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不想看到你

2012-04-29 00:00:00刘改徐
家庭百事通 2012年1期

一天,我和表妹闲聊,说起上网。表妹说,她几年前加了一个人为好友,虽然上网不多,但每次遇到了总会聊会儿。

这么久了,表妹只知道他的年龄、所在的城市,他对她的了解也仅限于此。但这并不妨碍他们之间的友谊,生活中的事情,烦恼的,快乐的,总喜欢跟对方讲一讲。

那天,网友忽然说:“这么久了,你都不知道我什么样子。不如,我发一张照片过去?”表妹急忙拒绝:“不,你还是给我留点想象空间吧!我们可是约好了,永远只是网络中的朋友。”

网友却不容分说,发了一张图过来,表妹手忙脚乱地要关闭QQ时,那张图片缓缓展开,原来却是刘德华的!他们继续遵守那份默契:彼此不识庐山真面目,永远。

我不由得想起一位异性网友,记不清,一向不加陌生人的我是怎么和他成为好友的,反正一直就在那儿,聊或不聊。

时间久了,我们渐渐熟悉起来。他年长我几岁,所在的小城距离我很近。我们有着共同的爱好,多数时候,总是我在叽叽喳喳,而他是一个忠实的听众。我聊工作中的困惑,他会教我如何“化敌为友”。我聊遇到的那个人,他又搬出“恋爱法则”,摇身变为情感专家,为我指点迷津。

忽一日,他在网上发出旅游计划,征集驴友。巧的是,那正是我也想去的地方,我留言说:“我要参加,可以吗?”他回复一个微笑的表情,说:“你确定吗?”我斩钉截铁地回答:“确定!”

接下来的日子,我开始准备行李,和他讨论需要注意的细节。可是,就在行程越来越近时,我忽然跟他说:“改变主意了,目的地不变,时间不变,只是我和别人组团了!我们也许会擦肩而过呀!”他笑了:“我早料到你会这样,也好,后会有期!”事情至此,似乎我们彼此都有些如释重负。

茫茫网络,如果遇到一个人,不索要照片,不要求视频,不留电话,遵循“网络之交淡如水”的原则,感觉真的很好。不想看到你,不是害怕什么,也不是逃避,而是想更多的保留一些美好在心间。

编辑/木非木 nclxp111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