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茉楠
近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落下帷幕,在明确2012年宏观经济五大任务以及稳大局、稳政策、稳增长、稳预期的主基调之下,“提高中等收入者比重”成为了此次会议的亮点之一。可以说这既是践行“十二五”时期向扩大内需转变的重要举措,也表明中国正力图跨越“中等收入陷阱”,改变财富分配失衡,推动中国经济从“国富”向“民富”转型的新起点。
回顾中国经济30多年的发展历程,摆脱“贫困陷阱”,从低收入国家向中等收入国家迈进是十分成功的。改革开放30年以来,中国正赶上了全球产业与贸易分工体系重组的浪潮,中国利用自身优势不仅全面融入全球经济体系中,也实现了向以外需为驱动的生产型大国的第一次转型。
但是,不可否认的是,中国发展中的问题依然突出,这其中内需发展失衡是中国经济深层次矛盾的核心。而导致我国内需长期迟迟难以启动、最终消费不足,则与初次分配和再次分配环节的收入分配结构不合理直接相关。在初次分配中,目前存在 “劳动收入在国民收入中所占比例低”、“工资收入占国民收入的比重低”以及“劳动要素在企业内部分配中比重低”的“三低”现象;在再次分配环节中,国有企业经营性资本收益向居民转移机制缺失等因素,造成居民收入的“逆调节”问题较为突出。这些因素直接导致了国民收入增长速度远远落后于国家经济增长速度,消费占GDP比重持续下降,这是制约内需增长的根本因素。
当前,世界形势急剧变化,其前景更是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特别是欧美债务危机的影响日益加深,世界各国都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在这个特定背景下,中国经济的未来之路何去何从?国家要牢牢把握扩大内需这一战略基点,改变收入分配,提高中等收入者比重,这就剑指矛盾要害,抓住了“牛鼻子”。
把蛋糕做大还要分好,中国的“民富”课题依然任重道远。首先,“民富优先”的更大意义在于政府让利,这势必要求提高居民收入,从而降低政府所得在GDP中的比重。这些年政府的财政收入增长要远远超过工资收入性增长,今年中国财政收入突破10万亿规模又几成定局。如何通过全面降低宏观税负真正做到“还富于民”?如何真正落实提高“中等收入比重”的承诺?正是我们所期待的。
其次,“民富”离不开对私人产权的保护。完善私有财产保护的法律制度是中产阶级壮大的前提条件。创造“国家创基业,企业创财富,百姓创家业,能人创企业”的大格局,保护私有财产有助于创造出良好的市场投资环境和有效的激励机制,促进民营经济的发展壮大,进而催生新的中产阶级。
此外,要强化“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我国再分配机制的“逆向调节”问题较为突出,所以,深层次改革要扩展到初次分配环节包括“工资、保险、福利”三位一体的薪酬体系和税制的改革,实施“调高、扩中、提低”的战略,以扩大中产阶级的比重。
最后,针对高房价扼杀中国中产阶级的现状,对住房制度和供给体系应进行彻底改革,要尽快启动住房市场“双轨制”,将投资性需求和奢侈性住房交由市场,而对真正出于消费性住房需求的交由政府,并根据不同层次的住房需求对土地供应和金融支持做出合理安排。
中国正站在一个十字路口上,以往的国家盈利模式正面临着重大挑战,它将涉及一国整体的发展路径和动力结构的转换。而从“国富”到“民富”的二次转型,不仅能够释放出更大的内需活力,也将是中国经济走向成熟的重要一步。