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勇
对于中国社会来说,2012年就像英国人类学家特纳一本书的书名那样,是一种“象征之林”。
在时间的轨迹上,这一年是这样走过来的:以年初的“城镇化率”达51.27%象征着社会结构翻开历史性的一页开始,以年末十八大后人们看到了“改变”的各种迹象结束。
这是社会问题最集中地体现为“社会分裂”这一严峻命题的一年。它不仅发生在官民之间,还发生在社会结构内部。
但和过去不同,2012年注定不仅仅是过去的延续。在象征的意义上,它也是一个新的开始。 在时间上,2013年或更远的将来是从这里出发的,而在“上层建筑”—政治结构—对于社会结构的改变上,大抵也是如此。
群体的分裂
奇怪的是,当中国进入2012年,已经变成了一个城市人口超过50%的工业社会这一信息披露时,世界为之瞩目,但国人好像并不激动。
原因也许是,有2.3亿流动人口能不能算所谓的“城市人口”,不无疑问。
他们熬过了城市化的前夜,已经成为城市的经济社会结构的一部分,但在国民待遇上,仍然被城市社会进行制度排斥,无法享受到同等的对待。
事实上,在中国,流动人口还未达到像印度、拉美贫民窟中底层社会被城市所“边缘化”的那种状态—后者只是经济上贫穷而已,而前者则首先就“权利贫困”。他们与城市居民仅仅具有“市场”上的联系,缺乏权利平等基础上的相互认同,连法国社会学家杜尔凯姆所说的“有机团结”都谈不上。
与之相应,在城市社会,所存在的主要社会矛盾,是官民矛盾、外来族群与本地族群的矛盾的复合体。城市社会在结构上,就内蕴着不可忽视的风险。
这是分配权利、利益的制度设置没能跟上社会结构的变化,与其不匹配造成的。在关于异地高考(准确应是“就地高考”)的事情上特别明显。
更残酷的是,平时那些也口口声声“权利”的拥有一个城市户口的人们,仅仅因为认为“外地人”获得平等的教育权利会“损害”他们的利益,就把“外地人”称之为“蝗虫”,大喊“活该”—他们似乎无法体验到他人在不公之下的痛苦,也不愿意去想想,一个缺乏正义的社会,逻辑上意味着任何人的权利都可以被剥夺。
一个陌生人社会就是一堆社会原子。如果分配权利、利益的制度对不同公民进行“歧视性对待”,不可避免的后果就是把这些社会原子切割、分离。外来族群和本地族群的矛盾,在语言、地域等因素之外,如果叠加上国民待遇上的不同,心理对峙和社会冲突将冒出社会表层而被放大。
这是今天中国特别值得警醒的地方。
现代社会的一个普遍特征是“认同”成为人们最为蚀骨的渴望,因此,就像爱狗者会和吃狗者冲突一样,各种具有文化、地域、语言、价值观标签的群体,也会形成“我们—他们”的认同甚至心理对峙。但是在中国,除了“认同”,人们对“权利”和“利益”更为饥渴,在政府不能像美国政治哲学家德沃金所说的那样对公民“平等关切”时,社会各群体之间,更容易埋下社会冲突的隐患。
这一隐患不仅会影响不同群体在社会空间中的和谐相处,也将影响到公民的国家认同,因为歧视性的制度设置,实际上具有“割据”性质。
“丛林化”加深
在2012年,还有很多人更惨:同时失去了制度和社会的保护。他们是经济和权利上都贫困的群体,比如被性侵的幼女,辍学流浪的儿童,被子女抛弃也无法被养老制度庇护的老人。
这是他们的“社会命运”。
自2009年贵州习水公职人员“嫖宿”幼女案以来,官员等强势群体,以及农村老人、教师,还有城市中的打工仔等“性侵幼女”的案件不时发生,在2012年几乎暴露出了它的全部特征。
概括一下就是:强势群体把幼女看成了权力、金钱、文凭、美女之外要加以掠夺的几乎是最后的稀缺资源。而被剥夺,并且屈服于这个社会的金钱意识形态的弱者,则把占有幼女看作他们失意处境、失败人生的补偿,以及对“社会”的报复—值得注意的是,他们中的多数人,和被他们侵害的幼女或幼女的父母都是熟人。
疯狂的利益争夺和心理竞争,进入到了一个朝小女孩下手的时代。
很清楚,一个痛点是:以往那些保护弱小者的社会机制已经瓦解。比如,伦理约束已失去,原本极注重自身形象的老年人、教师,也失去了心理平衡。而家庭和社区的看护,则因父母要外出谋生,以及熟人社会社区的解体、陌生人社会社区志愿组织的缺乏,而致功能失灵。
辍学流浪的儿童、被子女抛弃的老人也是如此。儿童和老人共同的特征是没有劳动能力,无法在市场上生存,一旦失去家庭的庇护,在制度不能有效提供庇护时,就只能自生自灭。
幼女、儿童、老人,这三个最应该受到社会保护的群体成为今天被掠夺和抛弃的对象,表明着社会的“丛林化”在加深。过去的药家鑫事件,让人看到一种“狼性”在包括一些专家在内的强势群体中已根深蒂固,而今天,它看来也让弱势者灵魂附体。
显然,多年来由权力和资本主导、推动的弱肉强食社会格局,不仅建立了一个稳固的利益秩序,也建构出了一个心灵秩序。人们就是用它來“指导”自己的行为选择。
和制度对外来族群与本地族群进行“歧视性对待”一样,社会“丛林化”的加深也提出了一个严峻的问题:在今天,大家靠什么组成一个社会?
对于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来说,没有自然情感和后天的伦理纽带,那就相当于是狼和狼,或狼和羊的关系;而对于政治—社会共同体来说,没有权利纽带,那就仅仅具有市场上的交易关系或没有关系。这样的社会,继续演化下去,是让人恐惧的。
社会情绪
一个公正缺失的社会一定会让人们火气很大,并具有不安全感。而社会情绪泛滥,正是2012年的一个特征。
和一个人因某事愤怒、恐惧不同,社会情绪是从社会结构那儿冒出来的。
就“愤怒”来说,从网络上的铺天盖地骂声,到坐地铁一言不合即开打,到拦飞机“维权”,到“爱国游行”中借机打砸,举不胜举。而对于“恐惧”而言,公知大V纷纷表示对“民粹主义”的恐惧,富人嚷嚷着要“移民”,官员则不时曝出作好了“跳船”的准备。
穷人、利益受损者、权利受损者有情绪并不难理解,他们可以合理地把自己的处境归结为遭到了强势群体的剥夺和制度的不公正对待。但富人、既得利益者、享受具有歧视性的制度好处的人也有情绪,而且还不仅仅是恐惧,同时还不满、愤怒,则让人奇怪。
但事实上也不难理解。在骨子里,他们无法合理地认为,自己所享受的这一切都是应得的,从而在心理上没有威胁。在自己得到和他人失去的对比中,双方都无法真的心安理得。他们能够感觉到自己的得到背后,有无数充满恨意的目光。因此,恐惧是一种自然反应。而为了消除良心的折磨,以及恐惧,则必须强迫自己对被剥夺的人产生恨意,相信自己的得到是正当的。这是一种心理保护。
另外,无论一个人在既定的社会结构和利益分配机制中得到了什么,他大概会丢掉最重要的两种东西:自我、良知。这是在换取或维护利益时,一个人精神上、人性上的代价。因此,潜意识里,别人和“社会”,也欠了他什么,他会不满和愤怒。不公平的利益分配机制和畸形的社会结构,在心理上对于所有人都会构成杀伤。
社会情绪的弥漫,是一个社会的预警。消除风险,仅仅是让情绪释放解决不了任何问题。2012年,封堵不了的网络一如既往地承担着“泄压阀”的功能,但那又如何呢?
一个理性缺乏的社会根源于人们并没有多少机会,作为权利主体参与实际的政治-社会进程,从中找到尊严。这是一个必须解决的命题。还有前面所讲的很多问题,需要2013年来回答,至少是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