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课题组
摘要:出版企业体制机制创新,需要出版企业自身摒弃陈旧观念,优化企业产权结构,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创新企业经营管理机制。同时,需要管理主体转换职能,为出版企业健康发展提供所需的外部环境。
关键词:转企改制;出版体制机制创新;现代企业制度;文化企业
目前,全国经营性出版单位的转企改制工作已基本完成。但对部分转企改制后的中央部委出版社、出版集团和大学出版社进行的调研显示,以往计划经济下的一些体制陈规和机制痼疾依然在限制出版业的做大做强。因此,转企改制后的出版企业依然任重道远,应该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加快体制机制创新,建立和完善现代文化企业制度。
转企改制后出版企业发展现状
自2005年《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颁布以来,出版转制工作积极有序地稳步推进,在宏观体制和微观运行机制的许多方面取得了实质性突破和进展。
1.市场主体身份基本确立,企业内部机制建设初见成效
转企改制促进了体制机制创新的全面启动。出版企业逐步开始规范化地进行公司运作:一是初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明确了出资人关系及其权益,基本确立了企业市场主体地位;完善了法人治理结构和资本运行机制,提高了企业内部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保证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二是按照现代企业“管理科学”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企业内部运行机制,有效整合社内资源,打造核心产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和出版产业规律的经营管理机制正在逐步形成。
2.企业活力明显增强,产业发展梯队初步成形
我国业已形成以29家大型出版集团公司和分散单一的中小型出版社“大中小”并举的发展格局。出版行业中定位准确、对市场反应灵活的中小企业的存在,保证了出版市场的产品多元化与丰富性,其差异化的竞争有利于进一步形成公平有序的出版市场。同时,随着出版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在跨地区、跨行业、跨媒体的联合重组上,作为“大型航母”的出版集团正逐步成长为市场中的战略投资者,在行业内发挥出带动效应。
出版集团的转企改制工作跨越了转企、股份制改造和上市三大步,即通过上市来优化股权结构,完善集团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以资本为纽带,以业务重组为链条,打破行政、地区壁垒,快速整合资源,实现规模效益。其发展模式对我国文化体制改革的制度选择起了重要的示范作用。大学社积极巩固和拓展出版版图,依托学术和人才资源、科研优势,谋求特色定位,做强做优学术、教育出版等主业;同时,积极开拓其他出版领域及副业,在大众出版领域的多个细分领域取得的成绩有目共睹。一些规模较大、发展较快的大学出版社逐渐探索出“自我裂变,内涵发展”的集团化道路。部委出版社转企改制起步较晚,但随着改革的深入,在重组兼并以及探寻跨部门、跨地区的合作方式上,将有更大的发展空间。
出版企业体制机制方面尚存的问题
转企改制工作虽已取得阶段性的突出成绩,但受改革启动时间、原始积累、成长方式的影响,不同出版企业仍存在不同问题,其核心都涉及现代企业的产权结构、产权关系。
1. 市场主体地位尚不突出,出资人关系还未捋顺
转制后,出版单位自主经营能力得到了大幅提升;但与运营规范、委托—代理关系清晰的现代企业相比,许多出版企业目前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独立市场主体。企业的资源配置、生产指标、经营范围仍然受国家宏观管理政策的严格限制。一些出版企业还未形成自主经营的工作导向和明确的盈利目标,对自身定位、发展战略和核心竞争力的认识仍然模糊不清。
调研显示,目前不少地方集团没有真正理清母子公司的资产关系,产权管理尚未到位。不具备组建集团公司条件的部委出版社,其资产财务关系、重要干部任免权、重大事项决定权和内容终审权实质上仍保留在上级主管单位。大学社方面,多数学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资本规模小、管理水平低、授权不足,无法有效代替学校行使出资人权利。因此,在现阶段,企业出资人权利行使不当、监管失效的情况时有发生。
2. 内部运营机制创新不足,新型人才匮乏
出版企业体制机制创新要走一条从行政管理到企业管理的道路。不少出版单位的内部运行机制构建受之前“双轨”管理体制的限制,往往是局部的、有限的,主要集中在策划、编辑、营销等生产业务板块;而在战略管理机制、创新机制、人才机制等方面尚为落后。一些单位的工作方式则还保留了计划经济时代的特征,远离市场,落后整个社会大发展。科学的企业管理机制如果不从根本上转变,则可能导致新的行政官僚化。
转企改制对出版企业经营者提出了更高要求:兼具商业智慧与文化担当,丰富的行业知识和充沛的管理能力。此外,出版企业在财经、IT、数字出版、“走出去”等方面的人才也相当匮乏,以往事业体制下的人才培养和选拔机制显然已无法应对现阶段的人才问题。
3. 公司治理结构尚不合理,制衡与激励失衡
目前,相当一部分出版企业依然在沿用传统的组织结构,尚未建立法人治理结构。已进行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设的企业,由于产权制度改革未得到实质性突破,实践中“模拟”大于“创新”。一方面,上级单位的行政授权和行政权力运作方式往往延伸到公司治理结构的领导权结构中,从而破坏了权责制衡机制。另一方面,出版企业国有股“一股独大”,董事不可能经由股东选拔产生,于是出现董事会“拉郎配”式的组建方式,造成出资人责任的虚化、软化。有的董事会与上级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或党委会、职代会和工会重构,职能交叉,人员重叠,公司治理结构中的各权益主体无法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明确各自责权,企业运营无法得到有效规范。
此外,出版企业的公司治理结构还存在重制衡、轻激励的倾向。除少数上市出版集团,现有出版企业绝大多数受单一产权结构的局限,短期激励远远大于长期激励。在出版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情况下,长短失衡的激励机制容易助长企业内部的短期行为,不利于企业长期健康发展。
4. 发展方式较为落后,资本运作水平有待提高
调研显示,目前出版企业大多处于以产品生产为主,以内部管理为中心的传统企业经营阶段。单靠这种内生式的发展方式,出版企业很难在短期内扩张到上市融资的规模。出版企业的资本运作水平有待提升。首先,出版企业还未厘清融资顺序。出版企业要不要上市,何时上市,应由市场选择。若战略不明晰,无法完成上市后的持续性义务,既有悖于上市的初衷,也有负于股民的期望。其次,资本运作还有待落到实处。我国出版集团组建不乏“行政捏合”之作:集团内部还未真正以资本为纽带形成合力;部委出版社的跨部门合作由于领导权问题,实质上还停留在战略合作阶段;跨地区跨行业的资本运作仍存在一些壁垒。再次,出版企业上市融资大量“圈钱”后,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还具有盲目性。
5.产权制度改革尚待攻坚,产权市场建设较为落后
产权清晰有两层含义:一是产权在法律上的清晰,即产权有完整的法律地位、得到真正的法律保护;二是产权在经济上的清晰,即现实经营过程中的清晰。目前出版企业的产权仅拥有法律层面上的清晰,在整个经济运行过程中并不清晰。出版企业国有资产的委托体系代理链条过长,责任主体过多,行政性太强;各级委托者之间由于国有产权代表的选拔委派制度、激励约束制度和考核监督制度建设滞后,并非是责权利对称、互为约束的关系,这导致了企业产权关系软化、虚设和模糊等现象。
在现阶段,出版产业仍然存在产权流动不畅的问题,首先,因国有股权人虚置,无人能对国有股权的出售、转让负责,产权置换过程行政批复环节过多,难以高效进行。其次,出版企业人员安置、社会负担转移、银行债务偿还等巨额转让成本也带来了产权交易资金短缺的问题。再次,非国有资本或行业外资本不能公平进入产权市场。最后,出版企业无法正常退出市场,出版企业之间一些正常的资本运作也因涉及产权问题而被叫停。不从根本上改变国有出版企业的产权制度而试图去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最终可能“画虎不成反类犬”,违背改革的初衷。
出版企业加快体制机制创新的必要性
在国家制度环境不断变迁、科技迅猛发展、经济全球化的巨大背景下,出版企业必须认识到加快制度创新的紧迫性,适应数字化浪潮、抓住重大战略机遇,完成产业转型升级和繁荣文化产业的重任。
1.制度环境要求出版企业加快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与市场接轨
一方面,出版文化产业宏观管理体制和微观运行机制长期脱离于我国整个市场经济体制改革,渐成“孤岛”。出版企业须按照市场规律和市场逻辑发展生产力,突破当前出版业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的障碍,优化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和产权关系,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与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对接,进而与国际市场接轨。另一方面,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仍须遵循政治性原则。出版企业的政治性建设任务不会因市场化改革而发生质变。出版企业唯有在市场竞争中赢得先机,自身具备强大的经济实力,才能更好地践行意识形态宣传、政策执行与政治教育等任务。出版企业在新时期追求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制度创新是最有效的途径。
2.技术环境要求出版企业加快体制机制创新,实现出版产业转型升级
全球传统出版产业正面临数字化浪潮带来的挑战和机遇。传统出版单位要成为未来的内容、服务提供方,便要解决企业的文化创新力和竞争力问题。第一是产品和服务的革新,体现在编辑工作方式、阅读形式、销售渠道、物流运作等方面。第二是组织结构调整,全媒体多元化发展具有资源的整合性,人员和机构的协同性,业务之间的互动性,因此出版企业的管理结构亟待创新。第三是管理方式方法的创新。数字出版时代,出版企业面临管理上的更大挑战,如管理对象的增多、管理难度的增强、管理方式的复杂,攻破这些难关,制度比技术更为重要。
3.全球化环境要求出版企业加快体制机制创新,发挥后发优势
出版企业面对的是国内、国际两个市场的激烈竞争。近年来,世界知名出版商纷纷进军我国出版市场。随着分销权的放开,市场的准入,我国出版社的生存将受到直接影响。与国外强势出版集团相比,我国出版集团数目不多,规模不大;产品结构过多依赖教材教辅;企业市场运作手段等能力有限,在资金规模、管理水平、业务水平等方面与国外优秀出版企业相比仍有不小差距。在传播对象全球化、传播方式全球化、组织结构全球化,影响力全球化等方面,“西强我弱”的局面将会长期存在。因此,出版企业今后必须加快体制机制创新,发挥后发优势,迎头赶上。
出版企业建立现代文化企业制度的路径研究
要成为真正独立、合格的市场主体,出版企业必须建立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同时,强调企业文化和文化管理机制,借企业文化弘扬出版精神、完善出版理念、提高经济效率、实现社会效益,最终形成既尊重现代企业科学发展规律,又符合文化企业特殊属性的现代文化企业制度。
1.摒弃陈旧价值观念
要正确看待企业身份与社会效益之间的关系。转企改制后,作为市场主体,出版社要按照经济规律办事,但同时,作为社会责任主体,出版企业又必须面对现代企业的社会责任。现代企业社会责任不仅涵盖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而且兼顾企业生产经营对内部和外部的影响。因此,企业身份并不会影响社会效益。转企改制后,我国出版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文化和意识形态特性,进一步细化企业社会责任的内涵和外延,以更加明晰、具体的方式实现坚持社会效益前提下的双效统一。
要正确看待股份制改造和国家出版安全的关系。国有资本对经济发展的作用是通过国有独资企业、国有控股、国有参股企业三者来实现的。国有资本的控制力不仅体现在国企数量上,更重要的是体现在国企质量上。改革实践证明,稳步开放出版融资并不会冲击正常的出版秩序,也不会影响出版安全。只要保证国有控制权,出版企业在吸收社会资本后会扩大国有出版资本的支配范围,增强国家对出版业的主导地位,放大国有出版业的影响力和控制力。
2. 优化企业产权结构
优化产权结构的第一步是实现产权在经济上的清晰。首先,产权所有者在经营过程中要拥有强有力的产权约束力,国家作为产权最终所有者应建立国有资产经营预算以核查国有资产的盈亏状况。在出版企业的国有产权授权制度中,应建立健全国有产权代表的选拔委派制度、激励约束制度和考核监督制度的有机体系,保证各级国有产权代表熟悉和遵守国家以及国有资产管理法律、法规;熟悉和了解出版企业的经营管理及财务状况;掌握出版市场的发展规律和管理方式;能够代表出资者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义务,并正确行使权利,依法维护国有资产出资者权益;掌握金融知识,了解资本市场,具备出版产业发展要求的资本运作能力。
优化产权结构的第二步是产权多元化。整合与重组是出版企业实现产权多元化、优化产权结构的重要途径。出版企业可以分步实施“事转企”、“企转股”的各项改革,循序渐进、先易后难,逐步优化股权结构;可以借鉴国有企业改制的经验,先考虑尝试允许新闻、出版等领域国有企业参股,再接着允许其他行业国有企业参股;待条件成熟后,逐步实现对民营资本放开,或者允许新闻出版领域的其他国有资本控股,允许员工内部持股。
3.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完善出版企业的公司治理结构,最重要的是确保出资人到位。除了完善出版企业国有资产委托机制,弱化国有产权虚置带来的一系列问题之外,纠正公司治理结构实践中的种种形式主义,也同样至关重要。董事会的建设不能搞“一刀切”,要根据不同企业的产权结构和产权关系因社制宜。
其次,要纠正机构重叠、职能错位和角色冲突等问题。第一,企业可试行内部员工持股制度,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利益共同体及与之相适应的约束机制。第二,创新党组织工作方式。党组织在企业内部具有核心地位,但党委不是国有资产出资代表,不能代替董事会或监事会行事。第三,重新界定监事会的人员组成,并建立相应的权责机制,使监事会真正发挥监督作用。第四,创新经营者选拔任用机制,将行政化、官员化、终身化的上级任命制,改为市场化、职业化、专业化的董事会聘任制。
在解决以上问题时,创新产权激励方式是重要的环节。出版企业要避免重蹈国有企业改革中曾经重“物”轻“人”的覆辙,建立人力资本产权激励机制。人力资本产权的界定不能流于管理层都一律持股的内部人控制结构,也不能“一刀切”,采取员工集体持股的表面股份多元化。只有当拥有公认业绩的人才资源才能享有产权时,产权激励才能真正产生效益。
4.创新企业经营管理机制
在经济全球化和竞争全球化时代,创新被视为企业永续经营、基业常青的关键。经营管理机制的创新作为出版企业改革的内在力量,和体制创新遥相呼应,共同演绎现代出版企业的企业革命。
(1)建立创新机制
经营管理创新需要建立创新机制。首先,产品创新是对出版企业最基本的要求,体现在选题的思想创意和形式造新上。出版集团要注重集团公司选题布局创新与所属企业选题结构创新的呼应;出版企业要注重年度选题创新与重点选题创新的有序衔接;要建立优秀选题评价机制、选题投资机制,寻求版权金融服务,将创意之“货币”付诸资本现实。其次,出版企业应建立流程创新机制,推动出版流程再造和业务形态创新。要在信息技术基础上创新出版办公流程、生产流程、发行和物流平台,实现智能化、连锁化、国际化目标;要开拓新媒体业务形态,形成配套商业模式,延伸出版产业价值链。再次,市场是创新的起点,也是创新的归宿。营销创新机制是出版企业实现从被动适应市场到主动创造市场的保障。出版企业要建立科学的营销决策、渠道、服务、品牌、模式创新等机制。
(2)更新人才机制
企业人才一靠引进,二靠培养。转企改制后,“良禽择木而栖”现象将更加突出。调查显示,相当一部分投身出版事业的人都有着浓厚的文化情结,知识追求是出版业和从业人员的共同特征。出版企业应尊重这一特征,构建学习型组织,将个人知识追求付诸企业知识追求,将个人智慧汇总为企业文化生产力。出版企业应根据员工特点,主动协助员工设计职业远景,将个人职业生涯规划与企业发展蓝图契合,最终形成个人和企业的共赢。
企业不仅要引进、培养人才,更需要用有效的淘汰和激励机制来管理人才。淘汰机制和绩效考核紧密相连,出版企业应该根据自身战略目标和发展规划制定科学的绩效考核制度,设定短期与长期、个人与团队、单社与集团不同层次的考核目标,在双效基础上进一步细化考核指标,并建立绩效考核反馈制度,充分发挥考核意义。产权激励是企业内部最直接、最有效的激励。出版企业可逐步推行高级人才持股制度,将企业未来与个人未来紧密结合,将企业风险和个人责任紧密结合,从而有效提高企业效率。
(3)强化文化管理机制
文化管理是现代企业管理的最高境界,包括两个层面:其一,管理企业文化;其二,用企业文化管理企业。出版企业的企业文化比一般意义上的企业文化有更丰富的内涵和外延,即出版文化。出版文化有四个层面:一是出版物承载的精神内容;二是出版从业人员的知识结构、知识水平、思想内涵、价值取向等心理内容;三是出版机构的出版结构、出版理念、企业文化等;四是体现在社会每一段进程中出版的传统、理念、原则、价值取向等方面的内容及其演变。鲜明的企业文化是飘扬在员工心中的旗帜,也是刻印在读者心中的名片。
企业文化最终要体现在文化产品和服务上,尤其对于出版企业,其企业文化与自身产品具有高度相关性。在转企改制之后,出版企业文化管理显得尤为重要。一旦企业使命、企业核心价值观、企业核心经营理念深入人心、渗入工作,企业上下就什么是“正确的事”、如何“正确地做事”达成共识,企业文化就形成了生产力。
出版企业建立现代文化企业制度需要的外部环境要求
企业、政府、市场是现代市场经济的三大支柱。其中,政府和市场共同组成企业运行的外部环境。在“后转企”阶段,政府应进一步转变自身职能,为出版企业建立现代文化企业制度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1.适当放松经济规制,逐步建立退出机制
调研显示,随着出版集团的建立,集团可对内部不同专业分工出版社的书号或出版资源进行调控与配置,这实际上已经打破了长期限制出版社发展的瓶颈。但对不少非集团化的出版企业而言,“做什么事,出多少书”的限制还在制约企业发展。因此,政府应进一步打破按部门、行政区划和行政级次分配资源的体制,对于那些已成为真正市场主体,具备一定经济实力的出版企业,在坚持以社会效益为首位、依法经营的前提下,应逐步减少对其经营范围、生产数量的限制,鼓励它们根据自身能力和市场需求开展多媒体兼营、调整产品结构、重组企业实力。
企业退出机制是保证优质企业聚拢资源和市场竞争活力的重要因素。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500多家出版社除少数因严重违规被吊销营业执照外,还没有一家出版社因为资不抵债而“退出江湖”。转企改制后,政府应逐步规范出版企业淘汰退出机制,强化业内竞争意识,鼓励优秀企业兼并资不抵债的企业,盘活国有资产,重置出版资源。
2.形成公共产品资助机制,加大财政扶持力度
任何一家出版企业都无法回避公共出版物的生产。在市场失灵的状况下,就需要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来进行干预,解除出版企业承担文化使命时力不从心的忧虑。首先,政府应给予溢出效应明显的出版企业一定的税收减免,即以税收形式将外部性内在化,调节市场行为。其次,政府应给予具有较强社会影响力和文化传承性的出版物充分的资助和补贴。同时,在基金的分配和使用上,应建立相应的审查、监管机制,杜绝权力寻租,保证基金用到实处,发挥应有的效应。
3.拓宽投融资渠道,加大金融扶持力度
我国出版企业多数存在资金短缺的问题,因此外部资金的注入就成了出版业得以发展的必要条件。受我国投资、信贷政策的影响,出版企业的融资渠道一直受到限制。转企改制后,不少出版企业亟待新产品开发、技术流程改造,流动资金不足的现象更加频繁。因此,国家应加大对出版企业在投资和信贷方面的支持,鼓励引进境内外战略投资,鼓励骨干企业上市融资,鼓励出版企业与金融机构的战略合作,建立和发展中小出版企业信用担保机制,允许投资人以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评估作价出资组建出版企业,为出版企业提供更加良好的融资环境。
4.完善市场规则,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首先,要进一步完善市场规则,运用市场规则改造和重塑出版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规范政府和企业行为。市场规则包括体制性市场规则和运行性市场规则。前者是市场经济有序运行必不可少的基本社会制度环境和体制框架,包括产权规则、市场要素规则、市场理念规则和市场法制规则。后者是国家运用市场运动的内在规律制定的市场行为规范,包括市场进出规则、市场竞争规则、市场交易规则、解决市场争端规则。 这些规则能够给作为市场主体的出版企业提供一个责罚分明的行为选择空间。随着改革的深化、技术的发展,出版市场环境也在发生变化。因此政府不仅需要制定市场规则,也需要不断完善、及时修订市场规则,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本文系北京市新闻出版(版权)局课题“转企改制后的出版企业加快体制机制创新,建立现代文化企业制度研究”成果。课题组组长:孙瑛;副组长:王伟、蔡翔;成员:王东迎、李胜利、李频、张雨晗、潘炜、李葚;本文执笔张雨晗、李葚。刊发时略有删节)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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