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武帝盐业专卖小考

2012-05-14 17:50卢柳杉
卷宗 2012年10期

摘要:盐业官营是汉武帝实施的重要经济政策,就官营政策的实施时间存在争议,元狩五年应该是准确年份,而非元狩四年。同时,在广大的汉代疆中,少量的盐官并不能满足百姓需求,小铁官在其中便担任了一定的贩盐角色。

关键词:盐铁官营 元狩五年 小铁官

承接西汉初年的“弛山泽之禁”制度,汉武帝大刀阔斧地一改往制,收回山泽之利,尽归国有,行专卖制度。盐的专卖至管仲起,西汉正式成型,并成为往后王朝行专卖的基本模型。

一、盐铁官营之争议

《汉书·食货志》载,武帝时期, “大农上盐铁丞孔仅、咸阳言:‘山海,天地之臧,宜属少府,陛下弗私,以属大农佐赋。愿募民自给费,因官器作煮盐,官与牢盆。浮食奇民欲擅斡山海之货,以致富羡,役利细民。其沮事之议,不可胜听。敢私铸铁器、煮盐者,釱左趾,没入其器物。郡不出铁者,置小铁官,使属在所县”[1]、,这项记载被认为是盐业专营制度的开端。盐业由官府统一管理,并统一招募百姓为之制盐,官府给予“牢盆”作为制盐工具,而敢擅自制盐者,将受到断左脚、没收制盐器具的惩罚。对这段话,一直以来都有争议,笔者就其中两点发表个人意见。其一, 实施盐铁专卖的具体时间;主要有两种说法,元狩四年和元狩五年。元狩四年的说法主要来源于司马光《资治通鉴》,“四年……于是 以东郭咸阳、孔仅为大农丞,领盐铁事……诏禁民敢私铸铁器、煮盐者左趾,没入其器物”,“四年”就指元狩四年,后者多流传此种说法。然而,引用吕祖谦《大事记题解》中说法,王利器先生却认为应该是元狩五年,“元狩五年,罢三铢钱,行五铢钱,初榷盐、铁” [2]。 孔详军先生在《西汉盐官制度考察》也认为,据《史记·平准书》载,盐铁专营在行五铢钱之后,而《史记·武帝纪》载行五铢钱在元狩五年,所以盐铁专营也应该至少在元狩五年。通过对《史记·平准书》细读,我找到一些蛛丝马迹,“其明年,大将军、骠骑大出击胡……”徐广作注为“元狩四年”,通过相互对照、确定《史记》中《武帝纪》、《匈奴列传》与《平准书》的浑邪王降汉的时间,并以此作为标准往下推接,这里的元狩四年说法是准确的。《平准书》紧接着写到“有司言三铢钱轻,易奸诈,乃更请诸郡国铸五铢钱,周郭其下,令不可磨取鋊焉。大农上盐铁丞孔仅、咸阳言:“山海,天地之藏也,皆宜属少府……使孔仅、东郭咸阳乘传举行天下盐铁,作官府,除故盐铁家富者为吏。”说的是行五铢钱和盐铁专卖,的确,盐铁专卖制度在五铢钱之后才出现,这一点可以确定。但是,以上两段话衔接紧密,期间并没有出现通常意义上“其明年”的说法,就应该同属于元狩四年。这样说,盐铁专卖应该开始于元狩四年?再看《史记·武帝纪》,“五年春三月甲午,丞相李蔡有罪,自杀。天下马少,平牡马,匹二十万。罢半两钱,行五铢钱”,元狩五年,“罢半两钱,行五铢钱”,这与《平准书》“元狩四年”说法相悖,难道是作者错写?笔者认为不然。每一项制度从提出到正式实施,都需要一个过程,《平准书》提到的行五铢钱和盐铁专卖皆是上奏之言,“有司言”、“大农上盐铁丞孔仅、咸阳言”,都指大臣向皇上上奏建议,上奏的时间应该指元狩四年,就例如现代政策的实施,总要以新的一年为开始,所以,从上奏建议到正式实施,需要将近一年时间准备,并选取新的一年而开始实施,所以,元狩五年以新的开始遂成为行五铢钱和盐铁专卖的正式时间。应该说,武帝在很早以前便动了盐铁官营的念头,“于是以东郭咸阳、孔仅为大农丞,领盐铁事,而桑弘羊贵幸。咸阳,齐之大煮盐;孔仅,南阳大冶,皆至产累千金,故郑当时进言之。”[3]在盐铁官营之前,桑弘羊这位极力推崇专卖政策的大臣便已总管大司农之职,咸阳作为齐地大盐商,也被正式任命主管盐事,作为大农丞,汉武帝去除原来管理盐事之臣,扫除旧势力,重新扶持一批能支持他实施专卖政策的势力,紧接着便上演孔仅、咸阳上言专卖盐铁一幕,这是西汉盐业专营的萌芽,展示着武帝蓄势勃发专营盐业的决心。

其二,“愿募民自给费”的解释;也主要有两种说法,罗庆康先生在《汉代盐制研究》里认为,官府雇佣能自备生活费的贫民,生产费用由官府供给。而刘良群先生在《从盐铁官营看西汉专卖制度及其流弊》中却认为,是由官府提供一定的生活费用,百姓自己支付制盐的生产费用。二者是围绕百姓“自给费”是生活费用或生产费用产生分歧,但只陈述了观点,都没有做进一步解释。以此看,似乎“自给费”代指生产费用更说得通,“募民”的“募”字指招募,就已经说明将给予一定金钱作为报酬,而这份报酬就相当于生活费用,与“自己能支付生活费用”意思的“自给费”相矛盾。再者,后面提到“因官器”与“牢盆”,这些指代生产盐铁的工具或生产场所,包含在生产费用之内,从侧面也说明由百姓自己准备部分生产费用,官府只提供生产费用一部分的生产工具或场所。

二、盐业官营之范围与职责

同时,相较于之前盐业私营,还有一个显著的变化,便是盐业利润尽归大农,而不是归于少府。二者是有区别的,固然,天下皆是皇帝一人财产,但这是名义上的,实际上有专门负责皇帝生活的部门,称之为少府,皇帝私人财产由它管理。而大农管理的是国家税收财富,是支撑整个政府开支与军费的重要机构。这样,巨大的盐业利润便可以用于国家开支,可以极大程度的补充军费用度的不足,这无疑是进步的。并且,值得注意的是,这时的盐铁官营是可以控制整个国家的,连诸侯王国也不例外,这是中央力量强盛,而诸侯王国逐渐衰落的结果。虽然《汉书?地理志》并没有记载诸侯国有盐官设置,但却有明确的铁官设置,例如“中山国,高帝郡……有铁官”,并且,当时赵王私营盐铁,却受到张汤“ 常排”,“赵国以冶铸为业,王数讼铁官事,汤常排赵王”[4],一直以来盐铁政策同属一类,也说明盐业官营政策也涉及到诸侯国。

对于大一统王朝,盐业政策的全国范围实施需要相当规模的行政机构。盐业专卖由大司农统一管理,作为中央决策机构,其下设“斡官”,管理盐业收入,称为长与丞,“而桑弘羊为治粟都尉,领大农,尽代仅斡天下盐铁……乃请置大农部丞数十人,分部主郡国,各往往置均输、盐、铁官”[5],并且在地方上独立设立盐官,直接管理各郡国的盐业,这样就为盐业专营政策的实施准备了独立且具体的行政机构,保证了专营政策的实施。盐官的具体职责主要有四点,具体而全面地控制着盐业。第一,盐官负责盐的开采权。盐利收归国有,由盐官组织百姓煮盐制盐,并提供煮盐器具,给予一定的生活报酬。所以有盐产之地,多设盐官,就是这个原因。《后汉书·百官志》注,“本注曰:凡郡县出盐多者置盐官,主盐税”。东汉盐官较西汉有所增加,但并没有减少之,足以说明西汉盐官设置梗概。并且,通过观察《汉书·地理志》,盐官设置地点皆为当时产盐之所。西汉时期,盐类资源主要来自三方面,海盐,井盐,池盐,“夫天下物所鲜所多,人民谣俗,山东食海盐,山西食盐卤,领南、沙北,固往往出盐,大体如此矣”[6],往往一个地区食用某一产地食盐,形成食盐区域,食盐地点的盐官首要职责就是掌管盐业生产;第二,盐官负责盐业的运输。根据《汉书·地理志》,盐官多设置在东部滨海地带,占总数52%之多,这样庞大数量的盐,不仅要保证当地人食盐需求,也要运往中部,西部地带,王子今先生就提到过,“海盐西运,与秦汉时期自东而西的货运流向的基本趋势是大致一致的”,在这期间,并海道发挥巨大价值,它是东部地区极其重要的陆路通道,共有八条东西向交通与之相连,[7]它们便肩负了海盐西运乃至全国的重要职责,使东部产盐地区成为全国屈指富裕之地,富裕催生繁荣,东部沿海从蛮夷之邦变为全国文化中心之要地,这些道路不仅负担着食盐运输,也更是承载着经济交流、文化流通的重要任务。除了海盐,山西解池则承担着大部分西部的食盐需求,他的辐射范围虽比不上海盐,但也不容忽视,《后汉书·冯岑贾列传》中就记载了南阳人贾复食用解池之盐的情况,“王莽末,为县掾,迎盐河东,会遇盗贼,等比十余人皆放散其盐,复独完以还县,县中称其信”,解盐的辐射范围不仅仅是像司马迁所说的山西之地,更是到达河南,产地之盐也不仅仅供给当地或某一区域范围,更是要相互沟通,以保障不产盐的广大地区百姓食盐,而这一切则都需要盐官的协调处理,并以募民运输的形式完成。第三,盐官负责盐的贩卖权。“今弘羊令吏坐市列肆,贩物求利”[8],盐官就包含在这类官吏中。盐官不但充当行政人员,也具有商贩的身份,他们规定时间与地点,四周百姓皆往此地买盐。据《汉书·地理志》的记载,汉代共设置盐官35处,一个郡一般设置一处盐官,但汉王朝如此广大的地区与庞大的人口,单单这些盐官,如何保证百姓能普遍吃上食盐呢?“太原郡,秦置。有盐官,在晋阳。属并州。户十六万九千八百六十三,口六十八万四百八十八。有家马官。县二十一”[9],太原郡于晋阳设置盐官一处,但它却拥有将近17万户的人口,并且该郡面积广大,周边偏远地区的百姓如何能长途跋涉前往晋阳购买生活必需品盐呢?这样看来,盐官的设置远远不能满足百姓对盐的购买需求。所以,笔者可否大胆猜测,自古盐铁制度统一,铁官在盐的贩卖中,也扮演一定的角色。《汉书·食货志》载,“郡不出铁者,置小铁官,使属在所县”[10],在没有铁资源的郡设置小铁官,分属于每个县,小铁官以县为单位负责当地的铁器管理与贩卖,铁官如此,文献中却没有关于设小盐官于不产盐地点的记录,这样的构成是不合理的,铁器虽重要,却可长时间使用,而盐是每日都会消耗的,盐的需求至少不应该少于铁器需求,在同等重要的情况下,盐的贩卖由谁负责,小铁官便可充当一定的角色。

盐铁官营的实行,为汉王朝带去了丰厚的财政收入,在抑制豪强大商、杜绝百姓逐利之心起到重要作用。但它却使新一批的官僚商贩滋生,与民争利,对西汉中后期的商品经济发展起了阻碍作用。

参考文献

[1]《汉书》卷24下《食货志下》,北京:中华书局,1962年6月。

[2]王利器校注《新编诸子集成·盐铁论校注上》,北京:中华书局 1992年7月。

[3]《汉书》卷24下《食货志下》,北京:中华书局,1962年6月。

[4]《汉书》卷59《张汤传第二十九》,北京:中华书局,1962年6月。

[5]《汉书》卷24下《食货志下》,北京:中华书局,1962年6月。

[6]《史记》卷129《货殖列传第六十九》,北京:中华书局,1959年。

[7]王子今:《两汉盐产与盐运》,《盐业史研究》,1993年03期。

[8]《史记》卷30《平准书第八》,北京:中华书局,1959年。

[9]《汉书》卷28上《地理志第八上》,北京:中华书局,1962年6月

[10]《汉书》卷24下《食货志下》,北京:中华书局,1962年6月。

作者简介:

卢柳杉(1992-),女,汉,天津蓟县,陕西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历史学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