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 敏
(岳阳市中医院药剂科,湖南 岳阳 414000)
慢性精神分裂症患者往往需要长期住院治疗,如何选择合理的药物品种及合适的药物剂量,在实现理想疗效的同时降低治疗医疗成本一直是临床医师所关注的重要问题[1]。为了解慢性精神分裂症患者的临床用药情况,以便为临床合理用药提供依据,笔者对2009年1月至2011年12月在我院住院治疗时间>3个月的200例慢性精神分裂症患者的临床用药情况进行了回顾性分析,现报道如下。
本组共200例,男142例,女58例,年龄26~66岁,平均43岁;均符合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3版(CCMD-3)诊断标准[2],且无其他严重躯体疾病。病程1.5~8年,平均2.5年;文化程度:小学28例,初中98例,高中及中专64例,大专及以上10例。住院时间>3个月,住院期间单一用药148例(74.00%),所用药物依次为氯氮平59例(29.50%)、氯丙嗪40例(20.00%)、利培酮24例(12.00%)、奋乃静12例(6.00%)、氟哌啶醇8例(4.00%)、舒必利5例(2.50%),联合用药52例(26.00%),用药频率依次为氯氮平、舒必利、氯丙嗪、利培酮等四种药。将所有患者按用药成本分为高成本组(n=81)和低成本组(n=119)两组,两组患者的性别、年龄、文化程度、病情及病程等基本资料经统计学处理,无显著性差异(P>0.05),具有可比性。
逐日记录所有患者的药物成本(包括抗精神病药物、对抗不良反应用药和辅助治疗用药),以7.00元/d作为药物平均成本分界点,将成本≥7.00元/d的患者列入高成本组(n=81),将成本<7.00元/d的患者列入低成本组(n=119),比较两组的临床疗效。
采用阳性与阴性症状量表(PANSS)进行疗效评定[3],其内容主要包括:阳性因子、阴性因子、一般精神病理因子、反应缺乏因子、思维障碍因子、激活性因子、偏执因子、抑郁因子等8项,由专人对患者的各因子及总分进行评定评分。
所有数据使用SPSS12.0软件包处理,计量资料以均值±标准差(±s)表示,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采用卡方检验。P<0.05,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高成本组与低成本组的PANSS各因子分及总分之间无显著性差异(P>0.05)。见表1。
表1 两组PANSS评分结果比较(±s)
表1 两组PANSS评分结果比较(±s)
注:与低成本组,*P>0.05
组别 n 阳性 阴性 一般精神病理反应缺乏思维障碍激活性 偏执 抑郁 总分高成本组 81 14±6*20±8* 28±8*10±4* 7±44.3±2.4*5.3±3.3*5.6±3.0*62±21*低成本组 119 14±7 22±8 29±810±4 8±44.6±2.6 5.5±3.3 5.2±2.1 65±18
精神分裂症是一种临床常见的精神性疾病,主要表现为感知、思维、情感、行为等方面的障碍和精神活动的不协调,以及不同程度的认知功能损害,具有病程迁延、治疗周期长、易反复发作的临床特点[4],坚持长期服用抗精神病药物是治疗和预防复发的重要手段[5]。因此,选择合理的药物品种及合适的药物剂量,在实现理想疗效的同时降低治疗医疗成本显得十分重要。
有研究指出,对难治性精神分裂症患者采用大剂量的氟哌啶醇治疗(≥20mg/d等效剂量),只会增加药物不良反应,而并不能够增加疗效[6]。另外,王玉红[7]等以氟哌啶醇9mg当量(含9mg)为界比较高低剂量组之间的疗效差异时发现,慢性精神分裂症患者的药物日剂量与疗效之间无相关性。提示对于慢性精神分裂症患者,增加药物剂量只会增加药物不良反应,并不能相应地增加药物疗效。
本研究的重点为医疗成本支出与临床疗效的效价比问题,医疗成本包括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两个部分,直接成本指由患者直接负担的医疗费用,包括门诊和住院成本、药物治疗成本、家庭、社区精神卫生服务成本等。间接成本指由疾病导致的社会资源的损失,如患者及其看护者的就业、缺勤等带来的损失等。本研究中的医疗成本主要指门诊、住院及药物治疗成本。本研究显示,高成本组与低成本组的PANSS各因子分及总分之间无显著性差异(P>0.05)。说明单日医疗成本与疗效之间无相关性,增加医疗成本并不能够增加相应的治疗效果。本研究中低成本组患者大多采用传统经典药物为主,包括氯丙嗪、氟哌啶醇、奋乃静等;高成本组则以新型非经典药物为主,包括氯氮平、利培酮、舒必利等[8]。在疗效相当的情况下,非经典药物的成本显然要高于经典药物,从这一角度分析,传统经典药物更具有长远的经济学意义。
综上所述,采用经典抗精神病药物和最低有效剂量可以降低慢性精神分裂症患者的医疗成本。
[1] J.F.Rosenbaum,初晓.精神科药物治疗手册[M].5版.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8:18-29.
[2] 中华医学会精神科分会.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3版)(CCMD-3)[M].济南:山东科学技术出版社,2001:184-l88.
[3] 何燕玲,张明园.阳性与阴性症状量表的中国常模和因子分析[J].中国临床心理学杂志,2000,8(2):65-69.
[4] Robin E,Clark T,Mihail S.Psychosocial treatment in the 2 1st century[J].Intenational Journal of Law and Psychiatry,2005,28(5):532-544.
[5] 杨建华,张海燕,展咏.74例慢性精神分裂症服药情况的调查结果分析[J].中国现代药物应用,2010,4(7):144-145.
[6] C.A.Bernstein,张本.精神科值班医生手册[M].3版.北京:北京大学医学出版社,2009:140.
[7] 王玉红,钮伟芳,王新福.慢性精神分裂症患者临床合理用药探讨[J].河北医药,2010,32(5):621-622.
[8] 苑小兰,周银春,尹继续,等.综合性疗法治疗慢性精神分裂症的疗效[J].检验医学与临床,2008,5(15):909-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