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冬
人类社会的最初形态是原始社会。旧石器时代的原始人群,流动分散在广大土地上,他们没有政治上的冲突,没有经济上的联系,没有劳动的剩余生产品,没有剥削与被剥削的现象,从这个意义上说,人类没有战争。没有战争就意味着没有为战争准备的武器装备,但存在人类同自然界中的野兽斗争的工具。伴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阶级和剥削的出现,人同野兽斗争的工具开始转化为人与人斗争的工具。根据考古发现,在新石器时代人类社会就存在由于防御与进攻的石刀、石镞、石矛、投掷器等器物。古代吐蕃王朝时期武器装备的发展,同样经历了这样一个演进过程。学术界根据文献记载对吐蕃军队的武器装备作过一些零星研究,但对飞梯、鹅车、木驴等攻城器械至今无人问津,文章试图对这一问题作初步探讨。
一、进攻武器
进攻武器是用于进攻对方,造成杀伤以达到制服对方的一类武器,主要包括长矛、弓箭、刀剑、驽炮等。考古发现西藏日土县下曲垄岩画多见一种武士形象,他们的装束和携带的武器不同于牧人和猎人,武士图像多为两两相对或两组相对的人物,手执长矛作对刺状。而在日土县塔康巴地点发现的以战争为题材的岩画,也是两两相对的武士,有的一手执长兵器,一手上扬,头戴尖顶帽,有的一手执长矛,一手执圆盾立于一旁。藏史载,刀矛之类的进攻武器在吐蕃王朝第八代赞普止贡赞普时代就已经产生。当时,人们还把木头烧成木炭,熬煮皮子取得皮胶,挖出铁、铜、银三种矿石,用木炭把它们烧熔,冶炼出铁、铜、银三种金属。将这些金属制造武器已成为可能,而且长矛头尖上还有枪缨,吐蕃时期的枪,细而长。长矛的矛尖用当时的铁、铜、银三种金属打制后,经过淬火、磨砺等工序制成,坚固锋利。矛柄用结实的木棍制作而成,使整个长矛平衡操作使用,广泛应用于战争。在冷兵器时代,长矛是吐蕃军队用于进攻的主要武器之一。
在进攻武器中,吐蕃军队使用最多的,也是最常见的就是弓箭。吐蕃弓箭,轻巧坚硬,射程远;短小而锋利。在新疆发现的古藏文简牍简126条:短箭弓一张。简127条:把箭、弓、箭袋、刀、盾交与“下郭仓”部落之细木鲁贝。简128条:下郭仓部落,箭、弓、腰带、盔甲、铠甲。简129条:系有彩缯之箭三只。简130条:从“巴”保管人处取出折断无用者,短箭、弓两张、于閒轻弓三张。从古藏文简牍记载来看,专门有人司职弓箭的保管,说明吐蕃军队对弓箭的重视程度。弓大体是木制的,一般长约三尺,高尺许,造型美观,轻巧灵便,能在较远的距离射杀敌人。至今在藏区仍有木弓用于比射。木弓是在竹片或者一种韧性较强的木片上纵向缠绕牛羊筋,再经若干加工而成,结实、强劲,所有弓的弦都是用皮条或者牛羊筋制成。箭由杆、镞、尾三部分组成,箭杆一般是一根削尖了的树枝或者竹子,而且必须是笔直的、粗细长短相当的竹杆。由于吐蕃时期金属冶炼技术的出现,箭镞一般用金属制作,主要使用铜铁。箭尾也是木制的,而且箭的木制杆尾做法是将一根木杆,上端削尖,下端较粗,挖空,从三个方面钻孔,再装上箭镞,这样箭在射出后飞行时嗡嗡作响。为了使箭在空中飞行时克服空气的影响,以保持飞行方向,当时的木匠们还特意在箭杆的尾部装上鹰的羽翅,简称羽箭。敦煌西域古藏文社会历史文献记载,吐蕃军队的进攻武器最常见毫无疑问是弓和箭,箭杆有时是用有毒的芦苇制作而成的,以造成更大的杀伤。当然为了在战争中奋力杀敌,吐蕃军队的将士还人为将毒涂在箭上,置敌人于死地,正所谓兵不厌诈。
作为吐蕃军队进攻武器之一的刀剑,最早可见在西藏藏北地区发现的岩画,岩画上两两相对的武士,或执盾举刀,或摇旗呐喊。《通典·吐蕃传》记载,人皆用剑,不战亦负剑而行。描写古代藏族部落战争的英雄史诗《格萨尔王传》就说有三把稀世宝刀:一是“古司刀”,二是“阿司刀”,三是“木司变幻刀”。史料说明了吐蕃刀剑的种类很多。《汉藏史籍》中《刀剑在吐蕃的传播情况》详细介绍了吐蕃时期不同种类的刀剑的不同特点,现摘录如下——
“刀剑的种类,有尚玛、索波、呼拍、古司、甲热五大类,这五大类又各分为两小类,即尚玛分为尚玛和尚杰,索波分为索波和索孜,甲热分为甲热和嘉甲,呼拍分为呼拍和呼若,古司分为古司和古达。”
“尚玛可分为三种,即:止则、果决、尚参,这三种又各自分出一种。尚杰可分为萨噶和萨玛两种。这些就是尚玛刀剑的种类。索波也可以分为三种,即索钦、索迦、索参,这三种又分出两种。索孜又分为甲勒、特查两种。以上是索波刀剑的种类。呼拍可分为色噶、色玛、色查三种,这三种又各分为两种。呼若可分为卡干、卡那两种,以上是呼拍刀剑的种类。古司宝刀可分为九种,即南喀布决、札拉噶决、贡查古决、曲朗涅决、噶尔格觉决、恩托格决、沃查山决、贡果帕决、切尼冬决等,这九种又各分为两种。古达可分为三种,即香噶、香那、萨乌巾。以上为古司刀剑种类,各类中又分为大刀和剑两种。甲热刀剑可分为夏甲、洛甲两种,夏甲又分科科、欧科、止科三种,这三种又各自可分为三种。洛甲可分为甲宁、噶乌玛、古拉司、瓦尔巴、色冬等五种。嘉甲可分为香玛、香那、米斯三种。甲族刀剑中除了达巴巾以外全部都是香玛。以上是甲热刀剑的种类。”
“各种刀剑实有的特征是,尚玛类的刀剑刀背厚重,索波类的刀剑锋利,呼拍类的刀剑有刀鞘,古司类的刀剑有银色刀纹,甲热类的刀剑能够斩铁。”
从吐蕃刀剑细致的分类和实有的特征可见吐蕃军队武器装备的精良程度,从侧面我们可以推测出吐蕃军队中存在大量的专业技术人员,这可能与吐蕃落后的生产技术有关,因为吐蕃军队在攻入唐境掳掠唐人时就把唐人工匠作为重点对象。唐朝先进的生产技术和文化一直是吐蕃王朝所向往拥有的,唐德宗时吐蕃军队与南诏军队合兵攻剑南时,其首领曾明令:“吾要蜀郡为东府,凡技巧之工皆送逻些(今拉萨)”。吐蕃军队攻陷长安时,“将劫京城士女工匠整队还蕃”。所有被掳掠的唐人工匠帮助吐蕃大大地提高了生产技术,当然也不排除吐蕃境内也有本土的专业技术人员,但不论是本土的还是掳掠的,吐蕃发达的兵器制造业都是为其对外军事扩张服务的。
在中国西域发现的藏文文书中,托马斯见到了发射器的记载,由此他推测吐蕃军队已经使用了一种高级的杀伤力强的进攻武器,“或许是火器的一种,像古代印度拥有的那种致命武器”。托马斯所指的这种火器就是弩炮,由于文献资料的缺乏,已经很难说明究竟什么是弩炮?也很难还原吐蕃军队所使用的弩炮的原形了。
二、防御装备
防御装备是指防止抵御进攻武器杀伤的装备,主要包括头盔、铠甲、盾牌等。头盔是吐蕃军队将士人人必有的防御装备,而且在军队系统内部可能还按盔尖数目来区别军阶。格萨尔史诗描述头盔的质地形状说头盔是金属质地,盔顶至少有前后二梁突起,盔顶有数尖、有护耳。按照盔尖数目有五尖凤盔、三尖头盔,这都是军官的头盔。塔巴里在记述吐蕃与大食兵刃相见,
盖斯部落的穆萨被杀死的情况时,有这样一段情节:穆萨及其支持者与其同盟者(河中及吐火罗的一些王公)之间发生了分裂,他们的事业衰落了,正在这时,挹恒人、吐蕃人和突厥人突然向他们进攻,这些人约有七万,都戴着球顶尖盔,此外还有数不清的不穿甲胄者,有盔无冠者。文字中提到的球尖头盔及有盔无冠者就是吐蕃军队普通士兵的头盔装束。据说吐蕃军事的最高统帅赞普的头盔用二百多颗宝石和珊瑚镶嵌在各个部位。
吐蕃简牍简124条:唐人中等大小铠甲(有九眼的)三套。简125条:锁子铠甲(柳叶甲)。由金属片缀制而成的吐蕃铠甲种类不但有大小之分,还有唐人铠甲和锁子铠甲之别。吐蕃军队的铠甲并不是一开始就是以金属制作的,而是经过了犀牛皮铠甲这一中间环节。犀牛皮虽不及金属,但比一般的服装要坚硬得多,能够起到防身的作用。后吐蕃时代的古格王朝遗址出土的马甲是在生牛皮上用铁片加固而成。因此吐蕃军队的护身铠甲主要有四种:犀牛皮铠甲、九眼铠甲、锁子铠甲、马甲。锁子铠甲亦称柳叶甲、鱼鳞甲,由冷锻技术制作而成,用铁链子衔接,互相密扣缀合而成衣形,穿起来柔和便利,比大型坚甲轻巧。而目前在西藏博物馆保存的锁子铠甲则由很小很薄的铜片组成,工艺十分精致。《通典·吐蕃传》云:“人马俱披锁子甲,其制甚精,周体皆遍,唯开两眼,非劲弓利刃之所能伤也”。这里说的是吐蕃骑兵的装束,确切地说,是重骑兵的装束。根据装束,骑兵分为轻骑兵和重骑兵,重骑兵由披戴头盔、铠甲的重装骑手和穿上护具的战马组成,轻骑兵的武器装备以轻武器为主,如弓箭、矛、剑等。这样就会减少战马的负担,所有轻骑兵和战马可以适应较艰难的环境行军打仗,更能将突袭范围扩大,使其在战场上更加灵活。
西藏早期出土的岩画展现武士使用方形盾牌,其中一组相对的武士两人一手执刀,一手执长方形盾,相对而立作格斗状。晚期出土的岩画展现武士使用圆形盾牌,其中两两相对的人物,有两人手执长矛或圆盾立于一旁。吐蕃军队的盾牌以两种形式存在,一种是方形盾牌,另一种为圆形盾牌。吐蕃赞普后裔的古格王朝统治者的盾牌是呈圆形,直径约七十厘米左右,用藤条编制,然后用牛皮条或者铁片加固,中间有一个圆形铁帽。盾牌可以掩蔽吐蕃军队将士的身体,防卫敌人的兵刃矢石的杀伤。
三、特殊器械
特殊器械是指在战争中取胜的攻城器械等致命法宝,主要包括乌朵、抛楼、飞梯、鹅车、木驴等。《吐蕃简牍综录》121条:辗噶尔部落之岱噶拉吉为勤王事,交还物件记录:“盾、刀、刀鞘、箭一把、弓和护腕、装石袋、抛石兜、箭筒”。其中抛石兜在藏语中被称作“乌朵”。相传,在吐蕃第一代赞普涅赤赞普时代,一头神牛跑到须弥山顶,有一条蛇拦路,神牛在蛇腰上踩了一脚,蛇被激怒,袭击神牛。有人从此受到启发,发明了投石索。乌朵其实是牧民打击离群牲畜的生产工具,由两米左右的毛线拧制而成,绳正中劈开一个约两寸长的口子并以皮子缝制成凹状,绳的一头置一扣环。使用时右手无名指插入环中,同时握紧另一头,在绳中间的皮制凹坑中置一乒乓球大小的圆形石子,然后将绳沿顺时针方向用力甩转,几圈过后对准目标用力一抛,同时松开无环绳头,这时石子借绳子旋转而形成的巨大离心力飞出去,在五、六十米之内能击中目标。吐蕃军队在战争中经常使用乌朵,军事训练以骑马射箭为主,尤其是马上抛石更是吐蕃骑兵奇特的攻击手段,命中率准,杀伤力强,且石丸取之甚易,使蕃军战斗力持续不衰。千百年来,乌朵在使用过程中不断得到改进,没有其他武器的兵员常常使用乌朵,直到现在,在青藏高原的藏区还可以见到这种原始的武器。
吐蕃军队在攻打唐泾州之连云堡的战斗中曾使用了一种特殊器械,使之飞石击堡;地势险要、易守难攻的连云堡竟因之而攻陷。《旧唐书·吐蕃传》记载:“堡之三面颇峭峻,唯北面连原,以濠为固。贼自其北建抛楼七具,击堡中,堡中唯一井,投石俄而满焉。又飞梁架濠而过,苦攻之。堡将张明遂与其众男女千余口东向恸哭而降”。这种特殊器械就是抛楼,是一种抛掷石弹的攻守城堡的武器。抛楼亦称抛石机或发石车,因外形像楼梯而得名,主要构造是在一个木架上横设一轴,轴的中间穿有韧性的长木杆一根作砲杆,杆的一端结上一个用绳索联系的皮窠,另一端结上几十条到百多条绳索。在施攻时,将石块放入皮窠里,用很多人各自握绳一条,听号令一齐用力猛拉,利用杠杆的原理和离心力的作用,把石块抛至敌方,为了便于移动,在架的下面装有车轮。吐蕃军队在攻城时使用抛楼击堡,反映了当时高超的军事智慧,更能反映当时吐蕃王朝手工制造业的发展程度是跟上军事的步伐,为军事扩张服务。
城池的攻守战斗是古代战争的主要形式之一。因此,攻守城器械也就相应产生和发展起来了。《册府元龟》记载:“李文悦为盐州刺史,宪宗元和十四年(公元819年)冬,吐蕃节度论三摩及宰相尚塔藏,中书令尚绮心儿共领大军约十五万众围盐州数重,大修攻具。党项首领亦发兵驱牛羊以助贼。历二旬,贼以飞梯、鹅车、木驴等四面齐攻,城欲陷者数四”。史料中的飞梯、鹅车、木驴均是用于攻城的器械。但至于它们究竟是什么样子?如何操作?史书尚无记载。《中国军事史·第一卷·兵器》的解释是——
“飞梯是一种爬城用的工棚,因梯子长,所以又叫云梯。它是用转轴把两个各长二丈以上的梯子连接在一起,并固定在车架上而制成的,车架上有一木棚,外面用生牛皮加固,人员在棚内推车向城墙接近时,就可抵御敌人矢石的伤害。”
“鹅车是一种破坏城墙、城门的器械,因外形与动物鹅相似而得名。它是将安有长柄的耙钩装在车架上,利用杠杆作用操纵钩耙,将城墙挖成缺口,保障部队从缺口向城内进攻。”
“木驴是以掩蔽攻城人员在掘城墙、挖地道时免遭敌人的矢石、纵火、木擂等的伤害。这种车下面有四轮,车上设有一屋顶形木架,上面用生牛皮蒙上,并涂以泥浆,以防御敌人的矢石和火烧。车内可容十人,攻城时将其推至城下与城墙贴近,人员在其掩蔽下进行作业。此外还有一种平顶的,叫做“木牛车”。木牛车因顶是平的,石块落在上面,不易滑下,容易被敌人破坏。为克服这个缺点,南北朝时已将车顶改为等边三角形,叫做“尖头木驴”。它是用长一丈至一丈五尺,圆径一尺五寸的圆木为脊,用斜柱支撑,上尖下宽,高七至八尺,下面安六个木轮,上面蒙生牛皮的一种车,车上可容六至十人。”
从吐蕃军队在攻占城堡的过程中使用飞梯、鹅车、木驴等情况来看,当时吐蕃军队发动战争的规模之大,攻城的难度之高是可想而知的。而飞梯、鹅车、木驴的制作工序的细致,说明手工业技术,特别是木制行业的发展程度已经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唐玄宗时吐蕃“上宝器数百具,制冶诡殊,诏置提象门示群臣。”工艺水平之高,令唐朝上至皇帝下至臣子赞叹不已。吐蕃发达的手工业服务于军队的军事行动,使其军队更具有战斗力。
综上所述,吐蕃在止贡赞普时期出现了刀剑等进攻武器,刀剑的种类多样、特征明显。在对外战争中使用头盔、铠甲、盾牌等防御装备,不但使吐蕃军队免遭对方进攻武器的杀伤,而且使吐蕃军队的士气倍增,必胜的信念驱使其败而不亡。吐蕃军队堪称劲旅,主要训练马上抛石,使战斗力持续不衰。在攻城掠池的过程中专门使用乌朵、抛楼、飞梯、鹅车、木驴等特殊器械,使吐蕃军队所向披靡,攻无不克,战无不胜,从而缔造了强大的吐蕃军事帝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