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志刚 常璐
基金项目:本文系作者主持的2008年度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网络社会文化环境综合治理策略研究”(批准号:08TQA001)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刘志刚(1974-),男,江苏徐州人,中共江苏省委党校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网络文化、电子版权;常璐(1978-),女,江苏泰州人,中共江苏省委党校图书馆员。摘要:网络文化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依托多媒体技术与互联网传播环境,网络文化体现出娱乐消遣性文化与价值解构文化的双重特性。网络传播领域的各种文化乱象,从不同侧面反映了这种全新文化形态对网民文化价值观念和道德伦理取向产生的积极作用和消极影响。网络流行语折射出网民的草根精神,网络恶搞体现了常常越界的现实批判精神,网络暴力源于网民和媒体失去法律与道德底线,而网络炒作则无限放大了网民的病态狂欢。
关键词:网络文化;乱象;解读
中图分类号:G20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1605(2012)05-0056-05
一、网络文化传播领域乱象纷呈
互联网凭借技术与受众优势,放大了当前文化传播领域的浮躁风气,诸如严肃作品频遭恶搞,演艺界、娱乐圈名人私生活被无限放大,网民个体争相出位等,这些都不同程度折射了网络文化领域的无序与纷乱。
1.群体性公共事件催生的网络流行语
作为一种特殊的语言现象,网络语言用诙谐而简洁的方式传情达义,例如用“板斧”代表讨论版版主,用“杯具”表示“悲剧”等。而网络流行语则有别于一般意义的网络语言,它的大行其道,大多源于各类群体性公共事件。例如“俯卧撑”起源于“6·28”贵州瓮安事件,“躲猫猫”发端于云南一男子在看守所离奇死亡事件,“打酱油”则是广州市民被电视台记者问及对“艳照门”事件看法时的戏谑之言;都江堰教师范美忠因在网上发帖,详述自己在汶川地震中弃学生而逃的经历得名“范跑跑”;安徽长丰教师杨经贵因在讲台充当看客,对两名学生上课时打架导致一人死亡不闻不问被冠以“杨不管”;2010年河北大学校园车祸事件,让那句“我爸是李刚”成为流行语,表现了民众对权力阶层的声讨,彰显了社会监督的力量;2011年“7.23”温州动车追尾事故中,铁道部发言人王勇平的回答,让“至于你信不信,我反正是信了”迅速流传,引发公众对政府处理公共事件应持有态度的反思。
随着网络流行语的盛行,各种网络体也应运而生。网络体是伴随互联网发展而产生的一种网络特有的语言文体,其最初是由一个吸引眼球的帖子、一次网络集体恶搞而形成的短文、诗歌等,形式自由,特点鲜明,拥有非常高的关注度。目前有蜜糖体、红楼体、纺纱体、梨花体、脑残体、走近科学体、装13体、咆哮体、凡客体、淘宝体等文体。后来,因为众多公共热点事件又出现很多带有戏谑、调侃的网络体,诸如李刚体、3Q体、高铁体等。[1]网络体成为网民在网络空间疏解情绪、表达意见的方式,不断掀起全民大造句的风潮。
网络流行语和网络体是网络文化背景下的一种文化现象,传播者通过表现生活的新鲜、刺激、娱乐、享受以及对现实的不满、调侃等来吸引受众,其价值取向是传播者在处理价值关系时所持的立场、观点和态度,能反映时代和社会心理的变迁。
2.草根网民娱乐至上引发的网络恶搞
“恶搞”一词来源于日语的“KUSO”,起先由日本游戏界传入台湾,然后从港台地区传播到中国大陆,是指对公众熟悉的人物或事物根据个人意愿进行大胆、夸张和具有讽刺意味的重新定义和打破传统理解的没有明确因果关系的重新诠释。[2]有学者还从文化渊源和技术背景两方面对网络恶搞行为作出界定:“以各种影视经典为母本,以当下社会事件为素材,利用多媒体技术将母本画面重新剪辑并配音,通过戏仿、拼贴、反讽、夸张等艺术元素赋予全新意义的以自娱、娱人为目的的文本,并通过互联网实现世界范围内信息传播和资源共享。”[3]
在网络恶搞盛行以前,影视作品领域的恶搞早有先例。从周星驰主演的《大话西游》对古典名著人物形象和故事情节的颠覆,到《武林外传》等娱乐肥皂剧对“江湖风雨”包括现实世界的演绎和嘲弄,都或多或少地对文艺作品或文化现象进行了恶搞。而网络恶搞则将这一行为发挥到了极致,从早期火爆一时的《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视频,到恶搞陈凯歌导演的电影《无极》,再到后来恶搞前央视足球节目主持人黄健翔“解说门”事件,由电影《让子弹飞》恶搞出了“让油价飞,让股价飞,让工资飞,让房价飞”,恶搞之风越刮越猛。有人甚至成立了恶搞组合,创作了专门的“恶搞剧”。“恶搞”对象也从一般电影、电视剧、流行歌曲,发展到“恶搞”名人名著甚至红色经典作品。《红楼梦》中的贾宝玉变成了“文革”中的造反派,《铁道游击队》被恶搞为《铁道游击队之青歌赛总动员》,“雷锋是因为帮人太多累死的”、“黄继光是摔倒了才堵枪眼的”、“董存瑞为什么牺牲,因为被炸药包上的两面胶粘住了”,如此等等。草根网民娱乐至上的思维导向,引起了社会公众的巨大争议,也引发了对网络恶搞行为底线的拷问。
3.驱利性媒体、非理性网民共同演绎的网络暴力
2007年北京某大学发生的姜岩跳楼自杀事件,被称为网络暴力第一案。众多网友通过人肉搜索的方式,纷纷声讨姜岩丈夫王菲的婚外情行为。此后,2008年香港娱乐圈发生了“艳照门”事件,引发了一场大规模的集体窥私。2009年河北杨某为报复女友,炮制出轰动一时的“艾滋女事件”。2010年号称“中国第一车模”瞿凌(艺名兽兽)的不雅视频传播事件,无论是前男友杨迪的恶意散播,还是网络媒体的推波助澜,都使“兽兽门”事件引起公众极大关注。2011年10月,因不满淘宝商城提高准入门槛,7000小卖家攻击淘宝商城,淘宝拒绝妥协,引发了一场由少数淘宝卖家主导、更多网民参加的网络“暴动”。
网络暴力不仅能让少数人颜面扫地,让部分商家利益受损,还常常直接酿成悲剧。2007年2月,旧版《红楼梦》扮演者陈晓旭在长春百国兴隆寺剃度出家的消息,引发新闻媒体长达三个月的关于陈晓旭的新闻挖掘。为吸引受众眼球,各类媒体更是开始相继爆出“独家新闻”,从陈晓旭的家人、同事到昔日《红楼梦》剧组导演与演员,乃至她的前夫与昔日恋人都遭到了媒体的轮番盘问。而在韩国版“崔真实自杀”事件中,网民与媒体则直接演绎了网络暴力致人自杀的悲剧。2008年10月,凭借《星梦奇缘》被韩国演艺圈誉为“永远的灰姑娘”的韩国演员崔真实,因高利贷等负面谣言传播受到伤害,选择在刚刚踏入不惑之年的时候遁离尘世。
4.幕后推手配合出位表演进行的网络炒作
自2003年以来,网络中出现了一种代表性力量,以出位的言行、火辣的身体、暧昧的文字、涉性话题,不断冲击着互联网络和网民的感官,逐渐演变为网络领域的独特景观和文化现象。2003年末,以木子美为代表的一批“文学新人类”女作家,以自己及周边的生活为原型,在作品中对性爱进行大胆描写,被评论家称为“用下半身写作”。2005年,网民“芙蓉姐姐”横空出世,“坚持不懈”地在水木清华BBS上张贴自己前突后翘的生活照。她以离经叛道的文字、造型奇特的自拍图片伴随近乎“自恋”的自信精神,创造了网络论坛千人以上同时在线等待她“妩媚”姿态的神话。2010年,一名叫罗玉凤的女子通过一纸极其苛刻的征婚条件表现出的无所顾忌的病态型自恋人格吸引网友的眼球,其雷人语录疯传于网络,被称为“凤姐”。她的夸张言辞、文盲类说辞引起国人的反感,同时也引起大众猎奇的兴趣,“信凤姐,得自信”成为其知名口号,目前在新浪微博上,凤姐拥有高达140万的粉丝。而另一网络名人小月月则被描述为拥有凤姐一样“伟岸的身高”,又有芙蓉姐姐般“健硕的体格”;但凤姐、芙蓉姐姐不能比的是小月月的“重口味”,她被贴上“人格变态”、“性欲倒错”、“怪癖症”等标签,被塑造成一个无比雷人甚至令人作呕的形象,网友称之为最极品女,网民中还因此形成了一个叫“拜月神教”的虚拟团体。2011年的“郭美美”通过微博炫富,更是将网络炒作推到前所未有的高度。郭美美自称是中国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而在网络上引起轩然大波。她的炫富行为因为牵扯上中国红十字会这个慈善机构,引发了网友对红十字会的质疑。其后又有著名经济学家郎咸平访谈让郭美美事件不断升温,而郭美美本人则借此炒作进入娱乐圈。
二、网络文化乱象解析
网络文化具有商业消费性、娱乐消遣性、价值解构性的多重特征。首先,网络文化是一种消费文化。在网络技术的支持下,艺术和文化不断扩张和泛化,并迅速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从而形成了网络消费文化。[4]这是在商业消费时代背景下形成的以符号消费为目的的文化。其次,网络文化是一种娱乐消遣性文化。借助现代网络技术的传播力量,网络文化的娱乐性已经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从对“性描写”的迷恋,到“暴露僻”式的自我表现,以及对“下半身写作”的顶礼膜拜,网民个体和网络媒体成为了取悦公众的娱乐工具。再次,网络文化是一种价值解构文化。网络文化与生俱来的可复制性大大降低了文化产品生产和传播的门槛,使文化由过去少数精英掌握变成公众广泛参与的娱乐狂欢。网络文化解构了文化的原有阶层和社会的架构,否定了传统关于文化的高雅与粗俗、高级与低级的定位。
网络文化呈现的泛娱乐化和低俗化不良倾向,扭曲了社会的真实环境,破坏了社会的道德观和价值观,网民个体的社会责任感逐渐淡漠,网络媒体的传播公信力不断下降。尼尔·波兹曼在《娱乐至死》一书中,对“娱乐的泛化”提出尖锐的批评。他认为,应该对娱乐文化的无限扩张有所警惕,谨防其对我们“美”的生活造成无限伤害,对我们追求高层次精神享受形成桎梏。[5]当一切都以娱乐为价值尺度的时候,高尚的道德、和谐的社会环境都容易被破坏。粗鄙化的网络娱乐也容易使人类的精神生活丧失应有的精致和高雅。[6]216网络运营商和媒体从业人员不能只顾处心积虑地制造热点和追求商业利益,更需要承担起必要的社会责任。
1.网络流行语反映出来自于网民的草根智慧,折射出网民关注社会热点事件的草根精神
网络流行语是网络上流行的语言,是网民约定俗成的一种语言表达方式。网络流行语的存在和传播,既是一种语言现象,又是一种文化现象。互联网催生了网络流行语这一独特的网络文化现象,并为其传播提供了强大的动力和平台。网络流行语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当前网络时代的特点,与现代人类生存方式和思维状态密切相关。近年来,涉及社会公共热点事件的网络流行语明显增多,反映出年轻网民对传统语言体系的叛逆和互联网“娱乐至死”的特性。学者朱大可在《流氓的盛宴》中提及网络流行语,并将其划归到“哄客”群体名下,“哄客就是用酷语、色语和秽语对公共事件或人物进行道德、美学评判的匿名网民”。[7]从现实来看,“哄客”适应于网络这个广泛的话语平台,网民们以匿名的身份扮演着起哄的角色,并由此而形成国家主流话语、知识精英话语之外的第三种重要的民间声音,透露出大众对公共事件抱着值得玩味的心态。
大部分网络流行语来自对现实世界的关注,网络语言反映网民群体的思维活动特征,另类独特、格式化和无序化的网络语言风格,表现了网民群体的自我中心、飘忽迷茫的思维状态。[8]层出不穷的网络流行语背后体现着网民草根的智慧。网络新成语“正龙拍虎”,精辟地映射了少数官员明目张胆的政绩造假、愈演愈烈的官僚主义渎职作风。“打酱油”和“酱油党”的流行,代表了普通市民的懈怠态度和对被热炒过头的话题的厌烦。而网民口头禅“俯卧撑”,既是对瓮安事件中李树芬死因的关注,也是以一种调侃的方式间接地表达对于“刘某晚上10点在大桥上做俯卧撑”这一离奇做法的质疑。在某网站评出的当年十大网络流行语中,涉及社会热点公共事件的就占了一半。[9]2312008年的“很黄很暴力”、2009年的“欺实马”、2010年的“我爸是李刚”等网络流行语也同样与社会公共事件密切相关。这类事件不仅对网络文化的走向起到推动作用,还将对现实社会的文化发展产生重要影响。网络流行语作为网络民意的另类表达形式,在一些重大社会公共事件发生时,直接或间接地反映了网民的态度和心声。使用网络流行语,并非纯粹的跟风或时髦之举,它代表着一种思想的萌芽,透露出民众积极参与社会公共事件的态度。网络流行语产生了巨大的舆论能量,还常常反作用于现实社会的舆论场,对公共事件的处理施加了无形的压力。
2.网络恶搞体现了网民的现实批判精神,部分行为又常常无视价值判断的边界
恶搞已从一种特殊的文化形态走向了大众,继承了“无厘头”的特点,借助网络参与自由和双向传播的特性,形成了一种以戏仿为主要行为特征的,用调侃或游戏的心态对文艺作品进行解构的另类创作风格。由于这类网民行为或恶搞作品表现出一定的共同趋向或特征,网络恶搞成了网络时代的文化现象。对精英文化和主流意识形态的戏谑或讽刺,以及对社会权威和中心的颠覆与反抗是恶搞文化的典型特征。[10]它是一种在大众娱乐狂欢时代的语境中通过网络媒介传播亚文化现象,体现了颠覆经典、解构传统、张扬个性、讽刺社会的反叛精神,具有强烈的草根性和平民化色彩。“恶搞”作品具有以下特点:一是富有个性,具有解构传统、突出个性、追求自由的特点。二是幽默风趣,和肥皂剧一样具有较强的娱乐功能。三是讥讽反叛,通过夸张、讽刺、搞笑的风格反映现实问题。四是富有创意,标新立异、突破传统,具有很强的“眼球”吸引力。
不可否认,公众的生活既需要精英文化的引领,也需要草根文化的补充。但没有尺度的网络恶搞行为,涉及到道德约束和法律规范两个层面的问题。对于红色经典和流行影视作品的恶搞,触及了知识产权法律、道德传统、民族情感等多层面的问题。任何人都不能以任何所谓开放的环境、多元的文化状态和价值取向等为借口为网络恶搞开脱。或许恶搞严肃作品或红色经典并不关乎道德伦理,但文化的狂欢绝不能超越主流价值的底线。没有底线的恶搞容易让是非不分的错误价值判断在网络衍生甚至流行,进而产生无视法规、无视社会公众的价值判断。部分“恶搞”作品对那些定格在人们脑海中的形象进行颠覆,对于人们尤其是青少年的世界观和价值观极易产生不可避免的负面影响。
3.网络暴力被网民和媒体滥用频酿悲剧,网络传播失去法律与伦理底线
作为大众传播公共媒介,网络媒体承担着对社会公共事件尤其是突发事件进行叙述的重要职能。然而,网络媒体的这一基本职能却常让位于满足受众猎奇心理的错误导向。演艺界、娱乐圈频频曝出的色情内幕,网民被人肉搜索受到伤害,商家因网络暴力导致利益受损,都与网络媒体的推波助澜密不可分。网络媒体为了自身生存、异质竞争和追求附加值,把娱乐受众当成首选目标,在选择、组织和制作内容时,便把娱乐性作为最主要的表达方式,致使网络媒体成了受众狂欢的游戏场所,网络新闻沦为娱乐化产业。[11]无处不在的商业因素对网络文化“泛娱乐化”倾向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如“艳照门”事件暴露了网络空间的娱乐主义倾向,明星、艳照、性丑闻,一定程度上符合了网络传播追逐热点的特征,短时间内在互联网产生了难以估量的冲击和影响。明星们的不雅私生活被曝光,在伤害明星的同时也伤害了社会道德观念,同时也充分说明网络媒体推卸了本应积极承担的批评和引导大众文化的责任。在当下,只要某种炒作和媚俗能增加网站点击率,便不惜试水的极端做法已经越来越普遍。这导致公众“知情权”受损,而对私利的追求则削弱了媒体的公益性和社会责任。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网民的群体效应日渐凸显。近年来被网民频频使用的“人肉搜索”手段,正是利用现代的网络技术,将传统的网络关系演变为人找人、人问人、人挤人的典型网络社群关系。除了网民群体极化产生的负面效应以外,网络媒体放弃媒体伦理和传播底线的做法也让网络暴力愈演愈烈。韩国“崔真实自杀”事件,就是网民和网络媒体共同“演绎”的网络暴力所致。有学者认为,由于缺乏媒体把关人的机制,众多隐私化的个体空间被打开。网民群体以暴力形式将部分个人隐私发布到网络空间,不断地刺激着人们的神经,网络在带来自由的同时也带来了暴力盛宴,一种亲身参与的虚拟性暴力。[12]
4.网络炒作无限放大了网民个体的病态狂欢,低俗炒作“网络明星”则是典型的商业利益驱使
商品社会中所奉行的道德淡漠、一味追求物质功利的操作规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人们文化价值观的沉沦和扭曲。[13]网络文化不可避免地沾染上了功利色彩,而且体现得更加彻底。网络媒体为迎合受众不惜借助媒介手段突出搞笑的言行、曝光的隐私、煽情的广告、大胆的表演等强烈刺激受众的感官,攫取眼球以赚取高额商业利润,折射和放大了整个社会浮躁和功利的心态。网络“快餐文化”不仅使人们对人文关怀的理解变得肤浅,而且也会使人们从事文字创作的人文情感丧失。美女作家和“先锋新锐”的“用下半身写作”,表现出前所未有的浅薄,没有丝毫的人文情感可言。[14]“芙蓉姐姐”等人的出现,一方面宣泄了社会潜意识中对现状的不满情绪,预示着社会价值观念即将发生蜕变,另一方面又是网络试图唤醒社会潜意识的一次尝试。在这类网络丑角的娱乐中,对欲望的追求近乎冲破底线,不管是发布照片还是文章,包括接受访谈时的言论,都将包裹于躯体之内的欲望大胆释放。在所谓“自由开放”的思想观念下,少数人将极端的自我暴露误认为个性与价值的体现,还有少数人极易陶醉在这种膨胀变形的观念中。[15]在网络的虚拟环境中,基于个体内心准则和社会规范制约而形成的行为自我克制力大大削弱甚至不复存在。“芙蓉姐姐”等反偶像娱乐明星的出现,是网络时代文化娱乐挑战传统的产物,它把极端的自我暴露和病态张扬理解为个性和价值的体现,暴露出了网络文化中的粗鄙化倾向。
网络炫富之所以大行其道,则与社会转型期虚无、扭曲的价值观有关,是社会病态通过互联网的集中体现。如“芙蓉姐姐”等一批网络丑角走的是先获得眼球再获得利益的商业道路。为了获得更多的商业青睐,她们往往根据商业需求来决定自我经营的方向,从而将自我经营演变为对商业的主动迎合。在商业操作、经济利益介入以后,更是不断有人卷入网络炫富的娱乐事件中。越来越多的网络文化与商业合谋现象和案例显示,网络品位粗鄙化倾向正在将单纯的审美活动转变成了一种现实利益手段。无论是新浪网力推名人博客“芙蓉姐姐”、郭美美的新浪微博被加“V”字认证,还是因追捧小月月而形成的“拜月神教”,其根本出发点并非传统的审美活动和精神追求,而是典型的商业利益在驱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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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彭安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