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抢夺公文”事件再调查

2012-05-30 03:26杨江
新民周刊 2012年47期
关键词:新民兰州市股权

杨江

今年10月,国内多家网络论坛流传一则有关甘肅省工商局公文被抢夺、处长被打的举报帖。《新民周刊》与多家媒体先后进行了调查采访,甘肃省工商局确认公文被抢,兰州市警方则表示案件尚未定性,基于维稳需要,事件处置暂时搁置。由于抢夺公文实属罕见,加之相关部门“维稳压倒一切”的思路,事件披露后引发社会热议。

《新民周刊》当时的调查发现,这一事件源自在兰州的温州商人朱国尧、叶成岳、林贤通之间的股权纠纷。事件曝光后,被指“抢夺公文”的朱国尧向《新民周刊》喊冤,要求为自己辩护,而叶成岳、林贤通也找到《新民周刊》,称还有“隐情”要揭露。为此,《新民周刊》展开再调查,发现矛盾双方围绕股权纠纷与法人变更已经引发了一系列诉讼与治安事件,且有进一步激化的态势,而行政乃至司法部门又被裹挟其中、骑虎难下。

矛盾双方目前都急切期望事件能回归理性的法制轨道,其中一方更是认为此事背后有一双无形的手在左右,“行政手段干预经济纠纷不当,只会让问题愈加复杂”。

是“拿”还是“抢”?

“抢夺公文”事件曝光后,引起甘肃省相关领导高度重视,省督查办王主任证实,甘肃省工商局已成立工作组,兰州市公安局城关分局也成立了专案组。甘肃省工商局局长郭承录难掩愤怒,强调省工商局自始至终都在依法行政,并不存在任何过错,现在却被矛盾双方夹在中间,“都在逼我们!”郭承录介绍,工作组的主要任务是厘清事实,再决定具体的行政行为,不过,他认为,既然现在双方有多起诉讼正在法院审理,行政部门在法院作出裁定前就不宜作出具体的行政决定。

专案组组长、城关公安分局彭副局长表示,案件仍在调查中,不便接受采访。不过,对“抢夺公文”的基本事实,郭承录不予否认,他解释,省工商局已经在第一时间报警,媒体曝光后,省工商局再次督促了警方,另本刊获悉,有媒体记者采访此事过程中,省工商局有官员表示:“抢是抢了,打没打。”

朱国尧向《新民周刊》记者解释,尽管目前股权、法人身份均在争议中,但自己事实上目前仍是永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法人。他不认可叶成岳以永瑞公司的名义向甘肃省工商局提请的行政复议,因而,在他看来,甘肃省工商局作出的“撤销此前兰州市工商局对永瑞公司的具体行政行为,要求在7日内对法人代表变更登记申请依法作出行政决定”的行政复议书应该送达他本人。但依据朱国尧的说法,他曾向省工商局多次索要这份文件,均被拒绝,最终不得已才“拿走了”这份文件。

从省工商局流出的视频记录,事件发生后,张玉光从办公室追了出来,最终在电梯口将朱国尧“揪”了回来。但朱国尧仍认为自己这个行为并不算抢,因为文件本就是该给永瑞公司的。

“他这是狡辩!”叶成岳反驳,认为朱国尧已经不能代表永瑞公司,因为2011年10月12日,朱国尧与他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3日后,永瑞公司召开股东大会,5位股东一致通过同意朱国尧、陈良同将手中所有的股份转让给叶成岳并变更法人代表为叶成岳,并形成股东会决议。当年10月21日,朱国尧、陈良同、叶成岳等人将变更材料报送兰州市工商局专业市场管理分局办理股权、法人代表变更登记备案。“此后,朱国尧突然反悔,虽然股权争议仍在打官司,但这并不影响公司法人变更。”叶成岳认为自己才是公司合法法人。

“抢夺公文”事件发生在2012年9月21日,事发后,叶成岳专门买来了法律书籍研究,“抢夺公文是行为罪。一经实施就构成犯罪,朱国尧再有理由,也不应做出违法的举动。”

不过,朱国尧在接受《新民周刊》采访时却坚持认为自己的做法是情有可原的。

叶成岳反映,就在《新民周刊》上轮报道后,朱国尧一方又组织人打砸了售楼部,另一方面,朱国尧也向《新民周刊》举报,称叶成岳方也曾针对他多次组织打砸。孰是孰非,各有其表。记者注意到,双方确实已经发生多次暴力冲突。法律诉讼之外的这一系列案件,由于迟迟没有给出结论,事实上已经沦为双方互相攻击的工具。

“行政不作为、司法不给力,都在骑墙观风向。矛盾因此进一步激化,一个本来事理很清晰的纠纷变得愈加复杂。”叶成岳颇感无奈。

矛盾的由来

为厘清事实,记者就双方矛盾的由来进行了调查,按照叶成岳的说法,2005年,朱国尧与小舅子陈良同、叶成岳等人发起成立了永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朱国尧担任法人代表,叶成岳担任总经理。但因资金短缺等问题,该公司在兰州的唯一项目——创意国际商贸城一直无法顺利推进。2011年10月,朱国尧与陈良同通过叶成岳找到了甘肃省温州商会执行会长林贤通,提出将两人所持永瑞房地产的43%股份转让给林贤通。因为林贤通不是永瑞公司的股东,而股权转让按照规定又必须在股东之间进行,叶成岳便作为林贤通的代表收购股权。

不过,事情在朱国尧的描述里则截然相反,他告诉记者,永瑞公司是他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山东世纪金源置业有限公司全额出资1000万元设立。永瑞公司的几位股东都是名义股东,并未实际出资,是自己当初为了更好地开展兰州创意国际商贸城“虚假注资”。

记者查实,2011年10月12日,朱国尧与叶成岳确实签订了一份《股权转让协议》,朱国尧将其在永瑞公司的股权悉数转让给叶成岳。不过,朱国尧对记者否认他的意图是转让,而是为融资进行的股权托管,朱国尧给《新民周刊》提供的材料证据中,确实有一份2011年1月8日,朱国尧、陈良同两人与叶成岳签订的融资协议,约定股权托管,借款期限6个月。7月8日,双方签订的一份融资补充协议记载:因朱国尧、陈良同没有按照约定如期归还叶成岳5000万元借款,为解决违约问题,朱陈同意将所持股份股份以1.29亿元转让给叶成岳。

不过,朱国尧提供的这份证据右上角又注明双方在2011年7月20日签字同意协议作废。令人不解的是,既然此份融资协议与补充协议均已作废,朱国尧此后与叶成岳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便不再可能是融资协议的从合同,而是一份完全独立的股权转让主合同,朱国尧为何又要签订且还本人亲自去工商部门签署了股权转让与法人变更的材料?

朱国尧没有拿出证据用以否认这份股权转让协议是主合同,但他解释,转让并不是他的真实意思,“我被叶成岳骗了!他说这样便于融资,也可以对付其他股东。否则,我怎么可能以250万元这么低的价格转让?”朱国尧解释,在工商局签完字后才明白了一切,所以反悔。记者问朱国尧,“你快50岁了,经商多年,难道不明白自己在工商部门签字的性质?”朱国尧不作详解,让记者去问叶成岳对他用了什么手段。但叶成岳闻言却禁不住反问:“他是三岁的孩子吗?”

同样焦虑的还有林贤通,他抱怨,双方自始至终都是在股权转让交易,而非融资关系,为收购永瑞公司股权,林前后花了3亿多元,其中对朱国尧就花了1亿多元,但时至今日,换回的却是一大堆官司。“事件的起因其实是朱国尧拿股份一女多嫁,其他被骗的人知道他股权转让给我后,逼他反悔。”

朱国尧否认他收到过转让金,给《新民周刊》提供的股东间谈话录音整理材料表明,公司确实急需资金,叶成岳表明只有以转让股权的方式融得资金后再去做别的项目才能摆脱困境,至少目前提供的这份材料表明,双方始终谈的是股权转让变现,而非股权托管借资。

因为兰州市工商局迟迟不予登记变更永瑞公司法人代表,叶成岳打起行政诉讼,省工商局形成行政复议决定书,要求市级工商依法行政作为,此后便有了朱国尧“抢夺公文”一幕。

拿到公文后,自认遭遇不公的朱国尧便向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了甘肃省工商局。

系列诉讼的争议

2011年11月,朱国尧向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欺诈为由要求撤销其与叶成岳之间的股权转让协议。叶成岳反诉要求朱国尧继续履行合同,股权过户。2012年5月,兰州市城关区法院一审判决,认为双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合法有效,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朱国尧败诉,股权转让协议有效,要求朱国尧股权过户给叶成岳。朱国尧上诉至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6月18日上午,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案,后主审法官姜亚理宣布休庭,择日继续开庭,开庭日期另行通知,然而叶成岳反映,此后他一直没有接到法院的通知,直到8月24日,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作出发回重审的裁定,对此叶成岳颇为愤懑:“法院严重违反程序,庭审质证都没有结束,兰州中院怎么就作出裁定了?如此葫芦僧判葫芦案,事实能搞清吗?”

永瑞公司的一系列纠纷目前均在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不过,记者注意到,叶成岳对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存在严重的信任危机,据叶成岳反映中院某法官曾私下提醒叶成岳“小心”,因为“上头对相关案件如何审判有授意”。

叶成岳介绍,为了阻挠法人变更,朱国尧自己告自己,以山东世纪金源置业有限公司名义起诉甘肃永瑞公司,由于涉及管辖权争议,目前该案已经送至最高法裁定,但此间,山东高院一名叫张晓宁的法官却违规赴兰州在同一日给两级工商部门分别下了“建议永瑞公司法人不予变更”与“不得对永瑞公司法人变更”两份截然不同的文书。

经叶成岳紧急交涉后,山东高院派人至兰州公关,试图取回这两份涉嫌违规的文书。对此,记者向山东高院求证,得到相关人员的回复是:“希望给予理解。”

叶成岳暗指这种种不正常的现象背后与朱国尧的某位表叔在此案中打过招呼有关。

朱国尧向记者否认了这一指控,称从未动用任何力量干预司法。

矛盾会否升级?

永瑞公司股权纠纷引发的一系列法律诉讼以及治安事件,已经成为兰州商界的一个大事件。11月下旬,一名自称被人花百万元雇来欲对叶成岳行凶的神秘男子“反水”主动与叶成岳取得联系。叶成岳惊得一身冷汗,对方持有他的照片,对他的住址、行踪了如指掌。叶成岳随后报案。

永瑞公司创意国际商贸城项目仍在建设过程中,朱国尧表示,他新近又投入了2亿元,该项目最终累计投资可能过7亿元。朱国尧认为自己目前的首要任务不是打官司,而是继续融资,保证工程顺利施工、封顶,因为这是他作为公司法人的責任。至于一系列官司,他称交由法院去裁定:“股权是谁的就是谁的,我相信法院会公平。”

叶成岳也对记者表达了他的诉求,他期望这起纠纷能回归理性的法制轨道,剔除人为不正常因素的干扰。身为温州商会执行会长的林贤通则表示,他甚至期望法院能直接判叶成岳在股权争议案中败诉,“就算叶成岳败诉了,实际占有公司股份也已经达到57%,工商局还有什么理由不同意将法人变更为叶?”林贤通不愿再为这起纠纷消耗精力,“我不愿跟朱国尧再纠缠此事了,不给我股份,那总要把我的钱还给我吧!”

让人担忧的是,如果问题不能尽快解决,双方的矛盾恐怕将会随着创意国际商贸城日趋封顶而逐渐激化。叶成岳作出上述判断的理由是“朱国尧仍然在持非法公章、以永瑞公司名义打官司、非法集资”,“法人变更,公司才能走上正常轨道,以免创意国际商贸城封顶后留下一个烂摊子”。

按照叶成岳的说法,由于股权转让、法定代表人的变更,朱国尧曾将公章交给公司,反悔后,朱国尧今年8月以欺骗的手段骗取兰州市公安局允许了刻制新公章的申请,叶成岳报案后,兰州市公安局进行调查。

记者查看了今年9月12日兰州市公安局的行政决定,警方查清朱国尧提供虚假资料的事实,决定撤销该新公章,限朱国尧三日内交回销毁。9月24日,朱国尧起诉兰州市公安局,11月12日,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认为警方的行政纠错行为事实清楚,程序正当,驳回朱国尧的诉讼请求,但朱国尧拒不履行。

接受采访时,朱国尧不否认上述判决事实,强调已另行起诉,要求叶成岳归还公司公章。这一诉讼目前仍未宣判,但叶成岳已经表示出忧虑,因为有法官已经向他暗示受到压力。

“行政手段干涉经济纠纷不当,只会让问题越来越复杂。”林贤通感叹,“西部地区一直谋求发展,其实招商引资最关键还是要让投资者对当地的法制环境有信心。”

朱国尧在这一点上也持有共识,他再次否认自己曾动用行政力量干预地方司法,他期望舆论、司法“不要偏袒,公平就行”。

这起温商之间的纠纷会如何走向,考验着当地政府部门的智慧,《新民周刊》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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