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施工企业合同管理

2012-05-25 08:54吕丽丽
卷宗 2012年3期
关键词:分包管理人员施工

吕丽丽

摘要:本文分析了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现状及其主要原因,提出了相应对策。

关键词: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对策

在企业和项目经营管理管理活动中,合同管理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每一个项目的承接,都要经过合同谈判和合同签订,在履行过程中要进行合同管理,在项目完成后还要进行项目后评价。合同管理贯穿于项目实施的全过程,它同时也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合同管理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一个项目的成败,也直接关系到一个企业的未来。

1 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现状

1.1 投标人员片面追求承揽项目数量及项目大小

对投标人员现行的业绩考核制度中,单纯追求承揽项目数量及项目大小,没有考核承揽项目效益指标。 “挖到篮子里就是菜”,致使投标人员因利益驱动,只要能中标就行。而对预付款的拨付条件,是否需要垫资,现场对施工的影响,变更及索赔要件,工期松紧,竣工结算的时间等合同风险未能进行合理评估,造成亏损项目增多,使许多施工企业步入了经营承揽及完成产值不断攀升,但企业利润却没有同步增长的怪圈。

1.2 项目职能部门解读施工合同不透,变更信息沟通不畅

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通常施工项目上由工程技术部门提供已完成工程量数据清单,再由计量部门套上单价对业主进行计量。而对合同中是否存在数量、工期、设计等方面的变更情况、合同条款中有无潜力或是有多少潜力可挖、如有变更是否已经完善变更手续等方面,项目部部门之间做得还非常欠缺,许多信息未能及时沟通反馈。形成了工地上已经按照变更数据完成工程量,计量部门还不知情,事后再进行补签资料的“两层皮”状况,使成本增加,索赔难度加大。

1.3 签订合同条款不严谨,对合同双方没有形成有效约束

在合同签约过程中,许多企业没有能对合同签约单位的资质进行认真地审查,如签约资格、履行能力、履约信誉等,在合同条款中对合同履约及违约条款表述的过于粗略简单,不够具体充分,为合同的执行带来隐患。目前,施工合同在合同签订与管理中状况较好,物资采购与劳务合同没有严格进行招投标,有的没有按照招投标文件进行签订,合同履约程度较低。违约现象时有发生,有的竟出现材料供应商和劳务承包团队在履约中多次要求提价的状况,严重影响施工进度和施工现场的管理秩序。

2 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

施工企业合同管理中产生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除一定的历史根源外,也有管理人员的思想方法、管理方式及管理制度方面的问题。

2.1合同管理人员对合同缺乏足够的认识是合同管理中出现问题的主要原因之一。反映在对市场与合同的关系缺乏认识或对合同与合同管理的关系缺乏认识。

2.2 合同法律环境不好

也是造成合同管理被动的主要原因之一。一是我国建筑业合同法律体系还不够完善,部分法律条文不够严谨,有漏洞可钻。二是有法不依的现象十分严重、执法不严的问题时有发生。三是合同管理人员法律意识薄弱,合同未依法订立,导致所签订的合同无效。

2.3 不重视合同文本分析

合同订立缺乏预见性,缺少对合同文本的分析。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常常因为缺少某些重要的条款,双方对某些条款的理解有差异或对合同风险预估不足等问题而发生争执。

2.4 合同管理人员对索赔工作不重视

缺乏自我保护、维护自身正当权益的意识。

2.5 企业缺乏一套严谨的合同管理体系和制度。对合同管理缺乏规范化、法制化和科学化,制订制度固然重要,执行制度更为重要。再完善的制度有章不循,也如同废纸一张。随着市场的规范运作和市场形势的发展变化,合同管理会不断产生新的问题,提出新的要求。这就需要不断完善合同管理制度。

2.6 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匮乏

合同管理涉及内容多,专业面广,合同管理人员需要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法律知识和造价管理知识。对具有上述素质的合同管理人员应不断充实,以增强合同管理力量。

2.7 对合同归档管理重视不够,管理信息化程度不高,合同管理手段落后

一些施工企业合同管理仍处于分散管理状态,合同的归档程序、要求没有明确规定。合同履行过程中没有严格监督机制,合同履行后没有全面评估和总结。

2.8 发包人(业主)行为不规范

发包人(业主)常常提出比较苛刻的合同条件或暗中指定与其有利益关联的施工企业做总承包人的分包人。有些承包人希望进行严格的合同管理,但在实际工作中往往由于发包人(业主)的不规范行为难以实施。

2.9 合同管理意识淡薄

主要表现在不习惯按合同办事。出现问题不找合同,而是习惯于找领导协调,或者请客送礼。即使是正当的索赔也不能理直气壮的提出。

2.10 缺乏有效的分包合同管理

分包合同中总承包人和各专业分包人之间,及各分包人之间的合同界面不清,责、权、利不明确。

3 解决施工企业合同管理问题的主要对策

3.1 提高合同管理意识

施工企业必须从思想上真正意识到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将企业的各项工作真正纳入合同管理范畴,切实按合同要求办事。企业领导对合同及合同管理工作要常抓不懈,通过经常举办学习班、讲座、办理各种宣传栏等方式,提高全员的合同管理意识。建立合同管理机构。要从上到下建立健全合同管理机构,使合同管理覆盖到企业的每个层次。设置专职法律顾问、合同管理工程师、合同管理员,并具体明确合同管理人员的地位、职能,合同管理部门与其它执行部门的职责范围,合同管理的工作流程、规章制度,最终形成从合同谈判、审核、履行到监督检查,保证合同有效实施的组织保障体系。明确合同管理流程。对建立的组织机构,必须明确与之相应的工作流程。从合同签订前对招标文件分析、合同文本审查、工程合同策划,如分包合同策划,工程预算、报价、合同谈判和合同签订,到合同签订后建立合同实施保证体系,对合同实施情况进行跟踪、对比分析、诊断、合同变更、索赔和反索赔等过程,均要建立有效的工作程序,做到有章可循,职责明确,奖惩分明,避免职权交叉,互相扯皮。

3.2 制定必要的合同管理制度

合同签订后,首先,要由招投标中编制“商务标”和“技术标”的部门,与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管理部门进行技术交底。其次,由项目合同管理人员对各级项目管理人员、各工作小组负责人进行合同交底。通过技术交底,使大家熟悉合同中的主要内容、各种规定、管理程序,了解施工单位的合同责任和工程范围。项目部合同管理人员应负责将各种合同事件的责任分解落实到各工作小组或分包商,使他们对各自的工作范围、责任等有详细的了解。通过层层合同责任分解,层层合同责任落实到人,使各工程小组都能尽心尽职。重视合同文本分析。合同文本分析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合法性分析。包括:当事人是否具备相应资格;工程项目是否已具备招标投标、签订和实施合同的一切条件,特别是具备各种批准文件;二是完备性分析。包括:构成合同文件的种种文件是否齐全;合同条款是否完备,对各种问题的规定有没有遗漏;合同用词是否准确,有无模棱两可或含义不清楚:对工程中可能出现的不利情况是否有足够的预见性。建议应尽量采用或参考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3.3 重视合同变更管理

合同变更在工程实践中是非常频繁的,变更意味着索赔的机会,所以在工程实施中必须加强管理。合同管理工程师应该记录、收集、整理所涉及到的种种文件,如图纸、各种计划、技术说明、规范和业主的变更指令,并对变更部分的内容进行审查和分析。在实际工作中,变更必须与索赔同步进行,待双方达成一致以后,再进行合同变更。很多承包人往往不重视变更管理,对业主要求的变更无条件服从,导致工作做了却无法获得赔偿;发生变更应及时找工程师或监理确认,如果它们拒绝确认应要求其说明原因,对于不确认工程变更又不说明原因的,应尽快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以免日后互相扯皮。

3.4 重视合同管理人才的培养

合同管理人员首先必须是优秀的工程技术人员,同时还必须熟练掌握和运用各种法律、法规;精通合同业务,胜任合同拟稿、修改、谈判和解释;熟悉合同履行和工程索赔管理;熟悉工程造价和会计账务;为与国际接轨,要能够阅读和翻译英文合同文本。企业不乏优秀的技术人员,但是合同管理人员匮乏。

4 结语

合同管理的好坏直接体现一个企业的管理水平的高低,对企业今后的生存和发展至关重要.施工企业面对当前的实际情况,只有不断增强合同风险意识,完善合同管理制度,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才能提高合同管理水平,进而降低成本、取得更大的效益。■

参考文献

1. 吴凤平.建筑企业施工管理合同的研究[J].建筑管理现代化,2008(3):6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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