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文学产业的前世今生

2012-04-29 05:29倪同兵
市场周刊 2012年1期
关键词:文库网络文学百度

倪同兵

随着近十年技术提升与社会进步不断发展,网络文学成为创意及文化产业的新增长点。大量网络写手与文学网站互相促进,在满足市场需求同时完善自我。网络文学出版物居高不下的销量也令其成为出版商手中炙手可热的救命符,文学网站、文学图书、文学期刊三分天下的格局也日趋固定。

为了推动网络文学的产业化、规范化,出版机构和网络平台频频联手,试图建立一个相对稳固的生产,销售渠道,网络文学评奖活动就是在这个背景下火热起来的。“网络星探”逡巡在各类文学网站以期发现新秀,“网络制造”的神话几乎天天在上演,大大小小的文学网站纷纷举办“作家杯”“发现作者”等各种名目、各种形式的有奖征文活动,所颁出的奖项五花八门、不计其数。网络评奖逐渐成为发现推广人才、宣传推介作品的重要渠道,和商业出版一起成为驱动文化产业向前发展的巨大车轮,“作家-创作-作品-读者-阅读”成为互联网时代新型的创作阅读关系模式。

然而,这种新型生产方式的风行,一方面使得网络作家的生存不再完全依赖纸媒出版,极大地激发了网络文学作家的文学创作和创新热情,但是另一方面也为网络文学与商业过度“联姻”注入了一支兴奋剂,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无论是作者、网站还是出版单位都难免日渐心浮气躁。因此,如何在众声喧哗的产业化过程中保持文学的主体性,如何实现文学与商业的接轨、技术与艺术的统一,如何创作出既能被当代所接受又能有所突破,具有跨越时代意义与价值的作品,如何建立一个容许价值观多元化、又能在人类认识上走得更深远一些的文学世界,正是如今我们需要去思考的。内地网络文学的发展态势

1996年,由笨狸(Banly)创办了网络文学刊物《无梦岛》(即《潮流》),是国内较早的网络文学刊物,这个时期的网络小说大多是电子版的传统纸面小说,以武侠小说为主,代表作家有黄易等。

1998年,台湾写手蔡智恒创作的《第一次的亲密接触》在国内引起轰动,国内网络文学开始兴起。1999年,网易最早使用“网络文学”这一术语界定网络原创文学,由互联网催生的网络小说如潮水般涌向各大文学网站。当时全球最大的中文原创文学网站“榕树下”从1999年至2001年,连续举办了三次网络文学大赛,累积参赛作品近50万件,网络文学的兴盛可见一斑。目前,全球中文文学网站近4000家,内地以“文学”命名的综合性文学网站约300家,其中比较著名的是“起点中文”、“幻剑书盟”、“红袖添香”,“龙的天空”、“西祠胡同”、“白鹿书院”、“榕树下”等。

网络文学所激发的原创力是显而易见的,在不到10年的时间里创作了大量的作品,这本身就是对原创力的表现,网络小说的原创力来自于其写作方式、写作动机,作者结构和传播方式这四个方面。

首先,网络小说以网上连载的方式分段写作,作者和读者之间的互动性很强,作者可以边写边发表,读者也可以边阅读边反馈,在某种意义上可以集思广益,提供了丰富的创造性来源。大部分网络写作动机单纯,个人喜好占了很大成分,并且由于在网络发表,限制也少。这使得创作有更大的自由度,在某种程度上保证了创作的广度,更具有想象力。想象力一直是我国传统小说所缺乏的。

网络小说的作者多为在校大学生,或事业刚起步的年轻人,也有少量白领,这些人创造力强,不喜欢受约束,为提高文学原创性提供了很大的可能性。其传播途径也主要是网络,其速度和广度要远远超越传统小说,如此大量及时的传播可以激励跟读的读者参与到创作中来,变成作者。

上述这些特点,在某些情况下是优点,在另外一些情况下可能变成缺点,反而会阻碍原创力的发展。

比如在写作方式上,网络小说基本属于闭门造车,不经过生活采风,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它的创造力来源。虽然网络小说题材广泛,自由度大,但是坐在电脑前空想而不去接触生活,再多原创力也会枯竭。

由于网络小说发表迅速,也使得他的创作过程显得粗糙,很多情况下,写手为了赶时间发布,背景材料没有经过严谨的考证,情节和内容缺乏严谨的构思,出现硬伤,这些都将削弱其原创力。

年轻带来的原创力因素中包含了很多不符合道德,不符合逻辑的成分,这些成分充满破坏力。近年来,网络写手越来越多,在利益驱使下,他们也愿意出版自己的作品,很多写手因此跻身传统作家的行列,而网络小说和传统纸面小说在传播方式上的差异会逐渐趋于混同,很多写手进入纸面出版市场后,放弃网络写手身份,造成“网络人才流失”。

处于转型期的网络文学

目前,对网络文学的发展持乐观和悲观看法的都大有人在,但更多的人趋向于认为网络文学处于转型期,未来发展尚未定论,只能对未来走向作大概估计。

当网络文学变得通俗化,消费文学便逐渐兴起。以年轻人为主的消费群体的崛起改变了以往的文化消费模式,大众参与在当下文化产业制作中占据着越来越突出的地位,并已经延伸到电影、电视,网游等各个领域,并彻底改变了网络文学的走向。

新的阅读消费模式的特征是可以快速提供快感,同时对消费者个人素质没有太大要求,颠覆了阅读的方式。在这个过程中,个人知识体系、认知度和价值观都会受到强大的破坏。尽管许多人都在努力在这个新的基础上将这些重建起来,但是是否能成功,尚是未知数。这种为迎合阅读方式而制造出来的文化产业,是否会参差不齐,最后导致读者阅读兴趣的丧失呢?

同时,网络创作出现了许多新的生长点。网络文学与传统文学最大的差异在于其互动性,读者及时迅速的反馈对作者(包括其他阅读者)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一方面使得某些优秀的作品出位,而另外一方面,对许多作者产生了消极的影响,造成作品的夭折,而这些未完成的作品也打击了一部分读者对网络阅读的兴趣。

其实对于网络而言,作者和读者的身份本来就是重叠的,网络文学创作模式的真正潜力应该是戏拟与多媒体写作。网络给大众一个自由的空间,使得每个人都可以参加创作,有经验的网民都知道,大众喜欢看的不仅是作品本身,也包括那些精彩的回帖。通过戏拟的手法重新演绎经典,其实也是一种回复,是更高级和更具有创造力的一种,是对经典作品一种跨时空的回应,它们具有极大的魅力。这也正是我今年准备尝试的一种形式。

尽管多媒体写作目前还未出现代表作品,但是这种同时以文字、声音、图像进行创作的方式已经在逐步蔓延,并具有极大的感染力,可以预料,当声音,图像、视频上传所受技术瓶颈解决之后,多媒体写作将成为网络写作方式的主流。

网络写手也开始出现分层的情况,圈子意识逐渐浮现。从写作目的来说,随着网络文学的经济化,那些为了单纯表达个人情感,描述生存状态和与他人进行交流的网民,与那些以写作为业或企图以此为业的写手开始分化。

而从代际角度来说,网络刚兴起时的第一代,第二代写手中的佼佼者均以进入主流媒体,不再依靠网络生存为目的,如安妮宝贝等,他们力图进入主流文学圈,为自己争取更多资源。而后起的,仍依托网络生存并且卷入市场化的写手,则很少有

心情顾及文学造诣上的深层次意义,他们更在意读者的反馈及收益的多少。

从作品方面来说,在不同领域创作的写手之间很少沟通,他们的fans群也有各自的阵营,一方面他们支持自己喜欢的作者,另外一方面,互相漠视和互怀敌意的情况也时有发生。

文学网站的产业化

网络文学是否能够维持下去,并不取决于理想主义者的执着,而是更多地依赖于相关站点的发展,而在现实的压力下,大多数文学网站(已商业化或在商业化进程中)的管理者考虑的是如何找到更合适的盈利模式,在业内占据更大的市场,而不是促进网络文学的发展。

由于在资金、技术和人才上的优势,国内最具影响的几个大型原创文学网站中,上海就占了两个:“榕树下”与“起点”。这两个站点从内容到经营模式上均有很大不同,可以代表两类典型的文学网站。

第一种是榕树下,走的是试图与传统媒体合作的路线,主要通过推荐稿件和策划出版赢利,网站的经营往往靠出版赢利进行反哺。2006年被“欢乐传媒”收购,新的发展方向是“影视化”,与之合作的传媒范围可能会被拓宽。

“榕树下”网站创建较早,商业化也较早,1999年就成立了公司进行经营。创始人朱威廉一度想把网站办成最大的稿件代理商,在行业内实现垄断,但是因为管理成本等问题,网站还是不可避免地社区化了。由于国内出版业转型缓慢,网站与出版社的合作开始并不顺利。1999年到2001年期间,网站举办的文学大赛产生过很大的影响,但是因为资金问题取消了。

业内人士认为,早在2001年,“榕树下”的地位就被“天涯”所取代了,这也代表着“榕树下”所施行的效仿纸质文学期刊设置专业编辑审稿的制度最终失败了。

第二种便是起点,尝试引进“VIP制度”,这种制度的最大优点在于可以直接实现电子出版赢利,也未放弃与其他媒体的合作,比如实体出版,或者改编为网络游戏、动漫、影视等形式。由于具有读者基础,这类合作的前景被相当看好。

起点中文网成立于2002年,是由早期一批玄幻小说爱好者建立起来的,2003年尝试引进“VIP制度”,并且做得非常成功。它所开创的千字收费两分的模式成为业内规范。2004年,起点被盛大收购,当时网站的“VIP+实体出版”模式已经初具规模。2006年,盛大加大投资,其自身资源缺乏的状况得到改观。

如今,随着国内手机阅读市场需求逐渐扩大,盛大文学走在了数字出版的前端,成为中国移动阅读基地最大的内容提供商,2010年年度畅销榜前十作品盛大文学占7成。2011年2月,盛大文学宣布云中书城正式独立运营,云中书城是盛大文学的运营主体平台,为消费者提供包括数字图书、网络文学,数字报刊等数字商品。用户可以通过云中书城网站、Bambook电子书阅读器,Android、iPhone手机端应用、iPad应用、电视等多种平台设备随时随地下载阅读云中书城的内容。通过云中书城的开放平台,所有用户均可自主上传数字图书,数字报刊等内容,自主定价,借助云中书城庞大密集的销售网络进行推广销售。

网络版权的利益纷争

1999年,王蒙等作家因某网站不经授权转载而联合起诉,最终取得胜诉。再后来是2000年,“榕树下”代表其旗下作家状告某出版社获得胜诉。随着网络文学的产业化,涉及各方面利益的群体都逐渐浮出水面:写手、网站、读者、出版社和其他媒体……

而网络上也出现越来越多的侵权手段(盗贴网站、VIP章节盗取、“打手团”),今年,50位作家向百度文库“开炮”,进一步引发了网络版权保护与文学繁荣如何共赢的思考。

这起事件源于2011年3月中旬,韩寒、贾平凹等50位作家向百度发出“声讨书”,认为“百度文库”有侵权之嫌。之后的两周里,百度从解释到有所行动,并承诺在3月26日后三天内彻底删除百度文库内未获授权的作品。

3月26日,百度公司发表声明,表示公司已经调集各部门的技术力量,加速对文库中可能侵犯他人著作权的文档清理,同时加强主动排查。“声明”亦针对“产品前期运营过程中伤害了一些作家的感情”,表示抱歉。3月29日,“百度文库——文档分享平台”显示,当前文档已从21日的20409963份,下降至17946811份,其中文学作品剩525份。

而由多名作家和出版业组成的“出版业和作家群体反侵权同盟”3月30日再度发表联合声明(以下简称“联合声明”),指出百度文库删除大量盗版侵权作品之举虽有进展,但仍不彻底,百度文库至今仍未改变其侵权盗版的基本模式。

据悉,联合声明表示,“我们反对百度3月26日发布的‘三点声明。这一声明,甚至没有出现在百度文库的页面上。该声明第三点,即版权部门正在研究相关行业规范,推动问题的依法合理解决。合作共赢很重要,要建立适合行业发展的规范,让权利人有合理的回报,让经营者有利润,让网民有内容可看。潜台词仍然是:百度文库适用避风港原则。对此,我们坚决反对。”

2006年7月1日实施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22条第3款在业界被称为“避风港原则”,意指网络存储空间提供者如果“不知道也没有合理理由应当知道服务对象提供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侵权”的,不构成侵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网络著作权司法解释》,只有在服务商“明知或应知”属于侵权作品仍不作处理,未尽到注意义务,才构成侵权。

由于民事诉讼中的“谁主张谁举证”规则,本来就弱小的受害者的力量再次遭到削弱。对一个资金雄厚的大企业来说,证明自己尽到注意义务,不知道盗版是很容易的,而对于作者来说,证明百度“明知或应知”是盗版还故意放纵的,则是极为困难和繁琐的。

“避风港原则”诞生于2006年百度和环球,华纳等7大唱片公司打版权官司之际。在2005年,百度因为在自己的网站直接提供MP3,官司惨败。百度遂改了运作模式,只提供链接地址。这样百度从网络服务内容直接提供商,变为第三方搜索引擎、链接和存储空间提供者。责任由此转移到单个网民身上。而在互联网时代,追究单个网民的责任是很难的。

有消息称,避风港原则是从美国《数字千年版权法案》学来的,实践证明,不适合中国的产权保护。对于法律实用的界定,模糊了非法行为的判定,由此,事件陷入难以厘清的纠纷中。究竟是应该重心研究“新技术”,各自争夺属于自己的“蛋糕”?还是寻求一条与出版商合作的共赢模式?专家建议,通过集体声讨而促使百度的音乐业务正版化,绝不只是音乐界单方面得益,而是争执双方的双赢行动。

从现行法律来看,“避风港原则”确实存在自由裁量权过大的缺陷,由此,导致了侵权纠纷争议很大。适用“避风港原则”的关键是被告有否“明知,应知”。百度文库及百度百科、百度MP3屡屡卷入的侵权诉讼,原告认为,明知这种经营模式有风险还做,即属于“明知”。百度则认为,所谓“明知”,是要明知具体的作品有否侵权。

故而法官判案只能“看具体的情况”。比如一部电影放

在网页显著位置,在排行榜上推荐,肯定就是“明知”,而要翻好几页才能找到的作品,就很难说是“明知”。业内人士认为,这样一种制度设计既不利于作者的权利保护,从长远来说,也阻碍了数字产品行业的发展。专家建议:“法院也希望改变传统的版权获得方式,建立一种集体协商的机制,比如作者授权作协等集体管理组织与服务商谈判,双方实现利益共享。”

另有业内专家指出,互联网已经成为知识普及的重要途径之一。不可否认百度文库在保护版权方面还有一些需要改进和提升的地方,但是我们也欣喜地看到百度主动沟通的意愿、开诚布公的态度以及因此而进行的对版权资源合作模式的积极探索。百度提出来的合作模式,一方面给广大网民带来高质量的作品:另一方面也给出版方和作者提供了一个推广及变现的渠道:同时也让百度文库在打击盗版上,迈出了坚实的一步,可谓多方共赢。

对于网络文学产业的忧思

早期(上世纪90年代末),由于上网条件的限制,网络文学读者多为城市中产阶级,小资风格的作品风行一时。近几年,网民中男性、未婚、35岁以下和大学本科以下的人占了大数,基于他们简单的生活经历,主要靠读者订阅量赢利的文学站点就不可避免地通俗化了,这种改变正是“起点”成功的关键。

2003年,“起点”尝试引进“VIP”制度,这种制度的优点在于可以不依赖于出版社,直接实现电子赢利。“起点”不是第一个推广这种制度的网站,却是做的最成功的一个,它开创的千字两分已成为业内规范,2004年被盛大收购之后,“VIP+实体出版”盈利模式已初具规模,2006年盛大加大投资后,起点又迎来新的发展。

当然,起点目前还面临着几个不可规避的问题。首先,消费文学的兴起与传统媒体的介入等原因,导致网络写手原创力的流失。“起点”曾特地开设过女生频道,力推后没有太大起色,这是因为职业化写作要求每天1万字甚至2万字的写作速度,而女性作者大多情感细腻,写东西比较慢热,不太适合急就章,这从某个方面反应了职业化写作对写手原创力的侵蚀,如此恐怖的更新速度足以毁灭所有的天才作家。而功利性的写作就像是腐蚀剂一样,很快消耗掉作者的写作才华。

其次,版权问题、利益团体的冲突也一直困扰着包括起点在内的一些大型文学网站。前面提到,随着网络文学的产业化,涉及各方面利益的群体都逐渐浮出水面:写手,网站,读者、出版社和其他媒体……网络上也出现越来越多的侵权手段,这种局面在网民的经济水平和道德意识没有大幅度提升前,短期内是无法改观的。2006年7月1日,《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正式生效,在此之后出现的案例也更加丰富起来,虽然还是缺乏经验和理论的支持,但是无论如何,版权问题已走上了法制化的道路,这与之前混沌一片相比,让人看到希望。如何在新的版权保护法基础上,平衡网站,写手、媒体以及读者之间的利益,保护每一方的权益,还有太长的路要走。

有人曾预言,网络文学将在不久后出现马太效应,即大网站收购小站点。但是网络空间的开放和自由性等特点,注定任何网站想要一统天下都很难得逞,小网站虽然份额小,但是互联网的发展为它们提供了新的赢利方式(分散化的流量计算分摊利益),它们就不会轻易退出,何况很多站点都是非赢利性的。

起点目前的主要竞争对手(如幻剑书盟,17K站等)也正在崛起,而近年来“起点”本身因为版权等问题纠缠不断,未来的形势比较严峻。

作为一个企业,理论上只要有足够的人手,就可以完全监控读者反应,运用话语权和管理上的优势地位,轻松地在作者的胜利果实中分到一杯羹。

但是回顾网络文学的发展过程,综合考虑网络文学的发展前景与文学网站发展的联系,文学网站目前面对的最大挑战,也许并非挖掘出有商业潜力的作品来进行包装和宣传,也不是如何应付其他网站的围堵,而是应该更多地考虑设置怎么样的制度来引导旗下作者反思自己的创作,提醒他们不要简单地沉溺于“获得”、“占有”中。

一个优秀的网络写手能否脱颖而出,并不完全依靠他的想象力和读者近乎非理性的追捧,而更多地取决于他的文字能力和思考深度:一个优秀的文学网站能否创出品牌效应,在行业内保持领先地位,不仅仅是靠它的经营收入和市场份额,而更多地取决于它的管理制度和人才培养制度。

猜你喜欢
文库网络文学百度
专家文库
优秀传统文化启蒙文库
Robust adaptive UKF based on SVR for inertial based integrated navigation
关于推荐《当代诗坛百家文库》入选诗家的启事
对待网络文学要去掉“偏见与傲慢”
网络文学竟然可以这样“玩”
揭秘网络文学
专家文库
百度年度热搜榜
网络文学的诞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