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怎样的游戏规则

2012-05-30 07:59何映宇
新民周刊 2012年16期
关键词:新民唱片著作权法

何映宇

卢建,“唱工委”秘书长、海蝶唱片董事长,第一眼看到《著作权法》草案,就有点觉得不可思议:“怎么会有这样的草案出现?草案所有的关键点,都和市场规律相违背,和大家期待的相违背,和国家扶植文化创意产业的政策理念相违背。”

“唱工委”是中国音像协会下属的一个行业协会。在“唱工委”成立以前,音乐行业一盘散沙,大家各活各的。“虽然都活得很不好,但是也没有说团结起来做什么,但是这一次触碰到我们容忍的底线了。”

“唱工委”的热闹与活跃也是被逼无奈。面对一份差不多要摧毁整个音乐行业的《著作权法》(修改草案),每个人都在为自己的生存而担忧,所以这一次,“唱工委”和流行音乐协会团结起来,这些过去很分散、沟通很少的音乐人现在都抱团抵制这个新《著作权法》。“实在不行一起死嘛!”访谈中一直非常冷静的卢建用这样激烈的言辞来描述最坏的结果。

《新民周刊》:《著作权法》(修改草案)起草者是不是更多地考虑了海外的相关法律条款?

卢建:刚开始,他们都用海外“延伸管理”的概念来解释他们为什么要写这样的条款,但是在我们看来,这都是偷换概念!争论比较多的这几条条款,海外比较多的都采用自由竞争的方式,提倡服务、透明、比较科学的方法,真正的延伸管理,全世界只有8个国家在这样做。如果老百姓不懂,以为他们是在学习国外先进经验,国外先进经验有很多,但是实际上他们学的都不是特别先进的经验。但是我想,他们不会弱智到去学一些不符合中国国情的海外法律吧?当然了,其实,他们还是很聪明的,聪明到引用了一些貌似先进的条款,然后达到他们非常明确的目的:一是剥夺著作權人的权利;二让集体管理组织变得更集权更武断,这个目标是很明确的。为了达到这个目的,其他所有的一切都只是一个说法。当我们看透了这一点之后,对于参与修法者的意图,我们就看得比较清楚了。

修改方案为什么会出台?

《新民周刊》:“唱工委”通气会之后,《著作权法》(修改草案)方面是什么样的反应?

卢建:媒体的力量和整个社会的力量都是站在音乐产业和音乐人这一边的,毕竟大家还有最基本的良知。“唱工委”一直在讲我们的需求,对方就一直在王顾左右而言他了。据说央视一些对话节目提出来,既然你们两边在争执,何不上一个像样的节目公开辩论呢?可以让大众做评判。他们那边根本没有人敢站出来,而且据说两个修法的专家现在也完全站在了音乐人这一边。音著协的发言人呢,则躲在后面装无辜,好像这事跟他们无关,因为这事如果挑明了是很难听的。

《新民周刊》:什么叫“很难听”?

卢建:利益驱使他们修订出这样的草案,对行政的利益、垄断的利益、集体管理的利益的维护,太明显了,明显到你必须怀疑他们的动机,是不良的。

《新民周刊》:他们不是公开征求意见吗?怎么还躲在后面呢?

卢建:对啊,所以就很奇怪嘛,为什么不敢公开对话?他们在第一周发表了几个观点了,什么新法是为了鼓励产品的传播,什么担心唱片公司垄断自己的产品,什么新法是鼓励文艺为人民服务,其实都是完全荒谬、站不住脚的。

我们“唱工委”刚刚做了一个PPT,是对近年中国唱片市场的数据分析,数据触目惊心到令人发指,还有人要盘剥我们。我们没算不知道,一算吓一跳。中国真正应收的音乐版权费用,版税应该220亿,音著协收到的就少得可怜,更不要说发到每个唱片公司的钱了。你难以想象这种不公平的现象会那么普遍。

盗版为什么屡禁不止?

《新民周刊》:主要的收益都流失到哪去了?盗版?

卢建:一个是盗版。盗版方,比如卡拉OK,比如说网络音乐,绝大多数都在盗版侵权,他们应该在他们的运营成本里拿出一些资金,否则他们就不应该做这样的生意。但是因为目前法律的缺失,对权利人维权是有难度的,这里有历史原因,比如避风港原则等等。按说音著协和音集协拥有相对垄断的权利,但是他们也没有有效地帮助权利人维权。权利人,都是分散在各地的中小公司,维权,有一定的难度。而且,中国知识产权的意识,历来都淡薄。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该收到的钱收不到,该拥有保护自己权利的人呢,又没有办法使用这个权利,使用这个权利收钱的机构呢,比如音著协的管理费,居然高达所有版税的54%!这在全世界都是个笑话!世界上常见的管理费在10%左右,经过层层盘剥,到真正的权利人手里,真是少得可怜!

《新民周刊》:音乐方面的盗版侵权也不是一个新话题了,为什么大家呼吁了这么多年却没有什么实质性的结果?

卢建:关键问题在于,在司法解释上,还是没有提高侵权成本,盗版的赔付率是很低的。视频网站两年前都是盗版侵权吧?为什么现在没有了?都在中国,视频可以这样,音频为什么不可以?你只要制定一个合理的政策,让偷东西的人知道偷东西是有代价的,那就足够了,打击盗版的事,不用政府参与。

《新民周刊》:各大网站现在有支付权利人费用吗?

卢建:在中国,所有的网站的音乐都是免费下载,因为收费下载的话,用户都流失了。在美国,70%的收入归版权,像Itunes就是典型的标准,在日韩,90%给权利人,在中国,我们拿到的是1%-2%。低到不可思议。就是这1%-2%也不是全额交到我们手上,也有克扣。像卡拉OK,我们拿到手的是1‰。而且,他们提供的数据我们没有办法监控。

我们需要怎样的游戏规则?

《新民周刊》:你觉得在现在的大环境下,政府或相关机构应该采取一些怎么样的举措来保护音乐人的权益?

卢建:他们要听取行业真正的声音,修法一定要科学要慎重要符合市场规律,其实这个行业真不需要特殊政策特殊扶持,我们也不要什么音乐园区扶持基金,都不要,我们只要一个公平的游戏规则。第一,我们权利的管理不能只给独家垄断的一家,垄断一定会产生低效、腐败、变客为主的状况;第二,侵权一定要提高它的侵权成本,偷音乐没有什么太大的成本,就算给抓住了,现在的司法也非常倾向于渠道方和使用方。既然偷东西成本很低,那么我就继续偷吧,现在网络音乐基本上就建立在盗版的基础上,包括卡拉OK也是这样。我们就要求偷东西是有代价的,侵权成本必须提高;第三,你们不要摧毁唱片工业千锤百炼形成的商业模式。

现在《著作权法》(修改草案)“46条”和“48条”在我看来就是完全不懂的人写出来的。唱片工业的基石都被打掉了。“唱工委”就要求,不能让那些垄断机构变成怪兽,谁也控制不了,让他们去操控200个亿的版权市场。如果他们把这200亿都收上来,并且透明公正,那行,关键是你看我们统计的数据。音著协都干了20年了,只收到他们应收的2%,几乎所有的权利人都高度怀疑它们的公正性透明性,这样一个组织,再给它这样的权利,我们只有死路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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