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勇
好像已经不能阻止很多事情在中国发生了。
—诸如暴力拆迁、“官二代”世袭、“美女官员上面有人”、业主“抗议降房价”、宠物狗爱好者“拦车救狗”、企业制造“有毒牛奶”甚至不屑于道歉,不一而足。
所有这些表演,无论主角是官是民,都有一个共同的特征:不讲道理,为一已之利、之偏好而无所顾忌,甚至具有某种无赖心态。
这些演员似乎不想问一问:在涉及他人的权益、生活时,自己已经越出了“私人领域”的行为是否可以在理性上得到证明?它们能够得到道德正当性的辩护吗?
美国政治哲学家罗尔斯说,“正义是制度的首要美德。”与此相对,还有一个重要的问题,就是公民的德性。两者乃是同盟。一个社会的制度是什么样,它也需要什么样的头脑和心灵,反过来也如此。
很难想象,在一个民主社会,奴隶还能够存在。其中的要害,既在于民主制度绝不允许它的存在,也在于它已经找不到猎物—那些具有奴隶的思维模式和社会性格的人。
制度的德性既不玩神秘主义的“天启”,也不靠统治者“德治”的自我标榜,而是靠道德上的说理,看制度是保障还是侵犯公民的权利,是正义还是非正义。近代以来,从西方开始,“自由”、“民主”、“人权”、“平等”的观念深入人心,不具备或侵犯这些价值的制度皆不足以论证其合法性。
而公民的德性,同样是在道德说理的基础上,明白哪些事情是自己必须做的,哪些是绝对不能做的。没有公民德性的人,一定会说因为政府保护别人造假,所以自己也可以造假。但有公民德性的人不会。因为他的理性告诉他:别人的错误并不是自己犯错的理由。
现代社会和现代政治的开启,其实就是这样的一个过程:一方面把制度设计成必须为自身的存在提供道德正当性论证的体系; 另一方面,召唤出公民和制造出“消费者”。“公民”的存在可以驱动民主政治的正常运转,而有赖于“消费者”的支撑,市场经济的生产体系可以持续下去。
可以说,“公民”和“消费者”在一个人身上合二为一,是现代政治经济秩序能够玩下去的一个秘密。
中国在改革开放后,基于经济发展的需要,对人也重新进行了设计。如果没有把农民工变成“廉价劳动力”,就不可能有什么经济奇迹。没有通过市场意识形态把人们变成“消费者”,中国的经济增长就不可能持续。
而现在所谓的“扩大内需”,如果弱化了这一对人的设计,并且沒有其它鼓励—提前消费、增加工资,诸如此类—那几乎想都不用想。
问题是,在把无数人变成“廉价劳动力”,变成“消费者”时,并没有在制度安排的层面,同时也把他们变成能够真正行使其被承诺的权利的“公民”。政治转型、体制改革的滞后性,导致了制度德性一定程度上的缺乏。在这种情况下,对人的设计实际上是残缺的,制造出来的“消费者”,不过是哲学家马尔库塞笔下“单向度的人”。
没有制度德性作为背景,权力者当然看不见“公民权利”。而一群骨子里受利益驱动的市场社会的“消费者”,也不可能有“公民的德性”,对契约有敬畏之心。他们同样可以放大自己的偏好,侵入他人权益的边界。
该用在道德上说理,而不仅仅是利益,用来作为公共领域权力与权利博弈的共识了。在这个时代,无数事件证明,越是缺乏制度德性和公民德性,一个社会越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