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高考“少数民族加分”走向终结?

2012-05-30 16:41于时语
南风窗 2012年26期
关键词:法学院德州种族

于时语

在围绕联邦预算的“财政悬崖”成为华盛顿党争焦点的同时,美国最高法院正在紧锣密鼓审理一桩上诉案—德克萨斯州两名白人学生起诉德州大学。此案的焦点,是美国政府实施了半个世纪之久的高校招生“少数民族加分”政策。该政策如果被削弱乃至推翻,会显著改变美国的社会竞争规则,影响到未来上层社会尤其是精英阶层的组成。

白人反对“少数民族加分”

“少数民族加分”是我的用词,英语原文是1960年代初期出现的“平权(Affirmative Action)”政策,具体是指其在高等院校招生中的广泛运用:在其他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黑人和其他少数民族学生入学。即便在强调综合因素的美国高校招生体制中,也有人将这样的照顾政策等价为“高考加分”:以1600分为满分的旧SAT“高考”来衡量,名牌大学录取的黑人学生平均分数,可以低于其他录取生300~400分。

平权政策原意是惠及所有“有色人种”,在政府招工政策上至今仍然如此。但是由于亚裔学生在考场上的出色表现,“高考加分”迅速演变为专门照顾大学校园内“未被充分代表”的族群,主要是黑人、拉美裔和印第安原住民。

外人往往以为美国高等教育普及,只要有钱,阿狗阿猫都能上大学,而没认识到美国大学质量声誉的强烈分化,以及由此造成“重点院校(selective colleges)”及其专业研究生院(主要是毕业后高收入的医学院和法学院)的激烈入学竞争。这常常是决定学生未来金钱收入和社会地位的关键。例如华尔街金融业的招工,基本上是常春藤名校毕业生的盛会。年前纽约长岛SAT大学入学考试“枪手”代考作弊案暴露后,纽约州参议院高教委员会主席便强调“(SAT考试)决定考生未来的人生轨迹”,更说明入学竞争和社会上升机會的密切关联。

高等教育不仅是美国最主要的社会上升通道,有一句非常恰当的总结说:常春藤名校更代表了“限量供应”的上层社会入场券。“少数民族加分”政策因此在短短几十年中帮助改变了美国上层社会的组成。奥巴马当选为第一位黑人总统,可以说是这一优待政策的最大结晶。今天美国两党尤其民主党上层的其他黑人和拉美裔领袖,在不同程度上都是这一政策的获益者。例如有下一届总统候选人声望的麻州首任黑人州长帕特里克(哈佛大学本科和法学院博士),奥巴马本人最中意的下一任国务卿人选、美国驻联合国大使苏珊·赖斯(斯坦福大学本科、牛津大学博士),未来第一位拉美裔总统热门人选、德州圣安东尼奥市长胡利安·卡斯特罗(斯坦福大学本科、哈佛法学院博士)等等。

高校招生“少数民族加分”政策因此很早就遭到白人的反对,随着美国社会的演化,这种反对意见越来越强。这里有两项主要动因:第一,随着蓝领阶层收入的停滞和社会地位的下降,作为社会上升通道的高等教育,尤其是争夺进入上层阶级的精英教育机会的竞争愈演愈烈;第二,少数民族精英的浮现与上升,加剧了中下层白人对丧失社会机会的怨恨,右翼草根中间除了日益强烈的反精英主义,也产生了指责少数民族通过不公平竞争和“大政府”干预坐享社会果实的声浪(特别见于茶党运动)。

“平权”政策的法律漏洞

美国公立大学根据种族肤色的照顾政策,最早出于当年肯尼迪、约翰逊、尼克松等总统发布的行政命令,在法律上一直有漏洞。即便是1964年国会通过的民权法案,也只是强调种族平等,而没有提出“优待”。这里的关键,是美国南北战争后通过的宪法第十四修正案,引进了“同等保护”条款,原意是保护解放后的黑奴,但是也树立了不能根据肤色区别对待每个公民的法律原则。

对于这一法律上的矛盾,平权政策的提倡者强调的是“纠偏”:历史上长期的种族歧视和不平等待遇造成的社会现实,不通过特定的优待照顾无法改变。这样的“历史纠错论”多年来得到主流社会的广泛认同。虽然这一优待政策原则上限于政府机构和公立学校,领导精英教育的私立常春藤名校也纷纷照办。

由于社会意义重大,与“少数民族加分”有关的官司通常都会打到最高法院。最早的案子,是1978年一位白人考生因申请加州州立大学医学院落第而发起,最高法院根据前引宪法第十四修正案“同等保护”条款,判决专为少数民族设立入学“配额”违宪,但是 “多元化(diversity)”代表了高等教育的“压倒性利益”,种族因此可以继续作为录取参考因素之一。

第二个重要案例,是1992年一位白人女生控告德州大学法学院拒绝她入学,虽然她的成绩超过了许多少数民族录取生。美国第五联邦巡回法院1994年判决禁止采用种族优惠性差别待遇措施,而最高法院在1996年拒绝了此案的上诉,相当于默认了巡回法院的判决在地方范围内有效。

再下一个案例,是2003年最高法院9名大法官以5比4的微弱多数,判决密歇根州立大学法学院录取过程同时考虑包括种族在内的多项因素不构成(违宪的)“配额”。但是多名大法官同时强调,照顾少数民族属于历史“纠偏”政策,而只有有限的时效,“也许再过25年”就没有必要了。

上面这些案例显示,“少数民族加分”入学政策的明显法律漏洞在原则上与宪法“同等保护”条款冲突,也违背美国文化强调的“机会均等”原则,而无法无限期地维持下去。在这些案例推动下,美国高校纷纷淡化录取过程中的种族因素。例如,在亚裔推动下,加州州立大学系统基本上取消了这一种族因素,伯克利和洛杉矶等著名分校的亚裔比例因此几乎达到一半。德州州立大学则把其旗舰分校的大多数名额保留给高中班级排名前10%的毕业生直升入学,只剩下约1/5的录取名额涉及包括种族在内的“其他因素”。

“加分”的公平性和有效性

法律之外,“少数民族加分”政策的公平性和有效性也引起越来越大的质疑。批驳这一政策公平性的首要人物,正是3年前被白人警察误作盗贼逮捕、后来由奥巴马总统出面在白宫“杯酒消嫌隙”的哈佛大学黑人教授亨利·盖兹。他引用大量数据,表明精英教育界里“少数民族加分”政策的主要获益者,其实是家境富有的黑人子弟,而且大多不是这一政策原来的补偿对象—黑奴后代。夏威夷贵族中学毕业的奥巴马可以说是最佳例证。小儿在哈佛的一位黑人好友,也是家庭殷实的波多黎各移民第二代。即便是左翼舆论,也逐渐倾向于按照家庭经济收入也即照顾寒门子弟的入学政策。

其次是有效性。“加分”政策不可避免会录取学业成绩和能力偏低的少数民族学生。他们能否在学习竞争中生存,常常出现问题。有统计表明,“照顾入学”的少数民族学生中途退学率明显偏高。即便他们能够顺利毕业于例如法学院,也会面临“分数面前人人平等”的律师执照考试。因此有过黑人律师无法通过执照考试而流落街头的事例。

这些情况引起社会上尤其右翼舆论对少数民族精英教育产品的严重偏见,认为他们是靠了“后门”成功的人物。例如许多人认为奥巴马不愿公布他的大学和法学院成绩单,是其成绩“不足为外人道”。索托马约尔被提名成为第一名拉美裔大法官时,虽然她是普林斯顿大学学士和耶鲁大学法学博士,右翼传媒普遍把她形容为靠“少数民族加分”出身的法官。驻联合国黑人女大使赖斯,虽然斯坦福大学毕业并像克林顿那样获得罗兹奖学金留学牛津大学,也常常面临是否靠“加分”出道的质问。

这样的社会舆论形成对“少数民族加分”政策越来越大的反对声浪,更重要的压力来自美国社会竞争加剧,使得对加分政策的法律挑战从法学院和医学院向本科下延,因此出现了目前最高法院审理的德州白人起诉德州大学案。原告之一因为高中排名低于10%而未能被德州大学奥斯汀分校录取,而被迫去了声誉不及的邻州大学。她公开表示这种“不公平”待遇影响了她未来的社会机遇。

鉴于前述旧案和社会背景,加上最高法院新成员的右倾趋向(阿利托大法官就读普林斯顿大学时甚至反对招收女生入学),以及民主党籍卡根大法官在奥巴马政府司法部任职时涉及此案而被迫回避,预计判决结果将会是“加分”政策的重大修正甚至逆转,而会对美国社会的未来组成产生历史性影响。虽然这一判决理论上只是针对公立学校,“加分”政策的倒退,不能不影响到私立名牌大学的录取标准。其他少数民族不论,亚裔和华裔学生应该是个赢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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