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渝
军管时期的宪法
2011年2月11日,埃及副总统苏莱曼通过国家电视台宣布,穆巴拉克已经辞去总统职务,并将权力移交给军方。
“准军事政变”中被迫下台的穆巴拉克,被指是“连选连任”终身制宪法害死的:在位30年,集党政军大权于一身,享有立法权,把自己“法老”化了。
穆巴拉克“铁笼”受审后,最后被判终身监禁于开罗城南监狱。虽不再为法老,但身上法老气质未消,只要传来开罗广场又现流血抗议,民众又向政府和军方扔鞋子,穆巴拉克就会痛心疾首:我早料到了!
非宪法框架的权力转移,埃及进入了宪法真空的“准军管时期”,埃及武装力量最高委员会行使总统权,埃及只有过渡政府总理而没有总统。
军方“还政于民”的时间表迟迟没有出台。2011年11月16日,过渡政府副总理塞勒米提出“超宪法原则”文件。这份文件主要包括国家主权、民主法律和世俗政权等内容,其中赋予武装部队最高委员会更多权力的内容引发广泛争议。埃及穆兄会认为,“超宪法原则”文件违反了一个主要的宪法原则,即“权力源于人民”,同时,它最大限度地减少了立法机构在起草新宪法时的权力。
埃及又爆发了新一轮流血示威抗议。在剑拔弩张的气氛中,埃及武装力量最高军事委员会主席坦塔维发表电视讲话,宣称军方无意阻碍埃及走向民主。
11月28日,在以“革命青年联盟”为主体的广场抗议声中,埃及迎来了穆巴拉克下台后首次议会选举事件。穆斯林兄弟会发言人马哈茂德·戈兹朗表示,议会是代表人民的,军方必须授权获得多数票的政党组建新政府。
但这一阶段议会选举,仅仅只是军方设计出来的复杂冗长的过渡交权程序之一。此次人民议会选举分成三次投票,2012年1月中旬才能出炉最终结果;而人民议会选举之后,还有协商会议(上院)选举、制宪会议完成立法程序、总统选举并产生行政机构等步骤。这一过程至少持续半年到一年以上。
军方的最后底牌
新的过渡政府总理谁来担任,成了11月革命后军方最紧迫的问题。预感到军方政治力量江河日下的武装力量最高委员会主席坦塔维,承诺放弃竞争总统,以换回民主过渡进程中至关重要的过渡政府的总理一职,前国际原子能机构总干事巴拉迪,也称愿意为国效力,担任总理一职。巴拉迪在“倒穆”中领导革命,革命后的巴拉迪被指偏离“草根阶层”,追随者纷纷出走。巴拉迪已经不可能在未来总统大选中脱颖而出。
2012年6月,埃及通过两轮总统选举,军方力量的代表人物沙菲克败选,代表穆斯林兄弟会的自由与正义党候选人穆尔西成了埃及有史以来第一位民选总统。
穆尔西的当选,为军方最后退出政治舞台奏起了欢送曲。军方不甘就此交出权力,在大选最终结果还未出来之前,于6月17日突然公布《宪法宣言》。
按照《宪法宣言》,埃及武装部队最高委员会成员有权决定军队的一切事务,这等于拒绝宪政框架下的“文职制度”和文职总统为三军总司令。《宪法宣言》还规定,军方可以介入民事事务,不仅限于国防,可起治安维护作用。军方的临时宪法,还授予军方组建制宪委员会的权力。
军方还嫌力度不够,趁当选的穆尔西还未宣誓就职之机,以有最高宪法法院判令在手为由,解散了人民议会,为武装部队最高委员会组建一个由它控制的制宪委员会创造了机 会。依临时宪法,若政府不能有效工作,军方有权干预制宪委员会的组建。
穆尔西走马上任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宣布军方《宪法宣言》无效,宣布军方解散议会无效,要求议会重新工作,直到依新宪法选出新议会为止。
军方的临时宪法破产,军方权力被强势总统所削弱,埃及国内政治斗争也发生了变化:从“1·25”运动时泛革命力量对穆巴拉克的斗争,变成军管时代针对军方权力的斗争,到现在成了伊斯兰主义者与自由主义者、世俗派、基督徒、左翼社会主义者之间的争斗。
穆尔西的声明
上台后迅速获得国际威望并成功在中东巴以冲突中和平调停的穆尔西总统,决定重拾穆巴拉克“强人”风格,自授总统权力,以推进新宪法出炉。
穆尔西11月22日颁布的新宪法声明,总统有权做出一切决定、采取任何措施来保护“革命”,防止国家统一和安全以及国家機构的工作受到威胁。声明同时强调,穆尔西上台后发布的所有总统令、宪法声明、法令及决定在新宪法颁布和新议会选举产生前都是最终决定,任何方面无权更改。
新宪法声明刚发布,开罗解放广场立即出现反穆尔西的百万示威潮。有人甚至扔弹炸掉穆尔西总统所在的穆斯林兄弟会一处办公室以泄愤。成千上万来自穆斯林兄弟会的极端保守主义的萨拉菲派圣战组织的伊斯兰主义者也发起集会,支持穆尔西扩大权力的新宪法声明。
数天后,在自由主义者、基督教派保守主义者、左派社会主义者悉数退场的情况下,以伊斯兰主义者为主体的埃及制宪委员会经过突击工作,端出了一部缺乏广泛共识的宪法草案。回顾去年“1·25”运动以来,历经两届制宪委员会,近乎两年时间谈判也毫无突破的新宪法草案,如今却“单方”快速催生,令人错愕。
最高宪法法院准备不顾总统新宪法声明中对它权力的限制,准备开庭审理由伊斯兰主义者控制的制宪委员会的合法性。12月2日开庭当天,伊斯兰主义者示威民众包围了法院,阻止法官入内,成功阻止了开庭。
最高宪法法院不得不加入最高上诉法院行列,发起“罢工”运动。不过,最高宪法法院同意参与监督宪法草案公投,根据穆尔西总统命令,新宪法草案将于12月15日交给全民公投。
埃及宪法之痛
埃及宪政史一直可追溯到100多年前的1882年,摆脱英帝国殖民之后的1923年,埃及拥有了一部较为全面的宪法法律,宪法为埃及从伊斯兰法走向世俗法律体系打下了基础。在长达30年的君主制被军事政变摧毁之后,埃及试图向共和政体的宪法方向努力,但纳赛尔主义并不能容忍太多的自由主义,宪法构建的多个司法机构尚未深入人心。到陷入中东战争的萨达特时期,战败沉重打击区域领袖埃及的自尊心,使得萨达特之后,埃及人民紧紧地拥抱在常胜将军穆巴拉克的周围,军政的权力,最终在修宪和制宪中融合,成就了穆巴拉克长达30年的独裁。
即便这样的非宪政性负面结果连续出现,穆巴拉克所维持的宪法,形式上还是维护了检察权及审判权在内的司法权,并一度让最大的反对派穆斯林兄弟会有代表出现在议会上。
然而,穆尔西的新宪法却自我授予总统法令专权,并限制了司法权力,剥夺了法院对议会的制衡权,法院失去了解散议会的权力,并要求检察部门的人事任命听命于总统,可谓彻底打破了宪政三权分立的平衡。虽然他把自我扩权解释为保障制宪进程而不得不采取的措施,并承诺在新宪法公投通过后将自动失效,但穆尔西打破宪政原则的行为艺术表演,即便是短暂插曲,也令这个充斥着“欠发达政党”的阿拉伯共和国中,“法老”未死的观感依然根深蒂固。
新宪法草案回到了穆巴拉克时代的“以伊斯兰教法原则为基础”的宪法框架。虽然公投将顺利通过新宪法草案,但宪法争斗的根源与诱因并没有绝迹,埃及能否跳出宪法魔咒,依然是个不绝于耳的百年之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