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编辑部
《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中,开宗明义,第一句话是:“文化是民族的血脉,是人民的精神家园。”接着说:“在我国五千多年文明发展历程中,各族人民紧密团结、自强不息,共同创造出源远流长、博大精深的中华文化,为中华民族发展壮大提供了强大精神力量,为人类文明进步作出了不可磨灭的重大贡献。”
这里,《决定》深刻地揭示了中华文化的丰富内涵。第一,它从中华民族五千多年的文明史中提炼出关于“文化”的定义。学界的朋友们都知道,过去我们所熟悉的关于“文化”的定义,大多是从西方人类学中产生的,例如“文化是一种文明所形成的生活的方式”,当然不能说这个定义错了,但是,它没有阐述中华文化与中华民族的关系,则是显而易见的。十七届六中全会从中华民族的发展历史中提炼出我们自己的关于“文化”的定义,这对提高文化自觉具有重大作用,我们应该很好地学习、体会。
第二,“文化是民族的血脉”,其中“血脉”一词是譬喻,言其重要,指文化是民族的灵魂。“血脉”是可以传承的,说明中华文化在传承创新中经历了五千多年。“五千多年”,是指中华文化从文明起源(即炎黄时代)至今已有五千多年的历史,它连绵不断,从未中断过,这在世界上是仅见的。为什么中华文化具有连绵不断的特质?这需要进行深入的研究,加以阐明,使人们都能了解中华文化这个最显著的特色。
第三,党的十七大关于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已提出“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伟大战略任务,在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上将此作为“文化”定义中的重要内容,体现了我国56个民族的共同愿望,反映出我国历史文化的继承性与创新性的结合。民族共有的精神家园,最重要的是“精神”二字。一是指中华民族生生不息的伟大创造精神,二是我们传承祖国优秀文化,或者是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都要在“精神”一词上下功夫,也就是说,在文化建设中应当使中华民族生生不息的创造精神和奋斗精神得到弘扬和发展。
十七届六中全会提出“建设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内容丰富。关于优秀传统文化与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关系,在六中全会的《决定》中说:“优秀传统文化凝聚着中华民族自强不息的精神追求和历久弥新的精神财富,是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深厚基础,是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重要支撑。”又指出:“加强对优秀传统文化思想价值的挖掘和阐发,维护民族文化基本元素,使优秀传统文化成为新时代鼓舞人民前进的精神力量。”这需要加深对优秀传统文化的研究和阐发。
本刊是宣传祖国优秀传统文化的普及性刊物,我们有责任在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的指导下,将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的工作做深、做好,全面提高刊物的质量。要做到这一点,需靠广大读者朋友的支持。我们衷心希望读者朋友对本刊如何提高质量提出宝贵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