达到近百亿元,5年翻了好几番。
发展水平不断提升。近年新上的休闲农庄普遍注重规划设计,加大硬件建设和文化内涵开发,使农庄在整体布局、美感形象、硬件设施、文化品位等方面有较大提升。目前,全省星级休闲农业企业发展到296家,其中五星级休闲农庄131家,涌现出了一批发展质量较高、竞争力较强的休闲农庄。其中隆回县成为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长沙千龙湖生态旅游度假村、沅江德群庄园、锦龙生态农庄、浩博农庄成为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
经营形式多样。湖南省休闲农业主要有四种经营模式:一是参与体验型。主要是在城郊、河湖或景区,利用山塘水库、果园菜地等开辟的休闲农庄,吸引游客入内体验农家生活、感受农家气息,经营内容以传统的垂钓、棋牌、餐饮为主,目前湖南省大多数规模以下休闲农庄都属于这种模式。二是休闲度假型。依托山地、森林、湖泊、水库等优美的自然风景,通过兴建较高档、齐全的休闲娱乐设施,吸引游客前去度假观光、会议住宿、健身游乐等活动。如千龙湖度假村、润泉山庄等。三是复合经营型。以农业园区、农业产业为载体,集生态旅游观光、农业科技示范与推广、科普知识教育以及会议接待于一体。以百果园、滴翠山庄等为代表。四是民俗风情型。一些民族风味浓郁的村落、山寨,通过挖掘传统文化、民俗风情、民间歌舞等开发的具有鲜明地域特色的休闲农业产品。这种农庄以湘西德夯农庄、怀化日月湖农庄、张家界绿色大地等为代表。
集群发展趋势明显。全省初步形成了以长株潭经济发展区、湘中南区、环洞庭湖区、湘西山区为主的四大休闲农业特色区域。如长沙市已形成“一环四带”休闲农业布局,即以市区二环线周边良好区位优势为依托的环城休闲农业圈;百里花卉苗木、百里优质茶叶和百里优质水产三大产业走廊及浏阳河休闲农业带。同时,以岳麓山、沩山、大围山等丰富的自然与人文资源为依托,形成了具有区域特色的休闲农业板块。一些地方还以村镇为单位集中开发,形成了点片相连的休闲农业产业集群,如长沙市的开福区、株洲市的天元区、衡阳市的珠晖区、邵阳市的隆回县、岳阳市的君山区、张家界市的永定区、常德市的武陵区、怀化市的鹤城区等。
尽管休闲农业兴起的时间不长,也还不够规范,但已经对建设“四化两型”、加快富民强省凸显出日益重要的作用,显示了强大的生命力。
湖南省休闲农业发展的主要成效
推进了农业现代化建设。一些休闲农庄通过租赁等形式,把分散的闲置土地集中起来发展农业产业,在稳定家庭承包经营体制的前提下实现了农村土地的合理流转和农业适度规模经营,较好地改变了一定区域内农户分散经营格局,促进了农业生产由传统农业向高效农业、观光农业转变。如长沙市滴翠山庄共流转土地1200亩建设现代化的红提基地,引进种植红提30余个品种,种类繁多的红提犹如百花争艳,既有很高的观赏价值,又提高了红提的经济效益,被人们誉为“江南红提王国”,采摘高峰时节每天接待游客达3000人。
促进了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休闲农业企业租赁农民土地发展产业,平均每亩土地每年付给农民租金600元,农民不用承担任何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就可得到有保障的收入。同时休闲农业在带动农民就业方面贡献突出,据统计,休闲农业每直接安排1个劳动力就业,就可带动交通、商贸、旅游、餐饮等相关行业增加5个就业机会,促进了农民就地就近转移就业,为解决湖南省大量农民到外省打工所带来的农村空巢化、农业劳动力匮乏、农田抛荒严重等社会问题探索了一条有益的路子。2010年全省休闲农业直接吸纳农民就业23万人,人均工资1.3万元,间接带动农民就业90余万人,人均纯收入达7000元,分别比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高出7500元和1500元。如岳阳君山区新洲片发展休闲农业企业38家,安排劳动力就业2000多人,带动周边农户人均增收6000元以上;长沙市千龙湖度假村在周边农村租地1000多亩,不仅给当地农民带来了租金收入,而且安排农民就业300多人,人均工资在1万元以上。
带动了城市资本下乡。长期以来,由于我国实行工农业产品剪刀差,导致大量资本流向城市,农村发展资金严重不足。新形势下推进农业现代化,关键是引导城市资本下乡,促进城市资本技术优势与农业资源优势有机结合。由于休闲农业能充分开发农村资源、满足广大城镇居民休闲需求,很多在城市中完成资本积累的老板看好并投资休闲农业,为城市资本下乡寻求有效载体。据统计,目前全省3800多家规模以上休闲农庄90%以上是城市老板新建的,共计投入资金80多亿元。如民营企业家周猷庚2009年返回老家长沙县,投资建设圣毅园现代农庄,计划共投入15亿元建设万亩经济作物基地和2万亩森林观光园,打造集生态农业、生态旅游、农产品深加工于一体的现代农业企业。
促进了城乡统筹。大量的市民到休闲农庄观光、消费,既满足了城镇居民的生态休闲需求,又带动了农村餐饮、娱乐等产业发展,实现了城乡交流互动、融合发展。特别是通过把农业与休闲相融合,使普通的农产品演变为高附加值的旅游休闲商品,促进了农产品销售和增值。据统计,2010年全省休闲农业企业共向游客销售新鲜菜品27万吨,实现销售收入30亿元,平均每吨新鲜菜品售价高于农贸市场三成以上。如张家界江垭天玩渔乐农庄生产的淡水有机鱼深受消费者欢迎,远销北京、上海等大中城市,每斤淡水鱼卖到100元以上,比市场价高出10多倍。发展休闲农业还促进了乡风文明,加快了新农村建设。调研发现,休闲农业发展好的地方,新农村建设也搞得好。如长沙市宁乡县关山村、望城县光明村、株洲市石峰区龙头铺镇兴隆山村等,既是远近闻名的休闲农业发展基地,也是全省新农村建设示范村。
美化了农村环境。很多休闲农庄为吸引市民前去休闲,投入大量资金建公路、修水利、搞绿化,实施“三改五清”,促进了农村环境的改善。如长沙市真人桥村在40多家休闲农庄的带动下,硬化村组公路31公里,完成农田改造2400亩,新建沼气池400个、无公害厕所800个、垃圾池60个,成为全省有名的生态村庄。怀化市麻阳县楠木桥村通过发展“苗家乐”,建有生态柑橘等果木基地3000余亩,村组公路硬化、自来水入户、农网改造、乡村清洁工程等均加速推进,村子面貌焕然一新,2009年中组部部长李源朝视察该村时对此给予了高度评价。
近年湖南省发展休闲农业虽取得较好成效,但仍处于起步阶段,也还存在不少的问题:一是产业总体规模不大。2010年湖南省休闲农业经营收入为89.5亿元,而四川达490亿元,山东为180亿元,江苏省、海南省也在100亿元以上。目前发达国家休闲农业经营收入占旅游观光总收入的比重为25%—40%,四川省占比为27%,而湖南省仅为4%,远低于发达国家和国内有关地区水平。二是规划建设起点不高。湖南省大多数休闲农业企业没有制定发展规划,“草鞋没样,边打边像”,资源优势未能得到有效开发。如长沙市1600家休闲农业企业,制定发展规划的仅占10%。三是农庄特色不明显。很多休闲农业企业没有农业主导产业,个体特色不明显,休闲产品单一,特别是休闲农业企业同质化趋势严重,难以满足不同层次市民的消费需求。如岳阳市有830家休闲农业企业,90%以上经营项目为打牌、钓鱼、吃饭“老三篇”。四是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一些地方在安排公路、水利等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指标时,没有将休闲农业企业统筹纳入,农庄周边的路、水、电等基础设施落后。不少休闲农业企业距城市不远,但当地政府没有将其纳入公交线路范围,造成交通不便。如常德市安乡县土生源农庄总经理赵子君反映,其农庄距县城3公里、距最近的公交站点仅1公里也未纳入公交线路,被人们戏称是“城镇边遗忘的角落”,影响了农庄发展。
湖南省休闲农业之所以存在上述问题,既有客观因素的影响,也有主观方面的原因,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
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发展休闲农业的认识尚不到位。一些地方政府和部门简单认为农业生产的主要功能是保障人们基本生活需求,没有认识到休闲农业除发展经济之外还有教育、认知、科普等方面的功能,更没有认识到休闲农业在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加快“四化两型”、建设现代农业等方面的重大作用,在工作中没有把发展休闲农业摆到应有位置。
政府对休闲农业扶持的力度不够。休闲农业涉及种养、加工、三产服务等多个环节,发展需要大量资金投入,光靠企业自身积累远远不够,离不开财政的大力支持。休闲农业的主体是农民,扶持休闲农业就是扶持农民。近年来,我国很多省份把休闲农业作为一项惠农产业、民生产业来抓,切实加大对休闲农业的财政资金扶持力度。如北京市自2006年来,财政每年安排6000万元扶持休闲农业发展,2009年增加至9000万元,其中海淀区2009年财政投入8112万元扶持建设44个休闲农业项目。四川省、江苏省、浙江省和上海市休闲农业发展专项扶持资金都在2000万元以上。湖南省至今未设立休闲农业专项资金,资金靠企业自筹解决,使休闲农业发展受到很大限制。
土地流转不规范。目前湖南省尚未建立有效的土地流转机制和管理服务体系,流转程序不够规范,存在很大的随意性和不稳定性,影响了农庄发展。如株洲市休闲农业企业共流转土地数亩,签有流转合同的仅占20%,极易由此引发土地纠纷。长沙市和道源农庄去年在旱水村采用租赁形式流转农民土地400亩,按每亩每年700元一次性将租金付给农民,拟开发建设高效生态种养基地,一些农民却以要按房屋拆迁价标准付租金为由阻工,致使项目迟迟未能动工。此外,业主在租用大片土地发展休闲农业后,建设加工、住宿、餐饮等配套设施需要一定的建设用地指标,要求把一定的农业用地转为建设用地,而现行政策却没有相关扶持。
发展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一是税率偏高。如千龙湖山庄反映,休闲农业的土地使用税按不同类型用地的实际面积以每平方米3~5元收取,房产税按基地房屋造价的1.5%收取,营业税按实际营业额上浮30%的5%收取,再加上教育附加费、城市建设费,实际税率达7.1%(不含所得税)。还有很多农庄负责人反映,自己生产的鱼、禽、蔬菜等土特产品出售,也按以上税率收取税金,没有享受农产品免税待遇。二是农庄利益缺乏法律保障。目前国家与省里均未制定休闲农业发展方面的法律和行政法规,尤其是企业资产产权不明晰,权益得不到保障。调研中很多农庄反映,由于大多数农庄是租用土地兴建的,地面建筑物没有产权证,种植的果林没有果(林)权证,养殖的水域没有养殖证,属于“三无”经营状态,业主难以放心发展。长沙市雨花区的绵绣江南山庄于2005年兴建,总投资近3000万元,去年因工业园区建设被政府强制拆迁,只获得很少赔偿。三是水电费收取不合理。休闲农业实质是高效农业,但其水电费却按商业用电计算,如长沙市休闲农庄用电50%~80%按商业用电计算。四是融资贷款难。休闲农庄的土地、住房等不能作贷款抵押,休闲农庄到银行基本上贷不到款。五是存在乱收乱罚现象。目前全省没有强有力的部门对休闲农业实行统筹管理,一定程度上存在服务缺位的现象,一些相关职能部门动不动就到农庄执法。如不少农庄主反映,农庄要办的证件多达23个,每年用于各种检查、罚款等的费用较大,增加了农庄负担。
湖南省农业资源丰富,休闲农业经过多年的发展,已具有良好的发展基础。实施“四化两型”战略、加快富民强省,应发挥这些资源和基础优势,加快发展休闲农业,促进湖南省早日实现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
提高发展休闲农业的认识。休闲农业是新型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的必然产物,是现代农业发展的高级形态,也是一项可以大有作为的朝阳产业。“休闲”被誉为21世纪世界经济发展的五大推动力之首。目前,发达国家的公民大约1/3的时间用于休闲,1/3的收入用于休闲,1/3的人员在休闲产业就业,国家1/3的GDP由休闲产业创造。从湖南省来看,发展休闲农业的前景十分广阔。湖南省是全国有名的农业大省、文化大省、红色旅游大省,发展休闲农业具有得天独厚的条件。目前全省人均GDP已超过3000美元,人们可自由支配的时间越来越多,每年各种节假日达115天之多,约占全年总天数的1/3,人们有能力也有时间休闲,特别是去农村休闲观光渐成时尚。据对千龙湖、润泉两个农庄定点调查,每到周末或节假日,生意非常火爆,每个农庄预约前去休闲的人达1800人,实际只能接待1000余人,仅占预约的55%,可见全省休闲农业市场已是供不应求。同时休闲农业产业链长,开发空间很大,据湖南农大朱华武博士研究,如果引导休闲农庄突破打牌、钓鱼、吃饭的“老三篇”经营模式,在种养、加工、娱乐服务等三次产业环节实现全方位增值,全省休闲农业经营收入可增加10倍以上,完全能成为建设富民强省的重要支柱产业。在发展模式上,休闲农业主要利用荒山废地发展高效生态农业供人们休闲,不会造成耕地破坏。据调查,平均一个休闲农庄只有20亩水田,且这些水田仍用于种水稻开发插秧、观光等休闲项目,一定程度上还能增加种植水稻的效益,提高农民种田积极性。由此可见,发展休闲农业具有很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建议省委、省政府把加快休闲农业提质增效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推进“四化两型”建设的战略举措来抓,放到统筹城乡发展、建设新农村等工作中去统筹谋划。
科学制定休闲农业发展规划。总的思路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四化两型”战略,围绕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城乡统筹,推进休闲农业集群集聚发展,引导休闲农庄培育主导产业和特色休闲产品,拓展产业功能,延长产业链条,突出建设一批国家级或省级休闲农业示范县、示范点,切实提高休闲农业发展水平和档次,努力将湖南省建设成为休闲农业强省。根据湖南省的区位环境、经济水平、文化民俗等,重点推进长株潭区、环洞庭湖区、湘中南区和湘西山区四大区域发展,形成具有明显地域特色的休闲农业产业群。其中,长株潭区定位为市民假日休闲娱乐、购物等多功能休闲农业区,结合“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长株潭城市群绿心建设等,重点发展以优质农业产业带、科普示范基地为主的休闲观光农业和都市农业;湘中南区定位为山水生态休闲农业区,重点发展丘陵生态观光农业、景区型休闲农业;环洞庭湖区定位为湖乡特色休闲农业区,以洞庭湖生态经济圈建设为契机,重点发展集采摘垂钓、农渔风光、水上运动等为一体的湖区观光农业;湘西山区定位为民族风情休闲农业区,深入挖掘少数民族文化资源及森林资源,重点发展民俗风情体验、森林生态休闲。
进一步明确休闲农业发展思路。湖南省休闲农庄大多是自主开发,当前突出存在发展路子不明、档次不高、低水平重复建设等问题。要依托湖南省的资源,搞好三个对接:
一是与大农业的对接。引导国家、省、市三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各类专业农民合作组织发挥产业优势,利用产业基地开辟产品展示观光体验园。全面发掘湖南特色农产品产业文化,以特色农产品主产地为阵地,打造湖南休闲农业主题庄园,推动湖南特产走遍全国,走向世界。依托麻阳冰糖橙、新宁脐橙、洞口雪峰蜜橘水果,安化黑茶、君山银针茶叶,桃江楠竹等特色农产品,打造特色农庄。
二是与大文化的对接。依托湖南文化产业大省优势,大力发展都市创意农业。以湖湘文化脉络为主线,以地域文化为阵地,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与开发利用为主旨,引导休闲农业企业建设主题文化景观,开展乡土民俗活动,开发特色旅游文化产品,编印乡土文化读本,并通过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基地、艺术家创作基地、青少年课外教育基地、农家书屋等多种形式的文化工程建设,提升休闲农业庄园文化品位与文化功能。
三是与大旅游的对接。大力发展景区依托型休闲农业,以此丰富景区观光资源,提升景区配套服务,缓解景区周边劳动力就业与生态环境保护压力。出台《湖南省国民旅游休闲计划》,鼓励国民在闲暇时间开展旅游度假、康体娱乐、求知益智、愉悦身心等活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旅游休闲需要,使旅游休闲真正成为广大群众日常的生活方式和健康消费行为,进一步提升国民的生活质量、生命质量和幸福指数。推行《湖南国民旅游休闲计划》不仅是让每个人都享受了假期,而且能够刺激消费、拉动内需,带动众多行业的发展。
进一步加大推进休闲农业发展的工作力度。发扬湖南“敢为人先”精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强化统筹规划与示范带动,对接大农业、大旅游、大文化,构建“休闲农业第一省”大框架,使湖南休闲农业到2015年成为“富民强省”的新型大产业之一。按照“统筹规划、逐年推进、目标分解、部门联动”的原则,以“四化两型、富民强省”为总揽,在全省实施“发展快乐农业、创建休闲农业第一省”行动纲要。通过发展休闲农业,引导湖南省农业向广度和深度进军,具有原料供给、就业增收、生态保护、观光休闲、文化传承等多种功能,进一步巩固农业的基础地位,推动农产品加工业和乡村服务业稳步增长,使农业成为高效的产业,农村成为美丽的家园,农民成为富裕而有尊严的人群。湖南省休闲农业协会规划的蓝图显示,十二五期间,湖南休闲农业将进入一个快速发展期,到2015年全省休闲农业总收入可达到200亿元。到2015年年末,湖南休闲农业年经营收入过100万元以上的农庄,要力争达到1000家,过1000万元以上的农庄要力争达到100家,过亿元以上的农庄要力争达到10家,过10亿元的农庄1家。围绕上述目标,需在全省开展六大行动:
一是开展统筹规划行动。根据《湖南省休闲农业发展规划》设计,湖南省将重点建设长株潭、环洞庭湖、湘中南和湘西山区四大休闲农业区域。全面启动全省各县、市、区休闲农业资源普查与规划设计,做到各县、市、区休闲农业管理有机构、发展有规划、工作有成效。规范休闲农业准入机制,新建休闲农业庄园一律实行“规划先行,无规叫停”的管理办法。
二是开展示范带动行动。积极参与“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和全国休闲农业示范点”创建及湖南省星级休闲农业庄园”评定活动,以示范创建与星级评定为契机,探索培育都市创意型、景区依托型、产业支撑型、新农村建设示范型、民俗风情文化传承型、农民合作组织互助型、山区综合开发型、湖区生态保护型、矿区综合治理型等特色示范带动模式。
三是开展标准创建行动。依照农业部《休闲农庄建设规范》,结合湖南实际,2011年内起草出台《湖南省休闲农业庄园建设规范》,修订《湖南省星级休闲农业庄园评定准则与管理办法》,制定《湖南省休闲农业示范县(示范点)评定准则与管理办法》,推动湖南休闲农业朝建设标准化、管理法制化、指导常态化的方向健康有序发展。按照建设标准,引导500个农庄进行改造,突出产业特色,完善休闲功能。
四是开展绿色创建行动。以农产品质量安全为休闲农业要旨,通过开展绿色认证、标准化示范、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农产品市场升级拓展、营销促销服务、品牌创建等6项工作,推进农业生产源头的洁净化、农业生产与经营过程的标准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制度化和农产品营销的品牌化,使休闲农庄成为绿色农产品生产的示范样板。2011年启动首批100个休闲农庄农产品原料基地绿色认证,形成以绿色食品认证为主体,无公害农产品、有机农产品及农业投入品认证为补充的认证体系和工作格局。
五是开展招商引资行动。制定优惠政策,在“十二五”期间引进500个企业投资休闲农业,力争引进资金200亿元。同时,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整合农林水、新农村建设、国土治理等专项资金,鼓励休闲经营主体拓宽筹资渠道,通过股份制改造、租赁经营、资产整合等多种方式,盘活国有休闲资产。按照城乡一体化发展建设大果园、大花园、大公园的思路,搞好乡村“绿道”规划,依托河滨、溪谷等自然或人工廊道,建设一批可供户外休闲的景观游憩线路,形成连接城乡的“绿道”休闲网。
六是开展组织创建行动。按照“政府监管、市场调控,协会指导、行业自律”的原则,构建全方位的休闲农业管理服务体系,健全省、市、县三级休闲农业协会建设,加强协会指导功能和行业自律效应,到2012年,全省各地、州、市和休闲农业示范县全面完成行业协会组织建设。
逐步加大对休闲农业的政策扶持力度。目前很多省市出台了含金量较高的政策措施扶持休闲农业发展,湖南省也应尽快出台针对性、操作性较强的政策措施,加快休闲农业发展。一是要设立财政专项扶持资金。由于湖南省休闲农业处于起步阶段,企业无序发展、从业人员素质不高等问题普遍存在。建议省财政从2013年起,设立休闲农业省级专项扶持资金,并根据发展需要、财政增收和产业引导资金总量增长情况逐年增加,用于制定规划、加强培训、建立信息网络、推广先进技术等。二是要合理解决用地。加快探索建立农村土地流转机制和配套管理服务体系,规范土地流转形式,推进农村土地有序流转。对租用1000亩以上土地发展农业规模经营的休闲农庄,应采用整合闲置宅基地、滩涂荒坡废弃地等形式,提供一定的土地让其发展加工、餐饮等配套设施。三是要加大金融信贷支持。协调金融机构加大对休闲农业信贷扶持力度,适当扩大担保物范围,满足休闲农业企业的融资需求。特别是五星级休闲农庄,应视同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列入信贷扶持范围优先给予支持。四是要实行税费优惠。目前常德、郴州等地对休闲农庄在所得税、用电等方面实行优惠,取得较好效果。建议推广这些作法,使休闲农庄享受到有关农产品税费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