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已全面建立城乡孤老国家供养制度

2012-05-21 10:24
湖南农业 2012年7期
关键词:福利制度高龄城乡

作为世界上惟一的老年人口过亿的国家,我国正在加快构建符合中国国情的“适度普惠型”老年福利制度。

民政部副部长窦玉沛前不久介绍,我国目前已全面建立了城乡孤老国家供养制度,凡属于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扶养义务人的老年人,均由政府无偿供养。全国已有15个省份建立了80岁以上高龄老年人补贴制度,14个省份建立了养老服务补贴制度。

针对我国人口老龄化的特点,“十二五”期间,国家将继续推进“适度普惠型”老年福利制度建设。推动建立省级统筹、面向80岁以上老年人的高龄补贴制度,提高高龄老年人的福利待遇,有条件的地区可以扩大补贴覆盖面,逐步提高补贴标准,提升老年人的福利水平。同时,我国将推广建立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对高龄、空巢、失能和低收入等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支持。有条件的地方,还可以对经济困难的失能老年人给予专项护理补贴,探索护理保险和养老服务责任险制度。对城乡孤老,继续采取集中供养或分散供养的方式,保障其基本生活不低于当地居民平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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