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大法官在纠结

2012-05-30 04:56朱伟一
新民周刊 2012年16期
关键词:自由派美国最高法院保守派

朱伟一

遇到选举之年,美国总统也是要讲政绩的。医疗业在美国占到国民经济总值的六分之一,2012年奥巴马竞选总统连任,把医疗保险改革当作头等大事来抓,力促国会通过了《可承受医疗法》。

没有医疗保险的美国人约为3200万,占到人口的八分之一。《可承受医疗法》的关键内容是,所有美国人都必须购买医疗保险,以增加医疗保健的资金来源,不购买就必须交纳罚款。保守派抓住这点大做文章,一口咬定,强迫购买就是侵犯公民的个人自由权利。按照美国宪法,政府可以限制个人的自由权利,但必须有重大理由。

保守派先以几个诉讼进行火力侦察,而后纠集了26个州,联名起诉,要求推翻该法。26个州中的许多州由共和党人担任州长。

重大问题上,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经常以派别划线:四位自由派大法官,四位保守派大法官,还有一位中间偏保守的大法官。保守派提出,埃琳娜·卡根大法官应当回避,因为她担任过奥巴马的司法部副部长,为《可承受医疗法》的出台卖过力,所以在相关诉讼中有重大利害冲突。但卡根大法官是不会回避的。《可承受医疗法》案中两派势均力敌,即便肯尼迪大法官倒向自由派,自由派也只能以5-4的微弱多数获胜。

法官讲政治不可避免,关键是要法官个人独立做出决定,而不是听命于势力集团。奥巴马和保守派都希望美国最高法院出面审理此案,一槌定音,迅速解决这一问题,证明美国最高法院的大法官是独立的。

《可承受医疗法》事关重大,双方都派出自己最好的律师。民主党这边出马的是司法部副部长唐纳德·维里尔,曾经代表奥巴马行政当局在美国最高法院出庭16次。司法部副部长大多是业内高手,很多人后来还做到了大法官。保罗·克莱门特是26个州的律师代理,也当过司法部副部长,2005年至2008年期间为布什总统效劳。他曾经在55个诉讼中作为律师在美国最高法院出庭。

大法官并不愿意审理此案,而且还以最高法院的名义请了一位律师,探讨不受理此案的可能性。大法官们很是首鼠,所以庭审从2012年3月26日开始,连续进行了三天。这在美国最高法院历史上也是不多见的。大法官中以肯尼迪大法官最为难,不知道到底站哪边是好。一方面,肯尼迪大法官认为,强迫公民购买医疗保险,就改变了公民与国家之间的关系。但另一方面,美国医疗保险的覆盖率远低于其他工业化国家,肯尼迪大法官对此深表忧虑。美国最高法院的两派势不两立,相持不下,左右摇摆不定的肯尼迪大法官就成了双方争取的对象,尤其是成为自由派争取的对象,肯尼迪大法官已经表现出对《可承受医疗法》的深度忧虑。美国大法官提问时,通常是向他不赞同的一方提问。肯尼迪大法官向政府律师提了六个问题,向另一方的律师提了两个问题。

司法部副部长维里尔在庭上还是不断做肯尼迪大法官的思想工作。肯尼迪大法官这个人崇尚个人自由,为了个人自由,不惜维护个人焚烧国旗的权利。维里尔在庭上提出:“成千上万的人患有糖尿病和心脏病等慢性疾病。有了医疗保健之后,他们就可以摆脱疾病的枷锁,他们就有享受自由祝福的机会。”对方的律师保罗·克莱门特立即反唇相讥,说是“强迫人们购买保险,这样的自由真是咄咄怪事”。

除去個人自由,按照美国的宪政传统,教育、医疗等事项是由各州自行解决的问题。但按照“商业条款”,国会可以通过立法规治美国的跨境商业活动。肯尼迪大法官则认为,国会制定《可承受医疗法》,是先创造商业活动,然后再进行规治。

大法官们还关心一个问题,如果推翻强制医疗保险的部分,《可承受医疗法》的其他部分是否仍然可以行之有效。斯卡利亚大法官觉得强制购买医疗保险是核心,如果这一部分被否定,整个医疗改革法就名存实亡了。美国最高法院6月份将做出判决。多数人认为,如果判决不利于政府,意味着奥巴马的医疗改革努力前功尽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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